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生產電子產品減震運輸系統的製作方法
2023-07-22 05:36:01
本發明涉及一種汽車生產電子產品減震運輸系統,屬於汽車生產電子器件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目前,汽車生產電子產品是組成汽車生產電子器件的基本零件,汽車生產電子產品含有大量電子元件。汽車生產電子產品是精密器件,在運輸過程中,汽車生產電子產品受到衝擊和震動時,每部的電子元件會遭到損壞,導致汽車生產電子產品損壞,無法正常使用。因此,在運輸汽車生產電子產品時,需要防止汽車生產電子產品移動,減少汽車生產電子產品受到的震動,避免汽車生產電子產品間互相碰撞。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汽車生產電子產品減震運輸系統,以便針對汽車生產電子產品進行減震運輸,改善汽車生產電子產品運輸效果,避免運輸過程中造成針對汽車生產電子產品的損害。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汽車生產電子產品減震運輸系統,包括底部支撐系統,底部支撐系統上部安裝有儲存系統,儲存系統下部安裝有多個支撐系統,支撐系統內部均安裝有下緩衝器,儲存系統左右兩側分別安裝有左固定塊和右固定塊,左固定塊和右固定塊上均螺紋設有固定機構;底部支撐系統上部左右兩側分別安裝有左活動連結系統和右活動連結系統,左活動連結系統和右活動連結系統上分別鉸鏈設有左固定機構和右固定機構,左固定機構右側和右固定機構左側分別設有左隔離裝置和右隔離裝置,左隔離裝置和右隔離裝置上部安裝有蓋板,蓋板左右兩側分別安裝有左固定機構和右固定機構,蓋板中間位置安裝有第一伸縮機構,第一伸縮機構下部設有推動擠壓機構,第一伸縮機構左右兩側均安裝有第二伸縮機構,第二伸縮機構下部均設有防護結構,第一伸縮機構和第二伸縮機構上部均螺紋設有螺母。
進一步地,底部支撐系統下部左右兩側均安裝有運動裝置。
進一步地,左隔離裝置右側和右隔離裝置左側分別安裝有左緩衝器和右緩衝器。
進一步地,儲存系統內部安裝有多個軟墊。
該系統中,將汽車生產電子產品放置在儲存系統內,利用螺母調節第一伸縮機構和第二伸縮機構,使推動擠壓機構和防護結構向下移動,壓住汽車生產電子產品,防止汽車生產電子產品在運輸過程中移動,避免汽車生產電子產品互相碰撞,軟墊可以更好地保護汽車生產電子產品。利用固定機構固定左固定塊和右固定塊,從而對儲存系統進行固定。儲存系統受到水平方向的震動時產生移動時,左緩衝器和右緩衝器帶動左隔離裝置和右隔離裝置移動,從而減少儲存系統受到的震動,左固定機構和右固定機構分別限制左隔離裝置和右隔離裝置的位置,支撐系統可以減少儲存系統受到的垂直方向的震動,更好地保護汽車生產電子產品。底部支撐系統下部的運動裝置使系統能更方便地移動,更好地將汽車生產電子產品運輸到不同的地點。
該發明的有益效果在於:該發明系統能有效地針對汽車生產電子產品進行減震後予以運輸,改善了使用效果,方便根據需要運輸汽車生產電子產品,從而有效地實現汽車生產電子產品的減震和運輸,方便根據需要使用。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進行描述,以便更好的理解本發明。
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汽車生產電子產品減震運輸系統,包括底部支撐系統,底部支撐系統上部安裝有儲存系統,儲存系統下部安裝有多個支撐系統,支撐系統內部均安裝有下緩衝器,儲存系統左右兩側分別安裝有左固定塊和右固定塊,左固定塊和右固定塊上均螺紋設有固定機構;底部支撐系統上部左右兩側分別安裝有左活動連結系統和右活動連結系統,左活動連結系統和右活動連結系統上分別鉸鏈設有左固定機構和右固定機構,左固定機構右側和右固定機構左側分別設有左隔離裝置和右隔離裝置,左隔離裝置和右隔離裝置上部安裝有蓋板,蓋板左右兩側分別安裝有左固定機構和右固定機構,蓋板中間位置安裝有第一伸縮機構,第一伸縮機構下部設有推動擠壓機構,第一伸縮機構左右兩側均安裝有第二伸縮機構,第二伸縮機構下部均設有防護結構,第一伸縮機構和第二伸縮機構上部均螺紋設有螺母。底部支撐系統下部左右兩側均安裝有運動裝置。左隔離裝置右側和右隔離裝置左側分別安裝有左緩衝器和右緩衝器。儲存系統內部安裝有多個軟墊。
該系統在具體實施時,將汽車生產電子產品放置在儲存系統內,利用螺母調節第一伸縮機構和第二伸縮機構,使推動擠壓機構和防護結構向下移動,壓住汽車生產電子產品,防止汽車生產電子產品在運輸過程中移動,避免汽車生產電子產品互相碰撞,軟墊可以更好地保護汽車生產電子產品。利用固定機構固定左固定塊和右固定塊,從而對儲存系統進行固定。儲存系統受到水平方向的震動時產生移動時,左緩衝器和右緩衝器帶動左隔離裝置和右隔離裝置移動,從而減少儲存系統受到的震動,左固定機構和右固定機構分別限制左隔離裝置和右隔離裝置的位置,支撐系統可以減少儲存系統受到的垂直方向的震動,更好地保護汽車生產電子產品。底部支撐系統下部的運動裝置使系統能更方便地移動,更好地將汽車生產電子產品運輸到不同的地點。
以上所述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於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視為本發明的保護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