廂式車及其箱體的暗鎖機構的製作方法
2023-05-09 08:55:21
專利名稱:廂式車及其箱體的暗鎖機構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諸如廂式車的箱體,尤其涉及箱體的箱門的鎖合機構。
背景技術:
如圖1所示的現有廂式車的車廂的箱體的箱門部分的結構包括相互配合的一箱門主體1和一邊梁2。該箱門主體1包括一門框11,其包括門楣111和兩個門邊框112, 實際邊梁2也可視為門框11的門檻;一左門扇12;—右門扇13;若干鉸鏈14,用以將門扇 12、13與相應的門邊框112鉸接到一起;以及,若干鎖槓機構15,其包括若干鎖杆151,每個鎖杆151的上下兩端具有凸輪1511 ;若干凸輪座,安裝在門楣111和邊梁2上對應配合鎖杆151的凸輪1511 ;若干把手153,其一端固定連接到鎖杆151的桿身以旋動該鎖杆151 ; 把手固定座154,用以收容把手153,並可上鎖而將把手153鎖住,從而使箱門鎖合。一般地,如果是右開門,在箱門鎖合狀態,右門扇13的接逢處會突伸到左門扇12 的接逢處的外側,從而必須在右門扇13打開後,左門扇12才能開啟,從而可以只在右門扇 13上的鎖槓機構15上鎖來實現整個箱門的鎖合;同理,如果是左開門,在箱門鎖合狀態,右門扇13的接逢處與左門扇12的接逢處配合的時候,左門扇12的接逢處會突伸到右門扇13 的接逢處的外側,從而必須在左門扇12打開後,右門扇13才能開啟,從而可以只在左門扇 12上的鎖槓機構15上鎖來實現整個箱門的鎖合;如果是雙開,在箱門鎖合狀態,右門扇13 的接逢處與左門扇12的接逢處互不幹擾,從而需要在左門扇12上的鎖槓機構15上鎖來實現左門扇12的鎖合,在右門扇13上的鎖槓機構15上鎖來實現右門扇13的鎖合。需要開啟廂門時,只需將把手固定座巧4上的掛鎖打開,再將把手153從把手固定座巧4上取下,旋轉把手153,即可帶動鎖槓151及其兩端的凸輪1511轉動,使鎖槓151脫離凸輪座152的限制,打開廂門。現有這種廂式車的箱體的箱門鎖合結構,給鎖槓機構15上的是明鎖,雖然操作簡單,但是箱體主動安全性能低,盜竊者只需破壞把手固定座IM上的掛鎖即能開啟箱門以盜竊箱體內貨物,當箱體內貨物較貴重時,客戶有可能蒙受重大損失,因此,實有必要對現有廂式車的箱體的箱門鎖合結構進行改進,增加箱門的開啟難度,以加強對箱體內貨物的安全保護。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於克服上述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提出一種廂式車及其箱體的暗鎖機構,能夠增加箱門的開啟難度,以加強對箱體內貨物的安全保護。本實用新型針對上述技術問題而提出的技術方案包括,提出一種箱體的暗鎖機構,該暗鎖機構包括帶手柄的鎖銷以及與鎖銷相配合的鎖銷座,該鎖銷座包括設置在箱體的箱門的門板內側的一第一鎖套、設置在箱體的箱門的門框內側的一第二鎖套以及設置在箱體的箱門內側的一鎖扣,該鎖銷是能夠穿設在該第一鎖套和第二鎖套中的,而該手柄是能夠通過設置在該鎖扣上的一限位件而鎖固從而將該箱體的箱門的門板鎖合的。[0008]該手柄設置有一第一穿孔,該鎖扣對應設置有一第二穿孔,該手柄是能夠通過穿設在第一穿孔和第二穿孔的一限位件而鎖固的。該鎖銷是從上往下地插設在該第一鎖套和第二鎖套中的,該手柄設置在該鎖銷的上端。該鎖銷是從下往下地插設在該第一鎖套和第二鎖套中的,該手柄設置在該鎖銷的下端。該鎖銷座還包括設置在該鎖銷的下端的下方的一檔板,以限定該鎖銷向下的行程。箱體的箱門的門板的數目為二,該暗鎖機構包括兩套帶手柄的鎖銷以及與鎖銷相配合的鎖銷座,其中第一套中的鎖銷是從上往下地插設在第一鎖套和第二鎖套中的,手柄設置在鎖銷的上端;第二套中的鎖銷是從下往上地插設在第一鎖套和第二鎖套中的,手柄設置在鎖銷的下端。本實用新型針對上述技術問題而提出的技術方案還包括,提出一種廂式車,包括一車廂,該車廂為一箱體,該箱體設置有一箱門,該箱門具有一門框和設置在該門框中的至少一扇門板,與其中至少一扇門板相對應,該箱門設置有上述的箱體的暗鎖機構。箱體的箱門的門板的數目為二,與兩扇門板分別相對應,該箱門設置有兩套所述的箱體的暗鎖機構,其中第一套中的鎖銷是從上往下地插設在第一鎖套和第二鎖套中的, 手柄設置在鎖銷的上端;第二套中的鎖銷是從下往上地插設在第一鎖套和第二鎖套中的, 手柄設置在鎖銷的下端。該廂式車具有一邊梁,該邊梁構成該箱體的箱門的門框的門檻,所述的第二鎖套設置在該邊梁的內側。該邊梁具有朝向箱門內側的開口。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廂式車及其箱體的暗鎖機構,能夠增加箱門的開啟難度,以加強對箱體內貨物的安全保護。
圖1是現有的廂式車的箱門部分的結構的示意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廂式車的箱門部分的結構的示意圖。圖3是圖2中A局部的放大圖,其中省去了位於該局部中的位於箱門外側的鎖槓機構。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予以進一步地詳盡闡述。參見圖2,本實用新型的廂式車的一優選實施例,其車廂為一箱體,該箱體的箱門部分的結構包括相互配合的一箱門主體1和一邊梁2,以及設置在該箱門主體1與邊梁2 內側的一暗鎖機構3。需要說明的是箱門主體1可以是設置在箱體的後端,也可以是設置在箱體的側面,相應地,邊梁2可以是後端邊梁,也可以是側邊梁2。該邊梁2具有朝向箱門內側的開口。該箱門主體1包括一門框11,其包括門楣111和兩個門邊框112,實際邊梁2也可視為門框11的門檻部分,兩個門邊框112的下端與該邊梁2相連、上端與該門楣111相連;一左門扇12; —右門扇13;若干鉸鏈14,用以將門扇12、13與相應的門邊框112鉸接到一起;以及,若干鎖槓機構15,其包括若干鎖杆151,每個鎖杆151的上下兩端具有凸輪 1511 ;若干凸輪座,安裝在門楣111和邊梁2上對應配合鎖杆151的凸輪1511 ;若干把手 153,其一端固定連接到鎖杆151的桿身以旋動該鎖杆151 ;把手固定座154,用以收容把手 153,並可上鎖而將把手153鎖住。參見圖3,本實用新型的廂式車的箱體的暗鎖機構3 —優選實施例,該暗鎖機構包括與兩扇門扇12、13相對應的兩套帶手柄的鎖銷以及與鎖銷相配合的鎖銷座4、5。其中,第一套的帶手柄的鎖銷以及與鎖銷相配合的鎖銷座4,具體包括一鎖銷 41,該鎖銷41的上端頭設有一鎖銷手柄42 ;該鎖銷座包括設置在左扇門板12內側的一第一鎖套43,設置在邊梁2內側的一第二鎖套44,設置在左扇門板12內側的一加固板45以增強該第一鎖套43與左扇門板12的連接強度,以及設置在左扇門板12內側的一鎖扣46。該鎖銷41穿設在該第一鎖套43和第二鎖套44中,而該手柄42是能夠通過設置在該鎖扣46上的一限位件(圖未示出)而鎖固從而將該左扇門板12鎖合的。優選地,該手柄42設置有一第一穿孔421,該鎖扣46對應設置有一第二穿孔461,該手柄42是通過穿設在第一穿孔421和第二穿孔461的限位件而鎖固的。類似地,第二套的帶手柄的鎖銷以及與鎖銷相配合的鎖銷座5,具體包括一鎖銷 51,該鎖銷51的下端頭設有一鎖銷手柄52 ;該鎖銷座包括設置在右扇門板13內側的一第一鎖套53,設置在邊梁2內側的一第二鎖套M,設置在右扇門板13內側的一加固板55以增強該第一鎖套53與由扇門板13的連接強度,設置在右扇門板13內側的一鎖扣56,以及設置在該鎖銷51的下端的下方的一檔板57,以限定該鎖銷51向下的行程,防止鎖銷51從第二鎖套M脫出。該鎖銷51穿設在該第一鎖套53和第二鎖套M中,而該手柄52是能夠通過設置在該鎖扣56上的一限位件(圖未示出)而鎖固從而將該右扇門板13鎖合的。優選地,該手柄52設置有一第一穿孔521,該鎖扣56對應設置有一第二穿孔561,該手柄52是通過穿設在第一穿孔521和第二穿孔561的限位件而鎖固的。所述的限位件可以是鎖,也可以是銷。本實用新型的廂式車的箱體的暗鎖機構3的使用過程大致包括需要鎖合箱門時,鎖銷41、51貫穿於上下兩個軸套(43、44)、( 53、54)中,並通過在鎖銷手柄42、52上的孔 421、521和鎖扣46、56上的孔461、561中上鎖或者插限位銷而進行限位。需要打開箱門時,打開鎖具或者取出鎖銷手柄42、52與鎖扣46、56間的限位銷,旋轉手柄42、52至合適位置,向上移動鎖銷41或向下移動鎖銷51,此時鎖銷41、51脫離鎖銷座的限制,箱門即可開啟。本實用新型的廂式車的箱體的暗鎖機構3的裝配過程大致包括先將鎖套加固板 45,55和位於上方的第一鎖套43、53焊合在箱門的門板12、13內側的合適位置上,關閉箱門至閉合位置,根據第一鎖套43、53位置確定位於下方的第二鎖套4454位置,在底板(圖未示出)和/或邊梁2處對應位置割孔,按圖示位置放置並焊合第二鎖套44、54,裝上鎖銷 41,51和手柄42、52,配焊鎖扣46、56,當用戶需要該暗鎖是從下向上插入鎖銷時,也就是需要第二套的帶手柄的鎖銷以及與鎖銷相配合的鎖銷座5時,在裝好鎖銷51後,再在邊粱2的內側焊擋板57,整個焊接過程簡單易操作。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廂式車及其箱門暗鎖機構具有的有益效果包括 整個機構隱蔽性強,安全性高,使用性強,與原鎖槓機構的明鎖功能相配合使用,可使廂式車具有明暗鎖兩種功能,使廂式車更為安全可靠。上述內容,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並非用於限制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案, 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主要構思和精神,可以十分方便地進行相應的變通或修改,比如只設置一套帶手柄的鎖銷以及與鎖銷相配合的鎖銷座4或5,而不是同時設置相互配合的兩套4與5,故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應以權利要求書所要求的保護範圍為準。
權利要求1.一種箱體的暗鎖機構,其特徵在於,該暗鎖機構包括帶手柄的鎖銷以及與鎖銷相配合的鎖銷座,該鎖銷座包括設置在箱體的箱門的門板內側的一第一鎖套、設置在箱體的箱門的門框內側的一第二鎖套以及設置在箱體的箱門內側的一鎖扣,該鎖銷是能夠穿設在該第一鎖套和第二鎖套中的,而該手柄是能夠通過設置在該鎖扣上的一限位件而鎖固從而將該箱體的箱門的門板鎖合的。
2.依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暗鎖機構,其特徵在於,該手柄設置有一第一穿孔,該鎖扣對應設置有一第二穿孔,該手柄是能夠通過穿設在第一穿孔和第二穿孔的一限位件而鎖固的。
3.依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暗鎖機構,其特徵在於,該鎖銷是從上往下地插設在該第一鎖套和第二鎖套中的,該手柄設置在該鎖銷的上端。
4.依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暗鎖機構,其特徵在於,該鎖銷是從下往下地插設在該第一鎖套和第二鎖套中的,該手柄設置在該鎖銷的下端。
5.依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暗鎖機構,其特徵在於,該鎖銷座還包括設置在該鎖銷的下端的下方的一檔板,以限定該鎖銷向下的行程。
6.依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暗鎖機構,其特徵在於,箱體的箱門的門板的數目為二,該暗鎖機構包括兩套帶手柄的鎖銷以及與鎖銷相配合的鎖銷座,其中第一套中的鎖銷是從上往下地插設在第一鎖套和第二鎖套中的,手柄設置在鎖銷的上端;第二套的鎖銷是從下往上地插設在第一鎖套和第二鎖套中的,手柄設置在鎖銷的下端。
7.一種廂式車,包括一車廂,該車廂為一箱體,該箱體設置有一箱門,該箱門具有一門框和設置在該門框中的至少一扇門板,其特徵在於,與其中至少一扇門板相對應,該箱門設置有如權利要求1至5任一所述的箱體的暗鎖機構。
8.依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廂式車,其特徵在於,箱體的箱門的門板的數目為二,與兩扇門板分別相對應,該箱門設置有兩套所述的箱體的暗鎖機構,其中第一套中的鎖銷是從上往下地插設在第一鎖套和第二鎖套中的,手柄設置在鎖銷的上端;第二套中的鎖銷是從下往上地插設在第一鎖套和第二鎖套中的,手柄設置在鎖銷的下端。
9.依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廂式車,其特徵在於,該廂式車具有一邊梁,該邊梁構成該箱體的箱門的門框的門檻,所述的第二鎖套設置在該邊梁的內側。
10.依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廂式車,其特徵在於,該邊梁具有朝向箱門內側的開口。
專利摘要一種廂式車及其箱體的暗鎖機構,該暗鎖機構包括帶手柄的鎖銷以及與鎖銷相配合的鎖銷座,每個鎖銷座包括設置在箱體的箱門的門板內側的一第一鎖套、設置在箱體的箱門的門框內側的一第二鎖套以及設置在箱體的箱門內側的一鎖扣,該鎖銷是能夠穿設在該第一鎖套和第二鎖套中的,而該手柄是能夠通過設置在該鎖扣上的一限位件而鎖固從而將該箱體的箱門的門板鎖合的。該廂式車包括一車廂,該車廂為一箱體,該箱體設置有一箱門,該箱門具有一門框和設置在該門框中的至少一扇門板,與其中至少一扇門板相對應,該箱門設置有上述的箱體的暗鎖機構。本實用新型能夠增加箱門的開啟難度,以加強對箱體內貨物的安全保護。
文檔編號E05C7/04GK202164900SQ20112025252
公開日2012年3月14日 申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優先權日2011年7月18日
發明者周素芳, 曹東海, 李永鋒, 王小亮, 韓月琴 申請人:中集車輛(集團)有限公司, 駐馬店中集華駿車輛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