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模飛行器安全傘的製作方法
2023-05-05 05:41:31 2
航模飛行器安全傘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航模飛行器安全傘,涉及一種飛行器保護裝置,特別涉及一種載有安全傘的遙控模型飛行器。航模飛行器安全傘,包括航模飛行器和安全傘,所述安全傘通過線固連在航模飛行器上,還包括有一傘體釋放裝置,該傘體釋放裝置一端與航模飛行器固連,另一端與航模飛行器可拆除式的相連,安全傘可移除式的疊壓在傘體釋放裝置下部。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航模飛行器安全傘,將滑翔傘可移除式的設置在傘體釋放裝置下部,一旦發生機械故障,傘體釋放裝置可以迅速將滑翔傘釋放出來,在滑翔傘與空氣的相互作用下,可以對航模飛行器起到保護作用,避免其與地面之間的硬著陸造成的設備損壞,本實用新型連接機構簡單,實用性強。
【專利說明】航模飛行器安全傘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飛行器保護裝置,特別涉及一種載有安全傘的遙控模型飛行器。
【背景技術】
[0002]在日常生活中,常見的遙控模型飛機和其他類似飛行器一般都價值不菲,當飛行器在天空中飛行時,與地面行駛的汽車不同,一旦發生機械故障,航模飛行器與地面形成硬著陸,百分之一的故障,往往造成了遙控模型飛機和飛行器百分之百的損壞,如果是攜帶了科研設備的飛行器,一旦出現故障不但飛行器會墜毀,還會造成科研設備的損壞,將會帶來較大的經濟損失,非常令人可惜。
【發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旨在提出一種在遙控飛機出現機械故障時,可以避免遙控飛機墜毀損壞的航模飛行器安全傘。
[0004]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航模飛行器安全傘,包括航模飛行器和安全傘,所述安全傘通過線固連在航模飛行器上,還包括有一傘體釋放裝置,該傘體釋放裝置一端與航模飛行器固連,另一端與航模飛行器可拆除式的相連,安全傘可移除式的疊壓在傘體釋放裝置下部。
[0005]優選地,所述傘體釋放裝置包括舵機、搖臂和固定帶,舵機固定設置在航模飛行器上,搖臂設置在舵機上,並與舵機活動相連,固定帶的一端固定設置在航模飛行器上,另一端掛接在搖臂上,安全傘可移除式的疊壓在固定帶下部。
[0006]較優選地,所述傘體釋放裝置的下部還設有一用於放置安全傘的艙體,安全傘疊放於艙體內部,固定帶穿過艙體的上表面,將安全傘封閉在艙體內部。
[0007]或者較優選地,所述固定帶為限位鬆緊帶。
[0008]或者進一步優選地,所述舵機上還感應連接一遙控器。
[0009]或者更進一步優選地,所述遙控器與舵機通過電磁波或微波相連。
[0010]較優選地,所述航模飛行器為油機發動機動力模型飛機或甲醇發動機模型飛機或電池動力模型飛機。
[0011]較優選地,所述油機發動機動力模型飛機為汽油發動機模型飛機。
[0012]較優選地,所述安全傘為滑翔傘或者機載安全氣球。
[0013]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航模飛行器安全傘,將安全傘可移除式的設置在傘體釋放裝置下部,一旦發生機械故障,傘體釋放裝置可以迅速將安全傘釋放出來,在安全傘與空氣的相互作用下,可以對航模飛行器起到保護作用,避免其與地面之間的硬著陸造成的設備損壞,本實用新型連接機構簡單,可工業化生產,並且可以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實用性強。
[0014]【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5]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連接結構示意圖。
[0016]圖2是實施例1的使用狀態參考圖。[0017]圖3是實施例3的使用狀態參考圖。
[0018]圖中1-航模飛行器;2-安全傘;3-舵機;4-搖臂;5-固定帶。
[0019]【具體實施方式】
[0020]實施例1。
[0021]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航模飛行器安全傘,包括航模飛行器I和安全傘2,所述安全傘2通過線固連在航模飛行器I上,舵機3固定設置在航模飛行器I上,搖臂4設置在舵機3上,並與舵機3活動相連,固定帶5的一端固定設置在航模飛行器上,另一端掛接在搖臂4上,安全傘2可疊整齊後平壓在固定帶5下部,遙控器通過電磁波與舵機3感應相連。本實用新型所述固定帶5為限位鬆緊帶;所述航模飛行器I為油機發動機動力模型飛機或甲醇發動機模型飛機或電池動力模型飛機;所述油機發動機動力模型飛機為汽油發動機模型飛機。
[0022]使用時,將安全傘2摺疊整齊後平壓在固定帶5下部,固定帶5的一端固定在飛機上,另一端掛接在搖臂4上,當飛機出現機械故障時,使用者迅速地控制舵機3,使其帶動搖臂4發生轉動,當搖臂4轉動時,固定帶5會隨著搖臂4的擺動漸漸滑出搖臂4,並最終脫離搖臂4,此時安全傘2在空氣的作用下張開,並與空氣發生相對運動,減緩航模飛行器I的下降速度,避免了航模飛行器I與地面之間的硬著陸,防止了航模飛行器I的嚴重損壞。
[0023]實施例2。
[0024]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基本相同,不同之處是本實施例在所述航模飛行器I上還設有一用於放置安全傘2的艙體,安全傘2疊好放置在艙體內部,固定帶5穿過艙體的上表面,並將安全傘2封閉在艙體內部,有效的避免了航模飛行器I在飛行過程中,空氣對安全傘2產生的破壞,維護了安全傘2的完整性,進一步提升了航模飛行器I的安全性能。
[0025]實施例3。
[0026]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或2基本相同,不同之處是本實施例所述安全傘2為特種安全傘,所述特種安全傘,其底部為一個大的主傘,主傘頂部設有一牽引傘,該牽引傘的大小為主傘的十分之一大小。當航模飛行器I出現機械時,使用者迅速地控制舵機3,使其帶動搖臂4發生轉動,當搖臂4轉動時,固定帶5會隨著搖臂4的擺動漸漸滑出搖臂4,並最終脫離搖臂4,此時牽引傘在空氣的作用下充氣後飛起,拉出主傘,主傘自然充氣後打開,此時安全傘被完全打開,為航模飛行器I提供安全保障。
【權利要求】
1.航模飛行器安全傘,包括航模飛行器(I)和安全傘(2),所述安全傘(2)通過線固連在航模飛行器(I)上,其特徵在於:還包括有一傘體釋放裝置,該傘體釋放裝置一端與航模飛行器(I)固連,另一端與航模飛行器(I)可拆除式的相連,安全傘(2)可移除式的疊壓在傘體釋放裝置下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航模飛行器安全傘,其特徵在於:所述傘體釋放裝置包括舵機(3)、搖臂(4)和固定帶(5),舵機(3)固定設置在航模飛行器(I)上,搖臂(4)設置在舵機(3)上,並與舵機(3)活動相連,固定帶(5)的一端固定設置在航模飛行器(I)上,另一端掛接在搖臂(4)上,保護傘(2)可移除式的疊壓在固定帶(5)下部。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航模飛行器安全傘,其特徵在於:所述傘體釋放裝置的下部還設有一用於放置安全傘(2)的艙體,安全傘(2)可疊壓於艙體內部,固定帶(5)穿過艙體的上表面,將安全傘(2)封閉在艙體內部。
4.如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航模飛行器安全傘,其特徵在於:所述固定帶(5)為限位鬆緊帶。
5.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航模飛行器安全傘,其特徵在於:所述舵機(3)上還感應連接一遙控器。
6.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航模飛行器安全傘,其特徵在於:所述遙控器與舵機(3)通過電磁波或微波相連。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航模飛行器安全傘,其特徵在於:所述航模飛行器(I)為油機發動機動力模型飛機或甲醇發動機模型飛機或電池動力模型飛機。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航模飛行器安全傘,其特徵在於:所述油機發動機動力模型飛機為汽油發動機模型飛機。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航模飛行器安全傘,其特徵在於:所述安全傘為滑翔傘或特種安全傘或機載安全氣球。
【文檔編號】A63H33/20GK203763852SQ201420166147
【公開日】2014年8月13日 申請日期:2014年4月8日 優先權日:2014年4月8日
【發明者】邢中蘇 申請人:邢中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