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碗型塑料墊片的製作方法
2023-07-09 19:39:26
專利名稱:一種碗型塑料墊片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塑料墊圈,具體涉及一種汽車工業中配合螺釘使用的塑料墊 片。
背景技術:
隨著汽車工業的發展,顧客在購買轎車時對外觀的要求越來越高,車身上出現的 一點點瑕疵,也可能造成顧客拒買的理由,而車身裝配的標準件通常為自攻螺釘,在裝配 時,螺釘對車身直接衝擊很容易出現車身漆膜被打爆漆的現象,影響外觀,為此需在螺釘上 附加墊片,如附圖1所示,為現有技術中通常使用的一種螺釘墊片5,主要是呈椎拔狀環體, 其頂部51呈平面狀,底部52呈內凹弧狀,底部成型為內弧狀是為使該螺絲墊片受螺絲壓迫 時,可產生變形以貼合於車身上,但是實際的應用效果並不理想,由於該墊片底部內凹的空 間很小,螺釘稍微上緊使墊片貼合車身後,著力點在墊片與車身的貼合處,繼續用力上緊時 很容易打爆漆。公告號為CN201078550Y的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異型墊片,其結構包括墊 片本體,墊片本體中心開有通孔,墊片本體上部為拱形部,該實用新型設計合理、結構簡單、 製作成本低、使用方便、密封效果好。但是將該異型墊片應用到車身裝配時,對螺釘衝擊壓 力的緩衝很小,著力點在墊片與車身的貼合處,仍然容易打爆漆,不能解決現有技術中的問 題。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針對上述技術中裝配時車身漆膜容易出現爆漆的技術缺陷,提供一種 碗型塑料墊片。實用新型主要是通過下述技術方案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的一種碗型塑料墊片, 墊片整體為碗型結構,包括墊片上部、墊片下部,以及墊片上部與墊片下部之間設有的承壓 臺階,墊片下部的底面中央具有通孔。裝配塑料墊片時,碗型結構具有高擴張性,可以形成 很好的緩衝作用,而且將螺釘緊固的直接壓力點改變到墊片的承壓臺階,避免了對車身漆 膜的直接衝擊,從而防止了爆漆的現象。作為優選,其特徵在於所述的承壓臺階為環形平面,承壓均勻。作為優選,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墊片本體採用PA材料製成,PA材料機械強度高,韌 性好,有較高的抗拉、抗壓強度,PA材料墊片對衝擊、應力振動的吸收能力強。作為優選,其特徵在於所述墊片的厚度為0. 35mm,厚度適中,強度滿足要求。因此本實用新型韌性好、耐衝擊,而且將螺釘緊固的直接壓力點改變到墊片的承 壓臺階,避免了對車身漆膜的直接衝擊,防止了爆漆的現象。
圖1是現有技術中螺釘墊片的一種結構示意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一種結構示意圖;[0011]圖3是本實用新型使用狀態下的一種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實施例,並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的說明。如附圖2所示,一種碗型塑料墊片,墊片整體為碗型結構,碗型具有高擴張性,可 以形成很好的緩衝作用,該塑料墊片包括墊片上部1、墊片下部3,以及墊片上部與墊片下 部之間的承壓臺階2,承壓臺階為環形平面,墊片下部的底面中央具有通孔31,墊片採用PA 材料製成,墊片的厚度為0. 35mm, PA材料墊片對衝擊、應力振動的吸收能力強,而且將螺釘 緊固的直接壓力點改變到墊片的承壓臺階,避免了對車身漆膜的直接衝擊,可以有效的防 止爆漆。車門玻璃外密封條處的漆膜較薄,在裝配時,螺釘對其直接衝擊很容易出現打爆 漆的現象,在螺釘上附加本實用新型碗型塑料墊片,如附圖3所示,使用時,碗型塑料墊片 套入螺釘4的桿身,使墊片的承壓臺階貼著螺釘尾部,將該螺釘緊入車門玻璃外密封條6, 墊片的碗型結構具有很好的緩衝作用,旋動螺釘壓緊碗型塑料墊片的承壓臺階,繼續旋動 螺釘完成鎖合。該碗型塑料墊片具有高彈性、耐衝擊的特性,對衝擊的吸收能力強,而且將螺釘緊 固的直接壓力點改變到墊片的承壓臺階,能夠避免對車身漆膜的直接衝擊,從而防止了爆 漆的現象。
權利要求一種碗型塑料墊片,其特徵在於所述墊片整體為碗型結構,包括墊片上部(1)、墊片下部(3),以及墊片上部與墊片下部之間的承壓臺階(2),墊片下部的底面中央具有通孔(31)。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碗型塑料墊片,其特徵在於,所述承壓臺階為環形平面。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碗型塑料墊片,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墊片採用PA材料製成。
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碗型塑料墊片,其特徵在於,所述墊片的厚度為 0. 35mm0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碗型塑料墊片,墊片整體為碗型結構,包括墊片上部、墊片下部,以及墊片上部與墊片下部之間的承壓臺階,墊片下部的底面中央具有通孔。該碗型塑料墊片具有高彈性、耐衝擊的特性,對衝擊的吸收能力強,裝配時,碗型結構具有高擴張性,可以形成很好的緩衝作用,而且將螺釘緊固的直接壓力點改變到墊片的承壓臺階,避免了對車身漆膜的直接衝擊,有效防止了爆漆現象。
文檔編號F16B43/00GK201751605SQ20102018578
公開日2011年2月23日 申請日期2010年5月11日 優先權日2010年5月11日
發明者安聰慧, 李書福, 楊健, 王利 申請人:浙江吉利汽車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