耳機及其線控裝置製造方法
2023-06-16 20:37:16 1
耳機及其線控裝置製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耳機,包括:線控器、麥克風、第一耳機線以及第二耳機線,所述麥克風設置在所述線控器一端的端部,所述線控器設有所述麥克風一端的側壁上設有兩個過線孔,所述第一耳機線和第二耳機線分別穿設於所述過線孔。本實用新型耳機的麥克風設在線控器一端的端部,在該端的線控器的側壁上還設有兩個過線孔,第一耳機線和第二耳機線分別穿設於該過線孔。使用過程中,麥克風離使用者的嘴部較近,更容易收音,也避免使用者用手持麥克風,更方便接聽。
【專利說明】耳機及其線控裝置
【技術領域】
[0001 ]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子設備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耳機及其線控裝置。
【背景技術】
[0002]隨著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及人們對生活的需求,耳機已得到了廣泛的應用,如電話通信、傳輸音樂等。特別是現如今手機已然成為人們的必需品,耳機得到更為廣泛的應用。
[0003]傳統的線控裝置一般都設於任意一根耳機線靠近聽筒處。由於麥克風設置在側邊,收音較難,使用者還需將線控裝置用手拿到嘴邊,才能將語音傳給接聽者,極其不方便。
實用新型內容
[0004]基於此,有必要提供一種容易收音,接聽方便的耳機及其線控裝置。
[0005]一方面,提供一種耳機,包括:
[0006]線控器、麥克風、第一耳機線以及第二耳機線,所述麥克風設置在所述線控器一端的端部,所述線控器設有所述麥克風一端的側壁上設有兩個過線孔,所述第一耳機線和第二耳機線分別穿設於所述過線孔。
[0007]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麥克風包括聲電轉換器、套設在所述聲電轉換器外的網罩、以及套設在所述網罩外的外殼,在所述外殼一端設有內螺紋,在所述線控器設有麥克風的一端端部設有與所述外殼一端設有的內螺紋配合的外螺紋。
[0008]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麥克風包括聲電轉換器、套設在所述聲電轉換器外的網罩、以及套設在所述網罩外的外殼,所述外殼與所述線控器通過焊接或卡扣連接。
[0009]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在所述線控器的側壁上還設有用於控制所述麥克風啟閉或外部電子設備的音頻播放的按鍵。
[0010]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在所述線控器遠離所述麥克風的另一端穿設有第三耳機線,所述第三耳機線遠離所述線控器的一端設有插頭。
[0011]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耳機線和第二耳機線與所述線控器的接觸處分別設有保護套,所述保護套呈筒形,其與所述線控器的夾角角度範圍在0-90度之間。
[0012]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耳機線和第二耳機線與所述線控器的接觸處分別設有保護套,所述保護套呈L型,其一個支臂從所述線控器側壁垂直隆起,並往所述麥克風方向90度折彎形成另一個支臂。
[0013]另一方面,提供一種耳機線控裝置,包括:
[0014]線控器及設置在所述線控器一端端部的麥克風,在所述線控器設有所述麥克風的一端的側壁上設有用於穿設所述耳機的耳機線的過線孔。
[0015]本實用新型耳機的麥克風設在線控器一端的端部,在該端的線控器的側壁上還設有兩個過線孔,第一耳機線和第二耳機線分別穿設於該過線孔。使用過程中,麥克風離使用者的嘴部較近,更容易收音,也避免使用者用手持麥克風,更方便接聽。【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6]圖1為一實施例中所述線控耳機的立體圖;
[0017]圖2為圖1的結構分解圖;
[0018]圖3為另一實施例所述的線控耳機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9]為了便於理解本實用新型,下面將參照相關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圖中給出了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方式。但是,本實用新型可以以許多不同的形式來實現,並不限於本文所描述的實施方式。相反地,提供這些實施方式的目的是使對本實用新型的公開內容理解的更加透徹全面。
[0020]需要說明的是,當元件被稱為「固定於」另一個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個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當一個元件被認為是「連接」另一個元件,它可以是直接連接到另一個元件或者可能同時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類似的表述只是為了說明的目的,並不表示是唯一的實施方式。
[0021]除非另有定義,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術和科學術語與屬於本實用新型的【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通常理解的含義相同。本文中在本實用新型的說明書中所使用的術語只是為了描述具體的實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於限制本實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及/或」包括一個或多個相關的所列項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組合。
[0022]請參閱圖1並結合圖2,在一實施例中,耳機10包括:線控器300、麥克風500、第一耳機線120以及第二耳機線140,所述麥克風500設置在所述線控器300 —端的端部,所述線控器300設有所述麥克風500 —端的側壁上設有兩個過線孔360,所述第一耳機線120和第二耳機線140分別穿設於所述過線孔360,並分別與所述線控器300內的電路板電連接,或第一耳機線120和第二耳機線140其中一個與所述線控器300內的電路板連接,另一個穿過所述線控器300。優選的,兩個過線孔360對稱分布在所述線控器的兩側壁上,所述第一耳機線120和第二耳機線140也相應地對稱分布在所述線控器的兩側壁上。
[0023]在所述第一耳機線120、第二耳機線140遠離所述線控器300的端部分別安裝聽筒(圖中未示出),以便使用者放入耳朵內。
[0024]—種實施方式,所述麥克風500包括聲電轉換器520、套設在所述聲電轉換器520外的網罩540、以及套設在所述網罩540外的外殼560,在所述外殼560 —端設有內螺紋,在所述線控器300設有麥克風500的一端端部設有與所述外殼560 —端設有的內螺紋配合的外螺紋,所述麥克風500與所述線控器的裝配和拆卸更簡單。
[0025]另一種實施方式,所述麥克風500包括聲電轉換器520、套設在所述聲電轉換器520外的網罩540、以及套設在所述網罩540外的外殼560,所述外殼560與所述線控器300通過焊接或卡扣連接。
[0026]在所述線控器300的側壁上還設有用於控制所述麥克風500啟閉或外部電子設備的音頻播放的按鍵380,所述按鍵380與所述線控器300內的電路板電連接。
[0027]在所述線控器300遠離所述麥克風500的另一端穿設有第三耳機線100,所述第三耳機線100與所述線控器300內的電路板電連接,或與穿過所述線控器的第一耳機線120或第二耳機線140電連接,所述第三耳機線100遠離所述線控器300的一端設有插頭,通過所述插頭(圖中未不出)與外部電子設備電連接。
[0028]在圖示實施例中一種實施方式,所述第一耳機線120和第二耳機線140與所述線控器300的接觸處分別設有保護套362,所述保護套362呈筒形,其與所述線控器300的夾角角度範圍在0-90度之間。所述保護套362可以避免第一耳機線120、第二耳機線140與線控器300的接觸處被折斷。
[0029]在圖示實施例中另一種實施方式,如圖3所示,所述第一耳機線120和第二耳機線140與所述線控器300的接觸處分別設有保護套362,所述保護套362呈L型,其一個支臂從所述線控器側壁垂直隆起,並往所述麥克風500方向90度折彎形成另一個支臂。所述保護套362可以避免第一耳機線120、第二耳機線140與線控器300的接觸處被折斷。可以理解的是,第一護線套的結構不限於以上的表述,還可以是其他的形式。
[0030]在所述第三耳機線100與所述線控器300的接觸處也設置有保護套362。
[0031]本實用新型耳機的麥克風設在線控器一端的端部,在該端的線控器的側壁上還設有兩個過線孔,第一耳機線和第二耳機線分別穿設於該過線孔。使用過程中,麥克風離使用者的嘴部較近,更容易收音,也避免使用者用手持麥克風,更方便接聽。
[0032]請在此參閱圖2,在另一實施例中,一種耳機線控裝置,包括線控器300及設置在所述線控器300 —端端部的麥克風500,在所述線控器300設有所述麥克風500的一端的側壁上設有用於穿設所述耳機的耳機線的過線孔360。
[0033]—種實施方式,所述麥克風500包括聲電轉換器520、套設在所述聲電轉換器520外的網罩540、以及套設在所述網罩540外的外殼560,在所述外殼560 —端設有螺紋,在所述線控器300設有麥克風500的一端端部設有與所述外殼560 —端設有的內螺紋配合的外螺紋,所述麥克風500與所述線控器的裝配和拆卸更簡單。
[0034]另一種實施方式,所述麥克風500包括聲電轉換器520、套設在所述聲電轉換器520外的網罩540、以及套設在所述網罩540外的外殼560,所述外殼560與所述線控器300通過焊接或卡扣連接。
[0035]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實用新型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並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專利範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於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於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因此,本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範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耳機,其特徵在於,包括:線控器、麥克風、第一耳機線以及第二耳機線,所述麥克風設置在所述線控器一端的端部,所述線控器設有所述麥克風的一端的側壁上設有兩個過線孔,所述第一耳機線和第二耳機線分別穿設於所述過線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耳機,其特徵在於,所述麥克風包括聲電轉換器、套設在所述聲電轉換器外的網罩、以及套設在所述網罩外的外殼,在所述外殼一端設有內螺紋,在所述線控器設有麥克風的一端端部設有與所述外殼一端設有的內螺紋配合的外螺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耳機,其特徵在於,所述麥克風包括聲電轉換器、套設在所述聲電轉換器外的網罩、以及套設在所述網罩外的外殼,所述外殼與所述線控器通過焊接或卡扣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耳機,其特徵在於,在所述線控器的側壁上還設有用於控制所述麥克風啟閉或外部電子設備的音頻播放的按鍵。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耳機,其特徵在於,在所述線控器遠離所述麥克風的另一端穿設有第三耳機線,所述第三耳機線遠離所述線控器的一端設有插頭。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耳機,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耳機線和第二耳機線與所述線控器的接觸處分別設有保護套,所述保護套呈筒形,所述保護套與所述線控器的夾角角度範圍在0-90度之間。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耳機,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耳機線和第二耳機線與所述線控器的接觸處分別設有保護套,所述保護套呈L型,其一個支臂從所述線控器側壁垂直隆起,並往所述麥克風方向90度折彎形成另一個支臂。
8.一種耳機線控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線控裝置包括:線控器及設置在所述線控器一端端部的麥克風,在所述線控器設有所述麥克風的一端的側壁上設有用於穿設所述耳機的耳機線的過線孔。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耳機線控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麥克風包括聲電轉換器、套設在所述聲電轉換器外的網罩、以及套設在所述網罩外的外殼,在所述外殼一端設有內螺紋,在所述線控器設有麥克風的一端端部設有與所述外殼一端設有的內螺紋配合的外螺紋。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耳機線控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麥克風包括聲電轉換器、套設在所述聲電轉換器外的網罩、以及套設在所述網罩外的外殼,所述外殼與所述線控器通過焊接或卡扣連接。
【文檔編號】H04R1/10GK203775376SQ201320865116
【公開日】2014年8月13日 申請日期:2013年12月25日 優先權日:2013年12月25日
【發明者】謝冠宏, 林柏青, 胡擁輝 申請人:衡陽加一電子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