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隧道施工用仰拱棧橋模塊式倒裝移動結構的製作方法
2023-06-12 16:43:51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隧道施工設備,尤其涉及一種隧道施工用仰拱棧橋模塊式倒裝移動結構。
背景技術:
目前,仰拱棧橋設備一般在隧道口組裝完畢後,需要配合其他靈活性強的工程機械設備及操作人員,才能將仰拱棧橋移動至隧道開挖面與二次襯砌之間,不僅額外增加了施工單位的工程成本,同時也增加了各個隧道施工工序之間的銜接成本,影響了施工工期。尤其在隧道斷面受限的單線隧道內劣勢更加明顯。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安裝方便、佔地面積小、施工高效的隧道施工用仰拱棧橋模塊式倒裝移動結構。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
本實用新型的隧道施工用仰拱棧橋模塊式倒裝移動結構,包括後拖輪,所述後拖輪的上部固定有後拖輪支承模塊,所述後拖輪支承模塊的外部套有伸縮外套,所述後拖輪支承模塊的一側設有油缸提升模塊,所述油缸提升模塊與伸縮外套之間連接有液壓油缸,所述伸縮外套的一側固定有桁架橫梁,所述桁架橫梁與所述後拖輪支承模塊之間連接有模塊支撐部件。
由上述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技術方案可以看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隧道施工用仰拱棧橋模塊式倒裝移動結構,解決了隧道施工用步履式仰拱棧橋組裝後難以倒運到隧道內施工的技術難題,該移動機構採用模塊化設計思想,安裝方便、佔地面積小、施工高效。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隧道施工用仰拱棧橋模塊式倒裝移動結構的結構示意圖。
圖2a至圖2i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隧道施工用仰拱棧橋模塊式倒裝移動步驟示意圖。
圖3a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後拖輪支承模塊的立面結構示意圖。
圖3b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後拖輪支承模塊的側面結構示意圖。
圖3c為圖3a的A-A向結構示意圖。
圖4a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油缸支承模塊的立面結構示意圖。
圖4b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油缸支承模塊的側面結構示意圖。
圖中:
1、桁架橫梁,2、伸縮外套,3、液壓油缸,4、油缸提升模塊,5、後拖輪,6、後拖輪支承模塊,7、模塊支撐部件。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作進一步地詳細描述。
本實用新型的隧道施工用仰拱棧橋模塊式倒裝移動結構,其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是:
包括後拖輪,所述後拖輪的上部固定有後拖輪支承模塊,所述後拖輪支承模塊的外部套有伸縮外套,所述後拖輪支承模塊的一側設有油缸提升模塊,所述油缸提升模塊與伸縮外套之間連接有液壓油缸,所述伸縮外套的一側固定有桁架橫梁,所述桁架橫梁與所述後拖輪支承模塊之間連接有模塊支撐部件。
所述後拖輪支承模塊、油缸提升模塊、模塊支撐部件、液壓油缸、後拖輪相互之間為拆裝式結構。
所述油缸提升模塊有一節或多節。
本實用新型的隧道施工用仰拱棧橋模塊式倒裝移動結構,依託於步履式仰拱棧橋設備本身,使得設備自行倒運,從而順利高效的將設備移動至施工工位,降低操作人員的勞動強度,提高倒運的效率,尤其是對於隧道斷面較小的單線隧道仰拱棧橋的設備倒運。解決了隧道施工用步履式仰拱棧橋組裝後難以倒運到隧道內施工的技術難題,機構採用模塊化設計思想,安裝方便、製造成本低、操作簡單、施工高效。
具體實施例:
如圖1至圖4b所示,該移動機構包括後拖輪、伸縮外套、液壓油缸、桁架橫梁、後拖輪支承模塊、油缸提升模塊、模塊支撐部件等件。
後拖輪:用於步履式仰拱棧橋前移動作。
伸縮外套:用於後拖輪及其內套提升動作,內外套間隙為1mm。
液壓油缸:固定於伸縮外套上,用於後拖輪的整體提升動作。
桁架橫梁:用於連接仰拱棧橋的左右桁架梁。
後拖輪支承模塊:用於後拖輪提升倒運。
油缸提升模塊:用於液壓油缸提升倒運。
模塊支撐部件:用於使得後拖輪支承模塊使用過程中達到穩定支撐的效果。
為了步履式仰拱棧橋在隧道外部組裝完畢後,能夠順利進入隧道內部而增加的臨時性結構,僅用於由隧道外進入到棧橋施工工位時的整體前移,在正常施工狀態下,依次去掉後拖輪支承模塊、油缸提升模塊、模塊支撐部件等,同時將油缸連接板與後拖輪上的支撐座用螺栓連接即可。
在步履式仰拱棧橋設備組裝完成後,在後拖輪中間安裝3個支承模塊,在液壓油缸耳座下方安裝2個提升模塊,用螺栓固定,即可實現設備在仰拱填充層上水平前移倒運。
隧道內工況複雜,前移過程中棧橋設備會逐漸出現前高后底的現象,首先將後拖輪中間最下方的支承模塊取下,然後液壓油缸回縮340mm,與支承模塊及提升模塊的高度一致。其次,將中間的支承模塊以及下方的液壓油缸提升模塊取下,液壓油缸依靠重力下降340mm,將提升模塊與底端用螺栓固定,依次類推,進行仰拱棧橋設備的前移倒運施工。
具體倒運施工步驟按照附圖2a至圖2i中的隧道施工用仰拱棧橋模塊式倒裝移動步驟依次進行即可。
本實用新型結構採用模塊化設計思想,安裝方便、製造成本低、操作簡單、施工高效。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並不局限於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披露的技術範圍內,可輕易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應該以權利要求書的保護範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