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電式活動燈具的製作方法
2023-05-25 17:03:36
專利名稱:充電式活動燈具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系關於一種充電式活動燈具。
背景技術:
依一般人的使用習慣及市場所販賣的小型燈具,大多分為定點式或移動式兩種,其中定點式的燈具絕大部分皆需連接電線及電源,並直接架設或放置於定點處,以供其鄰近區域的照明,如檯燈裝置;而移動式的燈具則大多通過電池或蓄電池等移動電源供電,並可手持移動欲照明的區域,如手電筒裝置。而上述定點式及移動式兩種照明裝置,皆各有其優缺點;其中定點式的優點在於:照射亮度較佳、照明範圍較廣,而缺點在於:無法攜帶使用、體積較大;另外移動式的優點在於:可攜帶使用、體積小、機動性高,而缺點在於:難以架設固定使用。因此,若能將上述兩者的優點整合,將可同時滿足定點式及移動式的使用需求,故實有必要加以解決改善。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種充電式活動燈具,其主要是通過一底盤體、一蓄電池及一燈具的組合裝置,變化出定點式及移動式的延伸使用形態,並可兼具良好的組裝性及攜帶性。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充電式活動燈具,其特點是,系包括:一底盤體,其上端面配置有一容置槽、一開關件及一穿槽,而該容置槽的一側設有一相連通的插結端子,又該穿槽系設於底盤體的邊緣處,且其外側得以卡設一定位件,而底盤體的下端面系挖設有一容置溝槽,並於底盤體內部串結出一線杆體,該線杆體得以卡設於容置溝槽內或向外拉伸並卡抵於穿槽內,而線杆體的前端則設有一插接件;一蓄電池,一端面上設有一插孔,該插孔得與底盤體的插結端子相互接合,並將蓄電池放置於底盤體的容置槽內;一燈具,設有一插結件,該插結件得與底盤體的插接件或蓄電池的插孔相接;通過蓄電池與底盤體的插結端子相接,並使插接件再行連結燈具,透過開關件控制其燈具照明的啟閉,底盤體、蓄電池及燈具的結合形成一定點架設的照明結構; 通過燈具與蓄電池的直接連結,形成一手持移動的照明結構。該插結端子與線杆體系呈電性連通。該蓄電池為可充電電池。該線杆體自容置溝槽向外拉伸,得卡抵於穿槽內,並通過定位件固定。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技術效果:1、藉由一底盤體、一蓄電池及一燈具之變化組合,使產生定點式或移動式之使用形態,據以達到照明運用的可移動性及延伸性之功效者。[0017]2、透過底盤體、蓄電池及燈具之結構設計,可賦予三者結合組裝形成定點式之使用樣態,或透過蓄電池及燈具之直接結合,而形成移動式之使用樣態,據以大幅提升實用性及符合經濟效益之要求者。3、利用底盤體、蓄電池及燈具之組裝結構,可兼具良好快速的組裝性及攜帶性者。
圖1系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圖2系本實用新型的底盤體上端面結構示意圖。圖3系本實用新型的底盤體下端面結構示意圖。圖4系本實用新型的組裝示意圖。圖5系本實用新型的定點式實施例圖。圖6系本實用新型的移動式實施例圖。
具體實施方式
有關於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組成、技術手段及功效達成方面,謹配合圖式再予舉例進一步具體說明於後:首先,請參閱圖1、圖2、圖3所示,本實用新型的活動燈具裝置I主要包括有一底盤體10、一蓄電池20及一燈具30 ;其中,所述底盤體10的上端面主要配置有一容置槽11、一開關件12及一穿槽14,而該容置槽11的一側設有一相連通的插結端子13,又該穿槽14系設於底盤體10的邊緣處,且其外側得以卡設一定位件15,而底盤體10的下端面系挖設有一容置溝槽16,並於底盤體10內部串結出一線杆體17,該線杆體17得以卡設於容置溝槽16內或向外拉伸並卡抵於穿槽14內,而線杆體17的前端則設有一插接件18,又上述插結端子13與線杆體17系呈電性連通,而開關件12則可控制其電力的導通與否。次,所述蓄電池20為一可充電電池,而其一端面上設有一插孔21,該插孔21得與底盤體10的插結端子13相互接合,並可將蓄電池20放置於底盤體10的容置槽11內;另夕卜,所述燈具30系設有一插結件31,該插結件31得與底盤體10的插接件18或蓄電池20的插孔21相接。再者,請參閱圖4、圖5、圖6所示,當蓄電池20與底盤體10的插結端子13相接時,該蓄電池20的電力將傳導至線杆體17的插接件18處,並將線杆體17自容置溝槽16內拉出且突伸於底盤體10上,而插接件18再行連結燈具30後,即可通過開關件12控制其照明的啟閉,而此三者的結合即可形成一定點架設的照明模式,又或者通過燈具30與蓄電池20的直接連結,則可形成一手持移動的照明模式。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於結構設計上,系針對小型燈具所欠缺的照明需求進行改良整合,賦予其快速組裝及變換使用型態的實用效能,整體而言,確不失為一優異、突出的創新設計;而由上文中的敘述可讓熟悉此種方法的人了解到此實用新型更多的優點,而在此僅呈現及敘述現有實用新型的較佳範例,並簡單地藉由預期能執行現有實用新型的最佳模式的圖標來加以說明;而其中數個細項也可以用許多明顯不同的觀點來加以改良,且所有的改良均不會背離原有的實用新型原理,故上述的圖示及敘述是作為本質上的說明,而非限制。
權利要求1.一種充電式活動燈具,其特徵在於,系包括: 一底盤體,其上端面配置有一容置槽、一開關件及一穿槽,而該容置槽的一側設有一相連通的插結端子,又該穿槽系設於底盤體的邊緣處,且其外側得以卡設一定位件,而底盤體的下端面系挖設有一容置溝槽,並於底盤體內部串結出一線杆體,該線杆體得以卡設於容置溝槽內或向外拉伸並卡抵於穿槽內,而線杆體的前端則設有一插接件; 一蓄電池,一端面上設有一插孔,該插孔得與底盤體的插結端子相互接合,並將蓄電池放置於底盤體的容置槽內; 一燈具,設有一插結件,該插結件得與底盤體的插接件或蓄電池的插孔相接; 通過蓄電池與底盤體的插結端子相接,並使插接件再行連結燈具,透過開關件控制其燈具照明的啟閉,底盤體、蓄電池及燈具的結合形成一定點架設的照明結構; 通過燈具與蓄電池的直接連結,形成一手持移動的照明結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充電式活動燈具,其特徵在於,該插結端子與線杆體系呈電性連通。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充電式活動燈具,其特徵在於,該蓄電池為可充電電池。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充電式活動燈具,其特徵在於,該線杆體自容置溝槽向外拉伸,得卡抵於穿槽內,並通過定位件固定。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系提供一種充電式活動燈具,包含有一底盤體、一蓄電池及一燈具;其中,所述底盤體的上端面配置有一容置槽、一開關件及一穿槽,而該容置槽的一側設有一相連通的插結端子,又該穿槽設於底盤體的邊緣處,且其外側卡設一定位件,而底盤體的下端面挖設有一容置溝槽,並於底盤體內部串結出一線杆體,該線杆體卡設於容置溝槽內,而線杆體的前端設有一插接件;所述蓄電池的一端面上設有一插孔,該插孔與底盤體的插結端子接合,並將蓄電池放置於底盤體的容置槽內;另外,所述燈具有一插結件,該插結件與底盤體的插接件或蓄電池的插孔相接;因此,可達到燈具易於組裝攜帶,並具有使用型態變化的裝置。
文檔編號F21L4/00GK202946933SQ201220577960
公開日2013年5月22日 申請日期2012年11月5日 優先權日2012年11月5日
發明者陳明德 申請人:陳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