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超載報警器的製作方法
2023-07-09 01:30:16 1
專利名稱:船舶超載報警器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報警器,確切地說是涉及一種船舶超載報警器。
背景技術:
船舶超載即保障航行安全的幹舷被削減,易釀成翻沉船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物資損失。相關「船舶載重線規範」中規定,船舶裝載吃水線不應超過由國家驗船部門勘劃的載重線標誌。船舶裝載吃水超過載重線即為超載,由水上安全管理部門派員或船舶配有負責安全工作的高級船員在裝載現場觀察裝載後的吃水線是否超過載重線以界定船舶是否超載。發生船舶超載既無任何報警,也沒有用眼觀察界定辦法更好的技術可確認。目前,水上安全管理人員少,船舶配備負責安全工作的高級船員只有大、中型海船和江船。佔絕大部分的內河小船和鄉鎮客渡船小、船員少且素質差、乘客安全意識弱,每當乘客數量增多和趕集、廟會、節假日等期間,極易超載而被忽視,常抱僥倖心理,違規航行, 以致釀成翻沉船重大惡性事故。歷年統計資料表明,多發的、常見的重大突發性事故多為這類船舶,成為水上交通事故的隱患。
發明內容
為了克服上述現有技術的不足,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結構一種適用於內河小船和客渡船超載的船舶超載報警器。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採用的技術方案是該船舶超載報警器,包括主機、超載傳感機構、警示燈箱和電源,主機為信息接收和處理裝置,所述超載傳感機構包括左舷超載傳感機構和右舷超載傳感機構,每個超載傳感機構包括帶頂蓋的浮球室,浮球室的頂蓋內設有塊狀觸頭,塊狀觸頭的下端設有彈簧片,浮球室的上部設有升降導向支架,升降導向支架的下端中部開有一通孔,浮球桿貫穿於升降導向支架的通孔中,浮球桿的頂部與彈簧片相對應,浮球桿的下端與浮球的上端相連接,浮球室的底部設有進水口 ;左舷超載傳感機構和右舷超載傳感機構的彈簧片通過導線與電源的一極相連接;左舷超載傳感機構和右舷超載傳感機構頂蓋內的塊狀觸頭通過導線與主機連接,主機通過導線還與電源的另一極連接。所述的警示燈箱上設置有發光二極體和揚聲器。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這種報警器不僅能替代船員用視覺觀察船舶是否超載,而且能夠在船舶發生超載時及時報警,使船舶上的工作人員和乘客提高警惕,防止麻痺,起到警示作用。同時,可有效減輕船舶上管理人員的勞動強度,提高工作效率,保證船舶安全。
圖1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主機,2、顯示器,3、發光二極體,4、揚聲器,5、電源,6、浮球室,7、塊狀觸頭,8、彈簧片,9、導向支架,10、浮球桿,11、浮球,12、進水口。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參見圖1,本發明的一種船舶超載報警器,包括主機1、超載傳感機構、警示燈箱2 和電源5,主機1為信息接收和處理裝置,所述超載傳感機構包括左舷超載傳感機構和右舷超載傳感機構,每個超載傳感機構包括帶頂蓋的浮球室6,浮球室6的頂蓋內設有塊狀觸頭 7,塊狀觸頭7的下端設有彈簧片8,浮球室6的上部設有升降導向支架9,升降導向支架9 的下端中部開有一通孔,浮球桿10貫穿於升降導向支架9的通孔中,浮球桿10的頂部與彈簧片8相對應,浮球桿10的下端與浮球11的上端相連接,浮球室6的底部設有進水口 12 ; 左舷超載傳感機構和右舷超載傳感機構的彈簧片8通過導線與電源5的一極相連接;左舷超載傳感機構和右舷超載傳感機構頂蓋內的塊狀觸頭7通過導線與主機1連接,主機1通過導線還與電源5的另一極連接。所述的警示燈箱2上設置有發光二極體3和揚聲器4。使用中,左舷超載傳感機構和右舷超載傳感機構的實質是組成兩個開關,安裝在船體左右舷位置。利用裝在浮球室6內能上下活動的浮球11及浮球桿10與浮球室6頂蓋內的塊狀觸頭7及彈簧片8構成的「浮球開關」。船舶超載與否以船舶超載吃水是否超過滿載水線而定,船舶超載報警吃水增加即其受到浮力增加,「浮球開關」就是利用船舶裝載吃水量的增減所形成的浮力大小的變化來控制其開關的關閉和斷開的;當裝載吃水剛超過滿載水線時,「浮球開關」受到浮力作用而呈閉合狀態,主機1處理信號給警示燈箱2,警示燈箱2發出報警;正常情況下,「浮球開關」未受到較大的浮力作用而呈斷開狀態。
權利要求
1.一種船舶超載報警器,包括主機、超載傳感機構、警示燈箱和電源,主機為信息接收和處理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超載傳感機構包括左舷超載傳感機構和右舷超載傳感機構, 每個超載傳感機構包括帶頂蓋的浮球室,浮球室的頂蓋內設有塊狀觸頭,塊狀觸頭的下端設有彈簧片,浮球室的上部設有升降導向支架,升降導向支架的下端中部開有一通孔,浮球桿貫穿於升降導向支架的通孔中,浮球桿的頂部與彈簧片相對應,浮球桿的下端與浮球的上端相連接,浮球室的底部設有進水口 ;左舷超載傳感機構和右舷超載傳感機構的彈簧片通過導線與電源的一極相連接;左舷超載傳感機構和右舷超載傳感機構頂蓋內的塊狀觸頭通過導線與主機連接,主機通過導線還與電源的另一極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超載報警器,其特徵在於所述的警示燈箱上設置有發光二極體和揚聲器。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船舶超載報警器,包括主機、超載傳感機構、警示燈箱和電源,所述超載傳感機構包括左舷超載傳感機構和右舷超載傳感機構,每個超載傳感機構包括帶頂蓋的浮球室,浮球室的頂蓋內設有塊狀觸頭,塊狀觸頭的下端設有彈簧片,浮球室的上部設有升降導向支架,升降導向支架的下端中部開有一通孔,浮球桿貫穿於升降導向支架的通孔中,浮球桿的頂部與彈簧片相對應,浮球桿的下端與浮球的上端相連接。這種報警器不僅能替代船員用視覺觀察船舶是否超載,而且能夠在船舶發生超載時及時報警,使船舶上的工作人員和乘客提高警惕,防止麻痺,起到警示作用。
文檔編號G08B21/18GK102390501SQ20111024888
公開日2012年3月28日 申請日期2011年8月28日 優先權日2011年8月28日
發明者駱漫利 申請人:駱漫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