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瑪咖白酒及其製備方法與流程
2023-04-22 22:00:01
本發明涉及白酒領域,具體是一種瑪咖白酒及其製備方法。
背景技術:
瑪咖是生長在秘魯海拔3500~4500米的安第斯山脈的一種十字花科植物,傳統用於提高生育能力、增加精力。現代大量研究表明瑪咖具有抗疲勞、改善性功能、抗氧化、抑制前列腺增生、緩解更年期綜合症、增強免疫力等多種功效。瑪咖是一種具有較高營養價值的食品資源,主要食用部分根中的蛋白質含量較高,胺基酸組成合理,必需胺基酸含量、不飽和脂肪酸比例、鉀、鈣、鎂、鋅等微量元素都較高,並含有大量支鏈胺基酸和一定量牛磺酸,除豐富的營養成分外,瑪咖還含有多種次生代謝物質:瑪咖烯、生物鹼(包括瑪咖醯胺)、芥子油苷及其水解產物、甾醇、多酚類及其它成份,這些次生代謝物質被認為與瑪咖的保健功效有密切關係。
目前市場上具有的緩解疲勞的養生保健酒品類繁多,其中也有不少瑪咖酒,雖然大多以瑪咖為原料,但生藥含量較低,並未充分發揮出瑪咖所具有的獨特的功效;如專利號200810233797.4和201510503923.3的專利,均採用泡製的方法;也有部分複方瑪咖酒,但在配方組成以及配比上並沒有發揮出複合功效,且香氣和口感普遍較差,專利號201510887080.1 公開了一種瑪咖酒的製備方法,但是它是將瑪咖等原料通過酒精浸泡得到瑪咖混合提取物,再在發酵的過程中加入瑪咖混合提取物,雖然最終的瑪咖酒屬於發酵酒,但是其工藝複雜,也不能很好的將瑪咖和酒完全的融合,最大限度地保留瑪咖的營養價值。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瑪咖白酒及其製備方法,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瑪咖白酒,由糧食與瑪咖以1:0.2~0.5的質量比釀製而成,糧食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組成而成:米55~65%,高粱8~12%,小麥12~18%,苦蕎4~6%,玉米4~6%,綠豆2~3%,紅豆2~3%。
作為本發明進一步的方案:具體由糧食與瑪咖以1:0.35的質量比釀製而成,糧食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組成而成:米60%,高粱10%,小麥15%,苦蕎5%,玉米5%,綠豆2.5%,紅豆2.5%。
作為本發明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米為大米、糯米、紫米中的一種或多種。
一種所述的瑪咖白酒的製備方法,具體步驟如下:
(1)清洗:挑選上述糧食的各原料,清洗乾淨,用水浸泡4~6h;挑選優質的新鮮或幹瑪咖,將瑪咖清洗乾淨,切片後備用;
(2)蒸煮:把浸泡的糧食和切片後的瑪咖混合,放在用於回收蒸餾水的容器中進行蒸煮,直至糧食煮熟,以及瑪咖煮軟,並將蒸餾出來的水保存;
(3)晾曬:把蒸煮後的糧食放到乾淨衛生的車間攤晾,冷卻至32~38℃;
(4)拌曲糖化:在32~38℃溫度下,進行拌曲使其糖化,糖化保持55~65min;
(5)放缸發酵:將糖化後的物料放入土缸中進行發酵,發酵32~40h,然後倒入蒸煮時保存的蒸餾水,持續發酵20~30天,發酵過程的前七天每天早中晚各攪拌一次;
(6)蒸餾出酒:對發酵完成的原料進行蒸餾,只保留第二次蒸餾出的原漿酒。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發明製得的瑪咖白酒根據人體所需科學的攝入各種糧食作物中的營養成分,口感豐富、甜潤芳香、回味無窮,既有糧食的的醇香又有瑪咖獨特的味道,同時瑪咖的辛辣味不會太濃,人人可以接受;而且瑪咖和糧食一起蒸煮,並且使用蒸煮時的蒸餾水發酵,完全保留糧食和瑪咖的營養成分;同時通過二次蒸餾,本發明瑪咖白酒顏色和普通白酒一樣透明清澈無雜質,拌曲以及糖化同時進行,工藝簡單,而且可以在發酵後期根據需要加入不同藥材或食材,口感更加豐富,保健效果更加多元。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發明保護的範圍。
實施例1
瑪咖白酒,由糧食與瑪咖以1:0.2的質量比釀製而成,糧食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組成而成:大米55%,高粱12%,小麥18%,苦蕎4%,玉米6%,綠豆2%,紅豆3%。
上述瑪咖白酒的製備步驟如下:
(1)清洗:挑選上述糧食的各原料,清洗乾淨,用水浸泡4h;挑選優質的新鮮或幹瑪咖,將瑪咖清洗乾淨,切片後備用;
(2)蒸煮:把浸泡的糧食和切片後的瑪咖混合,放在用於回收蒸餾水的容器中進行蒸煮,直至糧食煮熟,以及瑪咖煮軟,並將蒸餾出來的水保存;
(3)晾曬:把蒸煮後的糧食放到乾淨衛生的車間攤晾,冷卻至32℃;
(4)拌曲糖化:在32℃溫度下,進行拌曲使其糖化,糖化保持65min;
(5)放缸發酵:將糖化後的物料放入土缸中進行發酵,發酵40h,然後倒入蒸煮時保存的蒸餾水,持續發酵30天,發酵過程的前七天每天早中晚各攪拌一次;
(6)蒸餾出酒:對發酵完成的原料進行蒸餾,只保留第二次蒸餾出的原漿酒。
實施例2
瑪咖白酒,由糧食與瑪咖以1:0.35的質量比釀製而成,糧食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組成而成:糯米60%,高粱10%,小麥15%,苦蕎5%,玉米5%,綠豆2.5%,紅豆2.5%。
上述瑪咖白酒的製備步驟如下:
(1)清洗:挑選上述糧食的各原料,清洗乾淨,用水浸泡5h;挑選優質的新鮮或幹瑪咖,將瑪咖清洗乾淨,切片後備用;
(2)蒸煮:把浸泡的糧食和切片後的瑪咖混合,放在用於回收蒸餾水的容器中進行蒸煮,直至糧食煮熟,以及瑪咖煮軟,並將蒸餾出來的水保存;
(3)晾曬:把蒸煮後的糧食放到乾淨衛生的車間攤晾,冷卻至35℃;
(4)拌曲糖化:在35℃溫度下,進行拌曲使其糖化,糖化保持60min;
(5)放缸發酵:將糖化後的物料放入土缸中進行發酵,發酵36h,然後倒入蒸煮時保存的蒸餾水,持續發酵25天,發酵過程的前七天每天早中晚各攪拌一次;
(6)蒸餾出酒:對發酵完成的原料進行蒸餾,只保留第二次蒸餾出的原漿酒。
實施例3
瑪咖白酒,由糧食與瑪咖以1:0.5的質量比釀製而成,糧食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組成而成:紫米65%,高粱8%,小麥12%,苦蕎6%,玉米4%,綠豆3%,紅豆2%。
上述瑪咖白酒的製備步驟如下:
(1)清洗:挑選上述糧食的各原料,清洗乾淨,用水浸泡6h;挑選優質的新鮮或幹瑪咖,將瑪咖清洗乾淨,切片後備用;
(2)蒸煮:把浸泡的糧食和切片後的瑪咖混合,放在用於回收蒸餾水的容器中進行蒸煮,直至糧食煮熟,以及瑪咖煮軟,並將蒸餾出來的水保存;
(3)晾曬:把蒸煮後的糧食放到乾淨衛生的車間攤晾,冷卻至38℃;
(4)拌曲糖化:在38℃溫度下,進行拌曲使其糖化,糖化保持65min;
(5)放缸發酵:將糖化後的物料放入土缸中進行發酵,發酵40h,然後倒入蒸煮時保存的蒸餾水,持續發酵30天,發酵過程的前七天每天早中晚各攪拌一次;
(6)蒸餾出酒:對發酵完成的原料進行蒸餾,只保留第二次蒸餾出的原漿酒。
在瑪咖白酒的製備過程中,發酵第15天之後根據想要的口感和保健功效加入松露、松茸、鹿茸、枸杞、大棗、三七或蜂蜜等藥材。
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於上述示範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徵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範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範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