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雷射燈水平校正裝置製造方法
2023-05-21 19:21:01 1
專利名稱:一種雷射燈水平校正裝置製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雷射燈水平校正裝置,包括可伸縮落地支架、設置於該可伸縮落地支架上的水平調節臺及設置於水平調節臺上的旋轉臺,該旋轉臺兩側設置有可繞其做水平旋轉運動的第一水平臂及第二水平臂,第一水平臂及第二水平臂為連通的管狀結構,本裝置使用便捷,性能可靠並且可以大量生產並推廣到相關工作中作為常用的工具。
【專利說明】一種雷射燈水平校正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直線或平面校正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雷射燈水平校正裝置。
【背景技術】
[0002]目前找平雷射平面使之處於良好的水平面的做法是利用一根水管當做連通器來實現,通過查看雷射是否打亮水管兩端的液體平面作為判斷雷射平面是否水平。此過程操作麻煩,且常常在固定水管,移動水管兩端等環節浪費很多時間。為此,急切希望一種更專業的操作簡便,性能可靠的工具代替原有的辦法。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雷射燈水平校正裝置,該雷射燈水平校正裝置利用水平臂的旋轉以確定雷射打在雷射兩端液體平面,從而實現雷射的水平校正,該雷射燈水平校正裝置在保證雷射校正精準度的同時免去了固定水管及移動水管的過程,該雷射燈水平校正裝置具有使用便捷,性能可靠並且可以大量生產並推廣的優點。
[0004]為達到上述要求,本實用新型採取的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雷射燈水平校正裝置,包括可伸縮落地支架、設置於該可伸縮落地支架上的水平調節臺及設置於水平調節臺上的旋轉臺,該旋轉臺兩側設置有可繞其做水平旋轉運動的第一水平臂及第二水平臂,第一水平臂及第二水平臂為連通的管狀結構。
[0005]該雷射燈水平校正裝置利用水平臂的旋轉以確定雷射打在雷射兩端液體平面,從而實現雷射的水平校正,該雷射燈水平校正裝置在保證雷射校正精準度的同時免去了固定水管及移動水管的過程,該雷射燈水平校正裝置具有使用便捷,性能更可靠並且可以大量生產並推廣到相關工作做作為常用的工具。
【附圖說明】
[0006]此處所說明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申請的進一步理解,構成本申請的一部分,在這些附圖中使用相同的參考標號來表示相同或相似的部分,本申請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於解釋本申請,並構成對本申請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0007]圖1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據本申請一個實施例的雷射燈水平校正裝置的主視圖。
[0008]圖2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據本申請一個實施例的雷射燈水平校正裝置的俯視圖。
[0009]其中:1、可伸縮落地支架;2、水平調節臺;3、第一水平臂;4、第一頂蓋;5、第二頂蓋;6、第二水平臂;7、旋轉臺;8、水平調節鈕;9、水平氣泡裝置。
【具體實施方式】
[0010]為使本申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以下結合附圖及具體實施例,對本申請作進一步地詳細說明。
[0011]在以下描述中,對「一個實施例」、「實施例」、「一個示例」、「示例」等等的引用表明如此描述的實施例或示例可以包括特定特徵、結構、特性、性質、元素或限度,但並非每個實施例或示例都必然包括特定特徵、結構、特性、性質、元素或限度。另外,重複使用短語「根據本申請的一個實施例」雖然有可能是指代相同實施例,但並非必然指代相同的實施例。
[0012]為簡單起見,以下描述中省略了本領域技術人員公知的某些技術特徵。
[0013]根據本申請的一個實施例,提供一種雷射燈水平校正裝置,如圖1所示,包括可伸縮落地支架1、設置於該可伸縮落地支架I上的水平調節臺2及設置於該水平調節臺2上的旋轉臺7,該旋轉臺7兩側設置有第一水平臂3和第二水平臂6,第一水平臂3和第二水平臂6為連通的管狀結構,旋轉臺7可以以中心軸為圓心帶動第一水平臂3和第二水平臂6做360度旋轉,且第一水平臂3和第二水平臂6處於旋轉臺7內部部分可以為軟管結構,以便第一水平臂3和第二水平臂6可以各自以旋轉臺7中心軸為圓心單獨旋轉,通過旋轉第一水平臂3和第二水平臂6以使得雷射打在兩個水平液面上,從而實現雷射水平的校正。
[0014]根據本申請的一個實施例,如圖1所示,水平調節臺2設置有用來調節其傾斜角度的水平調節鈕8,通過調節水平調節鈕8保證水平調節臺2處於水平狀態。
[0015]根據本申請的一個實施例,如圖1所示,第一水平臂頂端設置有第一頂蓋4,第二水平臂6頂端設置有第二頂蓋5。
[0016]根據本申請的一個實施例,如圖2所示,旋轉臺7頂部有水平氣泡指示裝置9,該水平氣泡指示裝置9與水平調節鈕8配合使用以保證該裝置處於水平狀態。
[0017]根據本申請的一個實施例,通過第一頂蓋4及第二頂蓋5可以在第一水平臂3和第二水平臂6內部加入有色小張力液體。
[0018]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示本實用新型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並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範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於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範圍。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應該以所述權利要求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雷射燈水平校正裝置,其特徵在於:包括可伸縮落地支架(I)、設置於可伸縮落地支架(I)上的水平調節臺(2)及設置於水平調節臺(2)上的旋轉臺(7),所述旋轉臺(7)兩側設置有可繞其做水平旋轉運動的第一水平臂(3)和第二水平臂(6),所述第一水平臂(3)和第二水平臂(6)為連通的管狀結構。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雷射燈水平校正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水平調節臺(2)設置有用來調節其傾斜角度的水平調節鈕(8)。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雷射燈水平校正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水平臂(3)頂端設置有第一頂蓋(4 ),所述第二水平臂(6 )頂端設置有第二頂蓋(5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雷射燈水平校正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旋轉臺(7)頂部有水平氣泡指示裝置(9)。
【文檔編號】G01C9-18GK204269111SQ201420271930
【發明者】楊波, 羅陳玉, 孫小楊, 龐皓文, 劉楚羽, 吳虹, 吳敬波 [申請人]楊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