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可攜式風光互補一體化照明設備的製作方法
2023-04-23 03:17:11
專利名稱:一種可攜式風光互補一體化照明設備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專利涉及一種照明設備,具體是一種可攜式風光互補照明設備。
背景技術:
現有的風光互補路燈由燈杆、路燈、風力發電機、太陽能電池板、充電控制器和蓄電池組成,其以太陽能、風能為能量來源,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無汙染,因而在城市道路照明中得到應用推廣。但是,現有的風光互補路燈,體型較大,通常固定安裝於路邊,不能移動,可使用的環境受到了限制。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於克服傳統風光互補路燈體型較大、不便於移動、使用環境受限的不足,為人們提供一種架設方便、便於攜帶、無需外界供電的一體化風光互補照明設備。該設備一體化程度高,拆裝與移動方便,適用範圍廣,對使用環境無特殊要求,尤其適用於野外行軍、災害救助等條件下的應急照明與供電。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可攜式風光互補一體化照明設備,包括風力發電機、一組或多組太陽能電池板、照明燈、支撐杆、控制模塊、蓄電池、箱體和支腳,所述太陽能電池板可摺疊收入所述箱體中;所述風力發電機、照明燈、支撐杆均可拆卸,並且拆卸後均可收入所述箱體中;所述蓄電池和控制模塊固定置於所述箱體內。進一步地,所述的箱體上設有方便攜帶及搬運的提手。進一步地,所述的箱體上設有可向外輸送直流電或經逆變後向外輸送交流電的防水插座。進一步地,所述照明燈兩側的燈頭可萬向旋轉。進一步地,所述支撐杆為分節的,每節一端為圓筒,另一端為可伸入圓筒的空心杆狀物,節杆與節杆之間、節杆與所述箱體之間靠圓筒與空心杆的上下滑動連接,節杆內置所述風力發電機和照明燈的電線及接頭。進一步地,所述支腳為可伸縮的,其內置於所述箱體四角與現有技術相比較,由於上述設備具有箱體,各個構件可摺疊或者拆卸收納入箱體內,設備不工作時,太陽能電池板可摺疊收入箱體內,風力發電機、照明燈、支撐杆等其它構件均可拆卸後收納入箱體內:當設備工作時,風力發電機、太陽能電池板、照明燈、支撐杆可由箱體內取出,以箱體為基座組裝成照明設備。上述設備架設方便、便於攜帶、無需外界供電,其一體化程度高,拆裝與移動方便,適用範圍廣,對使用環境無特殊要求,尤其適用於野外行軍、災害救助等條件下的應急照明與供電。
圖1是該實用新型的處於工作狀態時的安裝展開圖;圖2是該實用新型的拆解圖;[0012]圖3是該實用新型的收合狀態圖;圖4是該實用新型的風力發電機收起大樣圖;圖5是圖1中軸11摺疊成90度的放大示意圖;圖6是圖1中軸11的展開狀態示意圖;圖7是該實用新型的照明燈大樣圖;圖8是該實用新型的支腳大樣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參考圖1,本一體化風光互補可攜式照明設備包括:風力發電機1、照明燈2、支撐杆3、可摺疊式的太陽能電池板4、箱體5、蓄電池6及控制模塊7。太陽能電池板4上設有軸8,太陽能電池板4可從軸8處進行摺疊,而收入箱體5中;風力發電機1、照明燈2、支撐杆3均可拆卸,並且拆卸後均可收入箱體5中,各構件收入箱體5後的狀態如圖2所示。控制模塊7控制風力發電機I及太陽能電池板4對蓄電池6充電,蓄電池6及控制模塊7固定置於箱體5內。不工作時,太陽能電池板4可摺疊收入箱體5內,其它構件均可收納入箱體5內,當工作時,風力發電機1、太陽能電池板4、照明燈2、支撐杆3由箱體5內取出,以箱體5為基座組裝成照明設備,箱體5在架設後可作為整個照明設備的基座。圖2為該設備拆解圖,可反映該設備拆解後各組件的存放形式及位置。該設備收起後如圖3所示,為一手提箱,於箱體5上設有提手9,便於攜帶、搬運。於箱體5上還設有電源插座10,蓄電池6可通過箱體5上的電源插座10向外輸送直流電或經逆變成後向外輸送交流電。該電源插座10可以是防水插座。具體地,太陽能電池板4可以具有一組或多組,每一組太陽能電池板4上均設有軸8,太陽能電池板4的一端由軸8與箱體5連接,每一組太陽能電池板4均可從軸8處進行摺疊而收入箱體5中。本實施例中,具有三組太陽能電池板4,其摺疊後分別位於箱體5的三個側面,摺疊時可直接收入箱體5,使用時可直接拉出。支撐杆3為分節的,每節一端為圓筒,另一端為可伸入圓筒的空心杆狀物,節杆與節杆之間、節杆與箱體5之間靠圓筒與空心杆的上下滑動連接,節杆內置風力發電機I和照明燈2的電線及接頭。圖4為風力發電機I收起狀態大樣圖,風力發電機I的尾翼上設有可摺疊的軸11,可將風力發電機I摺疊放置,以減小收納空間。圖5為圖1中軸11摺疊成90度的放大示意圖,軸11摺疊成90度後可方便收納。圖6為圖1中軸11的展開狀態示意圖,使用時軸11呈現展開狀態。圖7為照明燈2大樣圖,照明燈2由蓄電池6直接供電,其兩側燈頭部分可萬向旋轉,以照射不同位置,當旋轉至水平時可便於收入箱體5內。如圖8所示,該設備還包括支腳12,支腳12內置於箱體4的四角,為可伸縮的,需要使用時,如在地面不平或有積水時,可抽出支腳12支撐箱體5,可使箱體5最大離地50釐米。本實用新型不限於上述具體實施方式
所描述的範圍,凡是依據本實用新型技術原理所作的技術變形,均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
權利要求1.一種可攜式風光互補一體化照明設備,包括風力發電機、一組或多組太陽能電池板、照明燈、支撐杆、控制模塊和蓄電池,其特徵在於:所述設備還包括箱體和支腳,所述太陽能電池板可摺疊收入所述箱體中;所述風力發電機、照明燈、支撐杆均可拆卸,並且拆卸後均可收入所述箱體中;所述蓄電池和控制模塊固定置於所述箱體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風光互補一體化照明設備,其特徵在於,所述的箱體上設有方便攜帶及搬運的提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風光互補一體化照明設備,其特徵在於,所述的箱體上設有可向外輸送直流電或經逆變後向外輸送交流電的防水插座。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風光互補一體化照明設備,其特徵在於,所述照明燈兩側的燈頭可萬向旋轉。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風光互補一體化照明設備,其特徵在於,所述支撐杆為分節的,每節一端為圓筒,另一端為可伸入圓筒的空心杆狀物,節杆與節杆之間、節杆與所述箱體之間靠圓筒與空心杆的上下滑動連接,節杆內置所述風力發電機和照明燈的電線及接頭。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風光互補一體化照明設備,其特徵在於,所述支腳為可伸縮的,其內置於所述箱體四角。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可攜式風光互補一體化照明設備,包括風力發電機、一組或多組太陽能電池板、照明燈、支撐杆、控制模塊、蓄電池、箱體和支腳。太陽能電池板可摺疊收入箱體中;風力發電機、照明燈、支撐杆均可拆卸,並且拆卸後均可收入箱體中;蓄電池和控制模塊固定置於箱體內。設備不工作時,太陽能電池板可摺疊收入箱體內,風力發電機、照明燈、支撐杆等其它構件均可拆卸後收入箱體內;設備工作時,風力發電機、太陽能電池板、照明燈、支撐杆可由箱體內取出,以箱體為基座組裝成照明設備。上述設備架設方便、便於攜帶、無需外界供電,一體化程度高,拆裝與移動方便,適用範圍廣,對使用環境無特殊要求。
文檔編號F21V21/22GK202927503SQ20112046305
公開日2013年5月8日 申請日期2011年11月18日 優先權日2011年11月18日
發明者趙海天, 施世濤 申請人:深圳大學, 趙海天, 施世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