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陽臺建築面積按一半計算(浙江統一建築面積計算標準)
2023-04-16 11:58:59 1
2018-05-11 07:57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記者 方臻子
浙江7月1日以後新出讓(或劃撥)的土地,住宅套內陽臺不論封閉與否,均按二分之一計算建築面積,但折算後單套住宅陽臺佔總面積(不含陽臺)比值超過7%,超過部分就要按全面積計算。同時,設備平臺也有部分可不計入建築面積。
日前,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會同省國土、測繪、人防和消防等部門,聯合制定發布了浙江省工程建設標準《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和竣工綜合測量技術規程》,對建築面積的計算規則作出新的規定,並在全國率先統一了建築面積計算規則。
省建設廳相關負責人對新標準作出了權威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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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時,你或許會發現,買房時的面積與交房時的實測面積存在一定誤差。除了房屋建設時存在一些偏差,另一個原因是由於多年來我國在建築工程的設計、報批和房產測量建築面積的計算規則上一直存在差異。
一方面,這可能使得房子「縮水」,損害購房者利益;另一方面,也使得建築工程各管理階段,對建築面積行政監管難以實現有效閉合,制約了審批制度改革的深化,影響了政府審批管理的公信力。
我省出臺的新標準統一了建築工程審批管理中規劃容積率核算、房產測量和工程量核算的建築面積計算規則,解開了這一癥結。該負責人說:「新標準明確適用於建築工程的設計、報批和房產測量建築面積計算,也就是說,建築工程自取得土地到竣工驗收報批管理全過程,均執行統一的建築面積計算規則。」
新標準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統一了建築工程竣工階段的規劃、綠地、用地、消防、人防和地下管線的測量內容和技術要求,為全省全面推進建築工程「竣工測驗合一」改革奠定了基礎。新標準將於今年7月1日起實施。該負責人表示:「以取得土地的時間為準,『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
新標準堅持了惠民原則。「陽臺是提升居住品質的重要空間,為鼓勵建設陽臺,該標準規定住宅套內的陽臺不論封閉與否,均按其圍護結構或圍護設施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建築面積。」他也表示,為防止開發企業以陽臺名義「偷」面積,該標準還規定了在按1/2計算後,單套住宅陽臺佔該套住宅套內建築面積(不含陽臺)比值超過7%的,超過部分按全面積計算。
近年來,建築設備的升級換代很快,但由於大量既有住宅缺乏必要的設備平臺,制約了既有住宅的設備升級換代。新標準堅持了可持續原則。該負責人說:「為鼓勵開發企業設計建設設備平臺,保障住宅今後設備升級空間,該標準規定:套內建築面積(不含陽臺)7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套型、室外設備平臺小於3平方米的,或70平方米及以上的、設備平臺小於5平方米的,不計入建築面積。超規定部分,按全面積計算。」同時,為鼓勵開發企業做好建築節能工作,建築保溫層不計入建築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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