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智能供熱機組水箱水位檢測反饋系統的製作方法
2023-08-03 13:08:16 1

本實用新型涉及智能供熱機組,具體是一種智能供熱機組水箱水位檢測反饋系統。
背景技術:
我國北方的大部分地區,由於冬季的寒冷期較長,均需要對住宅進行供暖。目前,城市的集中供暖主要採用大鍋爐作為熱源,再通過管線將熱媒傳輸至一級泵站、二級泵站,最後通過二級泵站或三級泵站輸送到用戶家中。智能供熱機組自動化程度高,利用控制器的遠程通訊功能,能夠把一、二次網供回水溫度、壓力、流量及水泵狀態、電動調節閥狀態等有關數據傳送給控制中心,並能夠接受來自控制中心的控制指令進行遠程控制,實現全自動無人值守遠程控制。對於智能供熱機組的水箱,其水位檢測通常利用水位傳感器進行,利用水位傳感器的檢測值反饋控制補水泵的自動啟閉,這種反饋方式存在一些弊端,一是水位傳感器設定的警戒值是固定的,只能實現靜態控制,無法對補水泵電機進行動態反饋,導致補水泵電機在不斷啟停的過程中易損壞,使用壽命也大打折扣,二是水位傳感器的穩定性差,不僅檢測值易出現偏差,其本身也易損壞,常出現補水不及時而幹燒的現象,影響整個供熱機組運行安全。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智能供熱機組水箱水位檢測反饋系統,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智能供熱機組水箱水位檢測反饋系統,包括:水箱、水位管、浮球、連接杆以及變頻控制機構,所述水位管為設置在水箱內的管狀體,且水位管頂部管邊緣焊接在水箱內頂部內壁上,水位管底部設置與水箱內部連通的通孔,所述浮球設置在水位管內,所述連接杆固定連接在浮球上方;所述變頻控制機構包括電阻條、導體棒、變頻器以及兩根導線,所述電阻條由繞制在矩形絕緣板上的電阻絲構成,電阻條垂直固定在連接杆外圓周上,電阻條頂端與導線的一端錫焊在一起,所述導體棒左端與電阻條接觸,導體棒設置在套管內,所述套管固定在水位管的內壁上,導體棒上錫焊另一根導線,兩根導線分別連接在變頻器的IGBT模塊上,變頻器與補水泵的電機連接。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水位管內壁靠近頂部的位置固定設置套環,連接杆設置在套環內。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套管內設置壓簧。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通過在供熱機組水箱內設置水位管,水位管內連接杆隨著水箱水位變化而變化,使變頻器的輸出電壓和頻率自動調整,以動態調節補水泵電機的轉速,既避免電機連續的啟停而損壞,也使補水速度與水箱水位間達到動態平衡,補水及時,穩定可靠。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中A處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2,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智能供熱機組水箱水位檢測反饋系統,包括:水箱3、水位管4、浮球2、連接杆5以及變頻控制機構,所述水位管4為設置在水箱3內的管狀體,且水位管4頂部管邊緣焊接在水箱3內頂部內壁上,水位管4底部設置與水箱3內部連通的通孔1,所述浮球2設置在水位管4內,所述連接杆5固定連接在浮球2上方;所述變頻控制機構包括電阻條6、導體棒10、變頻器9以及兩根導線8,所述電阻條6由繞制在矩形絕緣板上的電阻絲構成,電阻條6垂直固定(膠粘)在連接杆5外圓周上,電阻條6頂端與導線9的一端錫焊在一起,所述導體棒10左端與電阻條6接觸,導體棒10設置在套管11內,所述套管11固定在水位管4的內壁上,導體棒10上錫焊另一根導線8,兩根導線8分別連接在變頻器9的IGBT模塊上,導線8、導體棒10、電阻條6與IGBT模塊構成迴路,變頻器9與補水泵的電機連接,水箱3水位上漲時,水通過水位管4底部的通孔1進入水位管4內,浮球2浮起使連接杆5向上移動,電阻條6參與迴路中的長度逐漸增大,因此迴路電阻增大,這樣,變頻器9IGBT模塊控制變頻器9輸出更低的輸出電壓和頻率,從而降低補水泵電機的轉速,即降低補水速度,實現補水速度與水箱水位的動態平衡。
所述水位管4內壁靠近頂部的位置固定設置套環7,連接杆5設置在套環7內,套環7使連接杆5保持垂直位置,不會發生傾斜。
所述套管11內設置壓簧12,壓簧12保持壓縮狀態,使導體棒10抵在電阻條6上。
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於上述示範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徵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範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範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並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