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於限制車輛功能的設備及方法
2023-05-01 03:20:41 2
用於限制車輛功能的設備及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用於限制車輛功能的設備及方法。具體而言,公開了一種用於特別是在車輛給予第三方時限制至少一個車輛功能的車載設備(100)。用於限制至少一個車輛功能的車載設備(100),所述設備(100)包括:適於在第一操作位置與第二操作位置之間切換的開關(10);用於接收所述開關(10)的所述操作的控制單元(30);以及所述控制單元(30)適於與應答器(20)和鑑定單元(40)通信來執行鑑定過程,以根據所述開關(10)在第一操作位置中的操作來限制至少一個車輛功能。
【專利說明】用於限制車輛功能的設備及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以產生限制模式的車載設備及方法。在此類限制模式中,某些車輛功能可受到限制,這在車輛給予第三方時(例如,在代客泊車期間)有用。
【背景技術】
[0002]代客泊車是由諸如賭場、旅館、飯店、體育場、機場和其它車輛駕駛員/擁有者聚集地點的機構提供的服務。代客泊車通常包括泊車服務員給予駕駛員/擁有者泊車票來交換擁有車輛。泊車服務員然後停放車輛。在返回時,駕駛員/擁有者將票給泊車服務員。泊車服務員基於票來找出車輛。泊車服務員或第三方可能駕乘而在他的佔有下不當使用車輛、可損壞車輛的零件,還可偷竊車輛或可能魯莽地駕駛車輛而導致事故。在交予第三方如維修工程師、朋友等時,車輛也處於類似的危險下。
[0003]現有技術的文獻US7956730公開了一種用於控制給予第三方的車輛的系統。現有技術公開了使用生物特徵身份鑑定傳感器。生物特徵身份傳感器通常被認作是優於其它識別系統,因為它們大體上更難停用、損壞或規避。然而,生物特徵身份傳感器較為昂貴,難以與現有車輛整體結合,或難以操作。
[0004]因此,需要一種在車輛交予第三方時限制一些車輛功能的備選的經濟但穩健的方法及設備。
【發明內容】
[0005]本發明的目的在於克服現有技術水平下已知的技術的缺點。本發明的另一個目的在於提供一種用於特別是在車輛給予第三方時(例如,在代客泊車期間)以限制模式操作車輛的設備及方法。本發明的另一個目的在於提供僅允許正確的車輛使用者停用限制的車輛功能的更安全的設備。
[0006]獨立權利要求和從屬權利要求中請求得到專利保護的本發明具有以下優點。
[0007]本發明的主要優點在於提供一種產生車輛的限制模式的穩健的可靠且經濟的方法。該限制模式可用於特別是在交予第三方時(例如,在代客泊車期間)保衛車輛。根據本發明,期望的限制模式通過在第一操作位置與第二操作位置之間操作開關來啟用或停用。第二操作位置啟用車輛功能的限制,且第一操作位置停用該啟用的車輛功能限制。受限制的車輛功能可僅通過正確的使用者連同正確密碼和正確點火鑰匙來停用,且因此防止了第三方停用限制的功能。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8]下文參照附圖在原理上闡釋了本發明的示例性實施例。附圖為:
圖1示出了本發明的設備的框圖;以及
圖2a和圖2b示出了由控制單元執行的鑑定過程的流程圖。【具體實施方式】
[0009]圖1示出了配備在車輛(未示出)中的設備100的框圖。設備100包括開關10、應答器20和控制單元(防盜控制單元)30,控制單元30經由位於轉向柱24內的車輛點火鎖定開關26旁邊的天線22彼此通信。應答器20併入點火鑰匙25中,具有儲存在其中的電子權限識別器。設備100還包括鑑定單元40和鍵區50。控制單元30為電子控制單元。安裝在車輛上的控制單元30設有防盜功能來使車輛防盜。控制單元30通過通信總線如CAN(控制區域網絡)、LIN(本地互連網絡)或FlexRay來與鑑定單元40通信以完成鑑定過程。鑑定單元40也是電子控制單元,如發動機管理系統(EMS)ECU,其負責控制發動機的操作,例如,噴射控制、速度控制等。
[0010]鍵區50與控制單30或鑑定單元40相關聯來輸入密碼。鍵區50可為鍵盤或觸控螢幕的常規類型。
[0011]車輛構造成不允許發動機在沒有正確的點火鑰匙25的情況下啟動。點火鑰匙25為嵌有應答器20的鑰匙。控制單元30適於與應答器20通信。每當點火鑰匙25插入鑰匙筒來操作發動機時,控制單元30就與應答器20通信來進行鑑定過程。應答器20傳送權限信號作為對查詢信號的響應,且控制單元30傳送查詢信號且接收權限信號,應答器20響應於查詢信號來傳送。應答器20具有預定的鑑定邏輯。
[0012]開關10可為可具有兩個操作位置的撥動開關或簡單的機械開關。開關10安裝在車輛的儀錶板上,且還可安裝在鍵區50上。開關10適於在第一操作位置與第二操作位置之間切換。開關10用於開啟限制模式,在將車輛交給第三方(例如,泊車服務員)時使用限制模式。限制模式通過控制單元30和鑑定單元40設立來控制車輛,以便例如僅一些車輛功能可由第三方操作,而其它車輛功能受到限制。可限制於第三方的一些車輛功能為不大於預定極限的速度限制、使用收音機、限制用於有限距離的燃料等。車輛功能的限制不限於這些,而是其可為資料庫中預先限定的。控制單元20適於通過控制信號12來接收開關10的操作。開關10生成指出限制模式的第一信號,以及指出正常模式的第二信號。車輛構造成當開關在一個位置上操作時以限制模式或正常模式操作。
[0013]當開關在一個位置中操作時,控制單元20執行兩個鑑定過程中的一個,第一鑑定過程或第二鑑定過程。鑑定過程為控制單元20、應答器50和鑑定單元30之間的閉環通信。圖2a和圖2b示出了鑑定過程的流程圖。圖2a示出了第一鑑定過程,而圖2b示出了第二鑑定過程。
[0014]圖2a示出了第一鑑定過程。當開關10處於第一操作位置(ON)時,控制單元30、應答器20、天線22和鑑定單元40包括在第一鑑定過程中來啟用限制模式。該過程在圖2a中示範出。在第一步驟中,控制單元30響應於開關10的第一操作位置(ON)將第一鑑定請求信號Auth_Reql發送至應答器20。一旦應答器20確認第一鑑定請求Auth_Reql,則應答器20發送第一鑑定響應Auth_ReSpl作為對控制單元30的許可來開始限制模式的啟動。然後,控制單元30將第二鑑定請求信號Auth_Req2發送至鑑定單元40來請求限制模式的啟用。鑑定單元40按照預定鑑定過程通過發送Auth_Resp_Req2來開始相互鑑定。在相互鑑定結束時,鑑定單元40響應於(Auth_Req3)請求的Auth_Resp_Req2來將確認響應Auth_Resp3發送至控制單元30,以確認限制模式的啟用,且僅少數車輛功能可用於第三方。因此,第一鑑定過程由控制單元30執行,且通過鑑定單元40完成該過程來用於觸動限制模式。[0015]圖2b示出了第二鑑定過程。當開關10處於第二操作位置(OFF)時,控制單元30、應答器20、天線22和鑑定單元40包括在第二鑑定過程中來停用限制模式。該過程在圖2b中示範出。在第一步驟中,控制單元30請求來自於車輛的駕駛員/使用者的密碼。一旦正確的密碼通過鍵區50輸入,則控制單元30確認密碼,且然後先利用應答器20且然後利用鑑定單元40觸發第二鑑定過程。如果用戶輸入錯誤密碼或未輸入密碼,則控制單元30不會開始第二鑑定過程。控制單元30等待預定時間來接受正確的密碼。如果使用者即使在預定等待時間之後未輸入正確密碼,則控制單元30不允許使用者在第二預定時間內切換至正常模式,且因此車輛構造仍在限制模式中。當使用者利用正確密碼驗證時,控制單元30將第四鑑定請求信號Auth_Req4發送至應答器20。當應答器20確認第四鑑定請求Auth_Req4時,應答器20發送第四鑑定響應Auth_Resp4作為對控制單元30的許可來停用限制模式且切換至正常模式。然後,控制單元30將第五鑑定請求信號Auth_Req5發送至鑑定單元40在來自於應答器20的許可之後請求停用限制模式。鑑定單元40按照預定鑑定過程通過發送Auth_Resp_Req5來開始相互鑑定。在相互鑑定結束時,鑑定單元40響應(Auth_Re6)於請求Auth_Resp_Req5將確認響應Auth_Resp6發送至控制單元30來指示限制模式的停用,且切換至正常模式。因此,第二鑑定過程由控制單元30執行,且通過鑑定單元40完成該過程來用於觸動正常模式。因此,車輛準備好正常模式,且所有車輛功能可用於車輛的正確使用者。
[0016]因此,車輛功能的期望限制通過在第一操作位置與第二操作位置之間操作開關來啟用或停用。第一操作位置(ON)啟用車輛功能的限制,而第二操作位置(OFF)停用之前啟用的車輛功能限制。受限制的車輛功能僅可通過正確使用者連同正確密碼且連同正確點火鑰匙來停用。如果正確的點火鑰匙不可用,即使密碼正確,車輛也不可構造回正常模式。因此,其更為安全,且第三方不可停用限制的功能。此外,設備將增強管理車輛的效率和方法。
[0017]必須理解的是,以上詳細描述中闡釋的實施例僅為示範性的,且並未限制本發明的範圍。本發明的範圍僅由權利要求的範圍限制。前述實施例中的許多修改和變化可被構想出,且在本發明的範圍內。例如,鍵區還可與鑑定單元相關聯。鑑定單元可為不與EMSE⑶相關的簡單的控制器,且因此控制EMS E⑶的範圍外的其它功能。
【權利要求】
1.一種用於限制至少一個車輛功能的車載設備(100),所述設備(100)包括: 適於在第一操作位置(ON)與第二操作位置(OFF)之間切換的開關(10); 用於接收所述開關(10)的所述操作的控制單元(30);以及 所述控制單元(30)適於與應答器(20)和鑑定單元(40)通信來執行鑑定過程,以根據所述開關(10)在所述第一操作位置(ON)中的操作來限制至少一個車輛功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設備(100),其特徵在於,所述開關(10)在所述開關(10)處於第一操作位置(ON)時生成第一信號來啟用至少一個車輛功能的限制。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載設備(100),其特徵在於,所述開關(10)在所述開關處於第二操作位置(OFF)時生成第二信號來停用至少一個車輛功能的所述限制。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設備(100),其特徵在於,所述應答器(20)併入點火鑰匙(25)中,且所述應答器(20)具有預定鑑定邏輯。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設備(100),其特徵在於,所述控制單元(30)與鍵區(50)相關聯來輸入密碼。
6.一種用於操作車輛的車載設備(100)中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接收第一信號或第二信號來啟用或停用至少一個車輛功能的限制;基於所述第一信號執行第一鑑定過程以啟用所述車輛功能的限制;以及 基於所述第二信號執行第二鑑定過程來停用所述車輛功能的限制,其中在執行所述第二鑑定過程之前接收密碼來確認所述車輛功能的限制的停用。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控制單元(30)執行所述第一鑑定過程和所述第二鑑定過程。
8.根據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在所述第一鑑定過程期間,所述控制單元(30)根據所述接收到的第一信號將第一鑑定請求信號發送至應答器(20)。
9.根據權利要求6、7或8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在所述第一鑑定過程期間,所述控制單元(30)根據所述開關(10)的所述接收到的第一信號來將第二鑑定請求信號和第三鑑定請求信號發送至所述鑑定單元(40)來在來自於所述應答器的許可之後啟用至少一個車輛功能的限制。
10.根據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控制單元(30)在執行所述第二鑑定過程之前請求密碼來根據第二信號重新啟用所述限制的車輛功能。
11.根據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在所述第二鑑定過程期間,所述控制單元(30)根據所述接收到的第二信號將第四鑑定請求信號發送至應答器(20)。
12.根據權利要求6、7、8或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在所述第二鑑定過程期間,所述控制單元(30)將第五鑑定請求信號和第六鑑定請求信號發送至所述鑑定單元(40)來通過重新啟用所述限制的車輛功能來切換至正常模式。
【文檔編號】B60R25/20GK103661264SQ201310377692
【公開日】2014年3月26日 申請日期:2013年8月27日 優先權日:2012年8月28日
【發明者】R.尚布哈格, S.雅因 申請人: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羅伯特·博世工程和商業方案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