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無線信號屏蔽裝置製造方法
2023-08-05 01:43:11 3
一種無線信號屏蔽裝置製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無線信號屏蔽裝置,包括屏蔽器主機、無線連接頭、電源指示燈、電源開關,所述屏蔽器主機的上側設有多個無線連接頭,所述每個無線連接頭的右側設有電源指示燈,所述每個無線連接頭上連接有功率發射天線,所述屏蔽器主機的右側設有電源開關,所述屏蔽器主機的右側連接有電源適配器。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通過簡單地安裝就可達到屏蔽無線信號的效果,與現有技術相比,增加了WIFI無限信號屏蔽功能,能有效的屏蔽WIFI無限上網信號,信號屏蔽廣泛,實用性強。
【專利說明】一種無線信號屏蔽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信號屏蔽【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無線信號屏蔽裝置。
【背景技術】
[0002]目前許多公共場所禁止使用手機和WIFI等移動信號電話。這些場所大體包括:會議室、演講廳、戲劇院、音樂廳、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畫廊、教堂、寺廟、考場、教室、補習班、餐廳、看守所、監獄、工廠生產線、以及專業機密部門、黨政機關辦公室、政治軍事會議場所、金融及證券管理交易中心等一切禁止使用移動信號、電話的地方。目前引導主流的智慧型手機都有WIFI無線信號上網功能,而古老的信號屏蔽器是無法實現WIFI信號屏蔽的。因此,為滿足上述場所對無線信號的管理需求,需研發出一種無線信號屏蔽裝置來滿足上述場所的需要。
【發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無線信號屏蔽裝置,以滿足人們的需求。
[0004]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採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無線信號屏蔽裝置,包括屏蔽器主機、無線連接頭、電源指示燈、電源開關,所述屏蔽器主機的上側設有多個無線連接頭,所述每個無線連接頭的右側設有電源指示燈,所述每個無線連接頭上連接有功率發射天線,所述屏蔽器主機的右側設有電源開關,所述屏蔽器主機的右側連接有電源適配器。
[0005]所述無線連接頭有五個。
[0006]所述五個無線連接頭分別為CDMA、GSM、DCS、3G、WIFI。
[0007]所述功率發射天線與無線連接頭插接連接。
[0008]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通過簡單地安裝就可達到屏蔽無線信號的效果,與現有技術相比,增加了 WIFI無限信號屏蔽功能,能有效的屏蔽WIFI無限上網信號,信號屏蔽廣泛,實用性強。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9]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0]圖2是本實用新型屏蔽器主機的俯視圖。
[0011]圖中:1.天線連接頭,2.電源指示燈,3.電源開關,4.電源適配器,5.功率發射天線,6.屏蔽器主機。
【具體實施方式】
[0012]現在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0013]如圖1、圖2所示,一種無線信號屏蔽裝置,包括屏蔽器主機6、無線連接頭1、電源指示燈2、電源開關3,所述屏蔽器主機6的上側設有多個無線連接頭1,所述每個無線連接頭I的右側設有電源指示燈2,所述每個無線連接頭I上連接有功率發射天線5,所述屏蔽器主機6的右側設有電源開關3,所述屏蔽器主機6的右側連接有電源適配器4。
[0014]所述無線連接頭I有五個。
[0015]所述五個無線連接頭I分別為CDMA、GSM、DCS、3G、WIFI。
[0016]所述功率發射天線5與無線連接頭I插接連接。
[0017]使用時,首先把功率發射天線插接在屏蔽器主機的無線連接頭上,然後把電源適配器連接在屏蔽器主機上,打開屏蔽器主機的電源開關,就可以實現屏蔽CDMA、GSM、DCS、3G、WIFI的效果。
[0018]本實用新型不局限於上述實施方式,任何人應得知在本實用新型的啟示下作出的結構變化,凡是與本實用新型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技術方案,均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
[0019]本實用新型未詳細描述的技術、形狀、構造部分均為公知技術。
【權利要求】
1.一種無線信號屏蔽裝置,包括屏蔽器主機(6)、無線連接頭(I)、電源指示燈(2)、電源開關(3),其特徵在於,所述屏蔽器主機(6)的上側設有多個無線連接頭(I),所述每個無線連接頭(I)的右側設有電源指示燈(2),所述每個無線連接頭(I)上連接有功率發射天線(5),所述屏蔽器主機(6)的右側設有電源開關(3),所述屏蔽器主機(6)的右側連接有電源適配器⑷。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無線信號屏蔽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無線連接頭(I)有五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無線信號屏蔽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五個無線連接頭(I)分別為 CDMA、GSM、DCS、3G、WIFI。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無線信號屏蔽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功率發射天線(5)與無線連接頭(I)插接連接。
【文檔編號】H04K3/00GK203466827SQ201320592316
【公開日】2014年3月5日 申請日期:2013年9月25日 優先權日:2013年9月25日
【發明者】張旭 申請人:張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