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及其使用方法
2023-06-19 22:17:31
專利名稱:信用卡及其使用方法
本發明涉及一種信用卡及其使用方法。
信用卡現已普及,它的使用現在已屬常見。例如,用於付款、取款、準許進入一所受控的房間、場、所,打開一扇門或打開保險箱等。一般地說來,這些信用卡是以清楚易讀的字符形式作為辯認持有人的依據,這些卡片在一些磁跡上載有非可見的編碼信息。然而有時會發生這種情況,即這些信息編碼能被破譯,一個騙子能夠這樣使用不屬於他的信用卡。在使用鈔票分發器(機)時,也有時會發生這種情況,即非法持有一張信用卡並且知道個人編碼時,就可以讓這個騙子根據不屬於他的帳號提款。
為了避免這些不利的情況,人們曾力求要讓在卡片上出現代表純屬卡片持有者個人的一種圖象,藉以辯認信用卡的持有者。於是,法國專利FR-A-2,069,670就考慮到在信用卡上附有信用卡持有人的手心或他的指印的攝影圖象。當信用卡持有人到來辦理一筆帳目,就用壓力感光紙提取其指印,並把採用這種方法提取的圖象與信用卡上的圖象進行比較。這種比較是採用一種光度測量法完成的,其結果是被比較印記範圍的函數。
顯然會出現這種情況指印面積相同的兩個人會被認為就是同一個人。採用這種方法的結果是辯認信用卡持票人的可靠性不能得到保證。
另一方面,信用卡的成本也是決不能忽視的,而且在這種成本中值得注意的地方就是其中的永磁部分。如果將這些信用卡與金屬物品放在一起就會產生信用卡去磁的現象,從而使其不能使用。
本發明的目的就是要製造一種擺脫磁信息編碼和可能的個人編碼的信用卡,藉以避免這些不利因素。本發明的另一個目的就是只允許信用卡的唯一持有人使用這張信用卡。這是採用當場驗證的方法,從而不再依賴中心卡片箱。
本發明的內容是一種帶有以其指印圖象作為持有人個人辯認方法的信用卡,其特徵在於這種圖象是用錄像攝像機錄下的,而且這個圖象是以卡片上標記的數位訊號形式出現的。
根據本發明的另外一個特徵是這種信用卡附有與會計帳號特別有關的信息,根據帳號進行會計運算,這種信息卡的特徵在於這些信息能用自動光學手段直接解讀。
本發明的另一個內容是信用卡的使用方法,其特徵在於使用卡片的人把他的信用卡和手指伸入裝有錄像攝像機的驗證儀器,由儀器來驗證其指紋是否與印在卡片上的數碼信號所表示的指紋圖像相符。
根據本發明,信用卡附有藉助「橫線」碼構成的數碼信息,也就是說,附有一些與標準稠密虛線相對應的密碼符號。利用光學解讀器或用磁畫法(磁筆)即可迅速自動讀取。這種「橫線」碼現在已在飲食產品、書籍以及其它各種產品中推廣使用。
因此根據本發明的信用卡片不是在一條或幾條磁跡上裁有密碼「隱蔽」信息,而是附有一些能夠迅速解讀的印刷信息。從而大大降低了信用卡的製造成本,成本還在明顯地降低。
正由於信用卡上所附的信息都是可見的,當然信用卡就必須只由其持有人使用。為此,人們就在信用卡上複製上一種屬於持有人本身的特徵,並且完全不依靠記憶,採用另外的辦法進行處理,這一純屬個人的特徵就是指印,其擁有人永遠有使用權。
然而這個指印不是用照相複製的,而是藉助錄像攝像機或「掃描器」或圖象傳感器,採用指紋鑑定法複製的。為此,通過錄像攝像機在手指放置方位很精確的條件下錄下持有人的指印。
由錄像攝像機,圖象傳感器、或掃描器錄下的數位訊號,完全與指紋的各特徵點的坐標對應。這些特徵點就是構成指紋的匯合點,例如弓、鬥、箕。在一個指印中一般可以數出三十來個這樣的特徵點。本發明,最多只能錄下27個特徵點。這些特徵點的笛卡兒(直角)坐標或極坐標都被標註在信用卡上,從而在卡片的特定位置上,按規定的方位,形成一個持有人指印的數碼圖象。
因此,信用卡上同時附有無需求助於磁化就容易解讀的信息以及屬於持有人專有的指印圖象。
當持有人來到鈔票機前,根據他的銀行帳號或郵政帳號領取鈔票時,信用卡持有人出示他的卡片,利用儀器進行解讀。持有人不是向儀器提供「秘密」編碼,而是把他的手指放到錄像攝像機前,由攝象機讀取他的指印,並驗證是否與信用卡上所附的指印相符。如兩者相同,鈔票分發機有效運轉,並付給鈔票。「橫線」碼的解讀信息,可用於在持有人的帳戶上進行記帳。
如不一致,鈔票分發機就把信用卡扣留,並且還通過錄像錄下詐騙者的指印。
裝在鈔票發放機上的驗證儀器包括一臺錄像攝象機,藉以在精確方位的條件下對信用卡持有人的指印進行指紋鑑定。這臺機器還包括一套電子裝置,用來比較由錄像攝像機錄下的數位訊號,以及根據信用卡中所附的指印圖象解讀出來的信號。
根據本發明的信用卡成本降低了,這是因為它不要求對信息痕跡進行磁化。在信用卡丟失或被盜時,除了它的所有人以外他人實際上無法使用。因為使用的安全保證是由所有人本人的指印提供的,所以就不需要預先設計和記憶個人的秘密編碼,與銀行帳號有關的信息能夠藉助「橫線」編碼明碼記錄,以便自動解讀。
當然為了自動處理的某些便利設想,光學「橫線」編碼也可用磁讀等效系統代替。
權利要求
1.一種信用卡,其特徵在於它包括用於辨認持有人個人的指印圖象,其所述圖象是藉助錄像攝像機以數位訊號記錄在卡片上的。
2.根據權利要求
1所述的信用卡,它附帶有與帳號有關的信息,根據帳號便可進行結算。
3.根據上述任何一個權利要求
,有使用所述信用卡的方法,其特徵在於它包括如下步驟使用卡片的人將信用卡和一個手指送入一個控制設備;該設備包括一個錄像攝像機,用於辯認使用卡片人的指印是否與以數字形式記錄在卡片上的持有人的指印圖像相一致。
專利摘要
信用卡。
文檔編號G06K9/20GK85103146SQ85103146
公開日1986年10月22日 申請日期1985年4月25日
發明者伐戈爾斯·讓 申請人:伐戈爾斯·讓導出引文BiBTeX, EndNote, Ref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