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體型指接單元的製作方法
2023-11-03 16:44:52
立體型指接單元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家具的立體製作單元。本實用新型所述的立體型指接單元的單元體1由上水平面2、下水平面3、錯齒4和上檯面5、下臺面6構成,單元體1為梯形體,錯齒4位於單元體1的兩側,一側的錯齒4上方為上檯面5,另一側錯齒的下方為下臺面6,上檯面5為斜面,與水平方向的角度為1-10度,單元體1的兩側面為斜面,與垂直方向的角度為1-10度。本實用新型所述的立體指接單元結構簡單、巧妙,為異形結構,分別有三個斜面,通過位於兩側的錯齒和臺面可以將單元體連接,由於這些斜面的存在,使得連接後的單元體呈彎曲三維結構,可以製作較為特殊的家具部件,如:有弧度的座位、有彎曲度的靠背等,克服了木材直線利用的困難,從而可以製作家具所需各種三維曲線形狀。
【專利說明】立體型指接單元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家具的立體製作單元。
【背景技術】
[0002]中國專利申請號200920304282.9公開了「一種立體交錯的拼接木地板」包括底板,底板上設有基板,基板上設有面板;底板和基板均用指接板製成;底板上的指接紋水平設置,基板上的指接紋垂直設置。與現有技術相比,由於本實用新型木地板的基板和底板上的指接紋採用立體交錯排列,並將基板和底板粘貼在一起。使木地板的變形方向在三維空間互為垂直,由於基板和底板粘貼在一起。使基板和底板受:到粘接力的制約,以減小木地板的整體變形。所以本實用新型的抗變形能力與用整塊木板製成的木地板和指接紋全部採用平面拼接製成的木地板相比效果更好。
[0003]目前的指接板是順紋理直線指接,只能指接成大板,均是直線條的,若要將這些大板加工成為具有彎曲形的形狀,就會造成彎曲部位的強度降低,不可以使用。立體指接尚未見報導。
【發明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旨在克服現有技術的缺陷,提供一種立體型指接單元。
[0005]本實用新型所述的立體型指接單元的單元體由上水平面、下水平面、錯齒和上檯面、下臺面構成,單元體為梯形體,錯齒位於單元體的兩側,一側的錯齒上方為上檯面,另一側錯齒的下方為下臺面,上檯面為斜面,與水平方向的角度為1-10度,單元體的兩側面為斜面,與垂直方向的角度為1-10度。
[0006]所述的單元體為等腰梯形體,梯形體的腰與垂直線的角度為1-15度,梯形體的高度為5-30釐米。錯齒呈水平方向排列在單元體的兩側,只是靠上檯面一側的錯齒與上檯面平行,即與水平方向的角度為1-10度。
[0007]本實用新型所述的立體指接單元結構簡單、巧妙,為異形結構,分別有三個斜面,通過位於兩側的錯齒和臺面可以將單元體連接,由於這些斜面的存在,使得連接後的單元體呈彎曲三維結構,可以製作較為特殊的家具部件,如:有弧度的座位、有彎曲度的靠背等,克服了木材直線利用的困難,從而可以製作家具所需各種三維曲線形狀。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8]圖1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單元體的結構示意圖。
[0009]圖2為圖1中所示單元體的俯視圖。
[0010]圖3為圖1中所示單元體的主視圖。
[0011]圖4為圖1中所示單元體的左側視圖。
[0012]圖5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單元體拼接成的家具部件圖。
[0013]圖中:1-單元體,2-上水平面,3-下水平面,4-錯齒,5-上檯面,6-下臺面。【具體實施方式】
[0014]以下實施例用以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的描述,並不限制本實用新型。
[0015]實施例:
[0016]首先,將原木切成梯形體,尤其是等腰梯形體,從圖2中看,梯形體的腰與垂直線的角度為1-15度,梯形體的高度為5-30釐米。
[0017]在上述梯形體的兩側,即腰的部位有兩排水平方向排列的錯齒4,在其中一側錯齒4的上方有上檯面5,另一側錯齒4的下方有下臺面6。上檯面5為斜面,與水平方向的角度為1-10度,這一側面的錯齒4與上檯面5平行,即與水平方向的角度為1-10度。另一側的錯齒4為水平方向排列,下臺面6為水平面經梳齒機梳齒後形成的自然平面。
[0018]圖1中,單元體I的兩側為斜面,與垂直方向的角度為1-10度。
[0019]單元體I通過位於兩側的錯齒4兩兩連接,錯齒4之間交錯指接。在連接過程中可以在連接面施以膠水等粘性物質。施以壓力壓緊,進行表面加工,即可得到家具部件。
[0020]由於上檯面5為斜面,連接後各單元體的上水平面2和下水平面3並不在一個平面上,這就出現了彎曲三維結構。
[0021]通過這樣的連接可以將單元體I連接成為圓形、扇形、S形等彎曲三維結構,如圖5所示。
【權利要求】
1.一種立體型指接單元,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單元體(I)由上水平面(2)、下水平面(3)、錯齒(4)和上檯面(5)、下臺面(6)構成,單元體(I)為梯形體,錯齒(4)位於單元體(I)的兩偵牝一側的錯齒(4)上方為上檯面(5),另一側錯齒的下方為下臺面(6),上檯面(5)為斜面,與水平方向的角度為1-10度,單元體(I)的兩側面為斜面,與垂直方向的角度為1-10度。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立體型指接單元,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單元體(I)為等腰梯形體,梯形體的腰與垂直線的角度為1-15度,梯形體的高度為5-30釐米。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立體型指接單元,其特徵在於所述的錯齒(4)呈水平方向排列在單元體(I)的兩側,靠上檯面(5)—側的錯齒(4)與上檯面(5)平行。
【文檔編號】B27D1/10GK203566805SQ201320737774
【公開日】2014年4月30日 申請日期:2013年11月21日 優先權日:2013年11月21日
【發明者】楊榮發 申請人:楊榮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