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輻條電鍍掛具的製作方法
2023-05-06 00:56:11
本發明涉及一種電鍍掛具,尤其涉及一種自行車輻條電鍍掛具。
背景技術:
電鍍是在金屬材料表面加工鍍層,其主要是將工件置於電鍍液中,並在工件上導通電流,從而在工件表面形成一層金屬層,達到保護工件表面的目的。由於自行車輻條呈細條狀、體積小,夾持不穩固,而且會對自行車輻條的遮擋面積大,導致自行車輻條電鍍不全面,電鍍質量差。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克服了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結構簡單的自行車輻條電鍍掛具。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採用的技術方案為:一種自行車輻條電鍍掛具,包括螺杆、固定在所述螺杆上的掛鈎,所述螺杆上套設有第一立板、第二立板,所述第二立板包括第一支板、與所述第一支板鉸接的第二支板,所述第一支板與第二支板之間連接有彈性件,所述第一立板、第二支板的相對面均從上至下依次間隔開設有多個卡槽。
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自行車輻條電鍍掛具進一步包括所述第一立板、第一支板均通過兩個螺母固定在所述螺杆上。
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自行車輻條電鍍掛具進一步包括每個所述螺母與所述第一立板之間、每個所述螺母與所述第一支板之間均設置有墊片。
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自行車輻條電鍍掛具進一步包括多個所述卡槽均勻間隔設置。
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自行車輻條電鍍掛具進一步包括所述卡槽呈圓形。
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自行車輻條電鍍掛具進一步包括所述彈性件為拉簧。
本發明解決了背景技術中存在的缺陷,本發明結構簡單、使用方便,通過第一立板和第二支板實現對自行車輻條兩端的抵持,使得自行車輻條限位住,自行車輻條安裝穩固,且安裝快捷,同時鍍層均勻,電鍍質量好。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進一步說明。
圖1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的主視圖;
圖2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的第一立板的側視圖;
圖3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的第二立板的側視圖;
圖中:2、螺杆,4、掛鈎,6、第一立板,8、第一支板,10、第二支板,12、彈性件,14、卡槽,16、螺母,18、墊片。
具體實施方式
現在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這些附圖均為簡化的示意圖,僅以示意方式說明本發明的基本結構,因此其僅顯示與本發明有關的構成。
如圖1-圖3所示,一種自行車輻條電鍍掛具,包括螺杆2、固定在螺杆2上的掛鈎4,螺杆2上套設有第一立板6、第二立板7,第二立板7包括第一支板8、與第一支板8鉸接的第二支板10,第一支板8與第二支板10之間連接有鉸鏈11,第一支板8與第二支板10之間連接有彈性件12,第一立板6、第二支板10的相對面均從上至下依次間隔開設有多個卡槽14。第一立板6和第二立板7能夠沿螺杆2移動,便於調節第一立板6和第二立板7之間的距離,便於對不同長度的自行車輻條的定位,適用範圍廣。第一支板8、第二支板10上下設置,第二支板10能夠向外轉動,從而便於自行車輻條的端部卡入卡槽14內,提高自行車輻條的安裝效率。
本發明優選第一立板6和第一支板8上均設置有通孔15,螺杆2穿過通孔15,第一立板6、第一支板8均通過兩個螺母16固定在螺杆2上,固定和拆卸方便快捷,提高工作效率。為了進一步提高第一立板6和第一支板8在螺杆2上的穩固性,本發明優選每個螺母16與第一立板6之間、每個螺母16與第一支板8之間均設置有墊片18。
本發明優選多個卡槽14均勻間隔設置,則自行車輻條也從上至下均勻的間隔排列,使得電鍍液移動均勻,使得自行車輻條上的鍍層均勻。
為了避免自行車輻條的晃動,本發明優選卡槽14呈圓形。
本發明優選彈性件12為拉簧,彈力好,成本低廉。
本發明在使用時,通過掛鈎4掛住,第一立板6通過螺母16固定在螺杆2上,第一支板8通過螺母16固定在螺杆2上,將第二支板10繞第一支板8轉開,將自行車輻條水平握持,一端置入第一立板6的卡槽14內,第二支板10在彈性件12的作用下回位,此時自行車輻條的另一端卡入第二支板10的卡槽14內,自行車輻條的兩端被抵持住,自行車輻條定位住。
以上依據本發明的理想實施例為啟示,通過上述的說明內容,相關人員完全可以在不偏離本項發明技術思想的範圍內,進行多樣的變更以及修改。本項發明的技術性範圍並不局限於說明書上的內容,必須要根據權利要求範圍來確定技術性範圍。
技術特徵:
技術總結
本發明涉及一種自行車輻條電鍍掛具,包括螺杆、固定在所述螺杆上的掛鈎,所述螺杆上套設有第一立板、第二立板,所述第二立板包括第一支板、與所述第一支板鉸接的第二支板,所述第一支板與第二支板之間連接有彈性件,所述第一立板、第二支板的相對面均從上至下依次間隔開設有多個卡槽。本發明結構簡單、使用方便,通過第一立板和第二支板實現對自行車輻條兩端的抵持,使得自行車輻條限位住,自行車輻條安裝穩固,且安裝快捷,同時鍍層均勻,電鍍質量好。
技術研發人員:範祥榮
受保護的技術使用者:蘇州市金翔鈦設備有限公司
技術研發日:2017.07.24
技術公布日:2017.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