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軟體服務計價方法及其系統的製作方法
2023-04-25 00:51:26
專利名稱:網際網路軟體服務計價方法及其系統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網際網路軟體服務計價方法及其系統系,特別涉及一種使用者啟動軟體時回應一包含使用者主機識別數據的啟動信號給服務系統作為服務系統計價方式的網際網路軟體服務計價方法及其系統系。
目前網際網路上的軟體計價方式,大都以買斷為主,亦即軟體服務公司藉由提供用戶所需軟體,而直接向用戶索取費用,較常見的方式,如上網以信用卡訂購,亦即用戶藉由瀏覽器連接一網站,經由此網站所提供的訂購服務,用戶直接在網站上填入用戶個人的數據及信用卡數據,則此網站經由用戶信用卡扣款無誤後,立即以郵寄方式送達用戶手中。上述付款方式,除以信用卡扣款外,目前網際網路上,尚有藉由用戶先寄送郵政劃撥收據,而後收到所需商品。或是目前網絡上的宅急便配送方式,亦即先收到商品後,當面付款給配送商品人員,以完成交易。
此外,在網際網路上亦提供計價標的以廣告或資訊服務為主,通常上述計價方式大致分為計量及計時兩種方式。計量係指用戶閱讀的次數來計算,通常藉由用戶點選連結網頁的特性,來累計點選次數,以作為用戶閱讀的次數,藉此向刊登廣告商或是資訊服務商索費。另外,計時方式較常見的方式,如包月制或是包年制,亦即不論用戶閱讀次數多寡,皆以固定時間來向刊登廣告商或是資訊服務商收取固定費用。
本發明披露了藉由網際網路的一種軟體服務計價系統及其方法,其系統包含一第一計算機主機、一第二計算機主機、及用戶計算機主機。第一計算機主機,藉由網際網路,提供一軟體及其軟體所需的一數據傳遞服務。第二計算機主機,藉由網際網路,接收第一計算機主機所提供的軟體,且第二計算機主機提供數據傳遞服務的原始數據給第一計算機主機。用戶計算機主機,藉由網際網路,從第二計算機主機下載軟體,並藉由所下載的軟體接收第一計算機主機所提供的數據傳遞服務。當用戶計算機主機每次啟動所下載的軟體時,則會先發出一包含用戶計算機主機的識別數據的啟動信號至第一計算機主機,第一計算機主機則累記其啟動信號的次數,並定期傳送其啟動信號的累計次數至第二計算機主機上。當第二計算機主機接收到累計次數後,藉由網際網路付費給第一計算機主機。
根據上述的系統,本發明還揭露一種軟體服務計價方法,包含第一計算機主機提供一軟體給第二計算機主機。第二計算機主機亦傳送一原始數據給第一計算機主機,第一計算機主機則藉由該原始數據提供一數據傳遞服務。第二計算機主機則將第一計算機主機所提供的軟體下載給用戶計算機主機。用戶計算機主機則藉由所下載的軟體接收第一計算機主機所提供的數據傳遞服務。當用戶計算機主機每次啟動其軟體時,先發出一包含用戶計算機主機識別的啟動信號至第一計算機主機上。第一計算機主機累計啟動信號的次數,並定期傳送啟動信號的累計次數至第二計算機主機上。當第二計算機主機接收到累計次數後,則藉由網際網路付費給第一計算機主機。
為使本發明的上述目的、特徵、和優點能更明顯易懂,下文特舉一較佳實施例,並配合附圖式作詳細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網際網路軟體服務計價系統架構圖;圖2為本發明實施例一的流程圖1;圖3為本發明實施例一的流程圖2;圖4為本發明實施例一的流程圖3;圖5為本發明實施例一的流程圖4;圖6為本發明實施例二的系統圖。
本發明由一用戶端下載一軟體的實施例一及用戶端下載一股票機軟體的實施例二來詳細說明本發明的網際網路軟體服務計價方法及其系統。
參見圖4,在步驟41,用戶計算機主機10一旦啟動軟體21後,進入步驟42,用戶計算機主機10將用戶計算機主機10的識別數據自動傳送至第一計算機主機12上。之後,在步驟43中,第一計算機主機12接收到用戶計算機主機10傳送來的識別數據,執行步驟44,針對該識別數據作一軟體啟動次數的累計,以及使第一計算機主機12得知用戶計算機主機10從累計次數被歸零後,目前啟動了軟體的總次數。在步驟45,依據識別數據傳送所需的檔案25給用戶計算機主機10。接著執行步驟46,用戶計算機主機10中的軟體21接收第一計算機主機所傳送的檔案25。
圖4中,除第一次啟動軟體21時,用戶計算機主機10要求輸入所需的帳號及密碼外,往後當用戶計算機主機10一啟動軟體21則自動傳送用戶計算機主機10的識別數據至第一計算機主機12上。
此外,在圖4中,第一計算機主機12除同時傳送檔案25給用戶計算機主機10外,在圖5中的步驟51中,其所針對該項識別數據作一軟體啟動次數的累計會定期傳送給第二計算機主機11。步驟52,一旦第二計算機主機11接收到第一計算機主機12所傳送的用戶計算機主機中軟體21啟動次數的累計,則在步驟53,第二計算機主機便可根據用戶計算機主機10中軟體21啟動次數的累計來得知第一計算機主機與用戶計算機主機10的互動情況。在步驟53,第二計算機主機11依據用戶計算機主機10中軟體21啟動次數的累計且可藉由網際網路或金融網絡來轉帳給第一計算機主機所約定的帳戶,並發出一轉帳確認訊息給第一計算機主機12。步驟54,一旦第一計算機主機12接收到轉帳確認訊息,則立即重置上述的累計,亦即將用戶計算機主機中軟體21啟動次數的累計歸零,並同時開立發票55。發票55則經郵寄到第二計算機所約定的地點。實施例二圖6中,本實施例是以軟體服務計算機主機62、證券商計算機主機61及用戶計算機主機60來詳細說明。本發明的網際網路軟體服務計價方法及其系統。在圖6中,軟體服務商開發一股票機軟體642後,置於軟體服務計算機主機62上,並藉由軟體服務計算機主機62傳送給證券商計算機主機61,用戶計算機主機60則藉由網際網路從證券商計算機主機61下載股票機軟體643。軟體服務計算機主機62與證券商計算機主機61之間不斷藉由資料庫63,將證券商計算機主機61的資料庫66中檔案65傳送至軟體服務計算機主機62的資料庫72中,以不斷更新軟體服務計算機主機62的資料庫65中檔案66。
當用戶計算機主機60第一次啟動所下載的股票機軟體641時,此時股票機軟體614要求用戶計算機主機60的使用者輸入帳號及密碼,其中帳號及密碼須預先向證券商計算機主機61申請。當用戶計算機主機60的使用者輸入帳號及密碼後,被記錄於資料庫69的檔案68中,且其帳號及密碼被傳送至軟體服務計算機主機62上作一確認並記錄,一旦軟體服務計算機主機62確認無誤後,軟體服務計算機主機62則依據用戶計算機主機60上的股票機軟體641設定,取出資料庫72中所需的檔案73,傳送至用戶計算機主機60上。
往後用戶計算機主機60啟動股票機軟體641時,用戶計算機直接將資料庫69中檔案68內的帳號及密碼直接傳送至軟體服務計算機主機62中,一旦軟體服務計算機主機62確認無誤後,予以記錄,且軟體服務計算機主機62依據用戶計算機主機60上的股票機軟體641設定,取出資料庫65中所需的檔案66,傳送至用戶計算機主機60上。
軟體服務計算機主機62中包含的累計裝置71定期將用戶計算機主機60啟動股票機軟體641的累計次數傳送給證券商計算機主機61。證券商計算機主機61則根據用戶計算機主機60啟動股票機軟體641的累計次數且藉由網際網路或金融網絡來轉帳給軟體服務計算機主機62所約定的帳戶70,並發出一轉帳確認訊息給軟體服務計算機主機62。一旦軟體服務計算機主機62接收到轉帳確認訊息,則立即重置上述的累計,亦即將用戶計算機主機60中641啟動次數的累計歸零,並同時開立發票55。發票55則經郵寄到證券商計算機主機61所約定的地點。
在上述中,軟體服務計算機主機62應與證券商計算機主機61籤訂合約,約定每月每個用戶計算機主機60每啟動股票機軟體641一次的費用,且當軟體服務計算機主機62交付股票機軟體642予證券商計算機主機61應收取軟體開發的費用;證券商計算機主機61則依上述軟體服務計算機主機62定期傳送各用戶計算機主機60啟動股票機軟體641累計次數,經過上述合約中約定每月每個用戶計算機主機60每啟動股票機軟體641一次的費用,予以計算後付費給軟體服務計算機主機62。
綜上所述,雖然本發明的二較佳實施例披露如上,然其並非用以限定本發明,任何本領域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範圍情況下,可作出各種更動與潤飾,因此本發明的保護範圍由後附的權利要求所界定。
權利要求
1.一種軟體服務計價系統,包含一第一計算機主機,藉由網際網路,提供一軟體及該軟體所需的一數據傳遞服務;一第二計算機主機,藉由網際網路,接收該軟體,且提供該數據傳遞服務的原始數據給該第一計算機主機;以及一用戶計算機主機,藉由網際網路,從該第二計算機主機下載該軟體,並藉由該軟體接收該第一計算機主機所提供的該數據傳遞服務;其中,當用戶計算機主機每次啟動該軟體時,則先發出一啟動信號至該第一計算機主機;該第一計算機主機累記該啟動信號的次數,並定期傳送該啟動信號的累計次數至該第二計算機主機。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軟體服務計價系統,其中該第二計算機主機接收到該累計次數後,可藉由網際網路付費給該第一計算機主機。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軟體服務計價系統,其中該第二計算機主機接收到該累計次數後,可藉由金融網際網路付費給該第一計算機主機。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軟體服務計價系統,其中該啟動信號包含用戶計算機主機的識別數據。
5.一種軟體服務計價方法,包含一第一計算機主機提供一軟體給一第二計算機主機;該第二計算機主機傳送一原始數據給該第一計算機主機;該第一計算機主機藉由該原始數據,提供一數據傳遞服務;該第二計算機主機提供該軟體下載給一用戶計算機主機;該用戶計算機主機藉由該軟體接收該數據傳遞服務;該用戶計算機主機每次啟動該軟體時,則會先發出一啟動信號至該第一計算機主機;該第一計算機主機累記該啟動信號的次數,並定期傳送該啟動信號的累計次數至該第二計算機主機;該第二計算機主機接收到該累計次數後,則藉由網絡付費給該第一計算機主機。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軟體服務計價方法,其中該啟動信號包含用戶計算機主機的識別數據。
7.一種股票機軟體服務計價系統,包含一軟體服務計算機主機,藉由網際網路,提供一股票機軟體及該軟體所需的一數據傳遞服務;一證券商計算機主機,藉由網際網路,接收該軟體,且提供該數據傳遞服務的原始數據給該軟體服務計算機主機;以及一用戶計算機主機,藉由網際網路,從該證券商計算機主機下載該軟體,並藉由該軟體接收該軟體服務計算機主機所提供的該數據傳遞服務;其中,當用戶計算機主機每次啟動該軟體時,則會先發出一啟動信號至該軟體服務計算機主機;該軟體服務計算機主機則累計該啟動信號的次數,並定期傳送該啟動信號的累計次數至該證券商計算機主機。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股票機軟體服務計價系統,其中該證券商計算機主機接收到該累計次數後,可藉由網絡付費給該軟體服務計算機主機。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股票機軟體服務計價系統,其中該證券商計算機主機接收到該累計次數後,可藉由金融網絡付費給該軟體服務計算機主機。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股票機軟體服務計價系統,其中該啟動信號包含用戶計算機主機的識別數據。
11.一種股票機軟體服務計價方法,包含一軟體服務計算機主機提供一軟體給一證券商計算機主機;該證券商計算機主機傳送一原始數據給該軟體服務計算機主機;該軟體服務計算機主機藉由該原始數據,提供一數據傳遞服務;該證券商計算機主機提供該軟體下載給一用戶計算機主機;該用戶計算機主機藉由該軟體接收該數據傳遞服務;該用戶計算機主機每次啟動該軟體時,則會先發出一啟動信號至該軟體服務計算機主機;該軟體服務計算機主機累計該啟動信號的次數,並定期傳送該啟動信號的累計次數至該證券商計算機主機;該證券商計算機主機接收到該累計次數後,則藉由網絡付費給該軟體服務計算機主機。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軟體服務計價方法,其中該啟動信號包含用戶計算機主機的識別數據。
全文摘要
本發明披露了一種網際網路軟體服務計價方法及其系統,該系統包含第一計算機主機、第二計算機主機及用戶計算機主機。第一計算機主機,藉由網際網路提供一軟體及其軟體所需的一數據傳遞服務。第二計算機主機,藉由網際網路接收其軟體,且提供其數據傳遞服務的原始數據給第一計算機主機。用戶計算機主機,藉由網際網路從第二計算機主機下載其軟體,並藉由該軟體接收該第一計算機主機所提供的該數據傳送服務。
文檔編號G06F15/16GK1368690SQ0110334
公開日2002年9月11日 申請日期2001年2月1日 優先權日2001年2月1日
發明者顏向村 申請人:開碁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