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機設施的製作方法
2023-05-20 03:52:26 2
升降機設施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升降機設施,具有能在一個升降機豎井(2)中移動的一個轎廂(3),該轎廂(3)具有一個轎廂轎頂(4),該轎頂具有可以在其上行走以用於維護工作的一個區域。按照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個阻擋元件(6)以用於相對該轎廂的轎頂邊緣(5)橫向地界定可以在其上行走的該區域,該阻擋元件是接近地板的並且被安排在該轎廂轎頂(4)上而使得該阻擋元件與該轎頂邊緣(5)相比是相對於內側偏移的;並且該阻擋元件(6)的外輪廓被配置的方式為妨礙人站立在該阻擋元件(6)上。
【專利說明】升降機設施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根據權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所述的一種升降機設施。
[0002]升降機設施包括通過一個驅動單元藉助於支撐裝置(例如以支撐線纜或支撐帶的形式)而可以在升降機豎井中移動的轎廂。
【背景技術】
[0003]對於某些情況而言,例如對於維護工作或檢查而言,人員位於升降機轎廂的轎頂上是有必要的。為此,轎廂的轎頂必須被配置成使得該轎頂至少在部分區域上是可以行走的。經常使用防護裝置來防止位於轎廂的轎頂上的人員掉入在該轎廂和豎井之間的空隙中。這種類型的防護裝置包括多個立柱、一個至少0.7m高度的扶手以及安排在該高度一半處的一個水平梁。這種類型的防護裝置是昂貴的。此外,安排得過度靠近轎頂邊緣的防護裝置就安全性而言可能具有缺點。如果一個人倚靠在該防護裝置上到太遠的程度,可能發生的是該人員在該轎廂向上移動時可能受傷。存在著在配重物移動經過時與之碰撞的危險。
實用新型內容
[0004]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升降機設施,該升降機設施以一種簡單且廉價的方式確保升降機的轎廂轎頂上的維護人員或花費時間的其他人員的安全性。
[0005]根據本實用新型,這個目的是通過具有權利要求1的這些特徵的一種升降機設施來實現的。該升降機設施包括可以在一個升降機豎井中移動的一個轎廂。此外,該升降機設施包括用於使該轎廂移動的一個驅動單元,該驅動單元可以被安排在一個機房中。然而,該升降機設施還可以被配置成一種所謂的無機房升降機。這些是驅動單元不再是安排在一個分開的機房中而是安排在該升降機豎井中的升降機設施。在此情況下,該驅動單元可以在升降機豎井中被安排在豎井坑區域中或豎井頂部區域中。該驅動單元可以具有多個牽引槽輪,這些牽弓I槽輪優選地由一個電動機驅動。該轎廂具有一個轎廂轎頂,該轎頂具有可以在其上行走以便例如用於維護工作或者檢查的通行的一個區域。提供了接近地板的一個阻擋元件以用於相對該轎廂的鄰近的或最靠近的轎頂邊緣橫向地界定這個可以在其上行走的區域。對於這種類型的阻擋元件而言材料和組裝的費用是低的。由於這個特定的接近地板的安全元件防止在該轎廂轎頂的邊緣區域上進行不可允許的行走的這種設計,該安排還適用於豎井頂部的高度小的的升降機設施。由於該阻擋元件在該轎廂轎頂上被安排成使得該阻擋元件與轎頂邊緣相比是相對於內側偏移的,可以防止有人過度靠近該轎廂與該豎井壁之間的空隙,其結果是可以大大地降低可能掉落的危險。作為另一種安全措施,該阻擋元件的外輪廓被配置的方式為妨礙人站立在該阻擋元件上。
[0006]在第一實施例中,該阻擋元件具有在豎直方向上朝向頂部終止該阻擋元件的一個邊緣。人不可以將邊緣用作踩踏區域或站立區域。由於該邊緣,因此可以用簡單的方式防止人員站立在該阻擋元件上或者將該阻擋元件誤用成一個站立區域。
[0007]如果該阻擋元件被配置成是楔形的或者是具有三角形的截面,則可以特別簡單地形成邊緣。
[0008]該阻擋元件可以是通過彎曲和摺痕工藝(例如由一種金屬板材)而生產的一個彎曲件。然而,作為一個替代方案,還可以想到的是對於該阻擋元件使用例如以擠出工藝生產的金屬型材、例如具有三角形截面的金屬型材。
[0009]該阻擋元件可以具有在外側的(也就是朝向該轎廂的外側的)並且朝向該轎頂邊緣的一個優選是豎直的側壁。該阻擋元件可以具有在內側的一個傾斜的壁區段。上述傾斜的壁區段可以鄰接該側壁,該側壁與這個壁區段之間的過渡部分形成了上述邊緣。因此該阻擋元件的外輪廓在截面上可以形成一個直角三角形。
[0010]為了可靠的警戒,有利的是使該傾斜的壁區段相對這個水平的轎廂-轎頂上側傾斜至少60°的傾斜角。
[0011]如果將一個警告標誌附連到該傾斜的壁區段上則可以進一步提高安全性。所述警告標誌包括例如一個避開警告,將轎廂轎頂上的人員的注意力吸引到潛在危險上。
[0012]這個接近地板的阻擋元件可以具有至少5cm而至多50cm並且優選大致IOcm的高度。因此該阻擋元件伸出超過了該轎廂轎頂上的站立區域所述高度值。伸出超過該轎廂轎頂上的站立區域50cm以上的元件不再被認為是接近地板的元件。
[0013]為了使掉落的危險最小化或者為了保護位於轎頂上的人員免於障礙物造成的碰撞危險,可以有利地將該阻擋元件安排成使得該阻擋元件在水平方向上與該轎頂邊緣相比相對於後方偏移至少IOcm安全間距。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4]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的單獨的特徵和優點將從以下對示例性實施例的說明以及附圖中顯現,在附圖中:
[0015]圖1:以側視圖示出了一個升降機設施的大大簡化的圖示,
[0016]圖2:示出了來自圖1的升降機的轎廂的一個帶有阻擋元件的邊緣區域的放大詳細圖示,
[0017]圖3:示出了根據一個替代實施例的阻擋元件的側視圖,並且
[0018]圖4:示出了附連在或者可以附連在該阻擋元件上的一個警告標誌。
【具體實施方式】
[0019]圖1示出了一種用於建築物的升降機設施,該升降機設施總體標示為I。升降機設施I包括一個轎廂3,該轎廂可以上下移動以便運送人員或貨物。通過標示為19的支撐裝置進行轎廂3的移動。支撐裝置可以是例如支撐線纜或支撐帶。用於使該轎廂移動的驅動單元9被安排在一個機房7中,該機房被安排在升降機豎井2的頂端。舉例而言,驅動器9具有可以通過電動機來旋轉的一個牽引槽輪。此外,圖1示出了通過支撐裝置19而連接到轎廂3上的一個配重物10。該轎廂由多個偏轉滾輪11支撐;偏轉滾輪12被指配給配重物10。在本示例性實施例中,升降機I被設計成帶有2: I的繞繩。不言自明的是,該轎廂轎頂上的在下文中詳細描述的該安全安排還可以用於其它升降機構型和類型中。
[0020]上述安全裝置基本上包括一個阻擋元件6,該阻擋元件被安排在轎廂轎頂4上並且形成了該轎廂轎頂上的可以行走的區域的一個橫向邊界。由於該阻擋元件6,防止了例如在該轎廂轎頂上執行維護工作的人員行進到太過接近轎頂邊緣5。這樣確保了當該轎廂向上移動時人員不會被移動經過的配重物所傷害。可以看出,由於根據本實用新型的阻擋元件,同樣不再存在由用於該支撐裝置的錨定件造成的事故危險,該錨定件被標示為21。
[0021]從根據圖2的放大詳細圖示中很清楚,由於該阻擋元件的這種特定形狀,防止了人站立在阻擋元件6上。該阻擋元件具有楔形的構形並且具有指向該豎井頂部的一個上邊緣20。由於阻擋元件6的這種特定的外輪廓,人員不可能站立在阻擋元件6上。16標示了告知人們危險和禁止情況的一個警告標誌。
[0022]阻擋元件6被安排成使得其相對於內側偏離一個間距a。在此,該間距a是轎頂邊緣5與這個楔形壁16的起始點之間的距離。間距a可以位於IOcm和30cm之間(可能甚至是50cm)。由B標示的區域指示了轎廂轎頂4的可以在其上行走的區域。阻擋元件6有利的是相對於內側只偏移以下程度:即,確保在轎頂邊緣5與阻擋元件6之間的邊緣-側區域不允許任何站立的空間。所述邊緣-側區域的尺寸因此應當(若可能的話)確定成使得該區域至多對應於一個鞋底的一半長度。阻擋元件6的高度h大致為10cm。可以簡單而且廉價地生產這種接近地板的阻擋元件。
[0023]與圖2中示出的該阻擋元件的均勻楔形形狀相比,根據圖3的示例性實施例具有一種經修改的形狀。在外側上,該阻擋兀件6具有一個豎直的側壁14,該側壁在內側與一個傾斜的壁區段15鄰接。舉例而言,這個壁區段15相對轎廂轎頂4的水平上側傾斜了 60°的角a。阻擋元件6的這兩個直立的壁14和15在各自情況下橫向地與底部區段17、18鄰接,這些底部區段平直地放置在轎廂轎頂4上。阻擋元件6可以藉助於例如螺釘而被緊固到該轎廂轎頂上。
【權利要求】
1.一種升降機設施,具有能在一個升降機豎井(2)中移動的一個轎廂(3),該轎廂(3)具有一個轎廂轎頂(4),該轎頂具有可以在其上行走以用於維護工作的一個區域;其特徵在於,提供了一個阻擋元件(6)以用於相對該轎廂的轎頂邊緣(5)橫向地界定可以在其上行走的該區域,該阻擋元件是接近地板的並且被安排在該轎廂轎頂(4)上而使得該阻擋元件與該轎頂邊緣(5)相比是相對於內側偏移的;並且其特徵在於,該阻擋元件(6)的外輪廓被配置的方式為妨礙人站立在該阻擋元件(6)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升降機設施,其特徵在於,該阻擋元件(6)具有在豎直方向上朝向頂部終止該阻擋元件(6)的一個邊緣(20)。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升降機設施,其特徵在於,該阻擋元件(6)被配置成是楔形的或者被是具有三角形截面的。
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升降機設施,其特徵在於,該阻擋元件(6)是通過用一種金屬板材或一種型材製成的一個彎曲件形成的。
5.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升降機設施,其特徵在於,該阻擋元件(6)具有在外側的或朝向該轎廂的外側的一個優選為豎直的側壁(14)並且具有在內側的一個傾斜的壁區段(15)。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升降機設施,其特徵在於,該傾斜的壁區段(15)相對該水平的轎廂轎頂⑷上側傾斜了至少60°的傾斜角(α)。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升降機設施,其特徵在於,一個警告標誌(16)被附連到該傾斜的壁區段(15)上。
8.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升降機設施,其特徵在於,該阻擋元件(6)具有至少5cm且至多50cm、並且優選地大致IOcm的高度。
9.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升降機設施,其特徵在於,該阻擋元件(6)被安排成使得該阻擋元件與該轎頂邊緣(5)相比是相對於內側偏離了至少IOcm的安全間距(a)。
【文檔編號】B66B5/00GK203486690SQ201320537899
【公開日】2014年3月19日 申請日期:2013年8月30日 優先權日:2013年8月30日
【發明者】劉成剛 申請人:因溫特奧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