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信號裝置製造方法
2023-06-05 21:09:11
光信號裝置製造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光信號裝置,包括外罩、導光板、光源以及後蓋,該外罩與該後蓋相配合,將導光板以及光源固定在該外罩以及後蓋之間。該外罩包括一底壁,該底壁開設一通光部,該光源包括用於發出不同顏色光的多個點發光源,並設置在導光板入光面一側,該導光板將該多個點發光源發出的各色光線形成平面光,該平面光從所述通光部射出。本發明的光信號裝置可使用在汽車等物體上,在實現光信號裝置基本信號指示功能的同時,可進一步滿足用戶對美觀性的需求。
【專利說明】光信號裝置
【技術領域】
[0001 ] 本發明涉及一種光信號裝置。
【背景技術】
[0002]一般掛在汽車外部的光信號車燈,如照明大燈、轉彎信號燈,汽車尾燈等,大多採用多顆燈絲燈泡等形成光源,缺乏美觀,且佔用汽車電力載荷較大,在發光顏色等方面也較為固定,僅能實現光信號車燈的基本信號指示功能,難以滿足所有消費者對美觀或其它擴展功能的要求。
【發明內容】
[0003]鑑於以上內容,有必要提供一種光信號裝置。該光信號裝置,包括外罩、導光板、光源以及後蓋,該外罩與該後蓋相配合,將導光板以及光源固定在該外罩以及後蓋之間。該外罩包括一底壁,該底壁開設一通光部,該光源包括用於發出不同顏色光的多個點發光源,並設置在導光板入光面一側,該導光板將該多個點發光源發出的各色光線形成平面光,該平面光從所述通光部射出。
[0004]還有必要提供一種汽車,該汽車包括殼體及至少一光信號裝置,該至少一光信號裝置對應殼體設置以使該至少一光信號裝置發出的光信號可以通過殼體傳出汽車外,該光信號裝置包括外罩、導光板、光源以及後蓋,該外罩與該後蓋相配合,將導光板以及光源固定在該外罩以及後蓋之間,該外罩包括一底壁,該底壁開設一通光部,該光源包括多個點發光源,並設置在導光板入光面一側,該導光板將該多個點發光源發出的光線形成平面光,該平面光通過所述通光部及殼體射出。
[0005]相較於現有技術,本發明的光信號裝置,設置一導光板,並在該導光板入光面一側設置用於發出不同顏色光的點發光源,在實現光信號裝置基本信號指示功能的同時,可進一步滿足用戶對美觀性的需求。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6]圖1和圖2分別是本發明光信號裝置不同視角下的立體分解示意圖。
[0007]圖3是本發明光信號裝置的光源所包括的不同顏色點發光源間隔設置的示意圖。
[0008]圖4是所述光信號裝置安裝在一汽車的示意圖。
[0009]主要元件符號說明
[0010]
【權利要求】
1.一種光信號裝置,包括外罩、導光板、光源以及後蓋,該外罩與該後蓋相配合,將導光板以及光源固定在該外罩以及後蓋之間,其特徵在於,該外罩包括一底壁,該底壁開設一通光部,該光源包括用於發出不同顏色光的多個點發光源,並設置在導光板入光面一側,該導光板將該多個點發光源發出的各色光線形成平面光,該平面光從所述通光部射出。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信號裝置,其特徵在於,該光信號裝置還包括一反射片,該反射片設置在導光板遠離外罩的一側,用於將從導光板遠離外罩的一側射出的光線反射回導光板中。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信號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通光部是使用透明材料製成的透光板。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信號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通光部是一中空的透光孔。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信號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多個點發光源包括多個用於發出第一顏色光的發光二極體、多個用於發出第二顏色光的發光二極體以及多個用於發出第三顏色光的發光二極體,該多個用於發出第一顏色光的發光二極體分別與該多個用於發出第二顏色光的發光二極體和該多個用於發出第三顏色光的發光二極體間隔設置。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光信號裝置,其特徵在於,該光信號裝置還包括中空的第一密封膠圈以及中空的第二密封膠圈,該第一密封膠圈卡在所述底壁與導光板之間,以防止光線的側漏,該第二密封膠圈環繞導光板、光源以及反射片設置在外罩與後蓋之間,以防止雜質進入該光信號裝置內部。
7.一種汽車,該汽車包括殼體及至少一光信號裝置,該至少一光信號裝置對應殼體設置以使該至少一光信號裝置發出的光信號可以通過殼體傳出汽車外,其特徵在於,該光信號裝置包括外罩、導光板、光源以及後蓋,該外罩與該後蓋相配合,將導光板以及光源固定在該外罩以及後蓋之間,該外罩包括一底壁,該底壁開設一通光部,該光源包括多個點發光源,並設置在導光板入光面一`側,該導光板將該多個點發光源發出的光線形成平面光,該平面光通過所述通光部及殼體射出。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汽車,其特徵在於,所述外罩還包括由所述底壁四周朝一側延伸形成的上側壁、下側壁、左側壁和右側壁,該底壁、上側壁、下側壁、左側壁以及右側壁界定一收容空間,用於收容所述導光板和光源。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汽車,其特徵在於,所述汽車包括至少一鎖固件,所述外罩還包括分別自所述左側壁和右側壁向外延伸的第一固定部以及第二固定部,所述第一固定部以及第二固定部分別設置至少一裝配孔以及至少一第一固定孔,所述後蓋相對的兩端分別設置至少一裝配柱以及至少一第二固定孔,所述至少一裝配柱固定於該至少一裝配孔內,以相對固定外罩與後蓋,所述第二固定孔與所述第一固定孔相對應,所述殼體包括至少一鎖固孔與該第一固定孔以及第二固定孔相對應,所述鎖固件穿過所述第一固定孔、所述第二固定孔以及所述鎖固孔將組裝完成後的所述光信號裝置固定在汽車上。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汽車,其特徵在於,所述裝配柱為熱熔柱,當所述導光板和光源安裝在所述收容空間後,所述裝配柱通過熱熔的方式固定於所述裝配孔內。
11.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汽車,其特徵在於,所述多個點發光源包括多個用於發出第一顏色光的發光二極體、多個用於發出第二顏色光的發光二極體以及多個用於發出第三顏色光的發光二極體,該多個用於發出第一顏色光的發光二極體分別與該多個用於發出第二顏色光的發光二極體和該多個用於發出第三顏色光的發光二極體間隔設置。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汽車,其特徵在於,所述多個點發光源與汽車的控制器電性連接,該控制器根據需 要控制每個發光源發出相應顏色的光線。
【文檔編號】F21V19/00GK103775940SQ201210412505
【公開日】2014年5月7日 申請日期:2012年10月25日 優先權日:2012年10月25日
【發明者】連志煌, 周舟, 楊星星, 林欽州 申請人:鑫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深鑫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