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閉系統和安全燈芯的製作方法
2023-05-07 06:24:26 1
專利名稱:密閉系統和安全燈芯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密閉系統和一種用於容器的密閉方法。
背景技術:
發明人知道用作帶燈芯的蠟燭的PET (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流體 容器,燈芯從封閉件懸垂到貯存在容器裡的可燃流體中。
密閉系統和附接燈芯的方法在機械方面複雜,並且導致成本增加。 此外,發明人認識到有充分的理由擔心石蠟燈倒下然後導致火災, 並需要更安全的石蠟和其他液體燃料燈。
發明內容
根據本發明的第一個方面,提供了 一種用於塑料容器的密閉和燈芯系
統,所述容器^:用來容納可燃液體並且具有通往開口的頸部。該系統包括
罩帽,其具有
可變形的肩區,其構造成與容器的頸部的內表面相抵接; 邊緣部,其構造成在使用中與容器的頸部的外表面相交疊;
-限定機構,其用於限制肩區在邊緣部方向上的變形;
-鉚4丁,其具有穿過其中的細長孔;和
燈芯,其可穿過鉚釘孔。
鉚釘的頭部可以擴展以便與罩帽相接合,從而將它保持就位。這可以 通過當它就位時進行撞擊從而使鉚釘的頭部變形來實現。
可以設置墊圈,在使用中該墊圈將鉚釘夾在墊圈和罩帽之間。 罩帽可以由金屬製造。
限定機構可以是堅硬的環,該環的大小和尺寸使得該環貼合地安裝到 容器頸部的外表面上。
限定機構可以是高張力塑性材料,例如玻璃填充的尼龍環,或者金屬環。
限定一幾構可以與頸部形成一體。限定機構可以是頸部的堅硬部位。 限定機構可以使用與頸部相同的塑性材料製造。 密封圈可以設在頸部上邊緣和罩帽之間用來提高密封性。 燈芯可以對摺成雙股,以便一對尾端浸入容器中的可燃流體中,而燈 芯的折回部則可以用作燃燒點。
可以提供燈芯蓋。
根據本發明的第二個方面,提供一種安全燈芯系統,所述系統包括 '燈芯殼體,在使用中燈芯穿過該燈芯殼體,所述殼體具有杆部、它 的至少一個端部區和止擋部,在該止擋部的最寬處比杆部寬;和
位於該殼體上的套筒,該套筒可以從殼體上的暴露位置位移到熄滅 位置,在該暴露位置上燈芯被暴露出來,在該熄滅位置上燈芯被遮蔽,並 且套筒的殼體止擋部接合部分與殼體止擋部相接合,以便在燈芯點亮著的 時候套筒將燈芯的火焰熄滅。
殼體可以是具有孔的柱形管子,該孔的大小和尺寸使得燈芯從中穿 過,且一端部區變形成為頂部。
套筒可以是管子,其內徑大於殼體的杆部的外徑,所以套筒與該杆部 松配合,而且當殼體從垂直位置移到橫臥位置時(例如當殼體倒下時), 在重力的作用下該套筒可以從暴露位置自由地位移到熄滅位置。
套筒可以是錐形的、管狀的或者其它幾何形狀。
套筒的止擋部可以是錐形套筒的收縮端,或者它可以是在套筒一端部 的限制機構,例如在端部的拐彎如j形端部。
殼體可以是鉚釘。
鉚4丁可以是如上所述的密閉和燈芯系統的 一 部分。 安全燈芯系統可以用於液體燃料燈如石蠟燈。
在燈的使用中,套筒處於暴露位置,其中燈芯被暴露且能夠被點燃, 如果由於任何原因燈被碰倒或落到地上,由於撞擊、重力或者它們兩者的 共同作用,套筒在燈芯殼體上從它的暴露位置位移到熄滅位置從而將燈芯 遮蔽而燈芯火焰熄滅,因而減小了火災發生的風險,套筒被燈芯殼體的止 擋部保持在熄滅位置。
可以提供蓋子,該蓋子安裝並保持在殼體和套筒的上面。 蓋子可以是帽蓋的形式,其具有一個或多個內突起,該突起與該密閉 裝置的一部分相接合從而將該帽蓋保持就位。
現在僅以非限制性的舉例方式,參照
本發明。在圖中 圖la, lb和lc示出了用在可燃流體容器上的本發明的密閉系統,其 中圖lb是圖la的A-A剖視圖2a至圖2f詳細示出了本發明的密閉系統;和 圖3a至3f又詳細示出本發明的安全燈芯機構;
具體實施例方式
在圖中
參考標記10總體廣泛地表示根據本發明的PET石蠟蠟燭容器。
容器可以由聚碳酸酯製成,雖然聚碳酸酯目前比PET昂貴,但是更耐 高溫、有更高的物理強度和良好的透明度。
容器IO具有頸部12,該頸部12與容器其他部位的壁厚相同,並且具 有內表面14、外表面16和開口 18。
提供具有內凹槽22的罩帽20,該內凹槽22由肩區24限定,該肩區 24具有面向內凹槽的表面26和面向頸部12的表面28。罩帽20的另一區 域27位於罩帽外面並且形成套管29,該套管29在使用中交疊在頸部12 的外表面16上。罩帽20用可變形的鋼製造。橡膠密封件被放置在容器10 的頸部12的向上的邊緣與罩帽20之間。
本實施例中提供鋼環30。然而,該環可以由玻璃填充的尼龍或者是其 他塑性材料製成,在這種情況下環的尺寸是不同的,因為對於鋼環來說環 的深度為2.1mm,而該環的深度則為3.0mm。
密封件40用彈性變形材料製成。
使用時,環30放置在頸部12的外表面16上並且緊密地裝到其上面。 密封件40放在罩帽20和頸部12之間。然後罩帽20放到容器10的開口 18上,同時凹槽22被放進開口 18中,以便肩區24的表面28重疊且面對 內表面14的一部分。
然後通過對表面26施加力而使罩帽20變形,從而增加表面28的直 徑。然而,變形的範圍且因此直徑的增加的範圍受到緊密配合的環30的 限制。
當直徑增加時,罩帽20密封住頸部12。然後外部區域27會巻縮到環30上以1更增強密封。
在所示的實施例中,該實施例是石蠟蠟燭,燈芯保護器50置於燈芯 68上方。在燈芯點燃之前去掉燈芯保護器50。
罩帽20的燈芯裝置60包括已去掉銷64的鉚釘62。鉚釘62中的孔 66用來讓燈芯68從其中穿過。燈芯68是直徑約為2.5mm的棉質編織燈 芯。燈芯裝置60包括墊圈70,在使用時該塾圈置於鉚釘62背面並且朝向 罩帽20被向上推動,從而將鉚釘夾在墊圈70和罩帽20之間以便將它保 持就位。
燈芯68對摺成雙股並且穿過鉚釘62的孔66,從而燈芯68的對摺處 69從鉚釘62中伸出且可以被火點燃,而燈芯68的成對尾部67浸入容器 中的石蠟中。
在另一個實施例中,為石蠟IO提供安全燈芯系統100,所述系統包括 位於鉚釘62外側的套筒102,該套筒可以從鉚釘上的暴露位置104移到熄 滅位置106,在該暴露位置104上燈芯68被暴露,在該熄滅位置106上燈 芯68被遮蔽,並且套筒102與鉚釘62的止擋部108相接合,從而在燈芯 68點亮著的時候,套筒102將燈芯的火焰熄滅。
在鉚4丁62的火焰端是止擋部108,該止擋部108是通過對開口 110進 行擴口使鉚釘62稍微變形而製成的,例如,通過插入一個錐形工具(未 顯示)並^f吏鉚4丁62的開口 110擴口, ^^人而增加其直徑。
套筒102是管子,該管子的內徑比鉚釘62的杆部的外徑大,所以套 筒102松配合在該杆部上,而且當殼體從垂直位置位移到橫臥位置時、例 如當蠟燭10倒下時,在重力和/或來自降落的衝擊的影響下該套筒102可 以從暴露位置104上自由地位移到熄滅位置106上,從而在燈芯火焰可能 導致火災之前熄滅燈芯火焰。典型地,鉚釘杆部的外徑大約是5mm,套筒 的內徑大約6mm,從而提供所需要的松配合。
套筒102具有呈j形拐彎區域的止擋部103,該止擋部103與鉚4丁的 止擋部108相接合以1"更將套筒102保持在鉚4丁 62上。這個j形部103可以 通過施加在套筒102上的衝擊而形成。
提供蓋子112,該蓋子112安裝並且保持在鉚^T和套筒的上面。該蓋 子為帽蓋形式,該帽蓋具有一個或多個內突起或凸紋,該突起或凸紋與密 閉裝置的一部分相接合以便將罩帽保持就位。典型地,罩帽與密閉裝置的 燈芯安置部分相接合,鉚釘被固定到該部分上。
權利要求
1.一種安全燈芯系統,所述系統包括燈芯殼體,在使用中燈芯延伸穿過該燈芯殼體,所述殼體具有杆部、它的至少一個端區和止擋部,該止擋部在它的最寬處比杆部寬;和位於該殼體上的套筒,該套筒可以從殼體上的暴露位置上位移到熄滅位置上,在該暴露位置上燈芯被暴露,在該熄滅位置上燈芯被遮蔽並且套筒的殼體止擋部接合部分與殼體止擋部相接合,從而如果燈芯亮著時套筒將燈芯的火焰熄滅。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殼體是具有孔的柱形管子, 該孔的大小和尺寸形成為使燈芯從中穿過;且一端部區變形成為頂部。
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套筒是管子,其內徑大於殼 體杆部的外徑,使得套筒松配合於杆部上,而且當殼體從垂直位置位移到 橫臥位置時,例如當殼體倒下時,在重力的影響下該套筒可以從暴露位置 自由地位移到熄滅位置上。
4. 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套筒是錐形的、管狀的或者 其它幾何形狀。
5.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套筒的止擋部是錐形套筒的 收縮端。
6.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止擋部是在套筒一端處的限 制機構。
7. 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止擋部呈端部拐彎的形式, 如j-形端部。
8. 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殼體是鉚釘。
9. 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殼體是鉚釘。
10. 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鉚釘是燈芯密閉安全系統 的一部分。
11.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設置有蓋子,該蓋子安裝並保持在所述殼體和套筒的上方。
12. 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蓋子呈帽蓋形式,其具有 一個或多個內突起,該突起與封閉物的一部分相接合從而將帽蓋保持就位。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安全燈芯系統,所述系統包括燈芯殼體和套筒,在使用中燈芯穿過該燈芯殼體,所述殼體具有杆部、它的至少一個端部區和止擋部,該止擋部在它的最寬處比杆部寬,該套筒位於該殼體上並且可以從殼體上的暴露位置位移到熄滅位置,在該暴露位置上燈芯被暴露,在該熄滅位置上燈芯被遮蔽並且套筒的殼體止擋部接合部分與殼體止擋部相接合,從而當燈芯亮著時套筒將燈芯的火焰熄滅。
文檔編號F21V37/00GK101551066SQ20091013232
公開日2009年10月7日 申請日期2009年3月25日 優先權日2008年3月31日
發明者肯乃斯·M·郝 申請人:布茲必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