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新型出霧結構的超聲霧化加溼器的製造方法
2023-04-29 13:29:01 1
具有新型出霧結構的超聲霧化加溼器的製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設計一種具有新型出霧結構的超聲霧化加溼器,包括主體,所述主體內設置有霧化腔、能夠對所述霧化腔中的液體予以霧化的超聲霧化發生器,能夠向所述霧化腔提供加壓空氣的第一風道,所述主體上還設置有出霧嘴;其特徵在於,所述出霧嘴包括中心出霧通道和位於所述中心出霧通道側邊的輔助風道,所述中心出霧通道連通所述霧化腔;所述主體內還設置有第二風道,所述輔助風道連通所述第二風道。這樣,所述輔助風道輸送出的輔助空氣氣流能夠夾帶由所述中心出霧通道輸送出的霧化汽,將霧化汽送到更高、更遠。由於本發明具有上述特點和優點,為此可以應用到超聲霧化加溼器等類似產品中。
【專利說明】具有新型出霧結構的超聲霧化加溼器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對空氣予以加溼的加溼器,特別涉及通過超聲霧化方式對水或類似液體予以霧化從而可以對室內空氣予以加溼的設備。
【背景技術】
[0002]隨著人們生活品質的不斷提高,利用超聲波霧化器給人們的生活空間加溼、香薰等,以提高生活環境的舒適度變得越來越普遍。比較典型的加溼器的結構包括側送風式的結構和底部吹風式的結構。其中側送風式的結構如中國專利ZL201120143143.X、ZL200820146827.3、ZL200820043702.8所披露的結構;另外底部吹風式的結構如中國專利ZL201020243515.1、ZL03270573.5所披露的結構,它們是採用在超聲霧化器的側邊位置單方進風方式向位於超聲霧化器上部的空間送風,從而將霧化汽送出。但這些結構的產品往往具有如下問題,首先產品的送風通道與霧化腔連通,往往為了避免大的空氣氣流破壞霧珠的成霧效果從而使液體霧化的效率降低,送風通道的出氣量往往設置得比較少,為此,能夠被送風通道鼓出到空氣中的霧化汽非常有限;其次,由於出氣量少往往導致送霧的力度不足,由出霧口送出的霧化汽的排放高度不高,最終導致霧化汽只能在底層空間擴散,甚至沉積在加溼器的四周,這種加溼器不能對大面積空間區域進行有效、快捷的加溼,加溼效果不佳。反之,如果加大空氣出氣量希望將霧化汽送得高遠一些,就會破壞霧化器的空化效應,而且也容易將未霧化的大顆粒水珠也送出。為此,在現有的超聲霧化器產品中,如何在提高霧化汽體的送出高度的同時又能加大霧化量,是一個兩難的選擇,也是本領域技術人員至今都無法克服的問題。
【發明內容】
[0003]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發明的發明目的之一旨在通過改良出霧嘴的結構,增強送霧的力度,同時使更多的霧化汽排放到空中,而且通過二次送風將霧化汽送到更高、更遠,優化加溼器的加溼效率。
[0004]為此,本發明提供一種具有新型出霧結構的超聲霧化加溼器,包括主體,所述主體內設置有霧化腔、能夠對所述霧化腔中的液體予以霧化的超聲霧化發生器,能夠向所述霧化腔提供加壓空氣的第一風道,所述主體上還設置有出霧嘴;其特徵在於,所述出霧嘴包括中心出霧通道和位於所述中心出霧通道側邊的輔助風道,所述中心出霧通道連通所述霧化腔;所述主體內還設置有第二風道,所述輔助風道連通所述第二風道。
[0005]其中,所述出霧嘴可以為獨立於所述主體但設置於所述主體上的獨立構件,或者與所述主體一體製造成型;所述出霧嘴與所述霧化腔連通成為所述霧化腔中的霧化汽排放到外界空間的出口。其次所述出霧嘴本身可以是一個整體構件,也可以是由各自獨立的所述中心出霧通道與所述輔助風道拼合而成的組合體。
[0006]其中,所述中心出霧通道為設置於所述出霧嘴中的通道,但並一定必須設置於所述出霧嘴的中央位置;所述中心出霧通道連通所述霧化腔,為此,所述中心出霧通道主要用於輸送霧化腔中的霧化汽體。
[0007]其中,所述輔助風道為設置於所述出霧嘴中的另一通道,並位於所述中心出霧通道側邊並直接連通所述鼓風機的出風通道,為此所述輔助風道主要用於輸送空氣氣流。所述輔助風道的出氣口與所述中心出霧通道的出霧口之間可以是左右排列、內外排列,也可以是環繞排列。
[0008]其中,所述第一風道,是向所述霧化腔提供加壓空氣的通道,從而能夠讓加壓空氣攜帶被霧化的顆粒離開所述霧化腔,加壓空氣與霧化顆粒混合後形成霧化汽,為此所述第一風道是鼓風機與所述霧化腔之間的過渡通道。所述第一風道一般直接與鼓風機的出口連通,或者就是鼓風機自帶的出風通道即鼓風機包括第一風道及設置所述第一風道之中的鼓風風輪。
[0009]其中,所述第二風道,是向所述輔助風道提供加壓空氣的通道,為此所述第二風道是鼓風機與所述輔助風道之間的過渡通道;所述第二風道一般直接與鼓風機的出口連通,或者就是鼓風機自帶的出風通道即鼓風機包括第二風道及設置所述第二風道之中的鼓風風輪;其次當鼓風機的出口直接連通所述輔助風道時,所述第二風道可以省略,或者說所述第二風道是鼓風機本身自帶的出風通道。另外,所述第二風道與所述第一風道是兩個不同的通道。
[0010]進一步的技術方案還可以是,所述輔助風道的出氣口連通到所述中心出霧通道,並且所述輔助風道的出氣口朝向所述中心出霧通道的出霧口。
[0011]進一步的技術方案還可以是,在所述中心出霧通道中還設置有補風通道,所述補風通道連通所述第二風道。
[0012]這樣,與現有技術對比本發明的有益的技術效果在於,在不改變所述中心出霧通道本身所具有的送汽、回收大顆粒水珠等功能的情況下,由所述輔助風道輸送出的輔助空氣氣流能夠夾帶由所述中心出霧通道輸送出的霧化汽,將霧化汽送到更高、更遠。
[0013]為了加強所述輔助風道對霧化汽的輸送作用,可以採用多種實施方式,例如: 第一種:所述輔助風道是二個以上,二個以上的所述輔助風道環繞在所述中心出霧通
道的外圍。
[0014]進一步的技術方案還可以是,所述主體內還設置有兩個鼓風機,包括第一鼓風機和第二鼓風機,所述第一鼓風機連通第一風道,所述第二鼓風機連通所述第二風道。
[0015]進一步的技術方案還可以是,所述第一鼓風機的功率小於所述第二鼓風機的功率。
[0016]其中,所述第一鼓風機連通的所述霧化腔的出氣量小,所述第二鼓風機連通的所述輔助風道的出氣大,這樣,能夠避免霧化腔中的氣流局部破壞霧珠的成霧而使液體霧化的效率降低,同時也能夠把霧化汽輸送出所述中心出霧通道,進而輸送到空氣中;另外,所述輔助風道產生的強氣流也能夠把由所述中心出霧通道輸送出來的霧化汽進行二次推送,使所述霧化汽被推送得跟高,更遠,從而使霧化汽能夠更好地擴散於空氣中進行大面積的加溼。
[0017]第二種:與第一種不同是,所述主體內還設置有一個鼓風機,所述鼓風機的出口分叉出兩個出風通道,即第一風道和第二風道。進一步的技術方案還可以是,所述第一風道的出氣量小於所述第二風道的出氣量。這種方案與第一種方案的技術效果類同,在此不再重複敘述。其中,出氣量是指單位時間的出氣數量。
[0018]進一步的技術方案還可以是,所述中心出霧通道的出霧口靠近所述輔助風道的出氣口。即兩個出口大致平齊或沒有太多的高低落差。
[0019]進一步的技術方案還可以是,所述中心出霧通道的出霧口與所述輔助風道的出氣口大致平齊。
[0020]由於本發明具有上述特點和優點,為此可以應用到超聲霧化加溼器等類似產品中。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1]圖1是應用本發明技術方案的具有新型出霧結構的加溼器的剖視結構示意圖,也是第一種實施方式的剖視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中所示的出霧嘴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3是應用本發明技術方案的具有新型出霧結構的第二種實施方式的剖視結構示意
圖;
圖4是應用本發明技術方案的具有新型出霧結構的出口排列方式的結構示意圖。
[0022]圖5是應用本發明技術方案的具有新型出霧結構的出口排列方式的另一種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3]下面結合附圖對應用本發明技術方案的具有新型出霧結構的加溼器的結構作進一步的說明。
[0024]如圖1所示,是應用本發明技術方案的具有新型出霧結構的加溼器的剖視結構示意圖,所述加溼器包括主體I,所述主體I內設置有霧化腔2,設置在所述霧化腔2的底部並能夠對霧化腔2中的液體予以霧化的超聲霧化發生器9,設置在所述霧化腔2右側的儲水箱3,以及設置在所述儲水箱3的底部的過濾裝置5。在所述儲水箱3和過濾裝置5之間設置有補水裝置4,所述補水裝置4能夠密封所述儲水箱3底部的出水口 31 ;所述霧化腔2和所述過濾裝置5之間設置有同樣收容於所述主體I內的連通管6,所述連通管6把所述霧化腔2和過濾裝置5連接為連通器。另外,在所述連通管6上還纏繞有能對流經所述連通管6中的水予以加熱的加熱絲。這樣,當所述霧化腔2中的水位下降到預設高度時,所述過濾裝置5中的水位也處於同一高度,此時補水裝置4的密封圈支柱42頂起密封圈41從而打開所述出水口 31,所述儲水箱3中的水通過所述出水口 3進入所述過濾裝置5,水經過所述過濾裝置5後進入所述連通管6進行加熱,然後進入所述霧化腔2進行霧化。在所述霧化腔2底部設置有第一鼓風機8a,所述第一鼓風機8a通過第一風道81a向所述霧化腔2提供加壓空氣。
[0025]為了把所述霧化腔2中的霧化汽排送到外界空間,在所述主體I上還設置有出霧嘴7,所述出霧嘴7為獨立於所述主體I但設置於所述主體I上的獨立構件,如圖1和圖2所示,所述出霧嘴7包括中心出霧通道71,所述中心出霧通道71連通所述霧化腔2,所述中心出霧通道71主要用於輸送霧化汽,也能回收大顆粒水珠,這樣,所述第一鼓風機8a工作時把外界的空氣氣流通過所述第一風道81a鼓入到所述霧化腔2中,最終空氣氣流把所述霧化腔2中的霧化汽通過所述出霧嘴7中的所述中心出霧通道71帶出到空氣中,為此所述出霧嘴7成為把霧化汽排放到外界空間的出口。
[0026]為了,加強所述出霧嘴7對霧化汽的輸送作用,可以採用多種實施方式,例如:
第一種實施方式:在所述主體I內設置第二鼓風機8b及與所述第二鼓風機8b連通的第二風道81b。在所述出霧嘴7中設置位於所述中心出霧通道71側邊的輔助風道72,所述輔助風道72連通所述第二風道81b,所述第二風道81b與所述第一風道81a之間互不幹擾或者互不連通。為此所述輔助風道72主要用於輸送空氣氣流。其次,所述輔助風道72和中心出霧通道71相互隔離,但相互貼近一起,並且它們的出口大致平齊;這樣,能夠避免高壓大氣流直接破壞所述霧化腔2中的霧珠空化成霧從而導致霧化的效率降低,同時也能夠把輸送出所述中心出霧通道71的霧化汽,通過所述輔助風道72產生的強氣流進行二次推送,使所述霧化汽被推送得更高、更遠,從而使霧化汽能夠更好地擴散於空氣中進行大面積的加溼。
[0027]另外,所述第一鼓風機8a的功率小於所述第二鼓風機8b的功率。這樣,所述第一鼓風機8a向所述霧化腔2提供的出氣量相對小,所述第二鼓風機8b向所述輔助風道72提供的出氣量相對較大,氣壓也高。
[0028]而為了加強所述輔助風道72對霧化汽的二次加速輸送作用,所述出霧嘴7上設置二個以上的所述輔助風道72,優選為八個,八個的所述輔助風道72環繞在所述中心出霧通道71的外圍。這樣能夠在所述中心出霧通道71溢出的霧化汽的周圍形成均勻的推送力,或者利用所述輔助風道72中吹出的風改變霧化汽的輸送方向。
[0029]第二種實施方式:如圖3所述,與第一種不同是,所述主體I內只設置一個鼓風機8,所述鼓風機8的出口分叉出兩個出風通道,即第一風道81a和第二風道81b,所述第一風道81a連通所述霧化腔2,所述第二風道81b連通所述輔助風道72。
[0030]進一步的技術方案還可以是,所述第一風道81a的出氣量小於所述第二風道81b的出氣量。這種方案與第一種方案的技術效果類同,在此不再重複敘述。
[0031]至於所述中心出霧通道71與所述輔助風道72的排列方式,上述實施例說明它們之間的左右排列或環繞式排列方式。進一步的方案還可以是如圖4所示,可以將所述輔助風道72的出氣口直接連通到所述中心出霧通道71的出霧口下面的附近位置73,並且讓所述輔助風道72的出氣口朝向所述中心出霧通道71的出霧口,這樣能夠讓從所述輔助風道72的出氣口吹出的風與所述中心出霧通道71的出霧口鼓出的霧汽混合後再從所述附近位置73的出霧口集中吹出。由於所述輔助風道72的出氣口朝向所述中心出霧通道71的出霧口,為此從所述輔助風道72的出氣口吹出的風不會倒灌到所述霧化腔2中。
[0032]進一步的技術方案還可以是,如圖5所示,不僅在所述中心出霧通道71的側邊設置所述輔助風道72,而且在所述中心出霧通道71中還設置有補風通道74,所述補風通道74連通所述第二風道81b。這樣能夠讓所述補風通道74所鼓出的風補充所述中心出霧通道71的出霧口位置中心的負氣壓。在該種結構中,可以將所述補風通道74的出氣量控制得儘可能小一點。
[0033]由於本發明具有上述特點和優點,為此可以應用到超聲霧化加溼器等類似產品中。
【權利要求】
1.具有新型出霧結構的超聲霧化加溼器,包括主體,所述主體內設置有霧化腔、能夠對所述霧化腔中的液體予以霧化的超聲霧化發生器,能夠向所述霧化腔提供加壓空氣的第一風道,所述主體上還設置有出霧嘴;其特徵在於,所述出霧嘴包括中心出霧通道和位於所述中心出霧通道側邊的輔助風道,所述中心出霧通道連通所述霧化腔;所述主體內還設置有第二風道,所述輔助風道連通所述第二風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新型出霧結構的超聲霧化加溼器,其特徵在於,所述中心出霧通道的出霧口靠近所述輔助風道的出氣口。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新型出霧結構的超聲霧化加溼器,其特徵在於,所述中心出霧通道的出霧口與所述輔助風道的出氣口大致平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新型出霧結構的超聲霧化加溼器,其特徵在於,所述輔助風道的出氣口連通到所述中心出霧通道,並且所述輔助風道的出氣口朝向所述中心出霧通道的出霧口。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新型出霧結構的超聲霧化加溼器,其特徵在於,所述輔助風道是二個以上,二個以上的所述輔助風道環繞在所述中心出霧通道的外圍。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新型出霧結構的超聲霧化加溼器,其特徵在於,在所述中心出霧通道中還設置有補風通道,所述補風通道連通所述第二風道。
7.根據權利要求1到6任一所述的具有新型出霧結構的超聲霧化加溼器,其特徵在於,所述主體內還設置有兩個鼓風機,包括第一鼓風機和第二鼓風機,所述第一鼓風機連通第一風道,所述第二鼓風機連通所述第二風道。
8.根據權利要求7或6所述的具有新型出霧結構的超聲霧化加溼器,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鼓風機的功率小於所述第二鼓風機的功率。
9.根據權利要求1到6任一所述的具有新型出霧結構的超聲霧化加溼器,其特徵在於,所述主體內還設置有一個鼓風機,所述鼓風機的出口分叉出兩個出風通道,即第一風道和第二風道。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具有新型出霧結構的超聲霧化加溼器,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風道的出氣量小於所述第二風道的出氣量。
【文檔編號】F24F13/06GK103759383SQ201410037099
【公開日】2014年4月30日 申請日期:2014年1月26日 優先權日:2014年1月26日
【發明者】陳國良, 馮錦雲, 葉衛忠 申請人:佛山市南海科日超聲電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