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填料塔用防波板的製作方法
2023-04-27 12:17:12 1

本實用新型涉及氣體淨化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填料塔用防波板。
背景技術:
填料塔是塔設備的一種。塔內填充適當高度的填料,以增加兩種流體間的接觸表面。例如應用於氣體吸收時,液體由塔的上部通過分布器進入,沿填料表面下降。氣體則由塔的下部通過填料孔隙逆流而上,與液體密切接觸而相互作用。結構較簡單,檢修較方便。廣泛應用於氣體吸收、蒸餾、萃取等操作。為了強化生產,提高氣流速度,使在乳化狀態下操作時,稱乳化填料塔或乳化塔。
目前,CO2脫除領域的填料塔,塔底液位的穩定是保證操作的重要條件之一,只有塔底的液位穩定,才能保證溶液吸收的穩定,一般情況下,多用塔底溶液的排出量來控制塔底液位。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溶液與氣體充分接觸吸收,落到塔釜時會造成塔釜液面波動很大,造成遠傳及現場液位指示不準確,從而導致液位控制失誤,造成塔內液位過高或者過低。如果液面過高會造成氣體帶液,液面過低甚至抽空會造成氣體高壓竄低壓引起事故,尤其是有泵抽吸時會引起泵抽空,嚴重時會引起泵的汽蝕。現有的填料塔防波板設計過於簡單,穩定性差。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有技術的缺陷,提供一種填料塔用防波板,方便生活中的使用,增加使用的安全性、穩定性。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術方案:一種填料塔用防波板,包括填料塔,所述填料塔的頂部和底部分別設有液體進口和液體出口,所述填料塔內設有下部側壁與底部邊側位置對應的圓孔套件,所述圓孔套件內套設導向杆,所述填料塔內的下部側壁圓孔套件頂部塞入套帽固定導向杆,所述導向杆共同穿設防波板,所述防波板的板面凸出呈弧形形狀,所述防波板的凹陷內側面中部設有連杆,所述連杆的端部設有配重球。
優選的,所述圓孔套件與導向杆可設為矩形形狀、五邊形形狀或者其他形狀,所述導向杆的數量設為三根。
優選的,所述防波板上設有與導向杆形狀相同的通孔。
優選的,所述連杆的長度設為超過防波板的平面。
優選的,所述配重球設為防水配重球。
本實用新型所達到的有益效果是:該填料塔用防波板,填料塔底部下落液體時,防波板被液體抬起,液體位於防波板的下方,使得液體波動變小,難以上濺,形成液位上升阻力,配重球使防波板有一個下拉的力,增加了防波板的穩定性,而圓孔套件與導向杆為套設固定,整個防波板全部可以拆卸,整個防波板裝置,易於拆卸,便於組裝,穩定性更好。
附圖說明
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並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一起用於解釋本實用新型,並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圖中:
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種填料塔用防波板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一種填料塔用防波板防波板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一種填料塔用防波板圓孔套件俯視示意圖;
圖中:1、填料塔,2、液體進口,3、液體出口,4、圓孔套件,5、導向杆,6、防波板,7、連杆,8、配重球。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優選實施例僅用於說明和解釋本實用新型,並不用於限定本實用新型。
實施例1
如圖1、圖2和圖3所示,本實施例的一種填料塔用防波板,包括填料塔1,所述填料塔1的頂部和底部分別設有液體進口2和液體出口3,所述填料塔1內設有下部側壁與底部邊側位置對應的圓孔套件4,所述圓孔套件4內套設導向杆5,所述填料塔1內的下部側壁圓孔套件4頂部塞入套帽固定導向杆5,所述導向杆5共同穿設防波板6,所述防波板6的板面凸出呈弧形形狀,所述防波板6的凹陷內側面中部設有連杆7,所述連杆7的端部設有配重球8。
所述圓孔套件4與導向杆5可設為矩形形狀、五邊形形狀或者其他形狀,所述導向杆5的數量設為三根,便於製造,更加穩定;所述防波板6上設有與導向杆5形狀相同的通孔,方便穿過;所述連杆7的長度設為超過防波板6的平面,便於重心下移,增加穩定性;所述配重球8設為防水配重球,防止配重球8吸水增重。
需要說明的是,本實用新型一種填料塔用防波板,在填料塔1內設有下部側壁與底部邊側位置對應的圓孔套件4,利用圓孔套件4和套帽套設、固定導向杆5,利用導向杆5共同導向、固定防波板6,將防波板6的板面設計為弧形形狀,並以連杆7連接配重球8,填料塔1底部下落液體時,防波板6被液體抬起,液體位於防波板6的下方,使得液體波動變小,難以上濺,形成液位上升阻力,配重球8使防波板6有一個下拉的力,增加了防波板6的穩定性,而圓孔套件4與導向杆5為套設固定,整個防波板6全部可以拆卸,整個防波板6裝置,易於拆卸,便於組裝,穩定性更好。
最後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並不用於限制本實用新型,儘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於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徵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