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可改變發光顏色的手電筒的製作方法
2023-07-12 23:21:31 2
專利名稱:一種可改變發光顏色的手電筒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手電筒,尤其是一種可改變發光顏色的手電筒。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可改變發光顏色的手電筒,該手電筒包括有前體與後體,手電筒前體設置有可發射高能量光線的發光二極體,所述手電筒蓋體內設置有可將發射高能量光線轉換成可見光線的、表面塗布螢光層的透鏡,所述透鏡連接於手電筒前體,並通過具有較高能量的光線照射後,經由透鏡射出的光源將由原先的光線轉換成可見光線,可用以作為手電筒使用,如此便可使該手電筒具有一般手電筒及驗鈔燈的多功能結構。
本實用新型的手電筒所設置的發光二極體可發射高能量光線,並利用手電筒蓋體內設置表面塗布螢光的透鏡連接於手電筒前體,並通過具有較高能量光線照射後,經由透鏡射出的光源將由原先的光線轉換成白光或其它有色的可見光,本實用新型利用不同於現有的設計,在低成本的考慮下,而可同時具備手電筒及驗鈔筆的功能結構。並且將此裝置製成為輕巧體積,而極易做一攜帶,對於使用者來說為一具有極佳便利性的新型結構。
圖中符號說明10後體12前體14開關16發光二極體18蓋體20透鏡22螢光層 24連接帶26吊孔28凹紋29螺紋
30 第一卡合槽 32 第二卡合槽40 第一螺槽 42 第二螺槽請參閱
圖1A所示,其是本實用新型利用連接帶連接一內置透鏡的蓋體的一較佳實施例,其中手電筒可分為前體12與後體10的二大部份,在前體12的側緣設置有開關14,以控制發光二極體16做導通及斷電動作。該手電筒在前體12與後體10內部可容置如必要的電路板、電池及導電線路…等必要的構件,該部份屬於現有技術,故在本附圖中未表示。
而前體12上裝置有發光二極體(LED)16,該發光二極體16可發射藍、紫光色系(亦可是紫外線)的具有高能量光線,適於檢驗鈔票的真偽場合使用。而前體12經由連接帶24連接有蓋體18,該連接帶24為韌性材料組成,便於將蓋體18與手電筒同時攜行,請同時參閱圖2所示,當蓋體18套合於前體12上方時,連接帶24將呈彎折狀態。
而蓋體18的內部凹陷處還設置有一透鏡(LENS)20。而在後體10的末端還設置有一吊孔26,該吊孔26可便於以鏈索或吊環穿置,而可設置於鑰匙圈上攜行。
請同時參閱圖1B所示,其是圖1A中的蓋體放大其內部的剖面示意圖,該透鏡20在接近發光二極體16的一側呈圓弧狀,該圓弧狀的透鏡20表面均有塗布有螢光層22,另,該透鏡20的製造過程中,亦可利用在塑料原料中摻雜螢光粉,以形成具有螢光粉的透鏡20,而該透鏡20在光線通過時,亦可具有產生白光或其它有色光線的功效,而形成本實用新型欲達成的結構。
以上述的透鏡20結構,在發光二極體16發光時,有利於將藍、紫光色系的可見光及紫外線的不可見光…等具有高能量光線與透鏡20表面螢光層22穿透,以產生白色光線或其它有色的可見光,可作為一般手電筒來使用。使用者可自行裝置或拆卸蓋體18,而使本實用新型成為同時具有驗鈔燈及一般手電筒結構。
請參閱圖3A及圖3B所示,其是本實用新型連接一內置透鏡的蓋體的另一較佳實施例,在圖1中,該蓋體18利用連接帶24連接於蓋體18,並利用套置的方式將該蓋體18與前體12連接。在本實施例中,將前體12的側緣設置第一卡合槽30,並在蓋體18內部接合面設置有一凹紋28。
欲將蓋體18與手電筒前體組裝時,只需將蓋體18下緣壓入前體12的上端,並使凹紋29卡合於前體12的卡合槽30,以形成良好組裝結構。另蓋體18可經由卡合的結構連接於後體10的第二卡合槽32,以便於蓋體18收納,如此不致使該蓋體18造成遺失的狀況。
請參閱圖4A及圖4B所示,其是本實用新型連接一內置透鏡的蓋體的另一較佳實施例,在本實施例中,將前體12的側緣設置一螺紋40,並在蓋體18內部接合面的對應位置,設置有可與前體12側緣相螺合的螺紋29,欲將蓋體18與手電筒前體組裝時,只需將蓋體18下緣壓入前體12的上端,並將蓋體18螺入前體12的螺紋29,以形成一良好組裝結構。另蓋體18可經由螺合的結構連接於後體10的第二螺槽42,以便於蓋體18收納,如此不致使該蓋體18造成遺失的狀況。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特徵及各實施例皆已詳細揭示,而可充分顯示出本實用新型在目的及功效上均深富實施的創造性,極具產業的利用價值,且為目前市面上前所未見的運用,依專利法的精神所述,本實用新型完全符合實用新型專利的要求。
但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當不能以之限定本實用新型所實施的範圍,即大凡依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所作的均等變化與修飾,皆應仍屬於本實用新型專利涵蓋的範圍內。
權利要求1.一種可改變發光顏色的手電筒,該手電筒包括有前體與後體,手電筒前體設置有可發射高能量光線的發光二極體,其特徵在於所述手電筒蓋體內設置有可將發射高能量光線轉換成可見光線的、表面塗布螢光層的透鏡,所述透鏡連接於手電筒前體。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改變發光顏色的手電筒,其特徵在於該發光二極體是可發射可見光的發光二極體。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可改變發光顏色的手電筒,其特徵在於該發光二極體是可發射藍光的發光二極體。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可改變發光顏色的手電筒,其特徵在於該發光二極體是可發射紫光的發光二極體。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改變發光顏色的手電筒,其特徵在於該發光二極體是可發射不可見光的發光二極體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可改變發光顏色的手電筒,其特徵在於該發光二極體是可發射紫外線的發光二極體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改變發光顏色的手電筒,其特徵在於該透鏡於接近發光二極體的一側呈一圓弧狀,其另側呈一平坦狀。
8.如權利要求7述的一種可改變發光顏色的手電筒,其特徵在於該螢光層塗布在透鏡圓弧狀的一側表面。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改變發光顏色的手電筒,其特徵在於該手電筒後體的末端設置有吊孔。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可改變發光顏色的手電筒,該手電筒包括有前體與後體,手電筒前體設置有可發射高能量光線的發光二極體,手電筒蓋體內設置有可將發射高能量光線轉換成可見光線的、表面塗布螢光層的透鏡,透鏡連接於手電筒前體,通過具有較高能量的光線照射後,經由透鏡射出的光源將由原先的光線轉換成可見光線,可用以作為手電筒使用,如此便可使該手電筒具有一般手電筒及驗鈔燈的多功能結構。
文檔編號G07D7/12GK2566097SQ0220409
公開日2003年8月13日 申請日期2002年2月9日 優先權日2002年2月9日
發明者黃肇基 申請人:方礎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