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放身體護理產品的可攜式一次性個人物品的製作方法
2023-05-20 20:12:01 1
專利名稱:容放身體護理產品的可攜式一次性個人物品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可攜式一次性個人物品,其容放相應的預定一次量的用於個人衛生、保護或使用者身體的外部處理的產品。
背景技術:
一次使用的一次性個人物品在本領域中是公知的,其包括一可溶於水的基體,通常是一墊、非織造的布織物或海綿的形狀,其上集聚有用於外部使用的乾燥或基本乾燥的產品,如用於個人衛生或用於皮膚或頭髮處理的產品。
這種現有技術物品形成有基體,只能保持乾燥或基本乾燥的產品,因此需要至少部分通常是在水中稀釋,以便從基體中釋放而塗敷於使用者的身體上。因此這些物品不能向潛在的使用者提供一次便攜量的產品,用於外部身體護理,該產品不可改變地以漿液狀態獲得,如乳霜甚至是在不同環境下用於皮膚或頭髮處理或保護的乳劑。
除上述與僅以乾燥狀態集聚於基體上的產品的使用相關的限制之外,這些已知的物品不能呈現這樣一種基體結構,該結構可同時用作承載要塗敷於使用者的一次量的乾燥、漿液或液體產品的工具,以及用於塗敷和擴散產品和用於皮膚剝落的工具,還有助於在包含表面活性劑的個人衛生產品的情況下形成泡沫。
此處考慮以及已經公知類型的物品,在它們的結構上並沒有足夠的特性來保持漿液產品,以確保這些產品容放於物品中而不用密封袋形式的複雜結構,密封袋形式的結構不僅需要一定的努力和輔助裝置來撕開,而且沒有任何與將產品塗敷到使用者身體上相關的功能。
在本領域公知且還具有塗敷功能的物品中,不能夠減少甚至停止漿液產品沿物品遷徙甚至流出上述物品。使用一次量的這種產品引向了具有上述缺陷的密封袋的已知物品。
已知物品的另一個缺陷涉及在將產品塗敷到身體上的同時,用一隻手保持基體的使用者可用的抓持裝置的低效率或無效率。由基體本身確定的抓持裝置的低效通常使基體結構只能用作一個儲存/承載工具,而不是承載和塗敷該產品的裝置。
發明內容
因此本發明的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可攜式一次性個人物品,該物品具有簡單結構的基體,其容放易於接近的一次量的用於身體護理,包括面部、頭髮和指甲的乾燥、漿液或液體產品。
本發明的另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上面限定的物品,其基體可同時用作用於承載和塗敷集聚於其上和容放於其中的直接作用於使用者的身體上的乾燥、漿液或液體產品的工具。
本發明的又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上面限定的物品,且其結合有抓持裝置,以利於其作為所承載產品的塗敷裝置的使用。
本發明的這些和其它目的通過提供一種此處考慮類型的物品而實現,它包括一由不溶於水和油的柔軟材料製成的基體,和一基膜,該基膜的前表面在一單片中結合有多個突出的凸片,該多個凸片相互連接,以便與彼此和與基膜一起限定任意多邊形並向前開放的基本稜柱形空腔,而乾燥、基本乾燥、漿液或液體的用於護理身體,包括面部、頭髮或指甲的一次量的產品沉澱在該基膜的前表面上,從而至少部分地填充產品保持在其中的一定量的空腔。
下面參照附圖對本發明進行描述,其中圖1是根據一實施例的本發明可攜式一次性個人物品的透視圖,其中它是一由通常不滲透且易於撕開的材料製成的信封形狀的包裝件;圖2是與圖1相似的視圖,但信封處於部分打開狀態;圖3是與圖2相似的視圖,但信封的初始打開部分具有不同的結構;圖4是沿圖1中線IV-IV所取的圖1中所示物品的剖視圖;圖5是被壓平的基體的剖視圖,容放有一定量的身體護理產品,並放置於一與圖1中所示相似的信封形狀的包裝件中;圖6是圖3中所示組件當信封和基體本身完全打開和壓平之後的前視平面圖;圖7是圖5中所示物品當安裝到使用者的手指上時的前部透視圖;圖8是圖1和2中組件當信封和基體本身完全打開和壓平之後的前視平面圖。
圖9是圖8中所示基體當塗抹於使用者的手指上時的剖視圖;以及圖10是圖9中所示基體的前部透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如附圖中所示,本物品基本上包括一由不溶於水和油的柔軟材料製成的基體「S」,和一基膜10,在一單片中該基膜10的前表面結合有多個突出的凸片11,該多個凸片相互連接,以便彼此和與基膜10一起形成任意多邊形基底的並向前開放的基本上稜柱形空腔12。
用上述結構,基體「S」由可以不同布置和圖案分布空腔12的一個三維薄膜形成。圖示的一特定布置具有蜂窩狀的六角形空腔,具有足夠的穩定性來防止在以其儲存和使用容放其中的產品的功能使用該物品的過程中上述三維結構塌縮。
基體「S」可由聚烯烴樹脂獲得,如低密度聚乙烯、中密度線性聚乙烯、高密度聚乙烯、聚丙烯及其它類似材料,最好是聚乙烯。樹脂成分可以改變,以便能控制三維薄膜的厚度、其抗壓縮能力以及在產品使用過程中與用戶身體接觸的前表面的表層結構。
由於基膜10和空腔12的壁通常減小的厚度,需要在不改變突出凸片11的剛度的情況下增加基膜10的剛度,該減小的厚度對於獲得物品在其應用功能中所需的表層結構是必須的。可能要求增加基膜10的剛度,使物品在其開放、基本平面和準備使用的工作條件下具有一定的最小結構穩定性。
控制基膜10的結構剛度的一種可能的解決方案是將一與基體「S」相同的材料,或其它不溶於水和油的材料,甚至在某些應用場合不滲透液體和蒸汽的材料製成的加強薄膜20,結合到其後表面上,形成一例如由聚乙烯、聚丙烯、人造纖維、纖維素、聚酯、丙烯酸纖維、乙酸纖維、聚酯纖維和聚醯胺纖維或其混合物製成的熱塑加強薄膜。
本物品還包括一次量的乾燥、基本乾燥、漿液或液體產品「P」用於身體護理,包括面部、頭髮或指甲,施加到基膜10的前表面,以便至少部分填充將其保持在其中的一定數量的空腔12中。
設置於空腔12前部的是為基體「S」開發的三維形狀,允許空腔12完全或部分填注乾燥、基本乾燥、漿液或液體產品「P」,由於限定空腔12的突出凸片11的作用,該產品「P」更牢固地粘附到基體「S」上。
在乾燥或基本乾燥產品,如在塗敷到身體上之前或過程中由使用者加溼的個人衛生或皮膚或頭髮處理產品的情況下,其在空腔12中的基體「S」上的保持是通過不同的沉澱和除溼過程而實現的,該過程確保產品在基體上的機械粘結,這種粘結通過空腔12得到了促進。
如圖5所示,在乾燥或基本乾燥產品「P」的情況下,它們在基體「S」中的穩定性是通過粘結到基膜10和突出凸片11上機械上來保證的,在產品使用之前或使用過程中不需要其它裝置來將產品「P」牢固地保持在基體「S」上。
在這些情況下,可將一個或多個基體裝入並壓平在由一或兩部分由適當材料製成的薄膜30構成的信封「E」內部,該適當材料最好是不滲透水成和油性液體以及蒸汽,例如聚乙烯、聚丙烯、聚酯、纖維素、人造纖維、多層浸鋁箔,或其混合物,其自由邊緣相互焊接,以便在打開包裝件後由使用者用手分離。
為了便於構成信封「E」的兩薄膜30的分離,在其中一個邊緣上,且通常在一單件上,可結合一向外突出的凸片31用於手抓持。凸片31使信封「E」易於由使用者打開,不需要輔助工具來易於並輕易的接近基體。
應當理解,被壓平且容納一定量乾燥和基本乾燥產品「P」的基體「S」,然後可以裝入如圖1、2、3和4中所示的信封「E」中,該信封「E」由一單個薄膜30限定,將該薄膜30摺疊,以便包圍基體「S」的前後部,並焊接其重疊邊緣,或者密封地彼此相互固定,在由使用者打開信封「E」後其將分開。薄膜30的邊緣的密封焊接可通過適當的工藝過程來完成,例如通過卷邊、密封或膠粘使後部開口封住。
當要容放在基體「S」中的產品「P」是漿液,如乳劑、乳霜和香波時,空腔12通常只有在面向上時才能足以將產品保持在其中。在這種情況下,這種產品的保持是通過如圖1、2、3和4中所示,將基體「S」對半摺疊而實現的,將其中一個基體「S」半部的空腔12的開口座靠在另一基體「S」半部的空腔12的開口上,從而促進將產品保持在摺疊的基體「S」內部。
如圖1和2所示,用於打開信封「E」的其中一個手抓凸片31可由一條帶35代替,該條帶35從信封「E」向外伸出,並覆蓋一凸片31,且其具有一固定到基體「S」的背面的相對端部,不僅當與留下的凸片31一起操作時允許打開信封「E」,而且使得在距空腔12區域及將塗敷到使用者身上的產品「P」一定距離的突出部分處對基體「S」的抓持容易和舒適。
空腔12的壁厚、高度和輪廓的尺寸是根據要儲存和塗敷到使用者身上的產品「P」的類型而確定的,因為除了操作而能夠容放受到重力時洩漏的產品「P」之外,空腔12四圍的突出凸片11還設計成用於完成與正確塗敷到使用者的身體相關的功能,且當需要一定的剝離或泡沫生成效果時,它們應當在某些情況下較軟,而在其它情況下較硬。例如,如果突出凸片31過於易碎和柔軟,則當摺疊基體「S」而受到壓力時,它們沒有足夠的結構來保持漿液類型的產品「P」。
圖6示出一基體「S」的前視平面圖,該基體「S」基本上是圓形輪廓,且當由單個薄膜30製成的信封「E」完全打開後已經被壓平,在其內部是對半摺疊裝入的。
該實施例中,基體「S」設有兩個弧形切口40,該兩個切口40徑向相對並相對於彼此和相對於基體「S」的輪廓同心,從而與後者的相鄰邊緣一起限定一抓持裝置,該抓持裝置是一對手柄45的形式,該手柄可向後摺疊,從而如圖7所示,允許使用者的手上兩個或多個手指環繞,並隨後在工作條件下用手保持物品。
應當理解,可形成不同類型的抓持裝置,例如固定到使用者手上的手柄的形狀,可以由也可以不由基體「S」本身的一部分限定。手柄例如可由適當材料製成的條帶(未圖示)限定,並將其端部固定到基體「S」的後部。
圖8、9和10中示出手柄的一可替換實施例。在這種情況下,該手柄採周向上固定到基體「S」的周向邊緣上的後蓋50的形式,從而與其一起限定一種小手套,使用者的手指配裝入其中。
還應當理解,基體「S」可設置一粘接膜(未圖示)形式的後部抓持裝置,其設計成確保對物品的充分抓持,物品上設有或不設有手柄或聯接到使用者手指上的後蓋。
由於可壓平儲存或對半摺疊的本發明基體「S」獲得的很大的通用性,其空腔12能夠適當地儲存並保持很寬範圍的產品,該產品單獨或組合地用於身體、面部、頭髮或指甲護理,並例如包括處於乾燥、基本乾燥、漿液或液體狀態下的防痤瘡、防皺、消炎、殺菌劑、麻醉劑、防曬霜、或者抗氧化產品及其混合物、肥皂、清潔乳、加溼劑、香波和調節劑。
權利要求
1.一種用於容放護理身體,包括面部、頭髮和指甲的產品的可攜式一次性個人物品,其特徵在於,其包括一由不溶於水和油的柔軟材料製成的基體(S),和一基膜(10),該基膜(10)的前表面在一單片中結合有多個突出的凸片(11),該多個凸片(11)相互連接,以便與彼此和與基膜一起限定任意多邊形並向前開放的基本稜柱形空腔(12),及沉澱在該基膜(10)的前表面上的以乾燥、基本乾燥、漿液或液體中的其中一種形式的用於護理身體,包括面部、頭髮或指甲的一次量的產品(P),從而至少部分地填充產品保持在其中的一定量的空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物品,其特徵在於,基體(S)由聚烯烴樹脂獲得。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物品,其特徵在於,基體(S)由從包括下列各項的組中選擇的一種或多種材料獲得低密度聚乙烯、中密度線性聚乙烯、高密度聚乙烯、聚丙烯及其混合物。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物品,其特徵在於,基體(S)最好由聚乙烯獲得。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物品,其特徵在於,基膜(10)隨後結合到一加強薄膜(20)上,該加強薄膜(20)由不溶於水和油的材料製成,其厚度尺寸確定為使基膜(10)處於基本上壓平的工作狀態。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物品,其特徵在於,加強薄膜(20)由從包括下列各項的組中選擇的一種或多種材料獲得聚乙烯、聚丙烯、人造纖維、纖維素、聚酯、丙烯酸纖維、乙酸纖維、聚酯纖維、聚醯胺纖維及其混合物。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物品,其特徵在於,空腔(12)具有蜂窩狀的六角形周邊。
8.根據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物品,其特徵在於,基體(S)以其後部承載一用於保持使用者手指的抓持裝置(45、50)。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物品,其特徵在於,該抓持裝置由一對手柄(45)限定,該對手柄(45)包括基體(S)的相對邊緣部分,可沿限定在基體(S)上的各切口(40)向後摺疊。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物品,其特徵在於,該抓持裝置由至少一個其端部固定到基體(S)的後部和邊緣部上的手柄(50)限定。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物品,其特徵在於,該手柄是一後蓋(50)的形式,該後蓋(50)周向上固定到基體(S)的周向邊緣上,從而與其一起形成一用於配裝入使用者手指的小手套。
12.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物品,其特徵在於,該抓持裝置包括一粘接膜。
13.根據權利要求1-12中任一項所述的物品,其特徵在於,其還包括一信封形狀的包裝件(E),該包裝件(E)由兩個薄膜部分(30)構成,並具有密封地和可釋放地彼此焊接的自由邊緣,上述信封將至少一個基體(S)包封在其中。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物品,其中,產品(P)是乾燥或基本上乾燥產品,其特徵在於,該兩個薄膜部分(30)由不溶於水成和油狀液體和蒸汽的材料獲得。
15.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物品,其中,產品(P)是漿液或液體,其特徵在於,該兩個薄膜部分(30)由不溶於水成和油狀液體和蒸汽的材料獲得。
16.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物品,其特徵在於,基體(S)以平放方式放置於信封(E)中。
17.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物品,其特徵在於,基體(S)以對摺狀態放置在信封(E)中,從而基體(S)的其中一個半部的空腔(12)的開口座靠在上述基體(S)的另一半部的空腔(12)的開口上。
18.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物品,其特徵在於,至少一個形成信封(E)的薄膜部分(30)裝有一從上述薄膜部分(30)的邊緣向外伸出的用於手工抓持的凸片(31)。
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物品,其特徵在於,設有一條帶(35),該條帶(35)的一端部固定到基體(S)的後部,而相對的端部與用於其手工抓持的凸片(31)相鄰從信封(E)向外伸出。
20.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物品,其特徵在於,兩個薄膜部分(30)限定一個環繞基體(S)摺疊的單片。
全文摘要
一種用於容放護理身體,如面部、頭髮和指甲的產品的可攜式一次性個人物品,其包括一由不溶於水和油的柔軟材料製成的基體(S),和一基膜(10),該基膜(10)的前表面在一單片中結合有多個突出的凸片(11),該多個凸片(11)相互連接,限定基本稜柱形並向前開放的空腔(12),用於護理身體的一次量的產品(P)沉澱在該基膜(10)的前表面上,從而至少部分地填充產品保持在其中的一定量的空腔。
文檔編號A61K8/02GK1422128SQ01807808
公開日2003年6月4日 申請日期2001年4月6日 優先權日2000年4月7日
發明者N·L·科貝羅斯, J·D·梅爾尼克, F·A·裡默利, R·科斯塔, J·馬爾瓦菲爾霍 申請人:莊臣及莊臣工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