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斷服人」高成齡簡介 高成齡是怎麼死的?
2023-12-01 20:47:36
高成齡,字笙三,號古愚,是清朝康熙年間大臣,公元1668年在河北出生。
康熙三十五年,高成齡中舉人,後來在家鄉開館授課,憑此維持生計,並支持自己繼續讀書。
康熙四十七年,高成齡擔任雲南永平縣縣令,為官期間政績突出,升江西贛州府同知。在江西任職的五年期間裡,高成齡以明斷服人。他認真的處理堆積的案件和始終未曾解決的疑案,還原真相。除此之外,還多次舉發奸匿,維護社會公正。
高成齡升任瑞州知府之後,對於當地人彪悍民風和惡習,都加以勸誡改正。在他的治理下,民生安定,治安穩定。高成齡的一番作為,讓當地百姓都對他十分愛戴。當時甚至還有人專門在官府衙門豎起大旗,上書「三邑福星」,「萬家生佛」,一時傳為佳話。
高成齡在瑞州的政績,後來被兩浙巡撫朱軾聽聞,於是像剛剛上位的雍正帝推薦了他。雍正帝正是需要用人的時候,於是接受朱軾的推薦,越級將高成齡提拔為山西按察使。
高成齡到了山西之後,庭審案件,總是親自提審案犯,詳加訊問,細審情節。在高成齡的仔細嚴肅查探下,平反了不少的冤假錯案。
不僅在於庭審方面,在山西任上,高成齡清查田土卷契,清楚積弊,全省吏治一新。
如此一個能臣幹吏,功績顯赫,高成齡再次受到朱軾、戶部尚書盧洵等人的推薦。雍正帝下旨召見高成齡,親自接見了高成齡三次。高成齡面對雍正帝的詢問,總是對答如流,提出不少好的建議。雍正帝於是對高成齡越發欣賞,不僅厚賞了他,還提拔他為山西布政使。
升任布政使之後,高成齡的政績仍然十分突出。他甚至還首創了「養廉銀」制度,一定程度上減少了貪汙腐敗的情況。
在這之前,上級官衙的日常消費取自下司。下司取自隨課稅徵收的「羨餘」。「羨餘即」火耗銀「,是沒有限額的,所以下級官吏多私自取出自用。
高成齡對此情況十分清楚,為了改變,從根本上獨絕這些侵害國家利益的事情發生。他乾脆將事情擺在明面上來,把火耗銀定為正稅的十分之一,提取後全部上交布政司,再由布政司分派給各府縣,做為」養廉銀「。
而高成齡的這項提議,雖然在當時引起一番爭議,但是最終還是成為清朝十分著名的一項政治制度。
雍正六年,高成齡受諾珉庫銀虧空案牽連,被罷免官職,被貶謫到山西」羈居「八年。一直等到乾隆元年,天下大赦,這才得以回國故裡。
乾隆十二年,高成齡在家鄉自然死亡,享年八十歲。而圍繞在他身上的冤情,一直的呢過到乾隆二十六年才澄清。於是朝廷下令,對高成齡官復原職,贈通奉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