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無機房電梯轎廂的制停裝置及其工作方法
2023-05-04 04:22:01
專利名稱:一種無機房電梯轎廂的制停裝置及其工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電梯領域,尤其涉及無機房電梯維修系統中的安全保護裝置及其工作方法。
背景技術:
隨著建築物結構朝著多樣性方向的發展,在有些建築物中為節省空間,應運而生了無機房電梯。無機房電梯的驅動主機布置在底坑,它省去了傳統的電梯機房。通過這種設計,節省了建築空間,降低了建築成本,避免了建築結構複雜化,使建築物整體造型美觀。 對於驅動主機布置在底坑的無機房電梯底坑作業空間,在我國的國家標準GB7588-2003《電梯製造與安裝安全規範》中沒有明確的要求,但檢查維修工作中需要移動轎廂。特別是對制動器、曳引輪、懸掛繩等部件進行大修時或檢查時,轎廂有滑動或墜落的可能,而由於受底坑使用空間的影響,如果轎廂產生意外移動可能會對站在底坑內的作業人員造成影響或人身傷害。為防止上述情況的發生,很多電梯廠商提出了多種解決方案,如「一種無機房電梯轎廂制停裝置,ZL200920062330. 8」,它公開了一種伸縮杆式的限位結構,來防止轎廂的意外移動,但它在應用時必須切斷電梯電源。顯然該技術方案無法滿足對無機房電梯的大修、 檢查工作。還可以借鑑的是「電梯維修保護裝置、201010564779. 1」的專利申請所公開的技術方案,它為了對底坑中維修人員進行人身保護,在底坑中設置了支撐件和緩衝件,採用機械限位的理念進行防護,能夠在檢修的同時對轎廂進行可控的操作,如轎廂出現失控或意外移動,它的支撐件和緩衝件能確保轎廂底面與底坑底面之間有一定的高度,進而保護維護人員的人身安全。但不難看出,該技術方案屬於純機械制停手段,在制停實現時,相關部件仍可能在運行,會對電梯整體產生不利的影響。
發明內容
本發明針對以上問題,提供了一種在檢修中既能保證出現意外時留有足夠的底坑安全空間,又能確保電梯的相關部件不會受損的無機房電梯轎廂的制停裝置及其工作方法。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所述轎廂運行的井道底部設有用於檢修的底坑,所述制停裝置具有控制電路,所述控制電路包括主板輸入電路、電梯檢修電路和安全接觸器控制迴路,所述安全接觸器控制迴路包括線圈和控制觸點,所述控制觸點連接主板;
在所述井道壁下部距底坑坑底2-2. 5米的井道壁上設有制停裝置,所述制停裝置包括安裝座、銷軸、制停板和制停開關一 三;所述制停板通過所述鉛垂方向設置的銷軸與所述安裝座活動連接,所述制停開關一固定設置在井道壁上,所述制停開關二固定設置在安裝座上,在所述制停板轉動貼合井道壁時能觸發所述制停開關一,打開所述制停板轉動90° 時能觸發所述制停開關二 ;所述制停開關三設置在所述制停板外端的頂面上;所述制停板貼合井道壁時所述轎廂能自由通行,所述制停板打開90°時對所述轎廂實現機械限位作用;所述制停開關一和制停開關二並聯連接,再與所述線圈相連,控制所述線圈,進而通過控制觸點對所述主板輸入信號; 所述制停開關三連接所述主板。所述電梯檢修迴路包括轎頂檢修電路,所述轎頂檢修電路包括轎頂檢修開關、上行按鈕一和下行按鈕一;
所述轎頂檢修開關為雙路聯動開關,一路連接所述主板;另一路分別連接所述上行按鈕一和下行按鈕一,所述上行按鈕一和下行按鈕一的再分別連接主板;
所述控制電路還包括檢修切換電路,檢修切換電路包括復位開關、上行按鈕二和下行按鈕二 ;所述復位開關連接於所述電梯檢修迴路中,用於在電梯正常運行和檢修運行間進行轉換,所述復位開關為雙路聯動開關,出口的一路連接所述轎頂檢修開關;出口的另一路分別連接所述上行按鈕二和下行按鈕二,所述上行按鈕二和下行按鈕二再分別連接主板。本發明的工作方法,按以下步驟進行
1)、在下底坑前動作復位開關,使電梯處於檢修運行模式;
2)、進入底坑,將所述制停板由貼合井道壁位置轉動90°,至坑底檢修工作位置;即制停開關一斷,制停開關二合;
動作過程中,制停板離開井道壁上制停開關一、未觸發制停開關二的過程中,所述繼電器失電,電梯整體處於停機狀態;
3)、制停開關二工作後,制停板處於能支撐轎廂的位置,此時,當檢查、維修工作需要移動轎廂時,可通過操作上行按鈕二或下行按鈕二控制轎廂上下運行;
4)、檢查、維修完畢,將所述制停板撥至貼合井道壁位置,制停開關二斷,制停開關一合,人員離開底坑;動作復位開關,使電梯處於正常運行模式,完畢。本發明的以電梯底坑為作業場地的轎廂機械制停裝置通過在導軌(井道壁)上設置一個機電一體的制停裝置來制停轎廂,使底坑作業場地內的地面與轎廂最低部件之間的距離在an以上;該制停裝置有三種工作狀態,即停放位置狀態、過渡狀態(即離開停放位置但尚未進入工作位置)、工作位置狀態。處於停放位置狀態時(貼合井道壁位置),該電梯能正常運行;
處於過渡狀態時(即離開井道壁上的制停開關一、未觸發制停開關二過程中),由於安全迴路的接觸器不能吸合,則該電梯的正常運行和檢修運行都不能進行。當處於工作位置時(開打90°位置),制停裝置接通剛才其離開停放位置時所斷開的安全迴路,由於在進入底坑前將復位開關切換至了底坑檢修模式,這樣就能保證電梯處於檢修狀態時能實施檢修運行。當本發明的制停裝置制停轎廂時,制停開關三切斷了下限位的觸點對主板輸入點的信號,這樣就能避免當該制停裝置制停轎廂時,如果出現誤操作,繼續檢修下行,轎廂由於制停裝置的作用不再繼續下行,而曳引機則會繼續工作,造成鋼絲繩在曳引輪上滑動的現象,從而加劇鋼絲繩的磨損。為此,本發明在制停板外端頂面設置了制停開關三,一旦轎廂底面觸發制停板頂面的制停開關三,則下行功能則不能進行,這樣就徹底避免了前述曳弓丨機繼續工作、磨損鋼絲繩的問題。此外,在井道外設置一個具有復位開關的切換電路,當需要在底坑內進行作業時, 動作復位開關,保證電梯不能自動運行。當完成在底坑內作業後,只有在井道外復位此開
4關,電梯才能恢復到正常運行的狀態。綜上所述,本發明的制停裝置,能進一步提高檢修作業的安全性,並能防止檢修中對電梯部件的損傷。
圖1是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是井道,2是轎廂,3是制停板,4是地面,5是底坑,30是制停板的貼合位置; 圖2是圖1的俯視圖; 圖3是圖1中A處放大圖,
圖中10是井道壁,31是銷軸,32是安裝座,33是制停開關二,34是制停板,35是制停開
關三;
圖4是圖2中B處局部放大圖, 圖中36是制停開關一; 圖5是本發明局部控制電路示意圖,
圖中FW是復位開關,JX是轎頂檢修開關,SXl是上行按鈕一,XXl是下行按鈕一,SX2 是上行按鈕二,XX2是下行按鈕二,ZTl是制停開關一,ZT2是制停開關二,ZT3是制停開關三,JY是安全接觸器。
具體實施例方式本發明如圖1-3所示所述轎廂2運行的井道1底部設有用於檢修的底坑5,所述制停裝置具有控制電路,所述控制電路包括主板輸入電路、電梯檢修電路和安全接觸器JY 控制迴路,所述安全接觸器JY控制迴路包括線圈和由所述線圈控制的控制觸點,所述控制觸點連接主板;
在所述井道壁10下部距底坑5坑底2-2. 5米的井道壁10上設有制停裝置,所述制停裝置包括安裝座32、銷軸31、制停板34和制停開關一 三36、33、35 ;所述制停板3通過所述鉛垂方向設置的銷軸31與所述安裝座32活動連接,所述制停開關一 36固定設置在井道壁10上,所述制停開關二 33固定設置在安裝座32上,在所述制停板3轉動貼合井道壁10 時能觸發所述制停開關一 36,打開所述制停板3轉動90°時能觸發所述制停開關二 33 ;所述制停開關三35設置在所述制停板3外端的頂面上;所述制停板3貼合井道壁10時所述轎廂2能自由通行,所述制停板3打開90°時對所述轎廂2實現機械限位作用;
所述制停開關一 36 ZTl和制停開關二 33ZT2並聯連接,再與所述線圈相連,並控制所述線圈,進而通過控制觸點對所述主板輸入信號(即對主板輸入控制曳引機動與不動的信號指令);以實現在制停板3過渡期間電梯整體不能運行,以確保在操作時的安全性。所述制停開關三35連接所述主板;一旦制停開關三被觸發,即給主板發出電梯轎廂不可再向下運行的指令。所述電梯檢修迴路包括轎頂檢修電路,所述轎頂檢修電路包括轎頂檢修開關JX、 上行按鈕一 SXl和下行按鈕一 XXl ;
所述轎頂檢修開關JX為雙路聯動開關,一路連接所述主板;另一路分別連接所述上行按鈕一 SXl和下行按鈕一 XXI,所述上行按鈕一 SXl和下行按鈕一 XXl的再分別連接主板;所述控制電路還包括檢修切換電路,檢修切換電路包括復位開關FW、上行按鈕二 SX2 和下行按鈕二 XX2 ;所述復位開關FW連接在所述電梯檢修電路中,位於前述轎頂檢修開關 JX之前,用於在電梯正常運行和檢修運行間進行轉換,所述復位開關FW為雙路聯動開關, 出口的一路連接所述轎頂檢修開關JX ;出口的另一路分別連接所述上行按鈕二 SX2和下行按鈕二 XX2,所述上行按鈕二 SX2和下行按鈕二 XX2再分別連接主板。特別需要說明的是 下行按鈕二 XX2隻能在制停開關三未被觸發時產生作用,一旦制停開關三被觸發,下行按鈕二 XX2即不能產生作用。結合附圖5,進一步說明前述電路,復位開關FW處於上檔位、且轎頂檢修開關JX處於上檔位時,即本文中所述的電梯正常運行模式。此時信號直通主板。本文中的檢修運行模式,其實有兩種一是復位開關FW處於上檔位,轎頂檢修開關JX處於下檔位時,為轎頂檢修運行模式;在轎頂檢修時,電梯可以通過上行按鈕一 SXl (接主板)和下行按鈕一 XXi (接主板)分別控制電梯的上行、下行。二是復位開關FW處於下檔位為底坑檢修運行模式(此時轎頂檢修開關JX無工作任務),上行按鈕二 SX2 (接主板)、下行按鈕二 XX2 (接主板)分別控制電梯的上行、下行;但是,由於本發明增設的制停開關一 三的作用,使得制停開關三(ZT3)被觸發時,下行無法運行;在制停板運動期間(制停開關一向制停開關二切換的間隙),電梯處於停止運行的狀態。本發明的工作方法,按以下步驟進行
1)、在下底坑前動作復位開關FW(如圖5中向下撥動FW),使電梯處於檢修運行模式;
2)、進入底坑,將所述制停板由貼合井道壁位置轉動90°,至坑底檢修工作位置;即制停開關一斷,制停開關二合;
動作過程中,制停板離開井道壁上制停開關一、未觸發制停開關二的過程中,所述繼電器失電,電梯整體處於停機狀態;
3)、制停開關二工作後,制停板處於能支撐轎廂的位置,此時,當檢查、維修工作需要移動轎廂時,可通過操作上行按鈕二或下行按鈕二控制轎廂上下運行;
4)、檢查、維修完畢,將所述制停板撥至貼合井道壁位置,制停開關二斷,制停開關一合,人員離開底坑;動作復位開關FW,使電梯處於正常運行模式,完畢。本發明工作原理是當無機房電梯需要在底坑進行檢查、維修作業時,先在井道1 外拔動復位開關FW,進入低於地面4的底坑5後,拔動制停板3使其離開停放位置,轉動 90°後,使制停板3處於工作位置,同時斷開ZT1,接通ZT2。當在檢查、維修工作中需要移動時,僅需按動XXI、SXl即可實現電梯的檢修上、下行的運行,一旦轎廂2的底面與制停板 3接觸,即斷開制停開關三ZT3,電梯曳引機不得向下行方向接電,僅能向上行方向接電。當檢查、維修人員完成作業時,檢查維修人員需要拔動制停板3,使其由工作位置回歸停放位置(即貼合井道壁位置),同時斷開ZT2,接通ZT1,人員離開底坑後,在井道外動作復位開關 FW,使電梯恢復正常運行狀態。
權利要求
1.一種無機房電梯轎廂的制停裝置,所述轎廂運行的井道底部設有用於檢修的底坑, 所述制停裝置具有控制電路,所述控制電路包括主板輸入電路、電梯檢修電路和安全接觸器控制迴路,所述安全接觸器控制迴路包括線圈和控制觸點,所述控制觸點連接主板;其特徵在於,在所述井道壁下部距底坑坑底2-2. 5米的井道壁上設有制停裝置,所述制停裝置包括安裝座、銷軸、制停板和制停開關一 三;所述制停板通過所述鉛垂方向設置的銷軸與所述安裝座活動連接,所述制停開關一固定設置在井道壁上,所述制停開關二固定設置在安裝座上,在所述制停板轉動貼合井道壁時能觸發所述制停開關一,打開所述制停板轉動90°時能觸發所述制停開關二 ;所述制停開關三設置在所述制停板外端的頂面上;所述制停板貼合井道壁時所述轎廂能自由通行,所述制停板打開90°時對所述轎廂實現機械限位作用;所述制停開關一和制停開關二並聯連接,再與所述線圈相連,控制所述線圈,進而通過控制觸點對所述主板輸入信號;所述制停開關三連接所述主板。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無機房電梯轎廂的制停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電梯檢修迴路包括轎頂檢修電路,所述轎頂檢修電路包括轎頂檢修開關、上行按鈕一和下行按鈕 所述轎頂檢修開關為雙路聯動開關,一路連接所述主板;另一路分別連接所述上行按鈕一和下行按鈕一,所述上行按鈕一和下行按鈕一的再分別連接主板;所述控制電路還包括檢修切換電路,檢修切換電路包括復位開關、上行按鈕二和下行按鈕二 ;所述復位開關連接於所述電梯檢修迴路中,用於在電梯正常運行和檢修運行間進行轉換,所述復位開關為雙路聯動開關,出口的一路連接所述轎頂檢修開關;出口的另一路分別連接所述上行按鈕二和下行按鈕二,所述上行按鈕二和下行按鈕二再分別連接主板。
3.—種權利要求1所述無機房電梯轎廂的制停裝置的工作方法,其特徵在於,按以下步驟進行1)、在下底坑前動作復位開關,使電梯處於檢修運行模式;2)、進入底坑,將所述制停板由貼合井道壁位置轉動90°,至坑底檢修工作位置;即制停開關一斷,制停開關二合;動作過程中,制停板離開井道壁上制停開關一、未觸發制停開關二的過程中,所述繼電器失電,電梯整體處於停機狀態;3)、制停開關二工作後,制停板處於能支撐轎廂的位置,此時,當檢查、維修工作需要移動轎廂時,可通過操作上行按鈕二或下行按鈕二控制轎廂上下運行;4)、檢查、維修完畢,將所述制停板撥至貼合井道壁位置,制停開關二斷,制停開關一合,人員離開底坑;動作復位開關,使電梯處於正常運行模式,完畢。
全文摘要
一種無機房電梯轎廂的制停裝置及其工作方法。涉及電梯領域。既能保證出現意外時留有足夠的底坑安全空間,又能確保電梯的相關部件不會受損。在井道壁下部設制停裝置,制停裝置包括安裝座、銷軸、制停板和制停開關一~三;制停板通過銷軸與安裝座活動連接,制停開關一固定設置在井道壁上,制停開關二固定設置在安裝座上;制停開關三設置在制停板外端的頂面上;制停板貼合井道壁時轎廂能自由通行,制停板打開90°時對轎廂實現機械限位作用。本發明的以制停裝置來制停轎廂,使底坑作業場地內的地面與轎廂最低部件之間的距離在2m以上;該制停裝置有三種工作狀態,即停放位置狀態、過渡狀態(即離開停放位置但尚未進入工作位置)、工作位置狀態。
文檔編號B66B5/02GK102275792SQ20111018868
公開日2011年12月14日 申請日期2011年7月7日 優先權日2011年7月7日
發明者佴秀成, 吳盡 申請人:江蘇通用電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