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攜式組合戶外休閒用品的製作方法
2023-08-08 04:43:56 2
專利名稱:可攜式組合戶外休閒用品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旅行休閒用品。
背景技術:
現有的各種休閒用品,一般作為單件,分別攜帶使用,各旅行等帶來不便。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結構合理,攜帶使用方便的可攜式組合戶外休閒用品。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解決方案是一種可攜式組合戶外休閒用品,其特徵包括包體,包體有裝摺疊式用品的上、下兩層袋,包體的兩端設置左、右側袋。
上層袋中裝的摺疊式用品是摺疊式桌、兒童椅、帳篷。下層袋中裝的摺疊式用品是摺疊式成人椅、野營墊。左、右側袋中一個裝電動充氣泵,另一個中裝應急燈、飲料。包體的中間或左、右側裝扣合式拉手。包體上裝拉杆機構,包體的底部裝滑輪。
本實用新型結構合理,攜帶輕便,多件產品都放於包內,可以很方便地放置在汽車後備箱一角,全套裝備不超過15公斤,且根據需要單人、雙人拉手可以隨意變換,裝設滑輪、拉杆後使用更輕便靈活性能可靠,創意新穎,使用方便,用途多樣。
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附圖是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結構示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一種可攜式組合戶外休閒用品,包括包體1,包體1有裝摺疊式用品的上、下兩層袋2、3,包體1的兩端設置左、右側袋4、5。
上層袋2中裝的摺疊式用品是摺疊式桌7、兒童椅8、帳篷9,下層袋3中裝的摺疊式用品是摺疊式成人椅10、野營墊11,左側袋4中裝電動充氣泵12,右側袋5中裝應急燈13、飲料14。包體1的中間裝扣合式拉手6,扣合式拉手6也可裝於左、右側。
當然,本實用新型還可以有其他合適實施例,例包體上裝拉杆機構,包體的底部裝滑輪。
權利要求1.一種可攜式組合戶外休閒用品,其特徵是包括包體,包體有裝摺疊式用品的上、下兩層袋,包體的兩端設置左、右側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組合戶外休閒用品,其特徵是包體的中間或左、右側裝扣合式拉手。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攜式組合戶外休閒用品,其特徵是包體上裝拉杆機構,包體的底部裝滑輪。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可攜式組合戶外休閒用品,包括包體,包體有裝摺疊式用品的上、下兩層袋,包體的兩端設置左、右側袋。本實用新型結構合理,攜帶輕便,性能可靠,創意新穎,使用方便,用途多樣。
文檔編號A45C5/00GK2640296SQ032210
公開日2004年9月15日 申請日期2003年4月7日 優先權日2003年4月7日
發明者陳衛東, 沈輝 申請人:南通海百川休閒用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