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助聽系統的製作方法
2023-04-24 19:49:01 1
一種助聽系統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實施方式提出了一種助聽系統。其中:行動裝置,用於放大採集的聲音信號,並將所放大的聲音信號發送到耳機;耳機,用於播放所述放大的聲音信號。本發明充分結合行動裝置和耳機的功能實現了助聽功能,節約了成本。而且,本發明不會暴露使用者的聽力缺陷,尤其有利於保護使用者的隱私。
【專利說明】一種助聽系統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實施方式涉及聽力損失處理【技術領域】,更具體地,涉及一種助聽系統。
【背景技術】
[0002]聽力損失(hearingloss)又稱聾度(deafness)或聽力級(hearing level)。是人耳在某一頻率的聽閾比正常聽閾高出的分貝數。由於年齡關係產生的聽力損失稱為老年性耳聾;由於社會環境噪聲(年齡、職業性噪聲和疾病等影響除外)產生的聽力損失稱為社會性耳聾;職業性噪聲導致的聽力損失稱為噪聲性耳聾。
[0003]許多人深受聽力損失之苦,尤其是年齡較大者。比如,在中國,2800萬人具有聽力損失,其中百分之六十都是老年人。通常,這些人需要購買助聽器(Hearing Aid)。
[0004]助聽器是一種有助於聽力殘疾者改善聽覺障礙,進而提高與他人會話交際能力的工具、設備、裝置和儀器。現在的助聽器主要為數字助聽器。數字助聽器本質上是一個微型的擴音系統(public address system),它的主要元件包括:將聲音信號轉換為電信號的麥克風;具有迷你數位訊號處理器(DSP)的放大器,用於放大電信號強度,以及均衡和處理數位訊號;用於將電信號轉換為聲音信號的迷你接收器;以及用於向放大器提供電功率的電池。
[0005]然而,數字助聽器具有眾多缺點,比如:
[0006]( I )、數字助聽器的成本較高,難以大規模推廣。
[0007](2)、數字助聽器的目的性較為明顯,很容易暴露使用者的聽力缺陷,不利於保護使用者的隱私。
【發明內容】
[0008]本發明實施方式提出一種助聽系統,以降低成本並保護使用者的個人隱私。
[0009]本發明實施方式的技術方案如下:
[0010]一種助聽系統,該系統包括行動裝置和耳機,其中:
[0011]行動裝置,用於放大採集的聲音信號,並將所放大的聲音信號發送到耳機;
[0012]耳機,用於播放所述放大的聲音信號。
[0013]所述行動裝置,用於採集所述聲音信號。
[0014]所述行動裝置包括麥克風、放大器和數位訊號處理單元;
[0015]麥克風,用於米集所述聲音信號,並將聲音信號轉化為電信號;
[0016]放大器,用於放大所述電信號;
[0017]數位訊號處理單元,用於針對所述電信號執行噪聲消除處理。
[0018]所述麥克風,進一步用於檢測外部環境噪聲;
[0019]數位訊號處理單元,用於當所述外部環境噪聲超過預先設定的門限值時,針對所述電信號執行噪聲消除處理。
[0020]所述耳機,進一步用於採集聲音信號,並將所採集的聲音信號發送到行動裝置。[0021 ] 所述耳機包括內置麥克風,所述內置麥克風,用於採集所述聲音信號,並將聲音信號轉化為電信號;
[0022]所述行動裝置包括放大器和數位訊號處理單元,其中:
[0023]放大器,用於放大由耳機內置麥克風所米集的電信號;
[0024]數位訊號處理單元,用於針對所述電信號執行噪聲消除處理。
[0025]所述耳機內置麥克風,進一步用於檢測外部環境噪聲;
[0026]數位訊號處理單元,用於當所述外部環境噪聲超過預先設定的門限值時,針對所述電信號執行噪聲消除處理。
[0027]所述耳機為有線耳機或無線耳機。
[0028]所述耳機與所述行動裝置之間的通信方式為下列中的至少一個:
[0029]藍牙通信;
[0030]紅外通信;
[0031]通用串行總線通信;
[0032]射頻識別通信;
[0033]無線區域網通信;
[0034]Wifi 通信。
[0035]所述行動裝置為下列中的至少一個:
[0036]功能手機;
[0037]智慧型手機;
[0038]掌上電腦;
[0039]平板電腦;
[0040]個人數字助理;
[0041]掌上遊戲機。
[0042]從上述技術方案可以看出,在本發明實施方式中,該系統包括行動裝置和耳機,其中:行動裝置,用於放大採集的聲音信號,並將所放大的聲音信號發送到耳機;耳機,用於播放所述放大的聲音信號。應用本發明之後,可以利用有線耳機或無線耳機作為將電信號還原為聲音信號的接收器,而且本發明利用行動裝置所包含的各種元件幫助用戶增強聽力性能。由此可見,本發明充分結合行動裝置和耳機的功能實現了助聽,從而節約了成本。而且,本發明不會暴露使用者的聽力缺陷,尤其有利於保護使用者的隱私。
[0043]而且,本發明實施方式便於擴展,可以大規模使用。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44]圖1為本發明助聽系統結構示意圖;
[0045]圖2為本發明第一實施方式助聽系統結構圖;
[0046]圖3為本發明第二實施方式助聽系統結構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47]為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的詳細描述。[0048]行動裝置也被稱為行動裝置(Mobile device)、流動裝置、手持裝置(handhelddevice)等,是一種口袋大小的計算設備,通常有一個小的顯示螢幕,觸控輸入或是小型的鍵盤。因為通過它可以隨時隨地訪問獲得各種信息,這一類設備很快變得流行。
[0049]示範性地,行動裝置可以包括:功能手機;智慧型手機;掌上電腦;平板電腦;人數字助理;掌上遊戲機;個人數字助理等等。
[0050]以上詳細羅列行動裝置101的具體實例,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意識到,這些實例僅僅是示範性的,並不用於對本發明的保護範圍進行限定。
[0051]現有的行動裝置中一般都具有麥克風、放大器、DSP單元、接收器和電池等元件,而且耳機也是非常流行的一種設備。
[0052]耳機根據其換能方式分類,主要包括:動圈方式、動鐵方式、靜電式和等磁式。從結構上功能方式進行分類,耳機可分為半開放式和封閉式。從佩帶形式上分類則有耳塞式,掛耳式,入耳式和頭帶式。從音源上區別,可以分為有源耳機和無源耳機;有源耳機也常被成為插卡耳機。耳機還可以分為有線耳機或無線耳機。
[0053]在本發明中,可以利用有線耳機或無線耳機作為將電信號還原為聲音信號的接收器,而且本發明利用行動裝置所包含的各種元件幫助用戶增強聽力性能。
[0054]本發明實施方式通過將行動裝置與耳機相結合構成助聽系統,可以顯著降低成本,並且不容易暴露使用者的聽力缺陷,因此還利於保護使用者的隱私。
[0055]圖1為本發明助聽系統結構示意圖。
[0056]如圖1所示,該系統包括行動裝置101和耳機102,其中:
[0057]行動裝置101,用於放大採集的聲音信號,並將所放大的聲音信號發送到耳機;
[0058]耳機102,用於播放所述放大的聲音信號。
[0059]其中,本發明可以使用行動裝置101內置的麥克風採集用戶周圍的聲音信號,也可以使用耳機102內置的麥克風採集用戶周圍的聲音信號。行動裝置101內置的麥克風或耳機102內置的麥克風,採集聲音信號,並且將所採集的聲音信號轉換為電信號;再由行動裝置101內置的放大器增強該電信號的強度,而且可以由行動裝置101內置的DSP單元處理聲音信號,執行諸如降噪、動態範圍控制、聲音電平限制等處理;最後由耳機102將電信號還原為聲音信號,並播放給用戶。
[0060]在一個實施方式中:可以由行動裝置101米集用戶周圍的聲音信號。此時:
[0061]行動裝置可以包括麥克風、放大器和數位訊號處理單元;其中:
[0062]麥克風,用於米集所述聲音信號,並將聲音信號轉化為電信號;
[0063]放大器,用於放大所述電信號;
[0064]數位訊號處理單元,用於針對所述電信號執行噪聲消除、、動態範圍控制、聲音電平限制等處理。
[0065]在本發明實施方式中,行動裝置101可以具有鋰電池等電源,用於為麥克風、放大器和數位訊號處理單元等元件提供電功率。
[0066]基於用戶需求以及行動裝置101的參數設置,本發明助聽器系統的頻率範圍可以分檔。在低檔工作模式中,助聽器系統的工作的頻率範圍至少在300?3000Hz,在中檔工作模式中,助聽器系統的高頻應達到4000Hz ;在高檔工作模式中,助聽器系統的頻率範圍可在80?8000Hz之間。[0067]為滿足聾人聽力要求,助聽器系統應提供各種不同的頻率響應,頻率不同反應在聽覺上就是音調不同。為了使助聽器系統的頻響比較符合聾人的聽力損失特點,通過調節行動裝置的放大器或DSP,可以為設置一些不同音調,通常L代表低音,N為正常,H為高音。
[0068]在一個實施方式中:可以由耳機102米集用戶周圍的聲音信號。此時:
[0069]耳機102,進一步用於採集聲音信號,並將所採集的聲音信號發送到行動裝置。耳機102可以包括內置麥克風,用於採集所述聲音信號,並將聲音信號轉化為電信號,並且將電信號發送到行動裝置101。行動裝置101包括放大器和數位訊號處理單元,其中:放大器,用於放大由耳機內置麥克風所採集的電信號;數位訊號處理單元,用於針對所述電信號執行噪聲消除處理。
[0070]在一個實施方式中:
[0071]行動裝置101的麥克風,進一步用於檢測外部環境噪聲;
[0072]行動裝置101中的數位訊號處理單元,用於當所述外部環境噪聲超過預先設定的門限值時,針對所述電信號執行噪聲消除處理。
[0073]在一個實施方式中:
[0074]耳機102內置麥克風,進一步用於檢測外部環境噪聲;
[0075]行動裝置101中的數位訊號處理單元,用於當所述外部環境噪聲超過預先設定的門限值時,針對所述電信號執行噪聲消除處理。
[0076]其中,耳機102與行動裝置101之間的通信方式為下列中的至少一個:藍牙通信;紅外通信;通用串行總線通信;射頻識別通信;無線區域網通信;Wifi通信,等等。
[0077]以上詳細羅列了耳機102與行動裝置101之間的通信方式,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意識到,這些實例僅僅是示範性的,並不用於對本發明的保護範圍進行限定。
[0078]基於上述詳細分析,圖2為本發明第一實施方式助聽系統結構圖。
[0079]如圖2所示,該系統包括行動裝置201和耳機202,其中:
[0080]行動裝置201,用於自行採集並放大所採集的聲音信號,並將所放大的聲音信號發送到耳機202 ;
[0081]耳機202,用於播放所述放大的聲音信號。
[0082]在一個實施方式中,
[0083]行動裝置201可以包括麥克風2011、放大器2012和數位訊號處理單元2013 ;其中:
[0084]麥克風2011,用於米集所述聲音信號,並將聲音信號轉化為電信號;
[0085]放大器2012,用於放大所述電信號;
[0086]數位訊號處理單元2013,用於針對所述電信號執行噪聲消除處理。
[0087]優選地,麥克風2011,進一步用於檢測外部環境噪聲;
[0088]數位訊號處理單元2013,用於當所述外部環境噪聲超過預先設定的門限值時,針對所述電信號執行噪聲消除處理。
[0089]其中,耳機202既可以是有線耳機,也可以是無線耳機。
[0090]在用戶使用過程中,行動裝置101既可以在用戶手中、桌面上也可以位於口袋中。
[0091]基於上述詳細分析,圖3為本發明第一實施方式助聽系統結構圖。
[0092]如圖3所示,該系統包括行動裝置301和耳機302,其中:[0093]耳機302,用於採集聲音信號,並發送到行動裝置302 ;
[0094]行動裝置301,用於放大耳機302所採集的聲音信號,並將所放大的聲音信號發送到耳機302 ;
[0095]耳機302,用於播放所述放大的聲音信號。
[0096]在一個實施方式中:
[0097]耳機302包括內置麥克風3021,所述內置麥克風3021,用於採集所述聲音信號,並將聲音信號轉化為電信號;
[0098]所述行動裝置301包括放大器3011和數位訊號處理單元3012,其中:
[0099]放大器3011,用於放大由耳機內置麥克風3021所米集的電信號;
[0100]數位訊號處理單元3012,用於針對所述電信號執行噪聲消除處理。
[0101]在一個實施方式中:
[0102]所述耳機內置麥克風3021,進一步用於檢測外部環境噪聲,並將所述外部環境噪聲發送到數位訊號處理單元3012 ;
[0103]數位訊號處理單元2012,用於當所述外部環境噪聲超過預先設定的門限值時,針對所述電信號執行噪聲消除處理。
[0104]綜上所述,在本發明實施方式中,該系統包括行動裝置和耳機,其中:行動裝置,用於放大採集的聲音信號,並將所放大的聲音信號發送到耳機;耳機,用於播放所述放大的聲音信號。應用本發明之後,可以利用有線耳機或無線耳機作為將電信號還原為聲音信號的接收器,而且本發明利用行動裝置所包含的各種元件幫助用戶增強聽力性能。由此可見,本發明充分結合行動裝置和耳機的功能實現了助聽,從而節約了成本。而且,本發明不會暴露使用者的聽力缺陷,尤其有利於保護使用者的隱私。
[0105]而且,本發明實施方式便於擴展,可以大規模使用。
[0106]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並非用於限定本發明的保護範圍。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助聽系統,其特徵在於,該系統包括行動裝置和耳機,其中: 行動裝置,用於放大採集的聲音信號,並將所放大的聲音信號發送到耳機; 耳機,用於播放所述放大的聲音信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助聽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行動裝置,用於採集所述聲音信號。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助聽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行動裝置包括麥克風、放大器和數位訊號處理單元; 麥克風,用於米集所述聲音信號,並將聲音信號轉化為電信號; 放大器,用於放大所述電信號; 數位訊號處理單元,用於針對所述電信號執行噪聲消除處理。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助聽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麥克風,進一步用於檢測外部環境噪聲; 數位訊號處理單元,用於當所述外部環境噪聲超過預先設定的門限值時,針對所述電信號執行噪聲消除處理。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助聽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耳機,進一步用於採集聲音信號,並將所採集的聲音信號發送到行動裝置。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助聽系統,其特徵在於, 所述耳機包括內置麥克風,所述內置麥克風,用於採集所述聲音信號,並將聲音信號轉化為電信號; 所述行動裝置包括放大器和數位訊號處理單元,其中: 放大器,用於放大由耳機內置麥克風所採集的電信號; 數位訊號處理單元,用於針對所述電信號執行噪聲消除處理。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助聽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耳機內置麥克風,進一步用於檢測外部環境噪聲; 數位訊號處理單元,用於當所述外部環境噪聲超過預先設定的門限值時,針對所述電信號執行噪聲消除處理。
8.根據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助聽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耳機為有線耳機或無線耳機。
9.根據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助聽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耳機與所述行動裝置之間的通信方式為下列中的至少一個: 藍牙通信; 紅外通信; 通用串行總線通信; 射頻識別通信; 無線區域網通信; Wifi通信。
10.根據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助聽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行動裝置為下列中的至少一個: 功能手機;智慧型手機;掌上電腦;平板電腦;個人數字助理;掌上遊戲 機。
【文檔編號】H04R25/00GK103458349SQ201310431869
【公開日】2013年12月18日 申請日期:2013年9月22日 優先權日:2013年9月22日
【發明者】劉廣松, 馬羽 申請人:北京九鶴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