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治療化療後脫髮的中藥的製作方法
2023-12-01 18:57:21 1
一種治療化療後脫髮的中藥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治療化療後脫髮的中藥,可有效解決化療後脫髮的治療用藥問題,其解決的技術方案是,該中藥是由以下重量計的:側柏葉30-60g、仙鶴草30-60g、雞血藤30-60g、何首烏15-30g和熟地30-50g作原料藥製成,將上述原料藥混合,粉碎成粉,分裝即可,本發明原料豐富,易生產,無副作用,使用效果好,是治療化療後脫髮藥物上的創新。
【專利說明】一種治療化療後脫髮的中藥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醫藥,特別是一種治療化療後脫髮的中藥。
【背景技術】
[0002]化療藥物引起的大面積脫髮可導致抗癌治療最嚴重的不良反應。隨著抗腫瘤藥物迅速發展,蒽環類藥物(阿黴素、表阿黴素等)已被廣泛應用於臨床,並收到了明顯的效果。但其毒性反應較多,如心肌、肝功能損害、骨髓抑制、噁心、嘔吐、脫髮等。人體化療後脫髮約出現在開始化療的2~4周,而毛髮的再生出現在化結束後3飛個月。脫髮的程度與使用藥物的種類、劑量、用法有關,一般出現於系統用藥的患者,但局部應用也可以起脫髮。目前認為引起化療後脫髮的機制主要是由於抗癌藥物缺乏理想的指向性,在殺滅癌細胞的同時對增殖旺盛的細胞如毛囊細胞具有一定的影響,即化療藥物可誘導毛囊細胞凋亡,使生長期毛囊提前進入退行期,從而引起脫髮。從患者的角度看,化療後脫髮僅次於嘔吐和噁心,排在化療毒副作用的第3位,給患者心理上帶來很大的痛苦,從而降低了患者對化療的依從性,因此化療後脫髮的防治成為腫瘤治療中亟待解決的問題之一。
[0003]目前,臨床多採用頭部使用冰帽冷療可使局部血管收縮,血流量減少,減少組織細胞代謝和吸收,使組織細胞氧和氧分量減少,從而使代謝率降低,減少了抗腫瘤藥物在體內作用高峰時對頭皮基底層生發細胞的毒性反應。從而減少化療後脫髮,但有學者認為這種方法會因降低頭皮、頭顱和腦的血藥濃度而引起腫瘤轉移。現應用於臨床的藥物和方法還實現不了有效治療脫髮的目的,且存在著不同程度副作用、停藥後易復發等缺點。因此,如何解決化療後對脫髮的治療是目前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發明內容】
[0004]針對上述情況,為解決現有技術之缺陷,本發明之目的就是提供一種治療化療後脫髮的中藥,可有效解決化療後脫髮的治療用藥問題。
[0005]本發明解決的技術方案是,該中藥是由以下重量計的:側柏葉30_60g、仙鶴草30-60g、雞血藤30-60g、何首烏15-30g和熟地30_50g作原料藥製成,將上述原料藥混合,粉碎成粉,分裝即可。
[0006]本發明原料豐富,易生產,無副作用,使用效果好,是治療化療後脫髮藥物上的創新。
【具體實施方式】
[0007]以下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0008]實施例1
該中藥是由 以下重量計的:側柏葉30g、仙鶴草30g、雞血藤30g、何首烏15g和熟地30g作原料藥製成,將上述原料藥混合,粉碎成粉,裝入膠囊即可。
[0009]實施例2該中藥是由以下重量計的:側柏葉45g、仙鶴草45g、雞血藤45g、何首烏22g和熟地40g作原料藥製成,將上述原料藥混合,粉碎成粉,裝入膠囊即可。
[0010]實施例3
該中藥是由以下重量計的:側柏葉60g、仙鶴草60g、雞血藤60g、何首烏30g和熟地50g作原料藥製成,將上述原料藥混合,粉碎成粉,裝入膠囊即可。
[0011]實施例4
該中藥是由以下重量計的:側柏葉3l-44g、仙鶴草3l-44g、雞血藤3l_44g、何首烏16-21g和熟地31-39g作原料藥製成,將上述原料藥混合,粉碎成粉,裝入膠囊即可。
[0012]實施例5
該中藥是由以下重量計的:側柏葉45-59g、仙鶴草45-59g、雞血藤45_59g、何首烏23-29g和熟地41-49g作原料藥製成,將上述原料藥混合,粉碎成粉,裝入膠囊即可。
[0013]本發明組分間互相支持,具有補氣血、生發之功效,有效用於治療化療後脫髮,並經臨床試驗取得了有益的滿意技術效果,有關試驗資料如下:
I臨床資料 I資料與方法 1.1對象
70例均為某醫院2012年2月至2013年3月診治的住院病人。均經組織病理學確診為惡性腫瘤,Karnofsky氏評分標準在50分以上,預計可完成全程治療並同意接受化療的患者。採用齊同對比、直接配對法,將患者按性別、平均年齡(年齡差小於3歲)、病種、脫髮程度、karnofsky評分進行配對,再隨機分為治療組、對照組各36例,治療組:男16例,女20例;平均年齡48.5歲;乳腺癌8例,肺癌11例,胃癌5例,結直腸癌12例;對照組:男17例,女19例;平均年齡47.3歲;乳腺癌7例,肺癌10例,胃癌8例,結直腸癌11例;觀察組:男16例,女21例;平均年齡49.5歲;乳腺癌9例,肺癌12例,胃癌6例,結直腸癌10例3組患者以上情況對比無顯著性差異,具有可比性。並排除以下患者:化療後脫髮為達到II度以上者;合併嚴重心、肝、腎、血液系統疾病患者;感染患者及妊娠患者;有藥物及食物過敏史者。
[0014]1.2治療方案
治療組:化療結束24h後開始口服本發明中藥,1.5g/次,3次/日,連服14天。
[0015]對照組:化療結束24h後開始頭戴冰帽,3次/日,每次30分鐘,連服14天。(自製冰帽:取一長50cm ,周長56~58cm塑料薄膜筒,另一端向上翻過折半,摺疊層內放入冰塊,然後將向上反折的口扎住,即做成一簡易冰帽。然後把病人頭髮用冰水浸溼,再用溼毛巾裹住頭髮以防止頭部皮膚直接接觸冰帽的不適感,把冰帽戴在病人頭上,冰帽內溫度-18 °C,冰帽在頭部保持30min。)
觀察組:惡性腫瘤化療後患者不予防脫髮治療。
[0016]兩組患者相同疾病及相同病理類型者選用相同化療方案,並常規對症處理,觀察期間不用其他影響頭發生長的藥物。 [0017]觀察期間每周觀察脫髮程度2次,並及時記錄脫髮症狀變化情況。
[0018]2臨床脫髮療效標準
依據WHO脫髮標準:0度為沒有脫髮;I度為輕度脫髮;II度為中度斑塊脫髮;111度為完全脫髮,但為可逆性;IV度為不可逆性完全脫髮。評分方法:0度(-)為O分;I度(+)為I分,II度(++)為2分,III度(+++)為3分。IV度(++++)為4分療效標準:治療後臨床證候積分值下降> 2/3為明顯改善;治療後臨床證候積分值下降> 1/3,但< 2/3為部分改善。治療後臨床證候積分值下降< 1/3為無改善。有效率(%)=(改善+部分改善)/nX100%。
[0019]3統計學處理
對三組患者化療後的脫髮發生率採用非參數秩和檢驗進行統計處理。
[0020]治療者總有效率91.7%,對照組總有效率55.6%,觀察組總有效率5.5%,治療組、對照組效果明顯優於觀察組,治療組效果明顯優於對照組(P < 0.05)。見表1。
[0021]表1 三組療效比較 ___
【權利要求】
1.一種治療化療後脫髮的中藥,其特徵在於,該中藥是由以下重量計的:側柏葉30-60g、仙鶴草30-60g、雞血藤30-60g、何首烏15_30g和熟地30_50g作原料藥製成,將上述原料藥混合,粉碎成粉,分裝即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治療化療後脫髮的中藥,其特徵在於,該中藥是由以下重量計的:側柏葉30g、仙鶴草30g、雞血藤30g、何首烏15g和熟地30g作原料藥製成,將上述原料藥混合,粉碎成粉,裝入膠囊即可。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治療化療後脫髮的中藥,其特徵在於,該中藥是由以下重量計的:側柏葉45g、仙鶴草45g、雞血藤45g、何首烏22g和熟地40g作原料藥製成,將上述原料藥混合,粉碎成粉,裝入膠囊即可。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治療化療後脫髮的中藥,其特徵在於,該中藥是由以下重量計的:側柏葉60g、仙鶴草60g、雞血藤60g、何首烏30g和熟地50g作原料藥製成,將上述原料藥混合,粉碎成粉,裝入膠囊即可。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治療化療後脫髮的中藥,其特徵在於,該中藥是由以下重量計的:側柏葉31-44g、仙鶴草31-44g、雞血藤31_44g、何首烏16_21g和熟地31_39g作原料藥製成,將上述原料藥混合,粉碎成粉,裝入膠囊即可。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治療化療後脫髮的中藥,其特徵在於,該中藥是由以下重量計的:側柏葉45-59g、仙鶴草45-59g、雞血藤45_59g、何首烏23_29g和熟地41_49g作原料藥製成,將上述原料藥混合, 粉碎成粉,裝入膠囊即可。
【文檔編號】A61P17/14GK103893307SQ201410149965
【公開日】2014年7月2日 申請日期:2014年4月15日 優先權日:2014年4月15日
【發明者】王守東, 周發祥, 韓倩倩, 王俊濤 申請人:河南中醫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