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保持活性汙泥處理系統中顆粒物濃度的方法
2023-06-20 02:39:16
一種保持活性汙泥處理系統中顆粒物濃度的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屬於環境保護範疇的汙水處理領域。本發明旨在保持活性汙泥處理系統中顆粒物的濃度,採用減少外排剩餘汙泥中顆粒物濃度的方式實現發明意圖。當顆粒物表面附著了生物膜的時候,對泵類和管道的磨損將大大降低,同時這些附著了生物膜的顆粒物將有助於活性汙泥的沉降並有助於提高反應器中的有效汙泥濃度。
【專利說明】一種保持活性汙泥處理系統中顆粒物濃度的方法
1、【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屬於環境保護範疇的汙水處理領域
2、【背景技術】
[0002]一般認為汙水的生化處理系統不應包含較多的顆粒物,因為顆粒物的存在會導致泵和管道的磨損,所以設計中總是儘可能將顆粒物排出反應系統,不會專門保持顆粒物的濃度。
[0003]但是這些設計者忽略了一個事實,那就是當顆粒物表面附著了生物膜的時候,對泵類和管道的磨損將大大降低,同時這些附著了生物膜的顆粒物將有助於活性汙泥的沉降並有助於提高反應器中的有效汙泥濃度、降低汙泥指數。
3、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的目的在於維持活性汙泥生化處理系統的顆粒物濃度。
[0005]保持生化反應器顆粒物的濃度,可以通過技術手段減少排出外排剩餘汙泥的顆粒物濃度。
[0006]對於連續生化處理系統,可以在泥水混合物進入二沉池前設置旋流裝置,旋流器的旋轉可以是水平旋轉或者垂直旋轉,旋流器的上部出水進入二沉池,而底部含有較多顆粒物的泥水混合物返回生化處理反應器;或者在汙泥回流井中提高剩餘汙泥泵的安裝高度,將頂部顆粒物較少的汙泥排出,而底部顆粒物濃度較高的泥水混合物返回生化反應器。
[0007]對於間歇反應器,譬如SBR、CASS或者CAST等,可以將剩餘汙泥排放口設在較高的位置,因此外排剩餘汙泥的顆粒物濃度將隨之降低。
[0008]無論間歇或者連續反應器,在正常的剩餘汙泥排出後,設置一個二次分離裝置,分離出的顆粒物濃度較低的泥水混合物排出生化處理系統,顆粒物濃度較高泥水混合物返回生化反應器。
[0009]以上所說的剩餘汙泥排出生化反應器,包含了將剩餘汙泥直接排放、濃縮、脫水外運,或者將其送入前置物化處理單元,與原水混合後共同沉降分離進而濃縮、脫水外運。
4、【具體實施方式】
[0010]實施方式一:
[0011]對連續生化處理系統,在曝氣池的末端設置一個旋流器,旋流器的結構類似於曝氣沉砂池,底部顆粒物較多的泥水混合物返回生化反應器的缺氧段或者好氧段,此部分返回的泥水混合物可以代替A/0反應器的混合液回流,頂部泥水混合物進入二沉池。
[0012]實施方式二:
[0013]對連續生化處理系統,在二沉池後的汙泥回流井中,將剩餘汙泥排出的進口高度提高,從而降低外排剩餘汙泥的顆粒物濃度。
[0014]實施方式三:[0015]外購平均粒徑小於0.5mm的無機顆粒物,將其補充至生物反應器,從而維持反應器的顆粒物濃度。
[0016]實施方式四:
[0017]無論連續或者間歇反應器,正常排出反應器的剩餘汙泥再設置一個二次分離裝置,分離出的顆粒物濃度較低的泥水混合物排出生化處理系統,可以根據需要將顆粒物濃度較高泥水混合物返回生化反應器。
[0018]實施方式五:
[0019]對連續生化處理系統,在曝氣池的末端設置一個旋流器,旋流器的結構類似於曝氣沉砂池,底部顆粒物較多的泥水混合物返回生化反應器的缺氧段或者好氧段,此部分返回的泥水混合物可以代替A/0反應器的混合液回流,頂部泥水混合物進入二沉池。
[0020]在汙泥回流井中,設置兩個剩餘汙泥排放口,其中一個設在回流井底部,另一個排放口的進口中心高度高於回流汙泥的進水口的中心1.0米,可以根據需要選擇開啟其中一個或兩個排放口,以獲得合適的顆粒物濃度。
[0021]實施方式六:
[0022]在每個SBR反應器中設置兩個剩餘汙泥排放口,一個位於池底,一個管中心位於高於池底0.6米的位置,可以根據需要選擇開啟其中一個或兩個排放口,以獲得合適的顆粒物濃度。
【權利要求】
1.廢水處理過程中保持活性汙泥處理系統中顆粒物濃度的方法,其特徵在於處理系統中包含生化反應器,外排剩餘汙泥的平均灰分低於生化系統汙泥的平均灰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化反應器,係指連續生化處理,排出生化反應器的剩餘汙泥的平均灰分低於生化系統汙泥的平均灰分。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化反應器,係指間歇生化處理,排出生化反應器的剩餘汙泥的平均灰分低於生化系統汙泥的平均灰分。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排出生化反應器的剩餘汙泥的平均灰分低於生化系統汙泥的平均灰分,係指至少有一個剩餘汙泥排放口進口的中心高度高於回流汙泥的進水口的中心高度。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排出生化反應器的剩餘汙泥的平均灰分低於生化系統汙泥的平均灰分,係指剩餘汙泥的排放口中至少有一個管中心位於生化池底0.5米以上。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排出生化反應器的剩餘汙泥的平均灰分低於生化系統汙泥的平均灰分,係指在連續生化處理系統中,在泥水混合物進入二沉池之前,設置不少於I個的旋流器,旋流器頂部泥水混合物進入二沉池,底部設汙泥回流口,從回流口流出的泥水混合物返回生化反應器。
7.根據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或權利要求3或權利要求4或權利要求5或權利要求6所述的排出生化反應器的剩餘汙泥流入不少於I個的分離器,將顆粒物濃度較低的泥水混合物排出生化處理系統,顆粒物濃度較高的泥水混合物返回生化反應器。
8.根據權利要求2或權利要求4或權利要求6所述的排出生化反應器的剩餘汙泥流入不少於I個的分離器,將顆粒物濃度較低的泥水混合物排出生化處理系統,顆粒物濃度較高的泥水混合物返回二沉池。
9.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至少有一個剩餘汙泥排放口的中心高度高於回流汙泥的進水口的中心聞度,係指二者聞差不小於0.8米。
10.根據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或權利要求3或權利要求4或權利要求5或權利要求6或權利要求9所述的保持活性汙泥處理系統中顆粒物濃度的方法,係指定期外加平均粒徑小於0.5mm的顆粒物。
【文檔編號】C02F3/00GK103508552SQ201210203057
【公開日】2014年1月15日 申請日期:2012年6月20日 優先權日:2012年6月20日
【發明者】張書良 申請人:鄭州翰明環境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