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背光源模塊的定位裝置製造方法
2023-04-23 07:44:41 1
一種背光源模塊的定位裝置製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背光源模塊的定位裝置,包括基板、第一定位板和第二定位板;第一定位板和第二定位板設置在基板上,第一定位板和第二定位板分別具有直角卡槽,所述第一定位板的直角卡槽在所述基板上的位置相對固定,所述第二定位板的直角卡槽在所述基板上的位置能夠調節,第一定位板的直角卡槽和第二定位板的直角卡槽相對角設置,形成定位背光源模塊的卡槽空間。本發明定位背光源模塊的卡槽空間僅由固定定位板和可調定位板的兩直角卡槽相對設置形成,並且可調定位板能夠相對固定定位板移動來調整卡槽空間的尺寸,以適應各種不同規格的背光源模塊的定位,操作起來簡單方便,長時間使用也不容易損壞。
【專利說明】一種背光源模塊的定位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機械領域,尤指一種背光源模塊的定位裝置。
【背景技術】
[0002]在TFT-1XD產業鏈中,以背光源(BLU)行業為例,一個背光源產品中,就需要由四張膜材貼附組成,目前較先進的生產方法為利用組膜機將擴散膜、增光膜、遮光膜等膜片組裝在背光源模塊上,組膜機在組膜時一般需要將背光源模塊放置在定位裝置上進行定位。
[0003]常用的背光源定位裝置如專利申請號為201110140051.0、201120272393.3的中國專利,是在矩形固定基板上開設一個與背光源模塊對應的卡槽,將背光源模塊放置在卡槽中就可以定位,但是這種治具的卡槽尺寸是固定的,一個治具只能對應一種尺寸規格的背光源模塊,當需要加工不同規格的產品時就需要更換相對應的治具,操作麻煩,並且為了能夠滿足加工不同規格的產品,需要配備各種不同規格的治具,浪費資源。
[0004]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改進後的組膜機背光源模塊定位裝置如專利申請號為201020284519.4的中國專利,在固定基板的四個角處各設有可活動調節的活動定位板,每個活動定位板上各開設有朝向支撐柱的直角卡槽,四個活定位板的直角卡槽組合圍成定位背光源模塊的矩形卡槽空間,背光源模塊放置在該矩形卡槽空間實現定位,此方案雖然可以調節矩形卡槽空間的尺寸以適應不同規格的產品,但是在調節時需要對各活動定位板進行多次調整,調整相當不便,並且四個活動定位板長時間使用,容易造成定位失效導致不良產生。
【發明內容】
[0005]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問題,本發明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操作簡單方便、成本低,長時間使用無變異產生,可以適用於各種不同規格產品的背光源模塊定位裝置。
[0006]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的背光源模塊的定位裝置,包括基板、第一定位板和第二定位板;所述第一定位板和所述第二定位板設置在所述基板上,所述第一定位板和所述第二定位板分別具有直角卡槽,所述第一定位板的直角卡槽在所述基板上的位置相對固定,所述第二定位板的直角卡槽在所述基板上的位置能夠調節,所述第一定位板的直角卡槽和所述第二定位板的直角卡槽相對角設置,形成定位背光源模塊的卡槽空間。
[0007]進一步,所述基板上設置有導向槽,所述第二定位板底部設置有導向柱,所述導向柱配合安裝在所述導向槽中,並且所述導向柱能夠沿所述導向槽相對所述第一定位板滑動。
[0008]進一步,所述第一定位板和所述第二定位板分別包括固定板和活動板,所述第一定位板的固定板和活動板圍成所述第一定位板的直角卡槽,所述第二定位板的固定板和活動板圍成所述第二定位板的直角卡槽。
[0009]進一步,所述第一定位板的固定板的長度大於所述第一定位板的活動板的長度,所述第二定位板的活動板的長度大於所述第二定位板的固定板的長度,並且所述第一定位板的固定板和所述第二定位板的活動板相對設置,所述第一定位板的活動板和所述第二定位板的固定板相對設置。
[0010]進一步,所述第一定位板的固定板的長度小於所述第一定位板的活動板的長度,所述第二定位板的活動板的長度小於所述第二定位板的固定板的長度,並且所述第一定位板的固定板和所述第二定位板的活動板相對設置,所述第一定位板的活動板和所述第二定位板的固定板相對設置。
[0011]進一步,所述第一定位板的固定板和所述第二定位板的固定板分別固定在所述基板上,所述第一定位板的活動板滑動設置在所述基板表面的第一方向,所述第二定位板的活動板滑動設置在所述基板表面的第二方向,所述第一方向垂直於所述第二方向。
[0012]進一步,所述背光源模塊的定位裝置還包括判斷背光源模塊是否定位在所述第一定位板的直角卡槽和所述第二定位板的直角卡槽中的感應機構或光柵機構。
[0013]本發明定位背光源模塊的卡槽空間僅由固定定位板和可調定位板的兩直角卡槽相對設置形成,並且可調定位板能夠相對固定定位板移動來調整卡槽空間的尺寸,以適應各種不同規格的背光源模塊的定位。本發明在對背光源模塊進行定位時,只需要調節可調定位板,操作起來簡單方便,長時間使用也不容易損壞。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4]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的背光源模塊的定位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15]圖2為本發明實施例的基板的結構示意圖;
[0016]圖3為本發明實施例的第二定位板的結構示意圖;
[0017]圖4為本發明實施例的背光源模塊的定位裝置的裝配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8]為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附圖及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詳細描述。
[0019]如圖1所示,本發明的背光源模塊的定位裝置,包括基板1、第一定位板2和第二定位板3 ;所述第一定位板2和所述第二定位板3設置在所述基板I上,所述第一定位板2和所述第二定位板3分別具有直角卡槽,所述第一定位板的直角卡槽在所述基板I上的位置相對固定,所述第二定位板的直角卡槽在所述基板I上的位置能夠調節,所述第一定位板2的直角卡槽和所述第二定位板3的直角卡槽相對設置,形成定位背光源模塊的卡槽空間4。
[0020]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定位板2和所述第二定位板3分別包括短邊22、32和長邊21、31,所述第一定位板的短邊22和長邊21圍成所述第一定位板的直角卡槽,所述第二定位板的短邊32和長邊31圍成所述第二定位板的直角卡槽,所述第一定位板的短邊22和所述第二定位板的短邊32相對設置,所述第一定位板的長邊21和所述第二定位板的長邊31相對設置。第一定位板和第二定位板的兩直角卡槽形成定位背光源模塊的卡槽空間(圖中矩形虛線所示),背光源模塊放入卡槽空間中即可以定位。本實施例出於節約成本和結構簡單方面的考慮,將定位裝置的第一定位板2和第二定位板3設置為僅由短邊和長邊組成,需要說明的是第一定位板2和第二定位板3的結構並不局限於此,也可以採用其他的結構形式進行替換。[0021]所述第一定位板的長邊21固定在所述基板I上,所述第一定位板的短邊22能夠沿所述基板I表面的橫向移動(圖1中箭頭方向);所述第二定位板的短邊32固定在所述基板I上,所述第二定位板的長邊31能夠沿所述基板I表面的縱向移動(圖1中箭頭方向)。第一定位板和第二定位板中的短邊或長邊必有一個相對另一個可以移動,如此可以滿足背光源不同FPC (柔性電路板)的出口設計,至於設置短邊還是長邊能夠相對基板表面移動則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變化。
[0022]圖2為本發明實施例的基板的結構不意圖。參照圖2,基板I上具有沿其表面橫向設置的導向槽12、沿其表面縱向設置的導向槽13以及尺寸調節槽11,導向槽12與第一定位板的短邊22相配,第一定位板的短邊22安裝在導向槽12中能夠沿導向槽12的方向滑動,以調節背光源FPC上方的出口位置。同理,導向槽13與第二定位板的長邊31相配,第二定位板的長邊31安裝在導向槽13中能夠沿導向槽13的方向滑動,以調節背光源FPC右方的出口位置。
[0023]需要說明的是上述僅列舉了第一定位板的活動板22和第二定位板的活動板31裝配在基板上的導向槽12、13進行滑動的形式,然而第一定位板的活動板22和第二定位板的活動板31在基板上的移動方式並不局限於此,也可以採用其他形式替代,例如在第一定位板的活動板22和第二定位板的活動板31的底面設置滑輪,在基板上設置軌道等。
[0024]圖3和4所示,第二定位板3的底面設置有導向柱33,導向柱33與尺寸調節槽11相配,將第二定位板3整體裝配在調節槽11中,並且第二定位板3在驅動機構(圖中未示出)的作用下可以沿尺寸調節槽11移動,以放大或縮小背光源模塊的卡槽空間。本實施例中列舉了在基板I上設置三條尺寸調節槽11,在第二定位板3上設置三個與三條尺寸調節槽對應的導向柱33的方案,然而基板上I上設置的調節槽11的數量以及第二定位板上設置的導向柱33的數量並不局限於三個,其數量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變化。並且第二定位板3能夠相對所述第一定位板2移動的結構並不局限如上所述的導向柱和調節槽11的形式,也可以採用其他形式替代,例如在第二定位板3的底面設置滑輪,在基板上設置軌道等。其中,驅動機構可採用機械彈簧、電磁或氣缸等驅動方式。
[0025]在本發明實施例中第一定位板的直角卡槽在基板上的位置相對固定,第二定位板的直角卡槽在基板上的位置可調,在對背光源模塊進行定位時只需要將背光源模塊一角對應第一定位板的直角卡槽放置,然後再調節第二定位板的直角卡槽的位置,使背光源模塊另一角對應第二定位板的直角卡槽放置,為了便於自動精確調節定位,所述背光源模塊的定位裝置上還可以設置判斷背光源模塊是否定位在所述第一定位板的直角卡槽和所述第二定位板的直角卡槽中的感應機構或光柵機構(圖中未示出)。當背光源模塊一角安裝在第一定位板的直角卡槽中,感應機構或光柵機構反饋一安裝到位的信號,並控制驅動機構調節第二定位板的直角卡槽位置;當背光源模塊另一角也安裝在第一定位板的直角卡槽中,感應機構或光柵機構反饋一定位完成的信號,即完成背光源模塊的定位,操作起來簡單方便,長時間使用也不容易損壞。
[0026]最後應當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而非限制,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可以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換,而不脫離本發明技術方案的精神範圍,其均應涵蓋在本發明的權利要求範圍當中。
【權利要求】
1.一種背光源模塊的定位裝置,其特徵在於,包括基板、第一定位板和第二定位板;所述第一定位板和所述第二定位板設置在所述基板上,所述第一定位板和所述第二定位板分別具有直角卡槽,所述第一定位板的直角卡槽在所述基板上的位置相對固定,所述第二定位板的直角卡槽在所述基板上的位置能夠調節,所述第一定位板的直角卡槽和所述第二定位板的直角卡槽相對角設置,形成定位背光源模塊的卡槽空間。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源模塊的定位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基板上設置有導向槽,所述第二定位板底部設置有導向柱,所述導向柱配合安裝在所述導向槽中,並且所述導向柱能夠沿所述導向槽相對所述第一定位板滑動。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源模塊的定位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定位板和所述第二定位板分別包括固定板和活動板,所述第一定位板的固定板和活動板圍成所述第一定位板的直角卡槽,所述第二定位板的固定板和活動板圍成所述第二定位板的直角卡槽。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背光源模塊的定位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定位板的固定板的長度大於所述第一定位板的活動板的長度,所述第二定位板的活動板的長度大於所述第二定位板的固定板的長度,並且所述第一定位板的固定板和所述第二定位板的活動板相對設置,所述第一定位板的活動板和所述第二定位板的固定板相對設置。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背光源模塊的定位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定位板的固定板的長度小於所述第一定位板的活動板的長度,所述第二定位板的活動板的長度小於所述第二定位板的固定板的長度,並且所述第一定位板的固定板和所述第二定位板的活動板相對設置,所述第一定位板的活動板和所述第二定位板的固定板相對設置。
6.如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背光源模塊的定位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定位板的固定板和所述第二定位板的固定板分別固定在所述基板上,所述第一定位板的活動板滑動設置在所述基板表面的第一方向,所述第二定位板的活動板滑動設置在所述基板表面的第二方向,所述第一方向垂直於所述第二方向。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源模塊的定位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背光源模塊的定位裝置還包括判斷背光源模塊是否定位在所述第一定位板的直角卡槽和所述第二定位板的直角卡槽中的感應機構或光柵機構。
【文檔編號】B32B38/18GK103707618SQ201310740980
【公開日】2014年4月9日 申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優先權日:2013年12月27日
【發明者】曹春雷, 梅裕麒 申請人:京東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京東方光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