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自發麵粉用的攪拌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12-12 19:56:02
本實用新型涉及食品加工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自發麵粉用的攪拌裝置。
背景技術:
自發麵粉採用精製麵粉加入碳酸氫鈉和磷酸二氫鈣製成膨發劑,再將精製小麥粉分次按比例與膨發劑攪拌,混勻。自發粉大都為中筋麵粉混合泡打粉(B.P;Baking Powder)的預拌粉,所以說自發麵粉的攪拌效果直接關係到它的品質。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是提供一種自發麵粉用的攪拌裝置。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問題主要通過下述技術方案得以解決:
一種自發麵粉用的攪拌裝置,包括設置在支架上的攪拌桶、位於攪拌桶內的攪拌結構及位於攪拌桶外側壁底部上的出料鬥,所述攪拌機構包括由上往下依次設置在攪拌軸上的三組葉片,其中位於上方的兩組葉片中端均彎折並水平延伸,所述支架上位於出料鬥一側還豎直設置有支撐杆,支撐杆上活動設置有控制前述出料鬥開閉合的密封機構,所述密封機構包括與支撐杆活動連接的旋轉杆、與旋轉杆其中一端活動連接的連接杆及位於連接杆底端的擋板,其中出料鬥與攪拌桶外側壁之間的連接處頂部設置有用於容納擋板的開口。
優選的,三組葉片中位於最下方的葉片與攪拌桶底壁相貼,位於中間處的葉片中端向下彎折並水平延伸,位於最上方的葉片中端向上彎折並水平延伸,其中相鄰的兩組葉片之間的夾角角度均為120度。
優選的,所述支撐杆與連接杆頂端均設置有U型夾板,且旋轉杆設置在兩組U型夾板上,其中每組U型夾板上均設置有穿過旋轉杆的螺栓,所述旋轉杆長度大於兩組U型夾板之間的間距。
優選的,所述攪拌桶外側壁底端還設置有凸起,且凸起與支架之間通過螺栓固定,所述攪拌桶頂部還設置有用於密封的蓋板。
優選的,所述攪拌軸穿過攪拌桶的底壁並延伸至支架內,該攪拌軸由驅動電機驅動。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中位於下方的葉片用於刮取粘接在攪拌桶底部上的產品,而位於上方的兩組葉片之所以彎折,是為了得到無需將攪拌桶內的攪拌軸設置成較長,也能擴展該兩組葉片的攪動範圍的目的;而在出料時通過槓桿原理,將旋轉杆的一端下壓,旋轉杆以位於支撐杆中U型夾板上的螺栓為支點,從而帶動連接杆及位於連接杆底端的擋板從開口處抽出,達到將出料鬥打開的目的,而出料鬥的關閉工序則正相反;本實用新型具有結構簡單、使用方便且攪拌效果好等特點。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俯視圖;
圖3是圖1中I處的放大圖;
圖4是圖2中II處的放大圖。
圖中:1、支架,2、攪拌桶,3、攪拌機構,31、攪拌軸,32、葉片,4、出料鬥,5、凸起,6、蓋板,7、支撐杆,8、密封機構,81、旋轉杆,82、連接杆,83、擋板,84、U型夾板,9、開口。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實施例,並結合附圖1-4,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具體的說明。
一種自發麵粉用的攪拌裝置,包括設置在支架1上的攪拌桶2、位於攪拌桶2內的攪拌結構3及位於攪拌桶2外側壁底部上的出料鬥4,其中攪拌桶2外側壁底端還設置有凸起5,且凸起5與支架1之間通過螺栓固定,同時還在攪拌桶2頂部設置有用於密封攪拌桶2的蓋板6,其中攪拌機構3包括由上往下依次設置在攪拌軸21上的三組葉片32,三組葉片32中位於最下方的葉片32與攪拌桶2底壁相貼,位於中間處的葉片32中端向下彎折並水平延伸,位於最上方的葉片32中端向上彎折並水平延伸,其中相鄰的兩組葉片32之間的夾角角度均為120度,本實施例中,位於下方的葉片32用於刮取粘接在攪拌桶2底部上的產品,而位於上方的兩組葉片32之所以彎折,是為了得到無需將攪拌桶2內的攪拌軸31設置成較長,也能擴展該兩組葉片32的攪動範圍的目的。
同時在支架1上位於出料鬥一側豎直設置有支撐杆7,當出料鬥4上綁有物料袋或連接布袋時,可將物料袋或連接布袋的一處頂角綁在支撐杆4上,以加強物料袋或連接布袋在出料鬥4上的穩固性,而在支撐杆7上活動設置有控制前述出料鬥4開閉合的密封機構8,該密封機構8包括與支撐杆7活動連接的旋轉杆81、與旋轉杆81其中一端活動連接的連接杆82及位於連接杆82底端的擋板83,其中出料鬥4與攪拌桶2外側壁之間的連接處頂部設置有用於容納擋板83的開口9,且支撐杆7與連接杆82頂端均設置有U型夾板84,且旋轉杆81設置在兩組U型夾板84上,其中每組U型夾板84上均設置有穿過旋轉杆81的螺栓,本實施例中通過槓桿原理,將旋轉杆81的一端下壓,旋轉杆81以位於支撐杆7中U型夾板84上的螺栓為支點,從而帶動連接杆82及位於連接杆82底端的擋板83從開口9處抽出,達到將出料鬥4打開的目的,而出料鬥4的關閉工序則正相反。
本實施例中,攪拌軸21穿過攪拌桶2的底壁並延伸至支架1內,該攪拌軸21由驅動電機驅動。
以上對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進行了詳細說明,但所述內容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不能被認為用於限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範圍。凡依本實用新型申請範圍所作的均等變化與改進等,均應仍歸屬於本實用新型的專利涵蓋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