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算機動車速度的方法和機動車的製作方法
2023-05-20 15:55:46 3
專利名稱:測算機動車速度的方法和機動車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申請涉及一種測算機動車速度的方法、機動車、電腦程式產品和計算機可讀的媒介。
背景技術:
歐洲專利文件EP I 475 250 Al公開了一種計算輪胎壓力變化的方法,其包括在使用第一計算方法的情況下計算機動車輪胎第一行駛完成的距離dl的步驟、在使用第二計算方法的情況下計算機動車輪胎第二行駛完成的距離d2的步驟以及計算dl和d2之差的步驟。第二計算方法在此包括收集正在移動的機動車的GPS信號的步驟和基於已收集到的GPS信號計算正在移動的機動車第二行駛完成的距離d2。發明任務因此本發明的任務是提供測算機動車速度的方法、機動車、電腦程式產品和計算機可讀的媒介,這些可以進一步改善機動車的運行。該任務通過獨立權利要求的主題得以解決。從屬權利要求給出優選的改進方案。依據本申請的一個方面,測算機動車速度的方法包括下列步驟。即基於從至少一個機動車第一輪胎的第一轉速傳感器和機動車第二輪胎的第二轉速傳感器得到的數據計算機動車在一定時間間隔內行駛完成的行駛距離的第一值。另外還基於從位置測算裝置得到的數據計算機動車在該時間間隔內行駛完成的行駛距離的第二值。此外比較計算出的第一值和計算出的第二值。如果計算出的第一值和計算出的第二值之間的偏差超過預先規定的閾值,則將基於第二值計算得到的速度分類作為機動車的真實速度。此外為機動車的至少一個駕駛員輔助系統提供該計算得到的速度。依據上述實施方式的方法可以針對機動車進一步改善其運行。如果計算出的第一值和計算出的第二值之間的偏差超過預先規定的閾值,則通過將基於第二值計算得到的速度分類作為機動車的真實速度而將如此計算得出的速度提供給機動車的所述至少一個駕駛員輔助系統。本申請源自如此考慮,即如果計算出的行駛距離值之間出現如此偏差,則可從中推測出計算出的第一值與機動車真正的行駛距離不一致,因此基於計算出的第一值所確定的速度與機動車的真實速度不符。通過為機動車的至少一個駕駛員輔助系統提供基於計算出的第二值所計算得到的速度,則可能以有利的方式、在這一情況下基於機動車的實際真實速度運行駕駛員輔助系統。另外還依據上述實施方式的方法能夠以有利的方式、通過基於由機動車輪胎的至少兩個轉速傳感器得到的數據計算第一值達到如下目的,即可以確定也可能在這些情況下出現錯誤的第一值,也就是例如由於更換輪胎而導致兩個輪胎具有與作為行駛距離計算基礎做不同的周長或半徑。在本發明的又一個實施方式中,所述至少一個駕駛員輔助系統的運行方式為此根據計算出的第一值和計算出的第二值之間的偏差相適或予以調節。例如如果計算出的第一值和計算出的第二值之間的偏差超過預先規定的閾值,則限制所述至少一個駕駛員輔助系統的運行方式。
所述至少一個駕駛員輔助系統優選從由停車輔助系統、制動輔助系統、緊急制動系統、速度調節設備和間距調節系統組成的組(Gruppe)中選出。在所述駕駛員輔助系統中,儘可能地認清機動車瞬時的真實速度特別重要。藉助於所述計算機動車速度的方法,可以有利的方式避免所述駕駛員輔助系統根據錯誤或者不準確計算出的速度運行或可能使所述駕駛員輔助系統不會在為其設定的速度範圍之外運行。在另一個實施方式中,如果計算出的第一值和計算出的第二值之間的偏差超過預先規定的閾值,則另外還發出警示信號。作為補充方案或替代方案的是,如果計算出的第一值和計算出的第二值之間的偏差超過預先規定的閾值,可向維護設備(Serviceeinrichtung)發出通知。由此在提及的第一種情況下,機動車的乘客,尤其是機動車的駕駛員,而在提及的第二種情況下,外部的服務設備(Dienstleistungseinrichtung),例如修理車間,可以被告知輪胎可能的錯誤周長或半徑並採取相應的排除此種狀況的措施。位置測算裝置可以在衛星的支持下,例如基於GPS數據,確定機動車的位置。作為補充方案或替代方案的是,位置測算裝置此外還可以根據從機動車對基礎設施通訊裝置接收的數據確定機動車的位置。在所述的擴展設計中,基於機動車外部的數據確定機動車的位置並計算出行駛完成的行駛距離的第二值。這就可以複查藉助於機動車自己的轉速傳感器計算出的行駛距離。由此可以簡單且可靠的方式推測出用於基於機動車裡的轉速傳感器計算機動車行駛距離或路程的計算方法存在錯誤或有欠缺。在該方案的又一個實施方案中,計算第一值包括由至少一個第一轉速傳感器和第二轉速傳感器得到的數據求出平均值。在又一個擴展設計中,即機動車的每個輪胎都具有轉速傳感器,基於從機動車輪胎的轉速傳感器得到的數據計算第一值。例如計算第一值在此又包括形成所有從轉速傳感器得到的數據的平均值。此外,可以還估算機動車行駛過的車行道的彎曲度和/或寬度並且預先確定的閾值可以根據估算出的彎曲度和/或估算出的寬度相適應或予以調節。此處來自於以下考慮,即車行道幾何形狀的所謂參數可能對計算行駛完成的行駛距離產生影響。例如機動車通過轉彎處時,設置在轉彎處內側的輪胎可能具有與轉彎處外側的輪胎的旋轉速度不同的旋轉速度,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可能得出針對上述輪胎的不同轉速。通過使預先確定的閾值根據上述的車行道參數進行適配,可以針對計算機動車速度的方法考慮到這種進一步改善的偏差。此外,本申請還涉及一種機動車,其具有針對機動車第一輪胎的第一轉速傳感器和針對機動車第二輪胎的第二轉速傳感器。對此,機動車具有第一計算裝置,其構造用於在從至少一個第一轉速傳感器和第二轉速傳感器得到的數據計算機動車在一定時間間隔內行駛完成的行駛距離的第一值。此外,機動車還具有第二計算裝置,其構造用於基於從位置測算裝置得到的數據計算機動車在該時間間隔內行駛完成的行駛距離的第二值。為此,該機動車具有比較裝置(Vergleichsvorrichtung),其構造用於比較計算出的第一值和計算出的第二值。此外,該機動車具有分類裝置,其構造用於,在計算出的第一值和計算出的第二值之間的偏差超過預先規定的閾值時,將基於計算出的第二值所計算得到的速度分類作為機動車的真實速度,並且將該計算出的速度提供給所述機動車的至少一個駕駛員輔助系統。依據本申請,該機動車具有與本發明所述方法相關的優點,為避免重複,在此不再贅述。優選地,所述至少一個駕駛員輔助系統在此從由停車輔助系統、制動輔助系統、緊急制動系統、速度調節設備和間距調節系統組成的組中選出。所述位置測算裝置在一種實施方式中是機動車的導航系統和/或機動車對基礎設施通訊裝置的組成部分。機動車優選為汽車,特別是轎車或載重汽車。此外,本申請涉及一種電腦程式產品,如果它在機動車的運算器之上運行就可以指導運算器實施下列方法步驟。其指導運算器基於從機動車的第一輪胎的至少一個第一轉速傳感器和機動車的第二輪胎的至少一個第二轉速傳感器得到的數據計算機動車在一定時間間隔內行駛完成的行駛距離的第一值。此外,其指導運算器基於從位置測算裝置得到的數據計算機動車在該時間間隔內行駛完成的行駛距離的第二值。另外,其指導運算器比較計算出的第一值和計算出的第二值。如果計算出的第一值和計算出的第二值之間的偏差超過預先規定的閾值,其指導運算器將基於計算出的第二值所計算得到的速度分類作為機動車的真實速度並且將該計算出的速度提供給機動車的至少一個駕駛員輔助系統。此外,本申請還涉及計算機可讀的媒介,其上存儲有依據上述實施形式的電腦程式產品。本申請所述的計算機產品和計算機可讀的媒介具有與本申請所述的方法相關的上述優點,避免重複,在此不再贅述。
現在藉助於附圖進一步說明本申請的實施方式。附圖中圖1 :示出依據本申請的第一實施方式的測算機動車速度的方法的流程圖;圖2 :示出依據本申請的第二實施方式的測算機動車速度的方法的流程圖;圖3 :示出依據本申請的第三實施方式的測算機動車速度的方法的流程圖;圖4 :示出可實施本申請所述方法的行駛情況的範例;圖5 :示出依據本申請的實施例的機動車。
具體實施例方式圖1示出依據本申請的第一實施方式的測算機動車速度的方法的流程圖。該機動車例如是汽車,特別是轎車或載重汽車。在步驟40中,基於從機動車的第一輪胎的至少一個第一轉速傳感器和機動車的第二輪胎的至少一個第二轉速傳感器得到的數據計算機動車在一定時間間隔內行駛完成的行駛距離的第一值dl。第一值的計算在此可包括由至少一個第一轉速傳感器和至少一個第二轉速傳感器中得到的數據形成平均值。此外,如果機動車的每個輪胎都具有轉速傳感器,則可以基於從機動車的所有輪胎的全部轉速傳感器中得到的數據計算第一值。在此,第一值dl通過將在該時間間隔內測算出的轉速乘以針對輪胎周長的預先確定的值得出。在與步驟40同時實施的步驟50中,基於從位置測算裝置得到的數據計算機動車在該時間間隔內行駛完成的行駛距離的第二值d2。該位置測算裝置在此可以基於從機動車對基礎設施通訊裝置接收的數據確定機動車的位置。從計算出的位置數據可以隨後確定出機動車在該時間間隔內行駛完成的行駛距離。在步驟80中,比較計算出的第一值dl和計算出的第二值d2。在此,在所示的實施方式中,dl和d2之間出現差,並且檢測計算出的第一值dl和計算出的第二值d2的偏差是否超過預先確定的閾值Δ d,也就是確定dl-d2 > Δ d是否成立。如果在步驟80中確定出計算出的第一值dl和計算出的第二值d2的偏差沒有超過預先確定的閾值Ad,則重複實施步驟40、50和80。為此,基於計算出的第一值計算得到的速度,也就是藉助於機動車自己的傳感器計算得到的速度,可被分類作為機動車的真實速度。另外,以這種方式計算出的速度可提供給機動車的至少一個駕駛員輔助系統。如果與此相反,在步驟80中確定出計算出的第一值dl和計算出的第二值d2的偏差超過預先確定的閾值Λ d,則在步驟90中基於計算得到的機動車行駛完成的行駛距離的第二值計算出速度並將其分類作為機動車的真實速度。另外,以這種方式計算出的速度可提供給機動車的至少一個駕駛員輔助系統。在又一個擴展設計中,直接在步驟50後,也就是在比較計算出的第一值dl和計算出的第二值d2之前基於計算得到的第二值計算速度。所述至少一個駕駛員輔助系統在此優選地從由停車輔助系統、制動輔助系統、緊急制動系統、速度調節設備和間距調節系統組成的組中選出。另外,在所示的第一實施方式中,在步驟100中,至少一個駕駛員輔助系統的運行方式根據計算出的第一值dl和計算出的第二值d2之間的偏差進行調適。例如在超過預先確定的閾值△(!時對駕駛員輔助系統的運行方式進行限制。 圖2示出依據本申請的第二實施方式的測算機動車速度的方法的流程圖。該機動車例如是轎車。在步驟40中,基於從機動車的第一輪胎的至少一個第一轉速傳感器和機動車的第二輪胎的至少一個第二轉速傳感器得到的數據計算機動車在一定時間間隔內行駛完成的行駛距離的第一值dl,與圖1所示的第一實施方式的步驟40相符。另外,在與其同時實施的步驟50中,基於從位置測算裝置得到的數據計算機動車在該時間間隔內行駛完成的行駛距離的第二值d2,與圖1所示的第一實施方式的步驟50相符。在步驟80中,比較計算出的第一值dl和計算出的第二值d2,其中,在所示的實施方式中也確定dl-d2> Ad是否成立。如果計算出的第一值dl和計算出的第二值d2的偏差沒有超過預先確定的閾值Δ d,則重複實施步驟40、50和80。如果計算出的第一值dl和計算出的第二值d2的偏差超過預先確定的閾值Λ d,則在步驟90中基於計算得到的機動車行駛完成的行駛距離的第二值計算速度並將其分類作為機動車的真實速度。另外,以這種方式計算出的速度可提供給機動車的至少一個駕駛員輔助系統。在所示的第二實施方式中,另外在步驟110中,如果計算出的第一值dl和計算出的第二值d2的偏差超過預先確定的閾值Λ d,則發出警示信號,例如視覺和/或聽覺的警示信號。作為補充方案或替代方案,在步驟HO中,向維護設備,例如維修車間發出通知。
圖3示出依據本申請的第三實施方式的測算機動車速度的方法的流程圖。在此,該機動車例如是汽車,特別是轎車。在所示的第三實施方式中,在步驟40中,計算出該機動車在一定時間間隔內行駛完成的行駛距離的第一值dl,與圖1所示的第一實施形式的步驟40相符。此外,在與步驟40同時實施的步驟50中,基於從位置測算裝置得到的數據計算機動車在該時間間隔內行駛完成的行駛距離的第二值d2,與圖1所示的第一實施方式的步驟50相符。另外,在所示第三實施方式中,在步驟60中計算出該機動車行駛過的車行道的彎曲度和/或寬度,例如藉助於從機動車的至少一個光學攝像機得到的數據和/或藉助於存儲在存儲裝置內的地圖數據。在步驟70中,所述預先確定的閾值根據計算出的行車道的彎曲度和/或寬度被相應調適。在步驟80'中,比較計算出的第一值dl和計算出的第二值d2,其中,在所示的第三實施方式中確定出dl_d2 > Ad'是否成立,其中,Ad'表示已予以調適的閾值。如果在步驟80'中確定計算出的第一值dl和計算出的第二值d2的偏差沒有超過已調適的閾值Ad',則重複實施步驟40、50、60、70和80'。如果與此相反,確定出檢測計算出的第一值dl和計算出的第二值d2的偏差超過業已調適的閾值Ad',則在步驟90中基於計算出的第二值d2計算速度並將其分類作為機動車的真實速度。另外,以這種方式計算出的速度被提供給機動車的至少一個駕駛員輔助系統。藉助於所示的實施方式,因此可以有利的方式確定是否在機動車內使用了可能錯誤的計算方式或計算公式或根據機動車內使用的傳感器來測算行駛距離或路程的校準是否可用。例如如果現在安裝的輪胎例如由於輪胎型號或磨損情況具有與此前使用的輪胎不同的周長,而輪胎的周長是路程計算方法的基礎,則可能由於更換輪胎出現錯誤測量的情況。如果在路程計算方法或計算公式或校準中沒有考慮到輪胎周長或輪胎半徑的變化,則用於駕駛員輔助系統的,例如停車輔助系統或特別是基於攝像機和/或雷達的緊急制動系統的速度極限值可能有誤。由此例如如果實際使用的輪胎的周長比作為計算行駛距離基礎的周長值大,則主動式安全系統可能會在並非設計需啟動的行駛速度值時啟動。上述方法使得能夠確定是否裝有不相符的或不合適的周長的輪胎,例如尺寸錯誤的輪胎,尤其是在機動車的所有輪胎同時由尺寸錯誤的輪胎替代的情況下。機動車輪胎的更換可以例如是從冬用輪胎到夏用輪胎的更換或者反之。在此,將基於機動車外部的系統,例如由衛星支持的定位系統(例如GPS系統等)或基於機動車對基礎設施通訊裝置的靜態系統對行駛距離的估算值與基於機動車內部系統在使用車輪速度信號或轉速信號的情況下對行駛距離的估算值進行比較。如果在比較時,該偏差超過預先確定的閾值,則可以將其視為輪胎尺寸潛在錯誤的預示,並由此用於特別是向機動車的駕駛員和/或外部的維護設備或輔助設備發出通知。圖4示出可實施本申請所述方法,特別是依據圖1至圖3所示實施方式的方法的行駛情況的範例。
在所示的行駛情況中,機動車1,在所示情況下為轎車,在車行道13的第一車道23上朝著箭頭A所示的方向行駛。車行道13在第一車道23旁還具有另一個車道24。基於在圖4中沒有詳細示出的轉速傳感器測到的數據確定機動車I在一定時間間隔內行駛完成的行駛距離,其中,分別給機動車I的每個輪胎3、5、9和10分配一個轉速傳感器。此外,基於從機動車I的沒有詳細示出的位置測算裝置得到的數據確定在機動車I在該時間間隔內行駛完成的行駛距離的第二值。位置測算裝置在此可以在衛星支持下測定機動車I的位置。此外,位置測算裝置可基於由沒有詳細示出的機動車對基礎設施通訊裝置接收到的數據測定機動車I的位置。機動車I的機動車對基礎設施通訊裝置在此接收到設置在與車道13相鄰的基礎設施設備21和22的數據,所述基礎設施設備21和22也可被稱為路邊單元(RSU)。在此,如果該機動車駛經相應的基礎設施設備,則基礎設施設備21和22分別通知其位置,由此可從中推測出機動車I的位置。如結合附圖已詳細說明的那樣,可以由此計算出機動車I的速度並由此推測出輪胎3、5、9和10有時可能出現的不適合的尺寸。為此,圖5示出依據本申請的實施方式的機動車I。機動車I的輪胎在圖5沒有詳細示出。該機動車I具有第一轉速傳感器2、第二轉速傳感器4、第三轉速傳感器11和第四轉速傳感器12,其中,所述轉速傳感器分別分配給機動車I的各個輪胎。該轉速傳感器2、4、11和12在此構造用於測算每個輪胎的轉速。為此,機動車I具有第一計算裝置14,其構造用於基於轉速傳感器2、4、11、和12得到的數據計算機動車I在一定時間間隔內行駛完成的行駛距離的第一值。第一計算裝置14為此通過信號線26與第一轉速傳感器2,通過信號線27與第二轉速傳感器4,通過信號線28與第三轉速傳感器11以及通過信號線29與第四轉速傳感器12連接。例如第一計算裝置14構造用於計算由轉速傳感器2、4、11、和12計算得到的轉速值的平均值。此外,機動車I具有第二計算裝置15,其構造用於計算機動車I在該時間間隔內行駛完成的行駛距離的第二值。該第二計算裝置15在所示的實施方式中構造用於基於作為機動車I的導航系統18組成部分的第一位置測算裝置6和作為機動車I的機動車對基礎設施通訊裝置8的組成部分的第二位置測算裝置6得到的位置數據計算第二值。為此,第二計算裝置15通過信號線30與導航系統18以及通過信號線31與機動車對基礎設施通訊裝置8連接。此外,機動車I具有比較裝置16,其構造用於比較計算出的第一值和計算出的第二值。該比較裝置16為此通過信號線32與第一計算裝置14並且通過信號線33與第二計算裝置15連接。另外,機動車I具有分類裝置17,其構造用於在計算出的第一值和計算出的第二值之間的偏差超過預先規定的閾值的情況下,將基於計算出的第二值所計算得到的速度分類作為機動車I的真實速度,並且將該計算出的速度提供給機動車I的駕駛員輔助系統7。分類裝置17通過信號線34與比較裝置16以及通過信號線36與駕駛員輔助系統7連接。該駕駛員輔助系統7例如從由停車輔助系統、制動輔助系統、緊急制動系統、速度調節設備和間距調節系統組成的組中選出。
此外分類裝置17在所示實施例中通過信號線35與警示裝置25連接,其中,只要計算出的第一值和計算出的第二值之間的偏差超過預先確定的閾值,就藉助於警示裝置25發出一個例如視覺的和/或聽覺的警報。此外,機動車I在所示實施例中還具有運算器19和計算機可讀介質20,其中,在計算機可讀介質20上存儲有電腦程式產品,如果其在運算器19上運行,則指導運算器19藉助於上述部件實施與本申請所述方法的實施形式相關的上述步驟,特別是圖1至圖3所示的實施方式的步驟。對此,運算器19通過未詳細示出的方式直接或間接地與相關部件連接。雖然在上述說明中至少示出一個示範性的實施方式,但也可對其進行改變或變型。所示實施方式僅僅是範例並且不應以任意方式限制其適用範圍、應用方式或結構型式。而上述說明更多是為本領域技術人員提供實踐至少其中一個實施形式的計劃,其中,可以對示範性實施例中所描述的部件在功能和安置方面進行無數改變,但不離開權利要求書的保護範圍。附圖標記列表I機動車2轉速傳感器3 輪胎4轉速傳感器5 輪胎6位置測算裝置7駕駛員輔助系統8機動車對基礎設施通訊裝置9 輪胎10 輪胎11轉速傳感器12轉速傳感器13車行道14計算裝置15計算裝置16比較裝置17分類裝置18導航系統19運算器20 媒介21基礎設施裝置22基礎設施裝置23 車道24 車道25警示裝置
26信號線27信號線28信號線29信號線30信號線31信號線32信號線33信號線34信號線35信號線36信號線40 步驟50 步驟60 步驟[oho]so 步驟80'步驟90 步驟100 步驟110 步驟A 箭頭
權利要求
1.一種測算機動車(I)的速度的方法,其中,該方法包括下列步驟 基於從機動車(I)的第一輪胎(3)的至少一個第一轉速傳感器(2)和機動車(I)的第二輪胎(5)的至少一個第二轉速傳感器(4)得到的數據計算機動車(I)在一定時間間隔內行駛完成的行駛距離的第一值, 基於從位置測算裝置(6)中得到的數據計算機動車(I)在該時間間隔內行駛完成的行駛路程的第二值, 比較計算出的第一值和計算出的第二值, 如果計算出的第一值和計算出的第二值的偏差超過預先確定的閾值,則將基於計算出的第二值計算得到的速度分類作為機動車(I)的真實速度並且將該計算出的速度提供給機動車(I)的至少一個駕駛員輔助系統(7)。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至少一個駕駛員輔助系統(I)的運行方式根據計算出的第一值和計算出的第二值之間的偏差相適。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至少一個駕駛員輔助系統(7)例如從由停車輔助系統、制動輔助系統、緊急制動系統、速度調節設備和間距調節系統組成的組中選出。
4.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如果計算出的第一值和計算出的第二值的偏差超過預先確定的閾值,則另外還發出警示信號。
5.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如果計算出的第一值和計算出的第二值的偏差超過預先確定的閾值,則向維護設備發出通知。
6.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位置測算裝置(6)在衛星的支持下確定機動車(I)的位置。
7.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位置測算裝置(6)基於從機動車對基礎設施通訊裝置(8)接收的數據確定機動車(I)的位置。
8.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計算第一值包括從至少一個第一轉速傳感器(2)和至少一個第二轉速傳感器(4)得到的數據形成平均值。
9.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機動車(I)的每個輪胎(3、5、9、10)分別具有轉速傳感器(2、4、11、12),並且基於從輪胎(3、5、9、10)的轉速傳感器(2、4、11、12)得到的數據計算第一值。
10.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另外還計算機動車(I)行駛過的車行道(13)的彎曲度和/或寬度,並且根據計算到的彎曲度和/或計算到的寬度使預先確定的閾值相適配。
11.一種機動車,具有 針對機動車(I)的第一輪胎(3)的第一轉速傳感器(2)和針對第二輪胎(5)的第二轉速傳感器⑷, 第一計算裝置(14)構造用於基於從至少一個第一轉速傳感器(2)和至少一個第二轉速傳感器(4)得到的數據計算機動車(I)在一定時間間隔內行駛完成的行駛距離的第一值, 第二計算裝置(15)構造用於基於從位置測算裝置(6)中得到的數據計算機動車(I)在該時間間隔內行駛完成的行駛距離的第二值,比較裝置(16)構造用於比較計算出的第一值和計算出的第二值, 分類裝置(17)構造用於,如果計算出的第一值和計算出的第二值的偏差超過預先確定的閾值,則將基於計算出的第二值計算得到的速度分類作為機動車(I)的真實速度並且將該計算出的速度提供給機動車(I)的至少一個駕駛員輔助系統(7)。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機動車,其特徵在於,所述至少一個駕駛員輔助系統(7)從由停車輔助系統、制動輔助系統、緊急制動系統、速度調節設備和間距調節系統組成的組中選出。
13.根據權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機動車,其特徵在於,所述位置測算裝置(6)是機動車⑴的導航系統(18)和/或機動車對基礎設施通訊裝置⑶的組成部分。
14.一種電腦程式產品,當其在機動車(I)的運算器(19)上運行時指導運算器(19)實施以下步驟 基於從機動車(I)的第一輪胎(3)的至少一個第一轉速傳感器(2)和機動車(I)的第二輪胎(5)的至少一個第二轉速傳感器(4)得到的數據計算機動車在一定時間間隔內行駛完成的行駛距離的第一值, 基於從位置測算裝置(6)得到的數據計算機動車(I)在該時間間隔內行駛完成的行駛距離的第二值, 比較計算出的第一值和計算出的第二值, 如果計算出的第一值和計算出的第二值之間的偏差超過預先規定的閾值,運算器將基於計算出的第二值所計算得到的速度分類作為機動車(I)的真實速度並且為機動車(I)的至少一個駕駛員輔助系統(7)提供該計算出的速度。
15.一種計算機可讀的媒介,其上存儲有權利要求14所述的電腦程式產品。
全文摘要
本申請涉及一種測算機動車(1)的速度的方法,其中,該方法包括下列步驟基於從機動車(1)的第一輪胎(3)的至少一個第一轉速傳感器(2)和機動車(1)的第二輪胎(5)的第二轉速傳感器(4)得到的數據計算機動車在一定時間間隔內行駛完成的行駛距離的第一值,另外還基於從位置測算裝置(6)中得到的數據計算在該時間間隔內行駛完成的行駛路程的第二值,然後比較計算出的第一值和計算出的第二值,如果計算出的第一值和計算出的第二值的偏差超過預先確定的閾值,則將基於計算出的第二值計算得到的速度分類作為機動車(1)的真實速度並且將該計算出的速度提供給機動車(1)的所述至少一個駕駛員輔助系統(7)。
文檔編號B60W40/105GK103029709SQ201210529939
公開日2013年4月10日 申請日期2012年9月28日 優先權日2011年9月28日
發明者H·艾西爾 申請人:通用汽車環球科技運作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