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車頂控制臺固定在車輛的型頂處的組件和方法以及車輛與流程
2023-04-26 14:38:36 1

本發明涉及一種根據本專利申請的權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所述的用於將車頂控制臺(dachkonsole)固定在車輛的型頂(formhimmel)處的組件。根據本發明的權利要求9,其此外涉及一種帶有這樣的固定組件的車輛。根據本專利申請的權利要求10,其還涉及一種用於將車頂控制臺固定在車輛的型頂處的方法。
背景技術:
文件de10208643b4說明了一種車輛的型頂、這裡被稱為車頂(dachhimmel),其帶有集成在其中的保持框架用於保持車頂控制臺。該車頂控制臺具有至少一個格層用於貯藏物品。車頂控制臺的控制臺主體具有彈性元件,其相對於控制臺主體的側壁伸出並且在車頂控制臺或其控制臺主體裝配在保持框架中期間與保持框架卡鎖。緊接於此將如此預裝配的控制臺與車輛旋擰。
為了尤其使開發-和製造成本最小化,車輛製造工業長久以來追求提供一種技術基礎、也稱為平臺,在其上能夠構建外表不同的模型或車輛項目(fahrzeugprojekt)。在所述平臺上可裝配所謂的組合結構系統中的不同技術部件,從而有利地可將各個部件作為相同件(gleichteil)(也稱為cop-件(cop=carryoverpart))應用在多個車輛項目中。由此,鑑於所述車頂控制臺作為車內-構件存在還將該構件作為相同件或者說cop-件使用的需要。在此將談及接下來所說明的本發明。
技術實現要素:
根據本發明的第一方面,其目的是提供一種用於將車頂控制臺固定在車輛的型頂處的組件,該組件使構造為相同件的車頂控制臺能夠應用於不同的車輛項目,由此避免成本集中的特殊製造。根據本發明的第二方面,其目的是提供一種帶有這樣的固定組件的車輛。根據本發明的第三方面,其目的是說明一種用於將車頂控制臺固定在車輛的型頂處的方法。
從一種用於在固定在型頂處的或與其整體地構造的保持-和/或加強框架的中介(vermittlung)下將車頂控制臺固定在車輛、尤其機動車的型頂處的組件(其中,車頂控制臺藉助於機械的固定元件最終固定在所述保持-和/或加強框架處)出發,所提出的目的首先由此來實現,即車頂控制臺對於不同的車輛項目構造為相同件,其中,從車頂控制臺直接固定在保持-和/或加強框架處的初始-車輛項目出發,應考慮至少一個不同於初始-車輛項目的車輛項目,在其中在維持車頂控制臺的原始位置的情況下應至少逐段地安排在車頂控制臺與型頂的保持-和/或加強框架之間的間隔,並且其中,為了平衡所述間隔,車頂控制臺在至少一個單獨的適配件(adapterteil)的中介下支撐在保持-和/或加強框架處。
通過該措施使能夠以最小的裝配耗費和最小的成本將構造為相同件的車頂控制臺在需要時在應用至少一個單獨的適配件的情況下固定在車輛的型頂處。根據相應待考慮的車輛項目,開發者優選地按照「組合結構」的類型從大量保有的不同的適配件(其平衡了在車頂控制臺與型頂的保持-和/或加強框架之間可能的待安排的間隔)中進行選擇。
從屬權利要求說明了本發明的優選的改進方案或設計方案。
為了還進一步使裝配耗費和成本最小化,設置成,為了將車頂控制臺或適配件預固定在保持-和/或加強框架處設置有至少一個構造為相同件的固定器件。根據本發明的優選的實施方案另外設置成,該至少一個固定器件由形狀配合元件形成,該形狀配合元件在一端與車頂控制臺的形狀配合配對元件(formschlussgegenelement)或在存在所述間隔的情況下與適配件的形狀配合配對元件而相應在另一端與保持-和/或加強框架相連接或能夠連接。通過形狀配合實現特別快速的且成本有利的裝配。優選地,在此車頂控制臺的和適配件的形狀配合配對元件構造成相同類型。本發明的特別實際可行的實施形式特徵在於,適配件構造為套裝件(aufsatzteil)並且在存在所述間隔的情況下可這樣相對於車頂控制臺的形狀配合配對元件定位以及可安放到車頂控制臺處,使得適配件的形狀配合配對元件遮蓋且由此代替車頂控制臺的形狀配合配對元件。由此,與適配件相連接的固定器件以形狀配合元件的形式相對於保持-和/或加強框架佔據固定位置,亦即在維持車頂控制臺的原始位置的情況下。
為了簡化使車頂控制臺配備有該至少一個適配件並且引起在它們之間的可靠的接合連接,適配件在車頂控制臺處關聯有至少一個定心元件和/或至少一個與適配件形狀互補地構造的定心結構。為了還引起在由車頂控制臺和適配件構成的組裝與保持-和/或加強框架之間的可靠的接合連接,定心元件優選地與在型頂的保持-和/或加強框架處的定心配對元件對應。機械上簡單的且性能可靠的實施形式可由此獲得,即該至少一個構造為形狀配合元件的固定器件通過卡鎖與保持-和/或加強框架相連接或能夠連接。
本發明還涉及一種帶有前述類型的固定組件的車輛、尤其機動車。
用於在固定在型頂處的或與其整體地構造的保持-和/或加強框架的中介下將車頂控制臺固定在車輛尤其機動車的型頂處的方法(其中,車頂控制臺對於不同車輛項目構造為相同件,並且其中,從將車頂控制臺直接固定在保持-和/或加強框架處的初始-車輛項目出發,應考慮至少一個與初始-車輛項目不同的車輛項目,在其中在維持車頂控制臺的原始位置的情況下應至少逐段地安排在車頂控制臺與型頂的保持-和/或加強框架之間的間隔)特徵在於以下步驟:
a)提供型頂,其帶有固定在其處的或與其整體地構造的保持-和/或加強框架,
b)提供車頂控制臺,
並且根據待安排的車輛項目,
要麼
c1)將至少一個固定器件直接固定在車頂控制臺處,
d1)藉助於該至少一個固定器件將車頂控制臺預固定在型頂的保持-和/或加強框架處,以及
e1)將車頂控制臺最終固定在型頂的保持-和/或加強框架處,
要麼
c2)提供至少一個平衡所述間隔的適配件,
d2)將至少一個固定器件固定在該至少一個適配件處,
e2)藉助於該至少一個固定器件將該至少一個適配件預固定在型頂的保持-和/或加強框架處,
f2)將車頂控制臺相對於該至少一個適配件定位並且將車頂控制臺安放到該適配件處,以及
g2)將車頂控制臺連同該至少一個適配件最終固定在型頂的保持-和/或加強框架處。
附圖說明
下面根據在附圖中示意性示出的實施例來更詳細地闡述本發明。本發明然而不限於該實施例,而是包括所有通過權利要求所限定的設計方案。為了當前的說明,機動車的通常的行駛方向應以「-x」(「負x」)來表示,逆著其通常的行駛方向的方向以「+x」(「正x」)來表示,從通常的行駛方向(-x)出發在水平面中橫向於x方向向右看的方向以「+y」來表示,從通常的行駛方向(-x)出發在水平面中橫向於x方向向左看的方向以「-y」來表示,在豎直面中橫向於x方向向上看的方向以「+z」來表示,而在豎直面中橫向於x-方向向下看的方向以「-z」來表示。在笛卡爾坐標中空間方向的這些稱呼相應於在機動車工業中通常所使用的坐標系。此外,術語如「前」、「後」、「上」、「下」以及帶有類似含義的術語包括術語「右」和「左」以對於在機動車處的方向表示通常所需的方式來使用。其中:
圖1極其示意性地示出具有根據本發明的固定組件的車輛,
圖2以從車輛-內部斜向前上方對車輛的型頂的視角示出了車輛的客艙(fahrgastzelle)的透視性部分視圖,在型頂處固定有車頂控制臺,
圖3示出了根據圖2的與車輛分離的型頂的透視性圖示,該型頂具有保持-和/或加強框架用於在其處容納和固定車頂控制臺,
圖4以透視性的單獨示圖示出了車頂控制臺,
圖5示出了根據圖3的細節「z」,
圖6示出了根據圖4的細節「y1」,
圖7示出了補充了固定器件的根據圖4的細節「y2」,
圖8示出了根據初始-車輛項目車頂控制臺至型頂的布置,該車輛項目實現了在型頂的保持-和/或加強框架與車頂控制臺之間的接合連接,
圖9示出了根據另外的與初始-車輛項目不同的車輛項目車頂控制臺至型頂的布置,以及
圖10示出了鑑於圖7和9重要的適配件連同固定器件的透視性圖示。
附圖標記清單
1車輛
2客艙
3型頂
4車輛頂部
5車頂控制臺
6保持-和/或加強框架
7第一形狀配合元件
8第一卡鎖輪廓
9第一卡鎖容納部
10第二形狀配合元件
11第一形狀配合配對元件(車頂控制臺5)
12滑動座容納部(schiebesitzaufnahme)
13滑動座輪廓
14方向箭頭
15第二卡鎖輪廓
16第二卡鎖容納部
17方向箭頭
18間隔
19適配件
20第二形狀配合配對元件(適配件19)
21滑動座容納部
22基礎結構(適配件19)
23邊緣接片
24定心結構(車頂控制臺5)
25定心元件(車頂控制臺5)
26通孔(適配件19)
27定心配對元件(保持-和/或加強框架6)。
具體實施方式
首先圖1示出了車輛1,當前為轎車,其帶有客艙2,該客艙向上由裝備有在圖2中示出的型頂3的車輛頂部4來限制。在所述型頂3處固定有所謂的車頂控制臺5,其用於容納和保持在圖2中示出的、然而出於更好的清楚性原因未更詳細地標出的格層、儀器、照明裝置和/或類似更多。型頂3是大致平面的構件並且例如由塑料-噴注件來形成。車頂控制臺5同樣優選地是塑料-噴注件,其可配備有上述格層、儀器、照明裝置和/或類似更多。
根據圖3,型頂3具有保持-和/或加強框架6,其在其方面作為單獨製造的構件固定在型頂3處或者與型頂按照上述塑料-噴注方法整體地來構造或作為置入件(einlegeteil)在注塑過程期間噴注到型頂3處。保持-和/或加強框架6用於容納車頂控制臺5以及其在型頂3處的間接支撐和固定。
根據該實施例,車頂控制臺5具有以兩個與車頂控制臺5一件式地構造的形狀配合元件7的形式的布置在車輛前側的或前面的第一固定器件,這些形狀配合元件當前構造為卡鎖元件並且分別具有第一卡鎖輪廓8,其各與保持-和/或加強框架6的第一卡鎖容納部9相對應(參見圖3和4)。
此外,設置有以兩個單獨製造的且不僅可與車頂控制臺5而且可與保持-和/或加強框架6形狀配合地連接的形狀配合元件10的形式的布置在車輛尾側的或後面的第二固定器件。上述第二形狀配合元件10分別關聯有在車頂控制臺5處的第一形狀配合配對元件11。當前,相應的第一形狀配合配對元件11由與車頂控制臺5一件式地構造的用於第二形狀配合元件10的對應的滑動座輪廓13的滑動座容納部12來形成。每個第二形狀配合元件10在車頂控制臺5處的裝配根據該實施例這樣實現,即第二形狀配合元件10以其在一端構造的滑動座輪廓13在車輛縱向(x方向)上根據方向箭頭14被推入滑動座容納部12中。在另一端,第二形狀配合元件10分別具有第二卡鎖輪廓15,其各可與保持-和/或加強框架6的對應的第二卡鎖容納部16卡鎖(尤其參見圖5-7)。
如上面已示出的那樣,鑑於上述車頂控制臺5作為內部-構件存在將該構件用作相同件或cop-件的需求,然而這至今對於不同的車輛項目不是總是能實現,因為車輛1的白車身(rohbau)例如鑑於不同的車頂橫梁或不同的車頂高度在車輛項目和車輛項目之間有區別。
圖8就此而言示出了根據初始-車輛項目車頂控制臺5至型頂3的布置,該初始-車輛項目實現了在車頂控制臺5與型頂3的保持-和/或加強框架6之間的直接的接合連接。車頂控制臺5在型頂3處的固定在保持-和/或加強框架6的中介下大致這樣實現,即根據該實施例首先通過將形狀配合元件以其滑動座輪廓13推入第一配對形狀配合元件11的相關聯的滑動座容納部12中將當前兩個以單獨製造的第二形狀配合元件10的形式的後面的固定器件直接固定在車頂控制臺5處。緊接於此,通過將第一和第二形狀配合元件7、10的卡鎖輪廓8、15相應於方向箭頭17(圖8)擠入型頂3的保持-和/或加強框架6的相應相關聯的第一或第二卡鎖容納部9、16中並且卡鎖來將車頂控制臺5直接固定在型頂3的保持-和/或加強框架6處。車頂控制臺5現在預裝配在型頂3的保持-和/或加強框架6處。車頂控制臺5在保持-和/或加強框架6處的最終固定藉助於本身已知的機械的固定元件實現,優選地藉助於固定螺栓(未繪圖示出)。
假設鑑於圖9要考慮與所述初始-車輛項目(在其中將車頂控制臺5直接固定在保持-和/或加強框架6處)不同的車輛項目(在其中在維持車頂控制臺5在車輛1或其客艙2中的原始位置的情況下應至少逐段地安排在車頂控制臺5與型頂3的保持-和/或加強框架6之間的間隔18並且相應地對於該車輛項目應安排更高的車輛頂部4),則為了平衡所述間隔18應用至少一個單獨製造的適配件19。適配件19被定位在車頂控制臺5與型頂3的保持-和/或加強框架6之間並且由此佔據間隔18。車頂控制臺5相應地不直接地、而是間接地通過適配件19(在圖9中的虛線指引)支撐在型頂3的保持-和/或加強框架6處。適配件19優選地由塑料構成。
當前,僅在車頂控制臺5的車輛圍側的區域中應安排所述間隔18。也就是說,在車頂控制臺5裝配在保持-和/或加強框架6處期間,在此第一形狀配合元件7的第一卡鎖輪廓8也直接卡鎖地接合到保持-和/或加強框架6的相關聯的第一卡鎖容納部9中。
與此相對,將前述的、當前同樣構造為相同件的以第二形狀配合元件10的形式的第二固定元件首先與適配件19的第二形狀配合配對元件20相連接。車頂控制臺5的第一形狀配合配對元件11和適配件19的第二形狀配合配對元件20儘可能同型地來構造,使得適配件19同樣具有與其一件式地構造的滑動座容納部21(尤其參見圖7和10)。
適配件19在此構造為套裝件並且在存在所述間隔18的情況下可這樣相對於車頂控制臺5的第一形狀配合配對元件11定位以及可安放到車頂控制臺5處,使得適配件19的第二形狀配合配對元件20遮蓋且由此代替車頂控制臺5的第一形狀配合配對元件11。該裝配狀態極其示意性地在圖9中通過虛線指引來表示。
為了適配件19在車頂控制臺5處的精確定位,適配件19根據該實施例具有基礎結構22,其帶有置於車頂控制臺5的邊緣接片23或帶有環繞的邊緣接片23,該基礎結構22關聯有車頂控制臺5的與該基礎結構形狀互補地構造的定心結構24。也就是說,在組裝中適配件19以其基礎結構22形狀配合地被車頂控制臺5的定心結構24所容納(圖9和10)。
此外,在車頂控制臺5處設置有以定心芯軸的形式的定心元件25,其在其方面在與適配件19及保持-和/或加強框架6的組裝中一方面貫穿適配件19或其基礎結構22的通孔26而另一方面與保持-和/或加強框架6的定心配對元件27對應。鑑於上述定心芯軸,定心配對元件27當前由長形伸展的容納孔28或由容納套筒形成(圖5),在裝配期間定心芯軸擠入其中(未繪圖示出)。
在上面所說明的且與初始車輛項目不同的車輛項目的情況中,車頂控制臺5在型頂3的保持-和/或加強框架6處的裝配優選地如下來執行:
-提供當前兩個必需的且平衡所述間隔18的適配件19。其優選地從大量保有的且鑑於可能的待安排的不同的間隔18相應不同地構造的適配件19來選擇;
-將至少一個以第二形狀配合元件20的形式的固定器件固定在相應的適配件19處;
-藉助於所述第二形狀配合元件10將適配件19預固定在型頂3的保持-和/或加強框架6處;
-在車輛前側將車頂控制臺5安放到保持-和/或加強框架6處,由此第一形狀配合元件7的第一卡鎖輪廓8與保持-和/或加強框架6的第一卡鎖容納部9卡鎖,以及,通過使車頂控制臺5的定心結構24由適配件19的形狀互補地構造的基礎結構22所容納,並且通過使車頂控制臺5的以定心芯軸的形式的定心元件25貫穿適配件19的通孔26並且形狀配合地擠入保持-和/或加強框架6的以容納孔28的形式的定心配對元件27中,將車頂控制臺5在車輛後側對中地安放到適配件19處;
-藉助於本身已知的機械固定元件、優選地藉助於固定螺栓(未繪圖示出)將車頂控制臺5連同適配件19最終固定在型頂3的保持-和/或加強框架6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