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收割機的液壓系統的製作方法
2023-05-05 14:36:11
本發明屬於液壓技術領域,涉及一種收割機的液壓系統。
背景技術:
收割機是一體化收割農作物的機械,能完成從收割到裝車的整個收穫過程。現有的收割機都設置有用於控制收割機動作的液壓系統,能實現對收割機轉向系統、高位炮筒、割臺、撥禾輪和卸糧機構的控制。
目前,收割機的液壓系統主要是採用機械操作的方式,通過操縱杆對收割機的各個動作進行控制。例如,本申請人曾經申請的中國專利【申請號201410035276.3;授權公告號CN 103742682 A】,該篇專利的背景技術分析了一種普通的機械控制的液壓系統,從該篇專利的說明書附圖13所示的液壓原理圖上可看出,該液壓系統由卸糧模塊、撥禾模塊、割臺及轉向複合模塊組成,換向閥都採用機械式換向閥。該專利針對傳統液壓系統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改進,改善了收割機的工作效率。
但是,現有的機械控制的液壓系統還存在一些問題,1、連接油路複雜、穩定性差;2、採用機械控制,操縱杆布置不方便,佔用空間大;3、轉向與割臺、撥禾輪、卸糧等動作不能聯動,操作複雜、效率低下,機手的操作長時間工作容易疲勞。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是針對現有的技術存在上述問題,提出了一種收割機的液壓系統,本發明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如何實現液壓系統電控和機械控制的結合。
本發明的目的可通過下列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收割機的液壓系統,包括控制油泵和油箱,所述控制油泵的進油口與油箱相連,其特徵在於,所述控制油泵的出油口與主油路相連,所述主油路上設置有分流閥,所述分流閥將油路分為控制油路一和控制油路二,所述控制油路一上串聯有用於控制炮筒馬達的電磁換向閥一和用於控制轉向油缸的轉向手動換向閥,所述轉向手動換向閥通過回油路與油箱相連,所述控制油路二上串聯有用於控制割臺油缸的割臺手動換向閥、用於控制撥禾輪油缸的電磁換向閥二和用於控制卸糧油缸的電磁換向閥三,所述電磁換向閥三通過回油路與油箱相連。
本收割機的液壓系統的油泵的控制油首先進入主油路,再被分流閥分為控制油路一和控制油路二,控制油路一用於給炮筒馬達和轉向油缸供油,控制油路二給割臺油缸、撥禾輪油缸和卸糧油缸供油。轉向油缸和割臺油缸的控制都採用手動換向閥,炮筒馬達、撥禾輪油缸和卸糧油缸的控制都採用電磁換向閥,採用機械控制加電控的方式,炮筒馬達、撥禾輪油缸和卸糧油缸的控制電鈕可以設置在轉向控制杆上。再加上,轉向油缸與割臺油缸、撥禾輪油缸和卸糧油缸的控制油路為並聯的油路,轉向油缸動作的同時,割臺油缸、撥禾輪油缸或卸糧油缸可以一起動作,液壓系統設計更為合理,實現了電控和機械控制的結合的控制方式。
在上述的收割機的液壓系統中,所述主油路上設置有安全閥一,所述控制油路一上設置有安全閥二,所述控制油路二上設置有安全閥三。安全閥一負責主油路的高壓卸荷,安全閥二和安全閥三分別負責對控制油路一和控制油路二的保護,只需要三個安全閥即可保證整個油路的保護。
在上述的收割機的液壓系統中,所述電磁換向閥一、電磁換向閥二和電磁換向閥三均為三位四通M型電磁閥。當執行機構不動作時,電磁換向閥位於中位,控制油能夠全部流向另一個電磁換向閥或機械換向閥,保證電控和機械控制的結合的情況下,控制油的穩定供應。
在上述的收割機的液壓系統中,所述電磁換向閥一、電磁換向閥二和電磁換向閥三安裝在同一個閥組,所述電磁換向閥一的進油口與控制油路一相連,所述閥組上開設有與電磁換向閥一的回油口連通的接口一,所述轉向手動換向閥的進油口與接口一相連,所述轉向手動換向閥的回油口與油箱相連;所述控制油路二斷開,並在閥體上接出接口二和二次進油口,所述割臺手動換向閥的進油口與接口二相連,所述割臺手動換向閥的回油口與二次進油口相連。本收割機的液壓系統除了可以直接生產和製造整套電控和機械控制結合的系統外,還可以通過對機械式的液壓系統進行改造得到;具體是,可以單獨製造炮筒、撥禾輪和卸糧油缸的電控控制閥組,並與現有的轉向手動換向閥和割臺手動換向閥相連得到完整的液壓控制系統,實現了電控和機械控制的結合,易於推廣應用。
在上述的收割機的液壓系統中,所述割臺手動換向閥、電磁換向閥二和電磁換向閥三的工作油口上分別連接有液壓鎖。設置液壓鎖能使執行機構的油缸在任何位置都能保持鎖定狀態,使得執行機構每次運動都能準確到位,減少調整操作次數。
在上述的收割機的液壓系統中,所述液壓鎖為液控單向閥。
在上述的收割機的液壓系統中,所述電磁換向閥二和電磁換向閥三與液壓鎖連接的油路上都設置有釋壓小孔,所述釋壓小孔與回油路相連。設置釋壓小孔能使撥禾輪油缸和卸糧油缸在中位時,不受相互或者其他執行機構動作的影響。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收割機的液壓系統的優點在於:
1、本收割機的液壓系統實現了電控和機械控制結合的控制方式,通過合理設計液壓系統,使得管路布置更為簡單,系統油壓比傳統液壓系統更低,安全係數更高。
2、本收割機的液壓系統實現了轉向與割臺、撥禾輪或卸糧油缸的聯動,簡化了收割機操作動作,提高了操作效率,減輕了機手操作時的動作幅度和複雜度,降低了勞動強度。
附圖說明
圖1是本收割機的液壓系統的原理圖。
圖中,1、控制油泵;2、油箱;3、主油路;4、分流閥;5、控制油路一;6、控制油路二;7、炮筒馬達;8、電磁換向閥一;9、轉向油缸;10、轉向手動換向閥;11、回油路;12、割臺油缸;13、割臺手動換向閥;14、撥禾輪油缸;15、電磁換向閥二;16、卸糧油缸;17、電磁換向閥三;18、安全閥一;19、安全閥二;20、安全閥三;21、液壓鎖;22、釋壓小孔。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是本發明的具體實施例並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的描述,但本發明並不限於這些實施例。
實施例一:
本收割機的液壓系統包括控制油泵1、油箱2、主油路3、分流閥4、控制油路一5、控制油路二6、炮筒馬達7、電磁換向閥一8、轉向油缸9、轉向手動換向閥10、回油路11、割臺油缸12、割臺手動換向閥13、撥禾輪油缸14、電磁換向閥二15、卸糧油缸16和電磁換向閥三17。
具體來說,如圖1所示,控制油泵1的進油口與油箱2相連,控制油泵1的出油口與主油路3相連,主油路3上設置有安全閥一18。主油路3上設置有分流閥4,分流閥4將油路分為控制油路一5和控制油路二6。
如圖1所示,本實施例中,電磁換向閥一8、電磁換向閥二15和電磁換向閥三17均為三位四通M型電磁閥。電磁換向閥一8和轉向手動換向閥10連接在控制油路一5上,控制油路一5與電磁換向閥一8的進油口相連通,電磁換向閥一8的回油口與轉向手動換向閥10的進油口相連,轉向手動換向閥10通過回油路11與油箱2相連回油,形成串聯。電磁換向閥一8的工作油口與炮筒馬達7相連,轉向手動換向閥10的工作油口與轉向油缸9相連。割臺手動換向閥13、電磁換向閥二15和電磁換向閥三17連接在控制油路二6上,控制油路二6與割臺手動換向閥13的進油口相連,割臺手動換向閥13位於中位時,將從進油口進入的控制油送到電磁換向閥二15的進油口,電磁換向閥二15的回油口與電磁換向閥三17的進油口相連,電磁換向閥三17的回油口通過回油路11與油箱2相連回油,形成串聯。
通過分流閥4使控制油路一5和控制油路二6形成並聯,分流閥4保證控制油路一5上恆定流量的控制油能夠滿足轉向和炮筒的動作油量,剩餘流量送往控制油路二6。控制油路一5上設置有安全閥二19,控制油路二6上設置有安全閥三20。
作為優選方案,割臺手動換向閥13、電磁換向閥二15和電磁換向閥三17的工作油口上分別連接有液壓鎖21。本實施例中,液壓鎖21為液控單向閥。設置液壓鎖21能使執行機構的油缸在任何位置都能保持鎖定狀態,使得執行機構每次運動都能準確到位,減少調整操作次數。作為優選方案,電磁換向閥二15和電磁換向閥三17與液壓鎖21連接的油路上都設置有釋壓小孔22,釋壓小孔22與回油路11相連,設置釋壓小孔22能使撥禾輪油缸14和卸糧油缸16在中位時,不受相互或者其他執行機構的動作的影響。
本收割機的液壓系統的工作原理是:控制油泵1的控制油首先進入主油路3,再被分流閥4分為控制油路一5和控制油路二6,控制油路一5用於給炮筒馬達7和轉向油缸9供油,控制油路二6給割臺油缸12、撥禾輪油缸14和卸糧油缸16供油。收割機需要轉向時,電磁換向閥一8位於中位,通過機械式的轉向操縱杆能夠帶動轉向手動換向閥10動作給轉向油缸9供油,控制收割機轉向。在控制收割機轉向的同時,控制油路二6的供油不受影響,撥禾輪油缸14、卸糧油缸16或割臺油缸12可以正常工作,轉向油缸9可以同割臺油缸12、撥禾輪油缸14或卸糧油缸16的聯動,其中撥禾輪油缸14和卸糧油缸16都採用了電磁換向閥控制,電磁換向閥的電鈕可以直接安裝在轉向操縱杆上,通過機械結合電控的方式,高效地完成複合動作。
實施例二:
本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與實施例一中的技術方案基本相同,不同之處在於,本實施例中,電磁換向閥一8、電磁換向閥二15和電磁換向閥三17安裝在同一個閥組,電磁換向閥一8的進油口與控制油路一5相連,閥組上開設有與電磁換向閥一8的回油口連通的接口一,轉向手動換向閥10的進油口與接口一相連,轉向手動換向閥10的回油口與油箱2相連。控制油路二6斷開,並在閥體上接出接口二和二次進油口,割臺手動換向閥13的進油口與接口二相連,割臺手動換向閥13的回油口與二次進油口相連。
本實施例中的收割機的液壓系統,可以通過對機械式的液壓系統進行改造得到。具體是,可以單獨製造割臺、撥禾輪和卸糧油缸16的電控控制閥組,並與現有的轉向手動換向閥10和割臺手動換向閥13相連得到完整的液壓控制系統,實現了電控和機械控制的結合,易於推廣應用。
本文中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是對本發明精神作舉例說明。本發明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對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做各種各樣的修改或補充或採用類似的方式替代,但並不會偏離本發明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權利要求書所定義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