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無紡布複合材料防水鞋套的製作方法
2023-05-17 06:37:51
本實用新型涉及無紡布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無紡布複合材料防水鞋套。
背景技術:
雨天中,人們在路上行走時鞋子容易被雨水濺溼,但有許多人不想穿防水鞋,因此一些商家發明出防水鞋套;現有的防水鞋套通常由塑料為材料製造而成,但這種鞋套比較薄,容易損壞,不適合長時間或多次使用;而有部分防水鞋套由一些結構較為堅硬的材料製造,不易損壞,但攜帶不方便或者防水效果不佳。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一種方便攜帶、不易損壞、防水效果較佳、具有一定涉水深度的無紡布複合材料防水鞋套。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方案為:一種無紡布複合材料防水鞋套,包括鞋套主體與鞋套底部,所述鞋套主體由左、右兩片主體鞋套面通過熱封工藝縫合而成,所述鞋套主的上端開口環繞縫合有一彈性筋使上端開口具有收緊作用,所述鞋套主體與鞋套底部之間通過熱封連接;所述主體鞋套面分內外層結構,外層為聚乙烯淋膜材料,內層為聚丙烯紡粘無紡布,在鞋套主體一側連接有收緊帶,兩所述主體鞋套面後側的熱封邊向內側繞過該收緊帶與鞋套主體的連接處,同時所述收緊帶為聚丙烯紡粘無紡布細條;所述鞋套底部由左、右兩片底部鞋套面通過熱封連接而成,鞋套底部分內外層結構,外層為聚乙烯淋膜材料,內層為聚丙烯紡粘無紡布,同時在鞋套底部外側通過滴塑工藝形成的防滑膠粒用於增加鞋套底部的摩擦力。
進一步地,所述主體鞋套面內層開有若干個菱形凹槽。
進一步地,所述鞋套主體與鞋套底部之間的熱封邊內翻。
進一步地,所述收緊帶通過熱熔或超聲波焊接連接固定於所述鞋套主體上。
進一步地,所述主體鞋套面的內層厚度為0.20~0.30mm,其外層厚度為0.10~0.20mm ;所述底部鞋套面的內層厚度為0.25~0.35mm,其外層厚度為0.20~0.30mm。
本方案的有益效果為:不易損壞、具有防水功能,本方案中,防水鞋套的外層由PE淋膜組成,使防水鞋套具有防水功能,同時也具有一定的柔韌性,使防水鞋套不易損壞,使用壽命長,可反覆使用;而防水鞋套內層採用PPSB無紡布以增強鞋套的柔韌性,在鞋套底部外側設有的防滑膠粒有效地防止人們摔倒;通過本方案的結構,使防水鞋套可輕易摺疊,摺疊後佔用空間小,方便用戶攜帶,實用性高。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示意圖(鞋套摺疊狀態)。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示意圖(鞋套使用狀態)。
其中,1為鞋套主體,11為主體鞋套面,12為彈性筋,13為收緊帶,2為鞋套底部,21為底部鞋套面,22為防滑膠粒,3為收緊帶。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參見附圖1至附圖2所示,一種無紡布複合材料防水鞋套,包括鞋套主體1與鞋套底部2,通過鞋套主體1與鞋套底部2使防水鞋套形成鞋子狀結構;其中鞋套主體1包括左、右兩片主體鞋套面11,兩主體鞋套面11通過熱封連接形成鞋套主體1,在鞋套主體1上端開有上端開口;而在鞋套主體1的上端開口處環繞縫合有一彈性筋12使上端開口具有收緊作用以便在用戶的腿放進防水鞋套後使彈性筋12緊箍在腿上防止防水鞋套套在腿上時下滑,彈性筋12由彈性無紡布與防水複合材料組成;鞋套主體1的下端與鞋套底部2之間通過熱封連接,且鞋套主體1與鞋套底部2之間的熱封邊內翻,可防止防水鞋套打開後鞋套主體1與鞋套底部2之間的熱封邊接觸地面而容易出現磨損;主體鞋套面11分內外層結構,外層為聚乙烯淋膜材料,內層為聚丙烯紡粘無紡布,該內層開有若干個菱形凹槽使主體鞋套面11內層具有柔韌性,在鞋套主體1一側連接有收緊帶13,兩主體鞋套面11後側的熱封邊向內側繞過該收緊帶13與鞋套主體1的連接處,同時收緊帶13為聚丙烯紡粘無紡布細條,具體地,由於收緊帶13厚度相對較大,因此如果將收緊帶13直接連接到兩主體鞋套面11的縫合處,會導致兩主體鞋套面11的熱封邊不能完全密封,而且收緊帶13是通過熱熔或超聲波焊接與鞋套主體1連接,若收緊帶13直接連接於兩主體鞋套面11的熱封邊,會使收緊帶13與鞋套主體1的連接不穩固,需要在收緊帶13與鞋套主體1的連接處將兩主體鞋套面11的熱封邊繞行,通過兩條收緊帶14將防水鞋套綁緊在腿上。
鞋套底部2包括左、右兩片底部鞋套面21,兩底部鞋套面21通過熱封連接形成鞋套底部2,鞋套底部2分內外層結構,外層為聚乙烯淋膜材料,內層為聚丙烯紡粘無紡布,同時在鞋套底部2外側通過滴塑工藝形成的防滑膠粒22用於增加鞋套底部2的摩擦力防止用戶摔倒,防滑膠粒22為凸點狀結構。
其中,主體鞋套面11的內層厚度為0.20~0.30mm,其外層厚度為0.10~20mm ;底部鞋套面21的內層厚度為0.25~0.35mm,其外層厚度為0.20~0.30mm。
以上所述之實施例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並非對本實用新型做任何形式上的限制。任何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範圍情況下,利用上述揭示的技術內容對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作出更多可能的變動和潤飾,或修改均為本實用新型的等效實施例。故凡未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內容,依據本實用新型之思路所作的等同等效變化,均應涵蓋於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