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帶連杆的健身球的製作方法
2023-07-29 19:43:01
專利名稱:一種帶連杆的健身球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健身球,尤其涉及一種帶連杆的健身球。
背景技術:
現有帶連杆的健身球,連杆和球體之間一般採用螺紋連接,即球體具有容置槽, 容置槽內具有內螺紋,而連桿頭部具有與前述容置槽內螺紋配合的外螺紋。這種結構 存在如下不足首先,連杆與球體裝配和拆卸比較費時,不夠便捷;其次,螺紋上具 有雜質或生鏽後,裝配和拆卸就不能實現;最後,螺紋連接在使用過程中受到徑向力 的作用,可能引起連杆與球體的鬆動,甚至分離,影響使用效果。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針對上述現有技術現狀而提供一種裝配和拆卸 便捷、連接牢固的帶連杆的健身球。
本實用新型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所採用的技術方案為該帶連杆的健身球,包括一 球體及與球體可脫卸式卡扣的連杆,該球體具有容置槽,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容置槽內 置有一卡座,該卡座具有可供連桿頭部伸入的軸向通孔或盲孔,並且該卡座徑向還延 伸有一插腳, 一壓縮彈簧內置於卡座通孔或盲孔內並位於插腳下方,對應地,所述的 連桿頭部具有一與插腳配合用於卡扣的限位缺口。
作為優選,所述的限位缺口呈"山"字形或掛鈎狀,所述插腳的長度小於卡座通 孔或盲孔的直徑,所述的連杆為中空,而所述的限位缺口則位於連桿頭部的一側邊。 連杆也可以採用實心,這樣限位缺口要滿足供插腳進入並旋轉連杆後能順利轉彎,如 果插腳等於卡座通孔或盲孔的直徑,那麼,連桿頭部需要設一對限位缺口。
裝配時,連桿頭部限位缺口對準插腳施力插入,然後旋轉一定角度,插腳就進入 限位缺口轉角的位置,撤去外力即實現連杆與球體的卡扣固定連接;先下壓連杆,然 後反向轉動,即可實現拆卸。本實用新型可用於健身和力量鍛鍊,拆卸後便於包裝和 運輸。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於裝配和拆卸操作簡單且便捷;裝配後 受壓縮彈簧的作用,插腳與連桿頭部連接牢固,使用過程中不易引起鬆動;拆卸後, 壓縮彈簧由於插腳阻擋而不會掉出來,所以,正常使用不會受限制;整體結構簡單, 部件易於加工成型。
圖l為實施例結構示意圖。 圖2為實施例分解組裝圖。 圖3為實施例剖面結構示意圖。 圖4為實施例另一視角的剖面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描述。
實施例參考圖1和圖2,本實施例中包括球體2及與球體2可脫卸式卡扣的連杆1, 該球體2呈球體狀,其具有容置槽22,容置槽22內置有一卡座4,卡座4具有可供連杆1 頭部伸入的軸向通孔42,並且該卡座4徑向還延伸有一插腳41, 一壓縮彈簧3內置於卡 座通孔42內並位於插腳41下方,插腳41的長度小於卡座通孔42的直徑。連杆l頭部具 有一與插腳41配合用於卡扣的限位缺口11。
連杆1為中空,限位缺口ll位於連杆l頭部的一側邊,限位缺口ll呈掛鈎狀。
裝配時,連桿頭部限位缺口11對準插41腳施力插入,然後旋轉一定角度,插腳41 就進入限位缺口ll轉角的位置,撤去外力即實現連杆1與球體2的卡扣固定連接;先下 壓連杆,然後反向轉動,即可實現拆卸。
參考圖3和圖4,這是裝配後的結構示意圖。
權利要求1、一種帶連杆的健身球,包括一球體(2)及與球體(2)可脫卸式卡扣的連杆(1),該球體(2)具有容置槽(22),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容置槽(22)內置有一卡座(4),該卡座(4)具有可供連杆(1)頭部伸入的軸向通孔(42)或盲孔,並且該卡座(4)徑向還延伸有一插腳(41),一壓縮彈簧(3)內置於卡座通孔(42)或盲孔內並位於插腳(41)下方,對應地,所述的連杆(1)頭部具有一與插腳(41)配合用於卡扣的限位缺口(11)。
2、 根據權利要求l所述的帶連杆的健身球,其特徵在於所述的限位缺口(ll)呈 "山"字形或掛鈎狀。
3、 根據權利要求l所述的帶連杆的健身球,其特徵在於所述插腳(41)的長度小於 卡座通孔(42)或盲孔的直徑。
4、 根據權利要求l所述的帶連杆的健身球,其特徵在於所述的連杆(i;i為中空,而 所述的限位缺口(ll)則位於連杆(l)頭部的一側邊。
專利摘要一種帶連杆的健身球,包括一球體(2)及與球體(2)可脫卸式卡扣的連杆(1),該球體(2)具有容置槽(22),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容置槽(22)內置有一卡座(4),而該卡座(4)則具有可供連杆(1)頭部深入的軸向通孔(42)或盲孔,並且該卡座(4)徑向還延伸有一插腳(41),一壓縮彈簧(3)內置於卡座通孔(42)或盲孔內並位於插腳(41)下方,對應地,所述的連杆(1)頭部具有一與插腳(41)配合用於卡扣的限位缺口(11)。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於裝配和拆卸操作簡單且便捷;裝配後受壓縮彈簧的作用,插腳與連桿頭部連接牢固,使用過程中不易引起鬆動。
文檔編號A63B43/00GK201147607SQ20072030285
公開日2008年11月12日 申請日期2007年12月7日 優先權日2007年12月7日
發明者波 毛, 邢軍峰 申請人:寧波立信旅遊用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