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板結構及其結構單元的製作方法
2023-07-30 00:34:51 1
面板結構及其結構單元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平板顯示【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面板結構、結構單元。所述面板結構一基板至少具有一第一表面和一第一側面,所述第一表面至少具有一第一區域和第二區域,所述第一區域鄰接於所述第二區域,且位於所述第一側面與第二區域之間;一遮擋層圖案,其位於所述第一表面上,且其在所述第一表面上的投影覆蓋所述第二區域,所述遮擋層圖案至少經一第一掩膜製作而成。
【專利說明】面板結構及其結構單元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平板顯示【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面板結構及其結構單元。
【背景技術】
[0002]觸控螢幕是可接收觸摸輸入信號的感應式裝置。觸控螢幕賦予了信息交互嶄新的面貌,是極富吸引力的全新信息交互設備。觸控螢幕技術的發展引起了國內外信息傳媒界的普遍關注,並深受廣大消費者青睞。
[0003]目前,具有觸摸顯示功能的電子產品均包括顯示屏及位於顯示屏上的觸控螢幕,觸控螢幕作為與顯示屏獨立的組件,其通常包括一觸控區域和一非觸控區域,在用於一些實現人機互動的電子產品時,觸控區域以及非觸控區域的尺寸均需要根據顯示屏的尺寸進行量身定做,之後再進行組裝,或者是為了實現客戶的個性化需求,需要將觸控螢幕邊框製作成不同的尺寸。為了滿足觸控螢幕邊框的不同尺寸要求,不同尺寸的邊框需要不同的掩膜設備,因此,無疑增加了生產成本。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有鑑於此,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可根據同一掩膜製作不同尺寸結構單元的面板結構。
[0005]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所述面板結構至少包括:一基板,其至少具有一第一表面和一第一側面,所述第一表面至少具有一第一區域和第二區域,所述第一區域鄰接於所述第二區域,且位於所述第一側面與第二區域之間;一遮擋層圖案,其位於所述第一表面上,且其在所述第一表面上的投影覆蓋所述第二區域,所述遮擋層圖案至少經一第一掩膜製作而成。
[0006]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所述面板結構中,所述面板結構還包括形成於所述第一表面上的電極引線,所述電極引線在所述第一表面上的投影至少落於所述第二區域,且不落入所述第一區域。
[0007]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所述面板結構中,所述面板結構還包括一預切割線,所述預切割線位於所述第一區域,所述面板結構用於根據所述預切割線形成不同尺寸的結構單元。
[0008]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所述面板結構中,所述第一表面還包括鄰接於所述第二區域的一第三區域,所述第二區域位於所述第一區域和第三區域之間,所述第二區域環繞所述第三區域,所述第一區域環繞所述第二區域,所述面板結構還包括一功能層,所述功能層形成於所述第三區域所在的第一表面上,且與所述電極引線電性連接。
[0009]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所述面板結構中,所述功能層為觸控感應層,所述第一區域的跨度大於所述第二區域的跨度,所述第三區域的跨度遠大於所述第一區域、第二區域的跨度。
[0010]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了一種結構單元,所述結構單元至少經過上述面板結果上的所述預切割線切割而成。
[0011]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所述面板結構及其結構單元中,由於所述面板結構具有第一區域和第二區域,且通過一第一掩膜將所述遮擋層圖案形成於所述第一區域,因而,可將所述預切割線設置於所述第一區域,並根據所述預切割線形成不同邊框尺寸的結構單元,因此,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面板結構僅通過一種所述第一掩膜形成具有不同邊框尺寸的結構單元,進而有利於減少生產成本。另外,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面板結構中的遮擋層圖案與所述面板的結構的第一側面相隔有第一區域,即預留有一定的空間,因此,可以減小在後續切割形成結構單元時,基板的崩裂對面板結構上功能層或者電極引線損壞的機率。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2]下面將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附圖中:
[0013]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較佳實施方式的面板結構100的結構示意圖;
[0014]圖2為圖1所示面板結構100沿A-A方向的一截面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5]為說明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面板結構及其結構單元,以下結合說明書附圖及文字說明進行詳細闡述。
[0016]請參考圖1,其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較佳實施方式的面板結構100的結構示意圖及其沿A-A方向所示的截面示意圖。所述面板結構100包括一基板101、一遮擋層圖案102、電極引線(圖中未示出)以及預切割線103。所述面板結構100用於製作不同尺寸的結構單元。
[0017]所述基板101至少具有一第一表面1la和一第一側面101b,所述第一表面1la為一光滑且連續的平面,所述第一側面1lb與所述第一表面1la相互垂直,且交接於一第一邊緣(圖中未不出)。在其他實施方式中,第一表面也可為一曲面或者不規則的表面,且第一表面與第一側面可非垂直設置。製成所述基板101的材料可以為硬質材料,例如玻璃或者其他柔性材料。
[0018]所述第一表面1la具有一第一區域lOlaa、第二區域1lab和第三區域1lac,所述第一區域1laa鄰接於所述第二區域lOlab,且位於所述第一側面1lb與第二區域1lab之間;所述第二區域1lab位於所述第一區域1laa和第三區域1lac之間,所述第二區域1lab環繞所述第三區域lOlac,所述第一區域1laa環繞所述第二區域lOlab。在其他實施方式中,第一區域和第二區域也可位於第三區域的一側或者兩側或者三側。
[0019]所述第一區域1laa的跨度Dl大於所述第二區域D2的跨度,其保證所述預切割線的設置位置有更多的選擇,以滿足不同尺寸的結構單元。在其他實施方式中,根據實際情況,第一區域Dl的跨度也可以小於或者等於第二區域D2的跨度。另外,所述第三區域1lac的跨度遠大於所述第一區域lOlaa、第二區域1lab的跨度,所述第三區域1lac構成所述面板結構100的可視區域,所述第一區域lOlaa、第二區域1lab構成所述面板結構100的非可視區域。
[0020]所述遮擋層圖案102位於所述第一表面1la上,且其在所述第一表面1la上的投影覆蓋所述第二區域lOlab,所述遮擋層圖案102至少經一第一掩膜(圖中未示出)製作而成。製成所述遮擋層的材料為不透光的材料,例如黑色油墨。
[0021]具體的,所述遮擋層圖案102由一形成在所述第一表面1la上的遮擋層經過光刻或者印刷製作而成,所述第一掩膜至少具有一開口區域,所述開口區域的面積與所述第三區域1lac的面積大小相同。
[0022]所述預切割線103位於所述第一區域lOlaa,所述預切割線103的具體位置可以根據需求設置,根據所述預切割線103,可將所述面板結構100切割成不同尺寸的結構單元。所述預切割線103可經過雷射或者其他方式形成。例如,假設第三區域的寬度為W,則所述結構單元的邊框尺寸範圍為D2到D2+D1之間,即所述結構單元的邊框尺寸範圍為W+2D2到W+2D2+2D1 之間。
[0023]所述電極引線形成於所述第一表面1la上,且其在所述第一表面1la上的投影落於所述第二區域lOlab,且不落入所述第一區域lOlaa。製成所述電極引線的材料可以為金屬、石墨烯或者其他導電材料。
[0024]一功能層(圖中未示出)形成於所述第三區域1lac所在的第一表面1la上,且與所述電極引線電性連接。所述功能層為觸控感應層。製成所述觸控感應層的材料可為氧化錫銦等透明導電材料、非透明導電材料、石墨烯等。在其他實施方式中,所述功能層也可以為薄膜電晶體陣列層。
[0025]本實施方式提供的面板結構100中,由於其具有第一區域1laa和第二區域lOlab,且通過一第一掩膜將所述遮擋層圖案102形成於所述第一區域lOlaa,因而,可將所述預切割線103設置於所述第一區域lOlaa,並根據所述預切割線1laa的位置形成不同尺寸的結構單元,因此,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面板結構100可以通過一種所述第一掩膜形成不同邊框尺寸的結構單元,進而有利於減少生產成本。另外,本實施方式中的遮擋層圖案102與所述面板結構100的第一側面1lb相隔有第一區域lOlaa,因此,可以避免在後續切割形成結構單元時,所述基板的崩裂對面板結構上功能層或者電極引線的損壞。
[0026]以上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面板結構和結構單元的較佳實施方式,並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權利保護範圍的限制,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應該知曉,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做多種改進或替換,所有的該等改進或替換都應該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保護範圍內,即本實用新型的權利保護範圍應以權利要求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面板結構,其特徵在於:其至少包括, 一基板,其至少具有一第一表面和一第一側面,所述第一表面至少具有一第一區域和第二區域,所述第一區域鄰接於所述第二區域,且位於所述第一側面與第二區域之間;一遮擋層圖案,其位於所述第一表面上,且其在所述第一表面上的投影覆蓋所述第二區域,所述遮擋層圖案至少經一第一掩膜製作而成。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面板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面板結構還包括一預切割線,所述預切割線位於所述第一區域,所述面板結構用於根據所述預切割線形成不同尺寸的結構單J Li ο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面板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面板結構還包括形成於所述第一表面上的電極引線,所述電極引線在所述第一表面上的投影至少落於所述第二區域,且不落入所述第一區域。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面板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表面還包括鄰接於所述第二區域的一第三區域,所述第二區域位於所述第一區域和第三區域之間,所述第二區域環繞所述第三區域,所述第一區域環繞所述第二區域,所述面板結構還包括一功能層,所述功能層形成於所述第三區域所在的第一表面上,且與所述電極引線電性連接。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面板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功能層為觸控感應層,所述第一區域的跨度大於所述第二區域的跨度,所述第三區域的跨度遠大於所述第一區域、第二區域的跨度。
6.一種結構單元,其特徵在於:所述結構單元至少經過權利要求2-5任一項所述的面板結構上的預切割線切割而成。
【文檔編號】G06F3/041GK204155243SQ201420660006
【公開日】2015年2月11日 申請日期:2014年11月6日 優先權日:2014年11月6日
【發明者】王士敏, 朱澤力, 張超, 宋小來, 李紹宗 申請人:深圳萊寶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慶萊寶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