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用途的吊鉤的製作方法
2023-04-24 07:33:51 1
專利名稱:多用途的吊鉤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總體上涉及用於汽車內部的可旋轉吊鉤。
背景技術:
已知可以在汽車內部用吊鉤將許多物體保持在懸掛狀態,比如衣服和雜貨袋。此夕卜,已知可以在收納狀態和伸展狀態之間手動操作吊鉤。然而,現存的吊鉤組件具有某些缺點。例如,現存的組件不適於在水平方向移動和彎曲。因此,當對這樣的吊鉤施加カ時,有損壞組件的危險。所以,所需要的吊鉤組件應能夠通過繞著縱軸樞轉和屈服於水平カ而在收納和伸展方位之間移動。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提供了與現有技術不同的吊鉤組件,其能夠克服吊鉤組件的ー個或多個缺點。
發明內容
ー些實施例涉及ー種吊鉤組件,其包括可樞轉吊鉤主體,其限定了第一表面和與第一表面大致平行的第二表面,第一和第二表面間隔開來以限定厚度,且第一和第二表面由包括頂側的至少四個側面定界,可樞轉吊鉤主體進ー步限定了在大致垂直方向延伸、且穿過可樞轉吊鉤主體的中心部分的樞軸線,其中,可樞轉吊鉤主體適於繞樞軸線旋轉;至少ー個吊鉤部分,其包括由吊鉤主體頂側的朝著底側向下延伸的部分限定出的大致垂直凹槽;用於使可樞轉吊鉤主體繞樞軸線樞轉的裝置;以及框架構件,其適於容納處於收納狀態的可樞轉吊鉤主體,該框架構件包括適於以繞樞軸線可樞轉的方式固定可樞轉吊鉤主體的容納元件。ー些實施例涉及ー種吊鉤組件,包括可樞轉吊鉤主體,其限定了第一表面和與第一表面大致平行的第二表面,第一和第二表面間隔開來以限定厚度,且第一和第二表面由包括頂側的至少四個側面定界,可樞轉吊鉤主體進ー步限定在大致垂直方向延伸、且穿過可樞轉吊鉤主體的樞軸線,其中,可樞轉吊鉤主體適於繞樞軸線旋轉;至少ー個吊鉤部分,其包括由吊鉤主體頂側的朝著底側向下延伸的部分限定出的大致垂直凹槽;以及樞軸機構,包括布置在可樞轉吊鉤主體的相対的頂側和底側的ー對樞軸銷,並且進ー步包括框架構件中的ー對樞軸銷支座,該支座適於以樞轉關係容納樞軸銷,其中,框架構件適於容納處於收納狀態的可樞轉吊鉤主體。ー些實施例涉及ー種吊鉤組件,包括繞大致垂直樞軸線可樞轉的吊鉤主體;至少ー個吊鉤部分,包括由吊鉤主體的一部分限定的大致垂直凹槽;至少ー個樞軸銷,其限定在吊鉤主體的邊緣;框架構件,適於以樞轉關係容納具有至少180度運動範圍的吊鉤主體,且適於基本包圍吊鉤主體的周界;以及至少ー個樞軸銷支座,限定在框架構件內,且適於以樞轉關係容納具有至少180度運動範圍的至少ー個樞軸銷。本領域技術人員通過閱讀和理解下面的詳細說明會明白本發明的其它益處和優點。
本發明可以採用某些零件及其裝配的物理形式,在本說明書和作為本文一部分的附圖中會詳細描述和說明本發明的實施例,附圖中圖IA是顯示處於多個伸展位置的實施例的透視圖;圖IB是顯示處於收納位置的實施例的透視圖;圖IC是顯示處於收納位置的實施例的透視圖;圖2A是雙端吊鉤實施例的圖;圖2B是樞軸銷靠近一端的實施例的圖;圖2C是具有多個吊鉤部分、且樞軸銷靠近一端的實施例的圖; 圖2D是具有上部和下部吊鉤部分的實施例的圖;圖3A是顯示處於伸展狀態的實施例的透視圖;圖3B是顯示處於收納位置的實施例的透視圖;圖3C是顯示處於收納位置的實施例的透視圖;圖4A是顯示處於收納狀態的實施例的透視圖;圖4B是顯示處於伸展狀態的實施例的透視圖;圖4C是顯示處於收納狀態的實施例的透視圖;圖5A是顯示處於收納狀態的實施例的透視圖;圖5B是顯示處於伸展狀態的實施例的透視圖;圖5C是顯示處於收納狀態的實施例的透視圖;圖6A是顯示處於收納狀態的實施例的透視圖;圖6B是顯示處於伸展狀態的實施例的透視圖;圖6C是顯示處於收納狀態的實施例的透視圖;圖7是實施例的透視分解視圖;圖8A是限定一對大致垂直支座的雙位置樞軸銷支座的平面圖;圖8B是限定多個等距間隔支座的四位置樞軸銷支座的平面圖;圖9A是具有兩個凸出部的樞軸銷的徑向橫截面的平面圖;圖9B是具有四個凸出部的樞軸銷的徑向橫截面的平面圖;圖9C是具有六個凸出部的樞軸銷的徑向橫截面的平面圖;圖9D是具有八個凸出部的樞軸銷的徑向橫截面的平面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根據ー些實施例,吊鉤組件包括可樞轉吊鉤主體。吊鉤主體限定了第一表面和與第一表面大致平行的第二表面,其中,第一和第二表面間隔開來以限定厚度。第一和第二表面由包括頂側和底側的至少四個側面定界。可樞轉吊鉤主體進ー步限定了在大致垂直方向延伸的樞軸線,該樞軸線穿過可樞轉吊鉤主體的中心部分、偏心部分或末端部分。一些實施例進ー步包括適於容納處於收納狀態和/或ー個或多個伸展狀態的可樞轉吊鉤主體的框架構件。該框架構件包括適於固定繞樞軸線處於旋轉狀態的可樞轉吊鉤主體的容納元件。一些實施例可選擇地包括用於可逆地固定處於收納狀態和/或ー個或多個伸展狀態的可樞轉吊鉤主體的裝置。因此,例如在一些實施例中,可樞轉吊鉤能夠可逆地快速進入與框架構件大致共面的收納狀態。此外,一些實施例允許可樞轉吊鉤主體繞樞軸線旋轉通過ー個或多個分離的和/或換位的伸展狀態。可通過施加較小的壓カ引起這種旋轉,例如,通過用手指推動或拉動。因此,使用者能夠用手施加相對小量的力來操作可樞轉吊鉤主體,使其移動通過預定的第一、第二、第三或更高的伸展位置。因此,在一些實施例中,兒童和/或老人使用者能夠輕鬆使用吊鉤組件。參見附圖,圖中所示僅僅是為了說明本發明的實施例,而不是為了限制本發明。圖IA是包括由框架構件112容納的可樞轉吊鉤主體100的實施例的透視圖。可樞轉吊鉤主體100包括頂側102和底側104以及吊鉤部分110,該吊鉤部分110包括由吊鉤主體100的頂側102的朝著底側104向下延伸的一部分限定的大致垂直凹槽。框架構件112包含任選的凹ロ 120。吊鉤主體100可繞著近似中心垂直樞軸線140旋轉,並且所示吊鉤主體處於具有相對於0度收納位置所測量的90度展開角的伸展狀態130b。另外,兩個中間位置130a、130c以虛線顯示。圖IB顯示處於第一收納狀態的吊鉤主體100,圖IC顯示處於第二收納狀態的吊鉤主體100。圖2A顯示了具有兩個與垂直樞軸線140近似等距間隔的吊鉤部分210a、2IOb的可樞轉吊鉤主體290的正視圖。圖2A也顯示了分別布置在頂面102和底面104的ー對相對的樞軸銷元件200a、200b。圖2B顯示了具有單個吊鉤部分210a和垂直樞軸線140的吊鉤主體290,垂直樞軸線140靠近相対的末端,且穿過頂部樞軸銷200a和相対的底部樞軸銷200b。圖2C顯示了與圖2B的可樞轉吊鉤主體相似的可樞轉吊鉤主體290,但是圖2C中吊鉤主體具有三個吊鉤部分210a、210b、210c。圖2D顯示了具有穿過頂部樞軸銷200a和底部樞軸銷200b的近似中心垂直樞軸線140的可樞轉吊鉤主體290。吊鉤主體290包括與樞軸線140近似等距間隔的ー對上部吊鉤部分210a、210b。圖2D所示的吊鉤主體290也包括與樞軸線140近似等距間隔的ー對下部吊鉤部分210c、210d。每個下部吊鉤部分210c、210d都限定了位於吊鉤主體290的側面的缺ロ 212,此缺ロ朝著縱軸140延伸,進ー步包括大致垂直缺ロ 214。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吊鉤主體290可以包括任意數量的垂直和/或水平分布的吊鉤部分。圖3A顯示了處於第一收納狀態的圖2A的吊鉤主體290。圖3B顯示了繞樞軸線140樞轉且停止在圖3C中的第二收納狀態的吊鉤主體290。圖4A顯示了處於第一收納狀態的圖2B的吊鉤主體290。圖4B顯示了繞樞軸線140樞轉且停止在圖4C中的第二收納狀態的吊鉤主體290。圖5A顯示了處於第一收納狀態的圖2C的吊鉤主體290。圖5B顯示了 繞樞軸線140樞轉且停止在圖5C中的第二收納狀態的吊鉤主體290。圖6A顯示了處於第一收納狀態的圖2D的吊鉤主體290。圖6B顯示了繞樞軸線140樞轉且停止在圖6C中的第ニ收納狀態的吊鉤主體290。圖7顯示了具有框架構件912的實施例,該框架構件包括限定出凹槽的殼體元件914,該凹槽為吊鉤主體920提供足夠空間以使吊鉤主體能夠繞樞軸線940樞轉。殼體914進ー步包括位於殼體相對兩側的第一安裝突出物950a和第二安裝突出物950b,第一安裝突出物和第二安裝突出物提供了將吊鉤組件安裝到諸如牆體結構上的裝置。殼體914進ー步包括上部樞軸銷支座932a和下部樞軸銷支座932b,兩者均具有圓形橫截面,適於以樞轉關係容納上部樞軸銷930和下部樞軸銷(未示出)。因此,在此實施例中,樞軸銷930和/或支座932a、932b不包括換位裝置。進ー步參見圖7,殼體914也包括適於以滑動關係容納機械止動銷934的半圓開ロ936。機械止動銷934與半圓開ロ 936的組合的作用是限制吊鉤主體920的運動範圍為大約180度。吊鉤主體920進ー步包括布置在撓性突出物937末端的制動裝置938。制動裝置938適於在撓性突出物937提供的壓力作用下在殼體914的內表面滑動。制動裝置進ー步適於以就位的關係與換位開ロ 939a、939b、939c配合。換位開ロ 939a、939b和939c、制動裝置938和撓性突出物937的共同作用提供了換位裝置。因此,當制動裝置938就位於換位開ロ 939b時,吊鉤組件處於伸展狀態,吊鉤部分926朝向外面;當制動裝置938就位於換位開ロ 939a或939c時,吊鉤組件處於收納狀態。一些實施例還能包括與樞軸線940基本共線的杆(未示出),該杆適於將殼體914以樞轉關係連接到吊鉤主體920。圖8A和圖8B顯示了限定在框架112內的可選擇的樞軸銷支 座700,該支座適於以可旋轉的換位關係容納樞軸銷,比如200a和/或200b。因此,具有這種樞軸銷 支座的實施例提供與用於樞轉的裝置相組合的換位裝置。例如,圖8A中的支座包括適於容納相配形狀的樞軸銷的開ロ 710。開ロ 710包括等距間隔的多個大致圓形凸出部720和凹進部722。圖8A中的支座包括雙位置支座700,其包括具有90度展開角的伸展位置和至少ー個收納位置(也就是和/或180度)。圖8B顯示了具有四個位置的樞軸銷支座700,其具有至少ー個收納位置,以及三個伸展位置,其中展開角為45度、90度和135度。圖8A和圖8B均繪成具有任意圓形的外邊界。然而,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理解,支座可以形成於諸如框架112的框架構件內,因此支座可以不包括任何特定形狀的外邊界。這裡選擇圓形外邊界形狀僅僅是出於說明之目的,而不是限制本發明的範圍。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理解,這種換位支座可以具有多種形式。例如,相配的換位樞軸銷支座包括多個齒狀物,比如圓形、橢圓形、三角形和/或矩形齒狀物。此外,可以將這種齒狀物等距分隔或根據預定樣式分開。另外,一些支座可能完全不能換位。例如,實施例可以包括一個換位支座和一個非換位支座。其它實施例可以不包括換位支座,而包括具有例如圓形橫截面的一對非換位支座。圖9A、9B、9C和9D顯示了具有數量逐漸增多的換位位置的多個樞軸銷支座,其中,所示的每個支座分別容納樞軸銷200a、200a'、200a"和200a'"。根據圖9A、9B、9C和9D,樞軸銷支座700和樞軸銷200a、200a'、200a"以及200a'"每個都具有匹配數量的凸出部720。然而,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理解,這不是必須的,並且樞軸銷200包括的凸出部數量可以比與其配合的支座700包括的少。此外,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理解,通常希望樞軸銷具有最小數量的凸出部以使操作組件需要的力最小。上文中描述了ー些實施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明白,在不脫離本發明一般範圍的情況下,能夠對上述方法和設備做出變化和修改。應當理解地是,所有這些修改和變更都在所附權利要求或等同物的範圍之內。以上描述了本發明,其保護範圍由權利要求書限定。
權利要求
1.一種吊鉤組件,包括 可樞轉吊鉤主體,限定了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間隔開來以限定厚度,且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由包括頂側的多個側面定界,所述可樞轉吊鉤主體進一步限定了穿過可樞轉吊鉤主體的中心部分的樞軸線,其中,所述可樞轉吊鉤主體適於繞所述樞軸線旋轉; 至少一個吊鉤部分,包括由吊鉤主體頂側的朝著底側向下延伸的部分限定出的凹槽;和 框架構件,適於以繞所述樞軸線可樞轉的方式容納可樞轉吊鉤主體。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吊鉤組件,其中,所述可樞轉吊鉤主體包括具有在大致水平方向延伸的長軸和在大致垂直方向延伸的短軸的大致矩形形狀。
3.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吊鉤組件,其中,所述至少一個吊鉤部分包括多個吊鉤部分,所述多個吊鉤部分以位於所述吊鉤主體的相對兩端彼此鄰近的樣式並且以在垂直方向彼此疊置的關係布置。
4.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吊鉤組件,其中,所述吊鉤主體能夠換位到至少一個收納狀態和至少一個伸展狀態。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吊鉤組件,進一步包括 用於使所述可樞轉吊鉤主體繞所述樞軸線樞轉的樞軸,所述樞軸包括布置在所述可樞轉吊鉤主體的一個或多個側面的至少一個樞軸銷,且進一步包括由所述框架構件限定的至少一個樞軸銷支座,樞軸銷支座適於以樞轉關係容納所述至少一個樞軸銷。
6.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吊鉤組件,其中,用於樞轉的裝置進一步包括與所述樞軸線共線且穿過所述可樞轉吊鉤主體的杆。
7.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吊鉤組件,其中,所述框架構件包括從所述框架構件的後部延伸的殼體,且所述殼體在一個或多個頂側和底側中限定了適於以滑動關係容納機械止動銷的半圓開口,所述機械止動銷被限定在所述可樞轉吊鉤主體的一個或多個頂側和底側上,所述半圓開口適於限制所述可樞轉吊鉤主體的運動範圍。
8.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吊鉤組件,其中,所述框架構件包括從所述框架構件的後部延伸的殼體,所述殼體限定了一個或多個換位開口,其中,所述可樞轉吊鉤主體進一步包括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的撓性突出物元件,所述第一端從所述吊鉤主體延伸,所述第二端包括適於由一個或多個換位開口以就位的關係容納的制動元件。
9.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吊鉤組件,其中,所述至少一個樞軸銷支座限定出大致柱形凹槽,所述柱形凹槽具有限定出至少兩個圓形凸出部的橫截面。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吊鉤組件,其中,至少一個樞軸銷包括具有橢圓形橫截面的大致柱體形狀。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其中,所述至少一個橢圓形樞軸銷和所述至少一個樞軸銷支座之間存在間隙,在強迫使所述樞軸銷和所述樞軸銷支座中的一個或多個彈性變形而使旋轉產生時,所述間隙足夠使所述樞軸銷在所述樞軸銷支座內旋轉。
12.—種吊鉤組件,包括 可樞轉吊鉤主體,限定了第一表面和與所述第一表面大致平行的第二表面,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間隔開來以限定厚度,且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由包括頂側的多個側面定界,所述可樞轉吊鉤主體進一步限定了穿過所述可樞轉吊鉤主體延伸的樞軸線,其中,所述可樞轉吊鉤主體適於繞所述樞軸線旋轉; 至少一個吊鉤部分,包括由吊鉤主體頂側的朝著底側向下延伸的部分限定出的凹槽;和 樞軸機構,包括布置在所述可樞轉吊鉤主體的相對的頂側和底側的一對樞軸銷,且進一步包括框架構件中的一對樞軸銷支座,所述支座適於以樞轉關係容納樞轉銷,其中,所述框架構件適於容納處於收納狀態的可樞轉吊鉤主體。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吊鉤組件,其中,所述樞軸線延伸穿過所述可樞轉吊鉤主體的中心區域和所述可樞轉吊鉤主體的末端區域兩者之一。
14.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吊鉤組件,進一步包括一個或多個吊鉤部分,所述吊鉤部分包括由垂直面的部分限定的凹槽,該垂直面的部分先在水平方向延伸,然後在垂直方向延伸,從而限定了穿過所述吊鉤主體的垂直面可進出的吊鉤部分。
15.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吊鉤組件,其中,所述吊鉤主體可逆地固定在收納狀態和至少一個伸展狀態。
16.一種吊鉤組件,包括 繞樞軸線可樞轉的吊鉤主體; 至少一個吊鉤部分,包括由所述吊鉤主體的一部分限定的凹槽; 至少一個樞軸銷,限定在所述吊鉤主體的側面; 框架構件,適於以樞轉關係容納具有至少180度運動範圍的吊鉤主體,並且適於基本圍繞所述吊鉤主體的周界;和 至少一個樞軸銷支座,限定在所述框架構件內,且適於以樞轉關係容納具有至少180度運動範圍的所述至少一個樞軸銷。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吊鉤組件,其中,所述至少一個樞軸銷支座以換位的關係容納所述至少一個樞軸銷。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吊鉤組件,其中,所述框架構件進一步包括從所述框架構件的後面延伸的殼體兀件,其中,所述殼體限定了在所述殼體表面排布為弓形樣式的多個換位開口。
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吊鉤組件,其中,所述殼體限定了用於容納機械止動件和限制所述吊鉤主體運動範圍的半圓開口。
20.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吊鉤組件,其中,所述吊鉤主體進一步限定了適於與所述多個換位開口配合的制動元件,其中,所述吊鉤主體進一步限定了適於以滑動關係與所述半圓開口配合的機械止動銷。
全文摘要
一些實施例總體涉及一種吊鉤組件,包括適於繞著在大致垂直方向延伸的樞軸線旋轉的吊鉤主體。根據一些實施例,該吊鉤組件進一步包括至少一個吊鉤部分,該吊鉤部分包括由吊鉤主體頂側的朝著底側向下延伸的部分限定出的大致垂直凹槽。該組件進一步包括使可樞轉吊鉤主體繞樞軸線樞轉的樞軸元件,以及適於容納處於收納狀態或一個或多個伸展狀態的可樞轉吊鉤主體的框架構件。此外,該框架構件適於以繞樞軸線樞轉的方式固定吊鉤主體,並且包括用於限定一個或多個換位方位的換位開口或支座,比如收納方位或伸展方位。
文檔編號B60R7/10GK102712286SQ201080059760
公開日2012年10月3日 申請日期2010年10月14日 優先權日2009年10月28日
發明者R.W.梅爾斯, 小約翰.巴羅 申請人:本田技研工業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