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鐳射工作檯的製作方法
2023-12-02 09:45:21

本實用新型涉及LDS天線技術的加工裝置,特別涉及一種LDS鐳射工作檯。
背景技術:
LDS工藝,又稱為雷射直接成型,是一種在手機的外殼上直接鐳射及電鍍出手機天線的技術,而鐳射工作檯是LDS天線技術中的必備設備。鐳射工作檯需要配合專用治具進行工作,其工作過程為:首先將注塑完成的收集外殼固定至專用治具上;然後將治具整體固定至鐳射工作檯上;開啟鐳射設備,並配合鐳射工作檯的360度旋轉,以將手機殼體材料中的金屬組織合成物進行雷射激活,使手機殼體材料中的金屬原子暴露出來。
現有的鐳射工作檯,如授權公告號為CN203266015U的實用新型(對比文件1)中所所公開的結構:固定座的兩端設置有安裝旋轉治具的連接端,治具的兩端設置有與之對應的連接塊,連接塊的一面與連接端的一面抵接並通過螺紋緊固件進行固定。
對比文件1中,治具在鐳射工作檯上需要進行360度旋轉以對其上固定的手機殼的各個部位進行鐳射加工,然而,上述結構中,治具與連接端只有一面抵接固定,當工作檯帶動它旋轉至治具在下、連接端在上時,治具具有脫離連接端的趨勢,尤其當治具被帶動旋轉的速度很快時,離心慣性力會比較大,容易造成連接端對於治具的固定不可靠,而治具的移位導致的將是鐳射加工出的天線的位置偏離預設位置。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鐳射工作檯,其通過對連接端的結構的改進,使其對於治具具有兩面的固定,以提高連接端對治具的定位可靠性。
本實用新型的上述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得以實現的:一種鐳射工作檯,包括有固定座,所述固定座的兩端相對設置有第一支架和第二支架,所述第二支架上設置有驅動其相對固定座旋轉的驅動機構,所述第一支架與第二支架上還分別設置有用於固定治具的兩端的第一連接端和第二連接端,所述第一連接端和第二連接端結構相同,且均包括有分別抵接至治具的端部的上下兩個連接面的第一限位板和第二限位板,以及穿過兩個限位板以及治具端部對三者進行固定的緊固件。
通過採用上述技術方案,第一限位板和第二限位板分別抵接至治具的端部的連接面上,則鐳射工作檯對於固定於其上的治具的兩端部共有四個定位點:分別是第一連接端上的兩個限位板以及第二連接端上的兩個限位板,這樣,在迴轉過程中,固定治具兩端的力由兩個限位板提供,而不再依賴於緊固件的拉緊,而是依靠兩個限位板在治具端部的連接面上產生的摩擦力,定位更加可靠;當工作檯帶動治具做迴轉運動時,摩擦力防止治具的端部自兩個限位板之間的間隙脫出,兩個限位板本身限制治具的端部的另外兩個方向的脫出趨勢,則治具被可靠的限位在兩個限位板之間,定位效果進一步提高。
優選地,所述第一連接端包括有一端旋轉連接至第一支架上的圓柱形的轉軸部,所述兩限位板設置在所述轉軸部的另一端的端面上,且兩限位板相對於轉軸部的端面的直徑方向對稱設置。
通過採用上述技術方案,兩限位板相對於轉軸部的端面的直徑對稱設置,可以使治具的重心與其在工作檯上的迴轉中心重合,從而保證治的迴轉過程不存在偏心現象,其迴轉運動更加平穩。
優選地,所述第一限位板或第二限位板與所述第一連接端和第二連接端之間可拆卸連接。
通過採用上述技術方案,治具的規格尺寸變化就可能導致其兩端的厚度變化,而第一限位板和第二限位板均抵接固定至其兩端的連接面上,因此,要想適應治具端部的厚度變化,要麼更換工作檯,要麼工作檯配合變化,本方案中,將兩個限位板之一做成可拆卸連接,當治具上固定至兩者之間的厚度發生變化時,只需要更換不同長度的緊固件以連接兩個限位板和治具端部即可,而無需整體更換工作檯整體。
優選地,所述緊固件為螺紋連接件。
通過採用上述技術方案,螺紋連接件是標準件,同一直徑下有多個長度系列可選,因此,治具的端部的厚度發生變化時,可以直接更換不同長度的螺紋連接件,以降低整個工作檯的製造成本。
優選地,所述緊固件有四個,且兩兩一組分別固定於第一連接端和第二連接端上。
通過採用上述技術方案,四個緊固件可以更加可靠的將治具的端部限定在兩個限位板之間,防止其鬆脫或者轉動。
優選地,所述第一支架包括有連接於所述固定座上的支撐部,以及可拆卸固定於所述支撐部上端的扣合部,所述支撐部和扣合部上各設置一個有用於轉動支撐第一連接端的半環凹槽,當所述扣合部固定至所述支撐部時,兩個所述半環凹槽對接形成支撐所述轉軸部的軸孔。
通過採用上述技術方案,將第一支架分為支撐部和扣合部,則在安裝治具時,可以首先將其與連接端先進行固定,在將兩者一起安裝至第二支架與支撐部上的半環凹槽上,調整好固定方位後再固定扣合部,如此簡化第二支架與治具之間的位置調整過程。
優選地,所述第一支架滑動連接於所述固定座上,且兩者之間設置有限定第一支架相對於第二支架滑動距離的限位件。
通過採用上述技術方案,將第一支架設置成滑動連接形式,可以使工作檯適合於更多尺寸規格的治具的安裝固定,提高其適應性。
優選地,所述限位件包括有開設於所述第一支架底部的第一螺紋孔、開設在所述固定座上的若干第二螺紋盲孔,以及穿射於所述第一螺紋孔以及第二螺紋盲孔之間將所述第一支架固定於固定座上不同位置的螺栓。
通過採用上述技術方案,由於鐳射工作檯本身還要固定至外部的平面上,將固定座上加工第二螺紋盲孔,螺栓旋入兩個螺紋孔限定第一支架的位置時,其底部旋入第二螺紋盲孔後不再伸出固定座底面,因此,第一支架的滑動和定點限位不會影響固定座的底部平面。
優選地,所述驅動機構包括有固定於所述第二支架上的伺服電機以及連接於所述第二連接端與伺服電機輸出軸之間的傳動機構。
通過採用上述技術方案,利用伺服電機與傳動機構的配合,可以簡單的實現治具360度翻轉鐳射過程,並且,伺服電機本身的控制精度可以保證治具轉過的角度可以得到精確控制。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通過連接端上兩個限位板的設置,使治具的移動受到兩個限位板的抵接力的限定;
(2)兩個限位板均抵接至治具的兩端,因此,限位板與治具端部之間由於抵接力產生摩擦力可以防止治具沿限位板表面的滑移趨勢;
(3)兩個限位板之一可以調整,使工作檯可以適應於多種厚度的治具的安裝和固定。
附圖說明
圖1是為顯示第二支架所做的整體結構視圖一;
圖2是為顯示第一支架所做的整體結構視圖二。
圖中,1、固定座;2、第一支架;20、第一連接端;201、第一限位板a;202、第二限位板a;203、轉軸部;21、緊固件;22、支撐部;23、扣合部;24、半環凹槽;3、第二支架;30、第二連接端;301、第一限位板b;302、第二限位板b;4、驅動機構;40、伺服電機;5、限位件;50、第一螺紋通孔;51、第二螺紋盲孔;6、治具。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實施例1
一種鐳射工作檯,包括有固定至外部平面的固定座1,在固定座1的上表面的兩端分別設置有第一支架2和第二支架3,且兩者之間轉動連接有治具6。
具體地,第一支架2包括有固定在固定座1上的支撐部22以及與之可拆卸連接的扣合部23,在支撐部22與扣合部23上的相應位置上各設置有一個半環凹槽24,這樣當兩者扣合固定時,兩個半環凹槽24共同形成一個圓形的軸孔,並且,在這個軸孔中迴轉支撐有直接連接治具6的第一連接端20。
第一連接端20包括有迴轉支撐於軸孔中的轉軸部203以及固定設置在轉軸203端面上的第一限位板a201和第二限位板b202,兩個限位板相對於轉軸203的端面的直徑對稱設置,以使整個第一連接端20的重心位於其幾何軸線上,保證在第一連接端20迴轉時不會出現重心偏離迴轉軸線造成的偏心旋轉現象。
第二支架3內部設置有傳動機構(圖中未示出),且傳動機構的外部連接有驅動其動作的伺服電機40,傳動機構的將伺服電機40輸入的旋轉運動進行調整後輸出,第二支架3上設置有第二連接端30,用於接收該運動輸出,並最終將旋轉運動傳遞至治具6上,其結構與第一連接端20設置相同。
兩個連接端(20,30)的四個限位板(201,202,301,302)均抵接於治具6的端部的上下表面上,並且,在兩個連接端(20,30)上各設置有兩個緊固件21,其可以是螺紋連接件、彈性銷等常見的連接件,只要可以穿過兩個限位板和治具6的端部並進行定位即可。
治具6上設置有兩個用於放置手機殼體的載具,並且,兩個載具相對於兩個連接端之間的連線斜向布置,當治具6在兩個連接端的帶動下進行翻轉時,斜向布置的載具會將手機殼體斜向固定於治具6上,如此,一次鐳射即可完成對於全部需要電鍍天線區域的材料的雷射激活,無需換角度裝夾手機殼體。
使用時,首先自兩個限位板之間的間隙將治具6與連接端抵接固定,並同時固定四個緊固件21;將第二連接端30固定至傳動機構的輸出位置處,保證兩者的聯動關係;再將第一連接端20支撐至支撐部22上的半環凹槽24上,在將扣合部23固定至支撐部22上端。
實施例2
一種可以適應多種厚度治具的鐳射工作檯,包括有實施例1,其區別在於:同一連接端上的兩個限位板之一相對於另一個為可拆卸連接,以第一連接端20為例,第二限位板a201相對於第一限位板b202為可拆卸連接,兩隻之間通過螺紋連接件進行固定,通過選用同一直徑內不同長度的螺紋連接件適應不同治具6的厚度的變化。
實施例3
一種可以適應多種長度治具的鐳射工作檯,包括有實施例1或2,其區別在於:第一支架2滑動設置於固定座1上,並且,在第一支架2與固定座1之間還設置有限定第一支架2在定點固定的限位件,其包括有設置在第一支架2底端的第一螺紋通孔50、設置在固定座1上的若干第二螺紋盲孔51,以及穿過第一螺紋通孔50並底端伸入不同第二螺紋盲孔51的螺紋連接件,當螺紋連接件的底部旋入固定座1上不同位置的第二螺紋盲孔51,即可將第一支架2固定至於第二支架3距離不同的位置處。
本具體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的解釋,其並不是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本領域技術人員在閱讀完本說明書後可以根據需要對本實施例做出沒有創造性貢獻的修改,但只要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範圍內都受到專利法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