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攜式手推車的製作方法
2023-07-19 06:50:01 2
專利名稱:可攜式手推車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手推車,具體地說,涉及一種適合於買菜時使用的買菜便攜
式手推車。
背景技術:
目前人們上菜市場買菜(包括蔬菜、肉類、水產品、調味品等)時,商販們通常都用塑膠袋裝菜,因此人們每次買菜都會帶回很多塑膠袋,這些塑膠袋基本上都是不可降解且不能回收利用的,長期如此,必然造成資源浪費和嚴重的環境汙染;而且買菜者大多是婦女和老年人,當買的菜比較多時,手裡提著一袋袋的東西,相當費力,特別是家離市場較遠的人們,要提著很多東西走相當長的路,更是費力、辛苦。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買菜可攜式手推車,利用這種手推車使買菜者更加省力。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採用以下技術方案予以實現 —種可攜式手推車,其特徵在於包括1或2個推拉單元,所述推拉單元包括帶有
滾輪的底板,所述底板上方固定一手柄,所述手柄上設有支撐架,所述支撐架及手柄上設有
若干掛件,兩個推拉單元之間通過連杆活動連結。 進一步地,本實用新型還具有如下技術特徵還包括一帶有若干掛扣的布袋,所述布袋通過所述掛扣掛置在所述掛件上。 進一步地,本實用新型還具有如下技術特徵所述底板前方設有2個通孔,所述通孔上或拴有帶有把手的拉繩,或插接"U"形提拉架。 進一步地,本實用新型還具有如下技術特徵所述支撐架為L形, 一端連接在所述手柄與底板固定處,另一端連接在所述手柄上。 進一步地,本實用新型還具有如下技術特徵所述支撐架與所述手柄構成的框架內設有支撐梁。
進一步地,本實用新型還具有如下技術特徵所述掛件為圓柱體。
進一步地,本實用新型還具有如下技術特徵所述底板、手柄、支撐架及掛件為採
用塑料或鐵的一體結構。
進一步地,本實用新型還具有如下技術特徵所述手柄為抽拉式。
進一步地,本實用新型還具有如下技術特徵所述連杆包括三根,其中一根連接在
兩手柄之間,另外兩根分別連接在兩底板之間。
進一步地,本實用新型還具有如下技術特徵所述連杆為摺疊式。[0015]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和積極效果是 1、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使用方便,買菜過程以及回家途中,不必一直提著買回的菜,使買菜者更加省力;
3[0017] 2、本實用新型還設置一帶有若干掛扣的布袋,所述布袋通過所述掛扣掛置在所述掛件上,這樣可將買回的菜放入布袋中,大大減少買菜時塑膠袋的使用量,從而減少資源浪費,減少塑膠袋帶來的環境汙染。 3、為了爬樓方便,在底板前方設有2個通孔,所述通孔上或栓有拉繩,或插接"U"形提拉架,爬樓時,可一手握手柄,另一手提拉繩或"U"形提拉架,方便省力。
圖1為本實用新型單手手推車結構示意圖一 ;[0020] 圖2為本實用新型單手手推車結構示意圖二 ;[0021] 圖3為本實用新型單手手推車結構示意圖三;[0022] 圖4為本實用新型雙手手推車結構示意圖; 圖中1、滾輪;2、手柄;3、底板;4、支撐架;5、支撐梁;6、支撐梁;7、掛件;8、提拉架;9、拉繩;10、連杆;11、通孔;12、布袋;13、掛扣;14、把手。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實施例一,請參見圖1,圖1為單手推手推車結構示意圖,包括帶有滾輪1的底板3及手柄2 ,所述手柄2設置在底板3上方,為了推起來方便,所述手柄2垂直固定在底板3上,手柄2上設有"L"形支撐架4,支撐架4 一端固定在所述手柄2與底板3固定處,另一端連接在所述手柄2上,支撐架4與手柄2構成三角形穩固框架,為了進一步增強穩固性,框架內設有支撐梁5。另外支撐架4及手柄2上設有若干掛件7,本實施例掛件7為圓柱,當手推車整體採用鐵製成時,各部件通過焊接方式固定在一起,當手推車整體採用塑料製成時,其採用注塑工藝一體成型,當然手推車也可整體採用木頭製成。 本實施例另外包括一布袋12,布袋12上設有若干掛扣13,所述布袋12通過掛扣13掛置在圓柱7上,為了平衡, 一般設置兩個布袋,即在手柄2左右各掛一個布袋12。[0027] 使用時,將布袋12上的掛扣13有選擇地掛在圓柱掛件7上,手握手柄2端部,此時"L"形支撐架4拐角處位於上方,在各圓柱掛件7的支撐作用下,一方面布袋12固定較穩固,另 一方面推拉起來比較輕快。 本實施例手柄2為抽拉式,使用者可根據自身升高調整其長短,以達到最佳使用效果。 實施例二,與實施一的不同之處在於,本實施例在底板3前端設置兩個通孔11,所述通孔11上或拴有帶有把手14的拉繩9,或插接"U"形提拉架8。當爬樓時,一手握手柄2,一手提拉繩9或提拉架8,可輕鬆實現上下樓。提拉架8活動連接在底板3上,當不需要時,取下即可;拉繩9可一直拴在底板3上,另一端拴在手柄2上即可,當然,不用時,也可將其取下。本實施例拉繩9 一方面起到提拉作用,另一方面還可起到捆綁布袋的作用。[0030] 實施例三,實施例一、二均為一個推拉單元,本實施例為兩個推拉單元,兩個推拉單元之間通過連杆10連接,連杆10可活動地連接在兩個單元之間,本實施例共包括三根連杆,其中一根連接在兩手柄2下端之間,另外兩根分別連接在兩底板3之間,連杆10與手柄2或與底板3之間可採用螺栓固定。此種雙手推車可搬運類似箱子等大物品,搬運時,將箱子置於底板3上,此時連接在手柄之間的連杆10在後部起到支撐作用,支撐架4在兩側起到止擋作用。 當然,連杆10可採用摺疊式,當擱置此手推車時,可將其摺疊,從而使其佔用較少的空間。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並非是對本實用新型作其它形式的限制,任何熟悉本專業的技術人員可能利用上述揭示的技術內容加以變更或改型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但是凡是未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內容,依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改型,仍屬於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保護範圍。
權利要求一種可攜式手推車,其特徵在於包括1或2個推拉單元,所述推拉單元包括帶有滾輪的底板,所述底板上方固定一手柄,所述手柄上設有支撐架,所述支撐架及手柄上設有若干掛件,兩個推拉單元之間通過連杆活動連結。
2. 根據權利要求l所述的手推車,其特徵在於還包括一帶有若干掛扣的布袋,所述布袋通過所述掛扣掛置在所述掛件上。
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推車,其特徵在於所述底板前方設有2個通孔,所述通孔上或拴有帶有把手的拉繩,或插接"U"形提拉架。
4. 根據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手推車,其特徵在於所述支撐架為L形,一端連接在所述手柄與底板固定處,另一端連接在所述手柄上。
5. 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手推車,其特徵在於所述支撐架與所述手柄構成的框架內設有支撐梁。
6. 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手推車,其特徵在於所述掛件為圓柱體。
7. 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手推車,其特徵在於所述底板、手柄、支撐架及掛件為採用塑料或鐵的一體結構。
8. 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手推車,其特徵在於所述手柄為抽拉式。
9. 根據權利要求l所述的手推車,其特徵在於所述連杆包括三根,其中一根連接在兩手柄之間,另外兩根分別連接在兩底板之間。
10. 根據權利要求1或9所述的手推車,其特徵在於所述連杆為摺疊式。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出一種可攜式手推車,利用這種手推車使買菜者更加省力,其採用技術方案如下包括1或2個推拉單元,所述推拉單元包括帶有滾輪的底板,所述底板上方固定一手柄,所述手柄上設有支撐架,所述支撐架及手柄上設有若干掛件,兩個推拉單元之間通過連杆活動連結。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使用方便,買菜過程以及回家途中,不必一直提著買回的菜,使買菜者更加省力。
文檔編號B62B1/10GK201501414SQ20092030849
公開日2010年6月9日 申請日期2009年8月21日 優先權日2009年8月21日
發明者王勝利 申請人:王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