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下行功率處理的方法、處理器及基站與流程
2023-05-08 07:39:56 1

本發明涉及無線通信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下行功率處理的方法、處理器及基站。
背景技術:
基站的發射功率決定小區覆蓋範圍,同時也影響信號質量。對於總功率一定情況下的多子帶基站無線系統,即該無線系統中的每個基站均配置有多個子帶,每個子帶可以達到的最大功率和系統中使用的子帶個數成反比,當系統使用的子帶較多時,單子帶功率下降,導致小區覆蓋距離減少,業務信號質量下降;反之,當系統使用的子帶個數較少時,單子帶功率相對較大,覆蓋距離變大,業務信號質量提升。
對於支持多子帶業務的無線寬帶通信系統,需要使用更多的子帶,這樣就降低了單子帶發射功率,影響到覆蓋距離。考慮到電力系統中,一般的多子帶業務為非對稱業務,即上行佔用了較多的子帶,下行佔用的子帶數很少,而上行進行業務傳輸的時候,下行不使用的子帶目前還不能用於別的業務,這樣就沒有必要為這部分子帶預留功率。
現有離散窄帶系統(如LTE230系統)中,為了增加用戶帶寬,進一步提高傳輸速率,通常採用載波聚合的方法將多個離散譜組合起來,形成虛擬的連續譜,最終實現離散窄帶資源的寬帶化,提供語音,視頻等寬帶數據業務。在該系統中,調度就是保證調度器能夠及時地監測各信道的傳輸情況及無線環境的信道質量變化,並且根據這些變化及時地調整物理資源的分配。目的就是滿足業務的QOS要求,充分利用無線資源,提高系統吞吐量,同時提高資源使 用效率。
在這種離散窄帶系統中,高速率數據業務的需求在不斷增長,尤其是對視頻業務的需求在不斷增長。高速率數據業務多為多子帶保證比特率(Guaranteed Bit Rate,GBR)業務。
現有離散窄帶系統對下行發送功率的處理方案是將最大發射功率平均分配到配置的所有子帶上,當進行多子帶業務的時候需要更多的子帶個數,這樣會使得下行單子帶發送功率降低,從而影響小區覆蓋。
基於目前多子帶業務的特點,下行所需要的子帶個數遠遠低於上行子帶個數,這樣即使下行子帶空閒,也不能將這些子帶上的功率用於其它子帶。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的缺陷,本發明提供一種下行功率處理的方法、處理器及基站,以解決離散窄帶系統進行多子帶業務的時候需要更多的子帶個數,使得下行單子帶發送功率降低,從而影響小區覆蓋的技術問題。
為此目的,第一方面,本發明提出一種下行功率處理的方法,預留N個預先配置的非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每個非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為預設值P,N為預設常數,且N小於或等於預先配置的非授權頻點的個數,所述方法包括:
在接收到處理多子帶業務的請求時,根據所述多子帶業務的下行速率信息,確定所述多子帶業務使用的下行子帶個數M;
判斷所述多子帶業務使用的下行子帶個數M是否大於N;
若M不大於N,則感知預先配置的非授權頻點中的可用頻點;
判斷所述多子帶業務使用的下行子帶個數M是否大於所述可用頻點的個數Q;
若M不大於Q,則給所述多子帶業務分配M個可用頻點的下行功 率,每個可用頻點的下行功率為P。
可選的,若M大於N,則基於預設的籤約速率與下行子帶個數的對應關係,修改所述多子帶業務的籤約速率,以限制所述多子帶業務使用的下行子帶個數M不大於N。
可選的,若M大於Q,則給所述多子帶業務分配Q個可用頻點的下行功率,每個可用頻點的下行功率為P,且分配M-Q個預先配置的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每個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為P。
可選的,所述判斷所述多子帶業務使用的下行子帶個數M是否大於N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判斷所述預留N個非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是否均被分配;
若是,則給所述多子帶業務分配M個預先配置的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每個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為P;
若否,則執行所述判斷所述多子帶業務使用的下行子帶個數M是否大於N。
可選的,所述判斷所述多子帶業務使用的下行子帶個數M是否大於N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判斷所述預留N個非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是否均被分配;
若是,則等待所述預留N個非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空閒,以執行所述判斷所述多子帶業務使用的下行子帶個數M是否大於N;
若否,則執行所述判斷所述多子帶業務使用的下行子帶個數M是否大於N。
可選的,所述方法還包括:
在接收到處理單子帶業務的請求時,基於預設的駐留非授權頻點規則,確定預先配置的非授權頻點中作為授權頻點使用的非授權頻點,以給所述單子帶業務分配該非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該非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為P。
第二方面,本發明還提出一種處理器,預留N個預先配置的非授 權頻點的下行功率,每個非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為預設值P,N為預設常數,且N小於或等於預先配置的非授權頻點的個數,所述處理器包括:
確定單元,用於在接收到處理多子帶業務的請求時,根據所述多子帶業務的下行速率信息,確定所述多子帶業務使用的下行子帶個數M;
第一判斷單元,用於判斷所述多子帶業務使用的下行子帶個數M是否大於N;
感知單元,用於在所述第一判斷單元判定M不大於N後,感知預先配置的非授權頻點中的可用頻點;
第二判斷單元,用於判斷所述多子帶業務使用的下行子帶個數M是否大於所述可用頻點的個數Q;
分配單元,用於在所述第二判斷單元判定M不大於Q後,給所述多子帶業務分配M個可用頻點的下行功率,每個可用頻點的下行功率為P。
可選的,所述處理器,還包括:修改單元;
所述修改單元,用於在所述第一判斷單元判定M大於N後,基於預設的籤約速率與下行子帶個數的對應關係,修改所述多子帶業務的籤約速率,以限制所述多子帶業務使用的下行子帶個數M不大於N。
可選的,所述分配單元,還用於在所述第二判斷單元判定M大於Q後,給所述多子帶業務分配Q個可用頻點的下行功率,每個可用頻點的下行功率為P,且分配M-Q個預先配置的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每個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為P。
第三方面,本發明還提出一種基站,預留N個預先配置的非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每個非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為預設值P,N為預設常數,且N小於或等於預先配置的非授權頻點的個數,所述基站包括:
如第二方面所述的處理器。
相比於現有技術,本發明的下行功率處理的方法、處理器及基站,當離散窄帶系統中需要進行多子帶業務時,只需增加較少的子帶個數即可滿足寬帶業務需求,從而儘可能小的影響小區覆蓋距離。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一種下行功率處理的方法流程圖;
圖2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一種處理器結構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發明實施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
如圖1所示,本實施例公開一種下行功率處理的方法,預留N個預先配置的非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每個非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為預設值P,N為預設常數,且N小於或等於預先配置的非授權頻點的個數,所述方法可包括步驟101至105:
101、在接收到處理多子帶業務的請求時,根據所述多子帶業務的下行速率信息,確定所述多子帶業務使用的下行子帶個數M。
102、判斷所述多子帶業務使用的下行子帶個數M是否大於N;若M不大於N,則執行步驟103。
103、感知預先配置的非授權頻點中的可用頻點。
104、判斷所述多子帶業務使用的下行子帶個數M是否大於所述可用頻點的個數Q;若M不大於Q,則執行步驟105。
105、給所述多子帶業務分配M個可用頻點的下行功率,每個可用頻點的下行功率為P。
相比於現有技術,本實施例的下行功率處理的方法,當離散窄帶系統中需要進行多子帶業務時,只需增加較少的子帶個數即可滿足寬帶業務需求,從而儘可能小的影響小區覆蓋距離。
在一個具體的例子中,步驟102中,若M大於N,則執行圖1中未示出的步驟106:
106、基於預設的籤約速率與下行子帶個數的對應關係,修改所述多子帶業務的籤約速率,以限制所述多子帶業務使用的下行子帶個數M不大於N。
在一個具體的例子中,步驟104中,若M大於Q,則執行步驟107:
107、給所述多子帶業務分配Q個可用頻點的下行功率,每個可用頻點的下行功率為P,且分配M-Q個預先配置的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每個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為P。
在一個具體的例子中,步驟102之前,所述方法還可包括圖1未示出的步驟102』和102」,或步驟102』和102」』:
102』、判斷所述預留N個非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是否均被分配;若是,則執行步驟102」或步驟102」』;若否,則執行步驟102。
102」、給所述多子帶業務分配M個預先配置的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每個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為P。
102」』、等待所述預留N個非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空閒,以執行步驟102。即下行功率空閒後,執行步驟102。
在一個具體的例子中,所述方法還可包括圖1中未示出的步驟100』:
100』、在接收到處理單子帶業務的請求時,基於預設的駐留非授權頻點規則,確定預先配置的非授權頻點中作為授權頻點使用的非授權頻點,以給所述單子帶業務分配該非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該非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為P。
本實施例中,當網絡中有單子帶業務需要使用非授權頻點時,為了保證網絡側和終端側頻點配置一致且不需升級終端的配置文件,使用預設的駐留非授權子帶方案實現非授權頻點作為授權頻點使用,作為授權頻點即具有更多權限,比如不用感知就可使用。
綜上,實施例公開的的下行功率處理的方法,在接收到處理多子帶業務的請求時,根據請求的下行速率判斷需要使用的下行子帶個數M(一般MN時,進行下行限速),同時感知預先配置的多個非授權頻點,若可用頻點的個數滿足多子帶業務的需求,則分配M個子帶的下行功率供該多子帶業務使用;以此類推。當預留的N個非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用完後,再有新的多子帶業務請求時,使用授權頻點或者等待現有業務完成。實施例中的多子帶業務指的是上下行非對稱業務,即上行速率需要的子帶個數遠遠大於下行速率需要的子帶個數。
如圖2所示,本實施例公開一種處理器,預留N個預先配置的非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每個非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為預設值P,N為預設常數,且N小於或等於預先配置的非授權頻點的個數,所述處理器可包括以下單元:確定單元21、第一判斷單元22、感知單元23、第二判斷單元24
確定單元21,用於在接收到處理多子帶業務的請求時,根據所述多子帶業務的下行速率信息,確定所述多子帶業務使用的下行子帶個數M。
第一判斷單元22,用於判斷所述多子帶業務使用的下行子帶個數M是否大於N。
感知單元23,用於在所述第一判斷單元22判定M不大於N後,感知預先配置的非授權頻點中的可用頻點。
第二判斷單元24,用於判斷所述多子帶業務使用的下行子帶個數M是否大於所述可用頻點的個數Q。
分配單元25,用於在所述第二判斷單元24判定M不大於Q後,給所述多子帶業務分配M個可用頻點的下行功率,每個可用頻點的下行功率為P。
相比於現有技術,本實施例的處理器,當離散窄帶系統中需要 進行多子帶業務時,只需增加較少的子帶個數即可滿足寬帶業務需求,從而儘可能小的影響小區覆蓋距離。
在一個具體的例子中,所述處理器,還包括圖2中未示出的修改單元26。
所述修改單元26,用於在所述第一判斷單元22判定M大於N後,基於預設的籤約速率與下行子帶個數的對應關係,修改所述多子帶業務的籤約速率,以限制所述多子帶業務使用的下行子帶個數M不大於N。
在一個具體的例子中,所述分配單元25,還用於在所述第二判斷單元24判定M大於Q後,給所述多子帶業務分配Q個可用頻點的下行功率,每個可用頻點的下行功率為P,且分配M-Q個預先配置的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每個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為P。
在一個具體的例子中,所述處理器還可包括圖2未示出的第三判斷單元27。
所述第三判斷單元27,用於判斷所述預留N個非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是否均被分配。
所述第一判斷單元22,還用於在所述第三判斷單元27判定所述預留N個非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沒有均被分配(即存在未被分配的下行功率)後,判斷所述多子帶業務使用的下行子帶個數M是否大於N。
所述分配單元25,還用於在所述第三判斷單元27判定所述預留N個非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均被分配後,給所述多子帶業務分配M個預先配置的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每個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為P。
在一個具體的例子中,所述處理器還可包括圖2未示出的第三判斷單元27。
所述第三判斷單元27,用於判斷所述預留N個非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是否均被分配。
所述第一判斷單元22,用於在所述第三判斷單元27判定所述預留 N個非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均被分配後,等待所述預留N個非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空閒後,判斷所述多子帶業務使用的下行子帶個數M是否大於N;
所述第一判斷單元22,用於用於在所述第三判斷單元27判定所述預留N個非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沒有均被分配(即存在未被分配的下行功率)後,判斷所述多子帶業務使用的下行子帶個數M是否大於N。
在一個具體的例子中,所述確定單元21,還用於在接收到處理單子帶業務的請求時,基於預設的駐留非授權頻點規則,確定預先配置的非授權頻點中作為授權頻點使用的非授權頻點,以給所述單子帶業務分配該非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該非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為P。
本實施例中,當網絡中有單子帶業務需要使用非授權頻點時,為了保證網絡側和終端側頻點配置一致且不需升級終端的配置文件,使用預設的駐留非授權子帶方案實現非授權頻點作為授權頻點使用,作為授權頻點即具有更多權限,比如不用感知就可使用。
第三方面,本實施例公開一種基站,預留N個預先配置的非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每個非授權頻點的下行功率為預設值P,N為預設常數,且N小於或等於預先配置的非授權頻點的個數,所述基站包括:上述實施例中所述的處理器。
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可以把實施例中的各單元組合成一個單元,以及此外可以把它們分成多個子單元。除了這樣的特徵和/或過程或者單元中的至少一些是互相排斥之處,可以採用任何組合對本說明書中公開的所有特徵以及如此公開的任何方法或者設備的所有過程或單元進行組合。除非另外明確陳述,本說明書中公開的每個特徵可以由提供相同、等同或相似目的的替代特徵來代替。
此外,本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理解,儘管在此所述的一些實施例包括其它實施例中所包括的某些特徵而不是其它特徵,但是不同實施例的特徵的組合意味著處於本發明的範圍之內並且形成不同的 實施例。
本發明的各個部件實施例可以以硬體實現,或者以在一個或者多個處理器上運行的軟體模塊實現,或者以它們的組合實現。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可以在實踐中使用微處理器或者數位訊號處理器(DSP)來實現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一些或者全部部件的一些或者全部功能。本發明還可以實現為用於執行這裡所描述的方法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設備或者裝置程序(例如,電腦程式和電腦程式產品)。
雖然結合附圖描述了本發明的實施方式,但是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在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範圍的情況下做出各種修改和變型,這樣的修改和變型均落入由所附權利要求所限定的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