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18種證明派出所不開了(派出所不再開我媽是我媽)
2023-06-19 12:41:00
今天各大新聞紛紛重磅推出:公安部表示「我媽是我媽」等18類證明,派出所再也不給開了!
大魯哥頓時傻眼了!仔細一看好多都是繞不過的關口!
哭倒在地!不找派出所找誰啊?
最熟的政府機關就是你了!
然而,大魯哥的眼淚或憤怒並沒什麼卵用,這18類規定還是淡定的站在那裡!
沒錯,就是這些規定,看俺掰開了、揉碎了說給大家聽,
絕(zui)對(hao)管(bu)用(yong)!
求問一句,這個公證機關叫什麼名字?
高考路上突然丟了身份證,警察蜀黍還會飛奔而至,幫忙入場嗎?
大魯哥一直以為,死亡證明是派出所開的,因為可以銷戶......
另外再次問一句,這個公證機關是上面說的公證機關嗎?
什麼是戶口登記以外的親屬關係?一家三口在三個集體戶上,能證明「我媽是我媽」不?
再問:這個公證機關在哪裡?
家庭收入證明,這個神奇的公證機關也能管啊?姓甚名誰,家住何方?
突然森森的感覺到,村委會的權力越來越大了!
另外,報案人口失蹤,派出所還是會管的吧?
從此之後,想入黨過政審關,越來越嚴肅了哦!
第16條和18條重複了,不知道有人發現沒?不信往下看!
神奇的公證機關再次出現,連房產都管?
不給個人開「現實表現證明」,是不是歧視?
1,開「我是我」證明,比如你存摺寫錯名、保單寫錯名、上學寫錯名、工作寫錯名。
2,開「償還能力」證明,比如你借款、貸款時用到的那張紙。
3,開「我媽是我媽」證明,比如不在一個戶口本上、這是後媽、我是繼子等等。
4,開「家庭收入」證明,比如我的確是年薪百萬,而不是月薪一千。
5,開「房產情況」證明,比如我這房子真的是我的。
公證處的權力還真不小!
大魯哥搜集了下,濟南有不少公證處:
最後的最後,大魯哥只想問一句話:
以後有關部門能少要一些奇葩證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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