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犬用項圈的製作方法
2023-12-03 19:18:31 2
本發明涉及一種犬用項圈,屬於警犬裝備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警犬技術在物證搜索、氣味識別、反恐防暴、查緝毒品、安全保衛、消防救援等社會公共安全領域中,使用範圍不斷擴大,凸顯其快速、高效、簡便、實用的獨特作用和不可替代性。
在警犬訓練過程中,訓導人員會通過連接在犬頸部項圈的犬繩對犬進行一定力度的各方向拉扯,作為幾種基礎指令;例如:
坐:向上提拉脖圈;臥:向前斜下提拉脖圈;立:向前斜上提拉脖圈;延緩:向後提拉脖圈;隨行:向一側提拉脖圈;前來:向前提拉脖圈;拒食:向後斜上提拉脖圈等等。
在訓練中,訓導人員可以一直在犬周圍並提拉犬繩,但是在實際工作中,對於一些人員不易到達的地方,這些指令就不能使用了,而且,在實際工作中,犬繩也大大限制了使用距離。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要解決技術問題是:克服上述技術的缺點。提供一種能夠遠程遙控發出指令的項圈。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提出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犬用項圈,包括:環繞在犬頸部的項圈本體和固定所述項圈的支架;所述項圈本體包括內圈和外圈;所述外圈在上、下、左、右四個方向上安裝有電磁鐵;所述內圈對應所述電磁鐵位置安裝有鐵件;所述外圈與所述支架通過第一和第二電動伸縮杆連接;所述第一和第二電動伸縮杆分別位於犬的背部和腹部;所述支架套在所述犬的身體上,所述支架上具有控制器,所述電磁鐵、第一和第二電動伸縮杆由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控制器內具有電池;所述控制器通過無線信號連接有遙控器。
上述方案進一步的改進在於:所述項圈本體由織物製成,所述外圈上具有均勻布置的若干個第一口袋,所述電磁鐵安裝在所述第一口袋內;所述內圈上均勻布置有若干個第二口袋,所述鐵件安裝在所述第二口袋內,所述第一口袋和第二口袋均以拉鏈封口;所述支架的兩側具有固定杆;所述固定杆的端部連接所述外圈。
上述方案進一步的改進在於:所述固定杆、第一和第二電動伸縮杆通過日子扣、拉鏈或魔術貼連接所述外圈。
上述方案進一步的改進在於:所述外圈外側裝有掛圈。
上述方案進一步的改進在於:所述外圈外側裝有由控制器控制的喇叭;所述喇叭能夠發出聲波和超聲波;所述遙控器上具有接收聲音的話筒。
本發明提供的犬用項圈,利用四個方向的電磁鐵,搭配上下兩個電動伸縮杆,可以產生不同方向的拉拽感,通過無線遙控,實現遠程對犬施加指令的目的。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
圖1是本發明實施例的一個優選的實施例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中項圈本體主視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
本實施例的犬用項圈,如圖1所示,包括:環繞在犬頸部的項圈本體1和固定項圈本體1用的支架2。如圖2所示,項圈本體1包括內圈7和外圈8;外圈8在上、下、左、右四個方向上安裝有電磁鐵3;內圈7對應電磁鐵3位置安裝有鐵件9。
外圈8與支架2通過第一電動伸縮杆6和第二電動伸縮杆連接5;第一電動伸縮杆6位於犬的背部,第二電動伸縮杆5分別位於犬的腹部。
如圖,使用時,支架2套在犬的身體上,支架2上具有控制器,電磁鐵3、第一電動伸縮杆6和第二電動伸縮杆5由控制器控制;控制器內具有電池;控制器通過無線信號連接有遙控器。無線遙控器與控制器均為現有成熟技術,不再贅述。
為了方便使用,項圈本體1由織物製成,內圈7與外圈8之間具有一定的間隔;支架2的兩側具有固定杆4;固定杆4的端部連接外圈8。這樣,四個方向的電磁鐵3的位置分別對應兩側的固定杆4、第一電動伸縮杆6和第二電動伸縮杆5。 電磁鐵3的位移即被限制。
為了適應不同體型大小的犬,外圈8上具有均勻布置的若干個第一口袋,電磁鐵3安裝在第一口袋內;內圈7上均勻布置有若干個第二口袋,鐵件9安裝在第二口袋內,第一口袋和第二口袋均以拉鏈封口。這樣,可以對應不同體型的犬應用不同的第一口袋和第二口袋,以確保電磁鐵3和鐵件9的位置能夠維持在上、下、左、右四個方向。
同樣,固定杆4、第一電動伸縮杆6和第二電動伸縮杆5通過日子扣連接外圈8;而是用拉鏈或魔術貼等連接手段均可,只需要確保連接牢固即可。
同時,外圈8外側裝有用於安裝犬繩搭扣的掛圈10。掛圈10左右分別具有一個,可根據需要和靈活的選擇。
使用時,通過遙控器上的對應指令案件觸發控制器,電磁鐵3被固定不可移動,因此,電磁鐵3通電後即吸引對應位置的鐵件9,從而可以產生上、下、左、右四個方向的拖拽感;而第一電動伸縮杆6和第二電動伸縮杆5可以產生上方和下方向前向後的拖拽感。兩者配合,完成現有犬繩的全部指令。這樣就可以,在實際工作中,擺脫犬繩的限制,增加犬的工作距離。
為了讓實現聲音遠程遙控,外圈8外側裝有由控制器控制的喇叭;喇叭能夠發出預定頻率的超聲波信號;該信號與訓練時一致,不同頻率對應不同含義。同時,遙控器上具有接收聲音的話筒,這樣,喇叭還能夠發出由人員發出的語音指令,可以實現多種不同信號對犬進行遠程控制。
本發明不局限於上述實施例所述的具體技術方案,除上述實施例外,本發明還可以有其他實施方式。凡採用等同替換形成的技術方案,均為本發明要求的保護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