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幼兒推車的製作方法
2023-04-29 14:27:11
專利名稱:一種幼兒推車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幼兒推車。
背景技術:
現有技術中的一種幼兒推車包括具有展開位置與摺疊位置的推車車架、設置在所 述的推車車架的底前部的前輪組件、設置在所述的推車車架的底後部的後輪組件、用於將 所述的推車車架鎖定於展開位置的鎖定裝置。有些所述的前輪組件與所述的推車車架之間 是相固定地設置的,推車車架摺疊後前輪組件相對推車車架不能夠摺疊收攏,造成推車車 架摺疊後的整體體積較大。有些是所述的前輪組件與所述的推車車架之間相轉動地設置, 前輪組件與推車車架之間設置有車輪鎖定機構,當推車車架摺疊後須再將車輪鎖定機構解 鎖後才能將前輪組件相對推車車架摺疊收攏,操作較複雜。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幼兒推車。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採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幼兒推車,包括具有 展開位置與摺疊位置的推車車架、設置在所述的推車車架的底前部的前輪組件、設置在所 述的推車車架的底後部的後輪組件、用於將所述的推車車架鎖定於展開位置的鎖定裝置,所述的推車車架包括位於下部長度沿著前後方向延伸的底架、連杆,所述的底架 包括第一底杆、與所述的第一底杆僅能夠轉動連接的第二底杆,所述的連杆與所述的第二 底杆通過第一轉軸相轉動地連接,所述的前輪組件與或所述的後輪組件設置於所述的第一 底杆上,所述的連杆與所述的底架之間設置有通過所述的連杆繞所述的第一轉軸轉動從而 控制所述的第一底杆相對所述的第二底杆轉動的齒輪傳動機構。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的第一底杆、所述的第二底杆兩個中的一個上具有內腔, 兩個中的另一個僅僅能夠轉動地插在所述的內腔內。即在長度方向不能夠滑動。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的齒輪傳動機構包括固定在所述的連杆上的第一齒輪、 固定在所述的第一底杆上的第二齒輪,所述的第一齒輪與所述的第二齒輪相嚙合,並且所 述的第一齒輪的轉動軸心線與所述的第二齒輪的轉動軸心線相交。連杆帶動第一齒輪轉 動,由於第一齒輪與第二齒輪相嚙合,第二齒輪也跟著轉動,第一底杆也跟著轉動,使得設 置於第一底杆上的前輪組件轉動,操作方便,結構簡單。在某些進一步實施方式中,所述的第一齒輪的轉動軸心線即為所述的第一轉軸的 轉動軸心線。在某些進一步實施方式中,所述的第一底杆與所述的第二底杆之間的轉動軸心線 與所述的第二齒輪的轉動軸心線相重合。在某些進一步實施方式中,所述的第一齒輪的轉動軸心線與所述的第二齒輪的轉 動軸心線相垂直。在某些進一步實施方式中,所述的第一底杆與所述的第二底杆的轉動軸心線與所
3述的第一轉軸的轉動軸心線相垂直。在某些再進一步實施方式中,所述的第一底杆與所述的第二底杆的轉動軸心線與 所述的第一轉軸的轉動軸心線相共面垂直。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的推車車架包括位於兩側部的側支架、連接於兩側的所 述的側支架之間的連接架,每側的所述的側支架都包括所述的連杆、所述的底架、設置在所 述的連杆與所述的底架之間的齒輪傳動機構。在某些進一步實施方式中,當所述的推車車架處於摺疊位置下,所述的前輪組件 與或所述的後輪組件位於所述的推車車架的下方,並且兩個所述的前輪組件相對靠攏,與 或兩個所述的後輪組件相對靠攏。以上所涉及到的上、下、前、後等方位名詞是在推車車架處於展開位置下作定義 的,前輪組件所在的位置為前。本實用新型的範圍,並不限於上述技術特徵的特定組合而成的技術方案,同時也 應涵蓋由上述技術特徵或其等同特徵進行任意組合而形成的其它技術方案。例如上述特徵 與本申請中公開的(但不限於)具有類似功能的技術特徵進行互相替換而形成的技術方案寸。由於上述技術方案運用,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下列優點通過齒輪傳 動機構將連杆相對第二底杆轉動的動作來控制第一底杆相對第二底杆轉動,而前輪組件與 或後輪組件便隨著第一底杆一起相對第二底杆翻轉,進而相對推車車架收攏。
附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主視圖(推車車架處於展開位置);附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立體圖(推車車架處於展開位置);附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立體圖(推車車架處於摺疊位置);附圖4為附圖3的A處放大圖;附圖5為附圖3的B處放大圖;附圖6為附圖2的C處放大圖;附圖7為附圖2的D處放大圖。其中1、推車車架;2、前輪組件;3、後輪組件;4、底架;5、連杆;6、第一底杆;7、 第二底杆;8、第一轉軸;9、第一齒輪;10、第二齒輪;11、第二轉軸;12、推桿;13、第三轉軸; 14、後支架;15、第四轉軸。
具體實施方式
如附圖1-附圖7所示,一種幼兒推車,包括具有展開位置與摺疊位置的推車車架 1、設置在所述的推車車架1的底前部的前輪組件2、設置在所述的推車車架1的底後部的後 輪組件3、用於將所述的推車車架1鎖定於展開位置的鎖定裝置。所述的推車車架上還設置 有供兒童坐或者躺的座位機構(無圖示)。所述的推車車架1包括位於下部長度沿著前後方向延伸的底架4、連杆5。所述的底架4包括第一底杆6、與所述的第一底杆6僅能夠轉動連接的第二底杆 7,所述的連杆5與所述的第二底杆7通過第一轉軸8相轉動地連接,所述的前輪組件2與
4或所述的後輪組件3設置於所述的第一底杆6上。所述的連杆5與所述的底架4之間設置 有通過所述的連杆5繞所述的第一轉軸8轉動從而控制所述的第一底杆6相對所述的第二 底杆7轉動的齒輪傳動機構。所如附圖5-附圖7所示,所述的第一底杆6為具有內腔的管子,所述的第二底杆 7僅僅能夠轉動地插在所述的內腔內。如果連杆5與所述的第一底杆6相轉動連接也是可 以的,但前輪組件2與或後輪組件3隻能是連接在第二底杆7上。如各附圖所示,所述的齒輪傳動機構包括固定在所述的連杆5上的第一齒輪9、固 定在所述的第一底杆6上的第二齒輪10,所述的第一齒輪9與所述的第二齒輪10相嚙合。 並且所述的第一齒輪9的轉動軸心線與所述的第二齒輪10的轉動軸心線至少相交,構成傘 齒輪。本實施例中是,所述的第一齒輪9的轉動軸心線與所述的第二齒輪10的轉動軸心線 相垂直。所述的第一齒輪的轉動軸心線即為所述的第一轉軸的轉動軸心線。所述的第一底 杆6與所述的第二底杆7之間的轉動軸心線與所述的第二齒輪10的轉動軸心線相重合。所 述的第一底杆6與所述的第二底杆7的轉動軸心線與所述的第一轉軸8的轉動軸心線相垂 直。該垂直可以是共面垂直也可以是不共面垂直。本實施例中是共面垂直。所述的推車車架1包括位於兩側部的側支架、連接於兩側的所述的側支架之間的 連接架,每側的所述的側支架都包括所述的連杆5、所述的底架4、設置在所述的連杆5與所 述的底架4之間的齒輪傳動機構。每側所述的側支架還包括與所述的連杆5的上部通過 第二轉軸11相轉動地連接的推桿12、上部與所述的推桿12通過第三轉軸13相轉動地連 接的後支架14,所述的後支架14的下部與所述的第一底杆6通過第四轉軸15相轉動地連 接。本實施例中,所述的連杆5位於所述的推車車架的前部,即齒輪傳動機構位於推車車架 的前部,但根據推車車架的結構的不同,所述的連杆5連接於所述的底架4的後部也是可以 的,即齒輪傳動機構位於推車車架的後部。操作過程摺疊時,向下推推桿12,第二轉軸11向前下方移,使得第一齒輪9轉 動,從而帶動固定有第二齒輪10的第一底架6繞著第二底架7轉動,固定設置於第一底架 6上的前輪組件2與後輪組件3也跟著轉動,當所述的推車車架處於摺疊位置下,所述的前 輪組件2與所述的後輪組件3位於所述的推車車架的下方,並且兩個所述的前輪組件2相 對靠攏,與兩個所述的後輪組件3相對靠攏。使得摺疊後推車車架在上下方向上體積較小, 較為緊湊。上述實施例只為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構思及特點,其目的在於讓熟悉此項技術 的人士能夠了解本實用新型的內容並據以實施,並不能以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 凡根據本實用新型精神實質所作的等效變化或修飾,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 內。
權利要求一種幼兒推車,包括具有展開位置與摺疊位置的推車車架(1)、設置在所述的推車車架(1)的底前部的前輪組件(2)、設置在所述的推車車架(1)的底後部的後輪組件(3)、用於將所述的推車車架(1)鎖定於展開位置的鎖定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的推車車架(1)包括位於下部長度沿著前後方向延伸的底架(4)、連杆(5),所述的底架(4)包括第一底杆(6)、與所述的第一底杆(6)僅能夠轉動連接的第二底杆(7),所述的連杆(5)與所述的第二底杆(7)通過第一轉軸(8)相轉動地連接,所述的前輪組件(2)與或所述的後輪組件(3)設置於所述的第一底杆(6)上,所述的連杆(5)與所述的底架(4)之間設置有通過所述的連杆(5)繞所述的第一轉軸(8)轉動從而控制所述的第一底杆(6)相對所述的第二底杆(7)轉動的齒輪傳動機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幼兒推車,其特徵在於所述的第一底杆(6)、所述的 第二底杆(7)兩個中的一個上具有內腔,兩個中的另一個僅僅能夠轉動地插在所述的內腔 內。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幼兒推車,其特徵在於所述的齒輪傳動機構包括固定 在所述的連杆(5)上的第一齒輪(9)、固定在所述的第一底杆(6)上的第二齒輪(10),所述 的第一齒輪(9)與所述的第二齒輪(10)相嚙合,並且所述的第一齒輪(9)的轉動軸心線與 所述的第二齒輪(10)的轉動軸心線相交。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幼兒推車,其特徵在於所述的第一齒輪的轉動軸心線 即為所述的第一轉軸的轉動軸心線。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幼兒推車,其特徵在於所述的第一底杆(6)與所述的 第二底杆(7)之間的轉動軸心線與所述的第二齒輪的轉動軸心線相重合。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幼兒推車,其特徵在於所述的第一齒輪(9)的轉動軸 心線與所述的第二齒輪(10)的轉動軸心線相垂直。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幼兒推車,其特徵在於所述的第一底杆(6)與所述的 第二底杆(7)的轉動軸心線與所述的第一轉軸(8)的轉動軸心線相垂直。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幼兒推車,其特徵在於所述的第一底杆(6)與所述的 第二底杆(7)的轉動軸心線與所述的第一轉軸(8)的轉動軸心線相共面垂直。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幼兒推車,其特徵在於所述的推車車架(1)包括位於 兩側部的側支架、連接於兩側的所述的側支架之間的連接架,每側的所述的側支架都包括 所述的連杆(5)、所述的底架(4)、設置在所述的連杆(5)與所述的底架(4)之間的齒輪傳 動機構。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一種幼兒推車,其特徵在於當所述的推車車架處於摺疊位 置下,所述的前輪組件(2)與或所述的後輪組件(3)位於所述的推車車架的下方,並且兩個 所述的前輪組件(2)相對靠攏,與或兩個所述的後輪組件(3)相對靠攏。
專利摘要一種幼兒推車,包括具有展開位置與摺疊位置的推車車架、設置在推車車架的底前部的前輪組件、設置在推車車架的底後部的後輪組件、用於將推車車架鎖定於展開位置的鎖定裝置,推車車架包括位於下部長度沿著前後方向延伸的底架、連杆,底架包括第一底杆、與第一底杆僅能夠轉動連接的第二底杆,連杆與第二底杆通過第一轉軸相轉動地連接,前輪組件與或後輪組件設置於第一底杆上,連杆與底架之間設置有通過連杆繞第一轉軸轉動從而控制第一底杆相對第二底杆轉動的齒輪傳動機構。通過齒輪傳動機構將連杆相對第二底杆轉動的動作來控制第一底杆相對第二底杆轉動,而前輪組件與或後輪組件便隨著第一底杆一起相對第二底杆翻轉,進而相對推車車架收攏。
文檔編號B62B7/06GK201685854SQ20102015144
公開日2010年12月29日 申請日期2010年3月30日 優先權日2010年3月30日
發明者劉勇, 蔡守進 申請人:好孩子兒童用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