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灶具的燃燒器結構的製作方法
2023-05-09 08:57:06
專利名稱:燃氣灶具的燃燒器結構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燃燒器結構,具體是一種燃氣灶具的燃燒器結構。
背景技術:
傳統的灶具燃燒器結構如圖6所示,包括爐頭I』,火蓋座2』,外火蓋3』,中心火蓋4』以及分流蓋5』。其中火蓋座與分流蓋由螺釘緊固成一整體,外火蓋放置於火蓋座上方,中心火蓋放置於分流蓋上方。如上述結構,在分流蓋上放置有中心火蓋,無法防止煮飯溢流的湯水跌落到分流蓋,堵塞分流蓋上的點火孔及傳火孔,造成工作不正常的現象;並且該結構配上點火針與熱電偶時,點火針與熱電偶裸露在外面,無法防止煮飯溢流的湯水跌落其上面,形成汙垢,使灶具發生無法點火,開閥、閉閥等不正常現象,產品的報廢率高。因此,有必要進一步改進。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旨在提供一種結構簡單合理、製造成本低且工藝簡單、熱負荷大、燃燒效率高的燃氣灶具的燃燒器結構,以克服現有技術中的不足之處。按此目的設計的一種燃氣灶具的燃燒器結構,包括爐頭、中心火蓋、外環火蓋、火蓋座以及端蓋,其特徵在於火蓋座放置於端蓋上方,並從火蓋座的上端旋入螺釘使兩者緊固連接;外環火蓋放置於火蓋座的外側上方,並從端蓋的下端通過螺釘,使外環火蓋與火蓋座以及端蓋緊固連接;所述中心火蓋放置於火蓋座的內側上方。所述外環火蓋上設置有外環火蓋傳火槽,火蓋座上設置有火蓋座傳火槽,並且兩者緊固連接後於連接內部形成有外環內圈火燃氣通道;其中火蓋座上還均布有兩段或兩段以上的開口朝上的內環火孔。所述火蓋座與端蓋緊固連接後於連接內部形成有外環外圈火燃氣通道以及二次空氣補充通道;其中二次空氣補充通道數量與外環內圈火孔設置的段數一致,並且兩者的位置相對應。所述端蓋的外側處有開口朝上的外環外圈火孔,並且於其中一二次空氣補充通道上設置有一點火槽。所述中心火蓋與火蓋座為單獨的兩個部件,可根據需求通過螺釘、超聲波焊接、或卡扣連成一體。所述中心火蓋、外環火蓋、火蓋座以及端蓋同一中心軸線固定連接,並裝配在爐頭上。本實用新型通過結構上的改變,使外環火蓋、火蓋座以及端蓋裝配成一體,而中心火蓋也可根據需求與火蓋座配合固定,並且於各自的連接內部形成有燃氣通道,在保持功能不變的同時簡化了整體結構,使燃燒器的製造成本更低,並且燃氣混合更均勻,燃燒效果更好。其具有結構簡單合理、製造成本低且工藝簡單、熱負荷大、燃燒效率高等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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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描述。參見圖I-圖5,本燃氣灶具的燃燒器結構,包括爐頭I、中心火蓋2、外環火蓋3、火蓋座4以及端蓋5,其中火蓋座4放置於端蓋5上方,並從火蓋座4的上端旋入螺釘10使兩者緊固連接;外環火蓋3放置於火蓋座4的外側上方,並從端蓋5的下端通過螺釘10,使外環火蓋3與火蓋座4以及端蓋5緊固連接;所述中心火蓋2放置於火蓋座3的內側上方。中心火蓋2、外環火蓋3、火蓋座4以及端蓋5同一中心軸線連接,並裝配在爐頭I上。外環火蓋3上設置有外環火蓋傳火槽3. I,火蓋座4上設置有火蓋座傳火槽4. I,並且兩者緊固連接後於連接內部形成有內圈火燃氣通道8 ;其中火蓋座4上還均布有四段的開口朝上的內環火孔4. 2 ;火蓋座4與端蓋5緊固連接後於連接內部形成有外環外圈火燃氣通道7以及二次空氣補充通道9 ;其中二次空氣補充通道數量與外環內圈火孔4. 2設置的段數一致同為四條,並且兩者的位置相對應;端蓋5的外側處有開口朝上的外環外圈火孔5. 1,並且於其中一二次空氣補充通道9上設置有一點火槽6。中心火蓋2與火蓋座4為單獨的兩個部件,可根據需求通過螺釘、超聲波焊接、或卡扣等方式形成一體。本燃燒器的外環外圈火焰由火蓋座4以及端蓋5配合生成,外環內圈火焰由外環火蓋3以及火蓋座4配合生成,內環火焰則由中心火蓋2直接生成,整個燃燒器燃燒時產生的火焰都在不同的平面上,形成了立體分層燃燒,熱效率高;並且火蓋座4以及端蓋5裝配時形成有二次空氣補充通道9,外環內圈火以及內環火燃燒時所需要的空氣則由該二次空氣補充通道9進行補充,空氣與燃氣混合更加充分,燃燒效率更高,以達到最佳燃燒效果;當本實用新型配上點火針與熱電偶時,點火針與熱電偶藏在火蓋下面,可以防止煮飯溢流的湯水跌落到其上面,不會形成汙垢,從而保證灶具點火功能和開閥、閉閥功能一直穩定工作。所以,本結構的燃燒器具有極高的市場價值,並且具有結構簡單合理、製造成本低且工藝簡單、熱負荷大、燃燒效率高等特點。上述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方案,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對其簡單的變型或改造,均落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
權利要求1.一種燃氣灶具的燃燒器結構,包括爐頭(I)、中心火蓋(2)、外環火蓋(3)、火蓋座(4)以及端蓋(5),其特徵在於火蓋座放置於端蓋上方,並從火蓋座的上端旋入螺釘(10)使兩者緊固連接;外環火蓋放置於火蓋座的外側上方,並從端蓋的下端通過螺釘(10),使外環火蓋與火蓋座以及端蓋緊固連接;所述中心火蓋放置於火蓋座的內側上方。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燃氣灶具的燃燒器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外環火蓋(3)上設置有外環火蓋傳火槽(3. 1),火蓋座(4)上設置有火蓋座傳火槽(4. 1),並且兩者緊固連接後於連接內部形成有外環內圈火燃氣通道(8);其中火蓋座上還均布有兩段或兩段以上的開口朝上的外環內圈火孔(4. 2)。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燃氣灶具的燃燒器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火蓋座(4)與端蓋(5 )緊固連接後於連接內部形成有外環外圈火燃氣通道(7)以及二次空氣補充通道(9);其中二次空氣補充通道數量與外環內圈火孔(4. 2)設置的段數一致,並且兩者的位置相對應。
4 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燃氣灶具的燃燒器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端蓋(5)的外側處有開口朝上的外環外圈火孔(5. 1),並且於其中一二次空氣補充通道(9)上設置有一點火槽(6)。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燃氣灶具的燃燒器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中心火蓋(2)與火蓋座(4)為單獨的兩個部件,可根據需求通過螺釘、超聲波焊接、或卡扣連成一體。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燃氣灶具的燃燒器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中心火蓋(2)、外環火蓋(3)、火蓋座(4)以及端蓋(5)同一中心軸線固定連接,並裝配在爐頭(I)上。
專利摘要一種燃氣灶具的燃燒器結構,包括爐頭、中心火蓋、外環火蓋、火蓋座以及端蓋,其特徵在於火蓋座放置於端蓋上方,並從火蓋座的上端旋入螺釘使兩者緊固連接;外環火蓋放置於火蓋座的上方,並從端蓋的下端通過螺釘,使外環火蓋與火蓋座以及端蓋緊固連接;所述中心火蓋放置於火蓋座的上方;所述中心火蓋與火蓋座為單獨的兩個部件,可根據需求緊固成一體。本實用新型通過結構上的改變,使外環火蓋、火蓋座以及端蓋裝配成一體,而中心火蓋也可根據需求與火蓋座配合固定,並且於各自的連接內部形成有燃氣通道,在保持功能不變的同時簡化了整體結構,使燃燒器的製造成本更低,並且燃氣混合更均勻,燃燒效果更好。
文檔編號F23D14/46GK202747350SQ201220377089
公開日2013年2月20日 申請日期2012年7月31日 優先權日2012年7月31日
發明者錢新, 餘勁松 申請人:錢新, 餘勁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