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汽車制動軟管接頭的製作方法
2023-08-02 12:31:21 1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接頭,具體為一種汽車制動軟管接頭。
背景技術:
目前市場上銷售的制動軟管,都是帶有接頭的制動軟管總成。按其汽車制動形式的不同,分為液壓制動軟管、氣壓制動軟管和真空制動軟管。按其材料不同分為橡膠製動軟管和尼龍制動軟管,橡膠製動軟管具有較強的抗張能力,易於安裝的優點,缺點是長時間使用,表面容易老化。尼龍制動軟管具有抗老化,耐腐蝕的優點,缺點是在低溫的情況下,抗張能力減弱,如受到外力衝擊,容易破裂。
軟管的連接方式一般都採用鐵絲捆綁或管箍連接,此三種連接方式的共同特點是使被捆綁或箍緊的軟管產生內縮式擠壓變形,靠軟管的內表面或內層管內表面,與連接管芯外表面之間的抗滑脫磨擦阻力實現密封和連接,其連接力只產生於管內表面,在不使用專用工裝、工具的情況下其連接強度、密封性均不易保證,容易洩漏,甚至脫落,且裝卸操作繁瑣、費力。
因此,需要設計一種汽車制動軟管接頭來解決此類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汽車制動軟管接頭,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汽車制動軟管接頭,包括第一管體、第二管體、密封圈、圓板、通孔、空槽、固定板、橫板、固定螺絲、空隙、外螺紋、螺母和密封圈,所述第一管體的一端連接有所述第二管體,所述第一管體與所述第二管體的連接處設有所述密封圈,所述第一管體的內部設有所述圓板,所述圓板的中部設有所述通孔,所述圓板上設有兩個所述空槽,所述空槽的一側設有所述固定板,所述固定板的一端連接有所述橫板,所述橫板通過所述緊固螺絲與所述圓板之間固定連接,所述第二管體的一端設有所述外螺紋,所述外螺紋上設有所述螺母。
進一步的,所述固定板的一端與所述橫板之間固定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第一管體與所述第二管體之間通過螺紋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橫板上均設有兩個螺孔。
進一步的,所述固定板與所述第一管體的內壁之間形成所述空隙,且所述空隙的直徑大於軟管的外徑。
進一步的,軟管與所述第一管體的一端之間設有所述密封圈。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種汽車制動軟管接頭,分為第一管體和第二管體,第一管體的內部設有圓板,圓板的一側設有固定板,固定板與第一管體的內壁之間設有空隙,當軟管接入第一管體內部時,固定板可以固定住軟管,第一管體與第二管體之間通過螺紋連接,在連接處便於調節固定板與第一管體內壁之間的距離。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局部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中:1、第一管體;2、第二管體;3、密封圈;4、圓板;5、通孔;6、空槽;7、固定板;8、橫板;9、固定螺絲;10、空隙;11、外螺紋;12、螺母;13、密封圈。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汽車制動軟管接頭,包括第一管體1、第二管體2、密封圈3、圓板4、通孔5、空槽6、固定板7、橫板8、固定螺絲9、空隙10、外螺紋11、螺母12和密封圈13,第一管體1的一端連接有第二管體2,第一管體1與第二管體2的連接處設有密封圈3,第一管體1的內部設有圓板4,圓板4的中部設有通孔5,圓板4上設有兩個空槽6,空槽6的一側設有固定板7,固定板7的一端連接有橫板8,橫板8通過緊固螺絲9與圓板4之間固定連接,第二管體2的一端設有外螺紋11,外螺紋11上設有螺母12。
進一步的,固定板7的一端與橫板8之間固定連接。
進一步的,第一管體1與第二管體2之間通過螺紋連接。
進一步的,橫板8上均設有兩個螺孔,用於安裝緊固螺絲9。
進一步的,固定板7與第一管體1的內壁之間形成空隙10,且空隙10的直徑大於軟管的外徑,主要是為了讓軟管能夠通過。
進一步的,軟管與第一管體1的一端之間設有密封圈13。
工作原理:工作時,該種汽車制動軟管接頭分為第一管體1和第二管體2,第一管體1的內部設有圓板4,圓板4上設有兩個空槽6,空槽6的一側連接有固定板7,固定板7的一端連接有橫板8,橫板8通過緊固螺絲9與圓板4固定連接,固定板7與第一管體1的內壁之間形成有空隙10,空隙10是為了使得軟管能夠通過,利用固定板7固定住軟管,空隙10可通過第一管體1與第二管體2的連接處來調節,第一管體1與第二管體2之間螺紋連接,圓板4的中部設有通孔5,第二管體2的一端設有外螺紋11,外螺紋11上設有螺母12。
儘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於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