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電子行車記錄儀的製作方法
2023-05-10 03:11:56 3
一種電子行車記錄儀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電子行車記錄儀,包括:本體和支架,所述本體包括外殼、攝像頭、屏幕和存儲卡,所述外殼為方形,長度為300mm,寬度為80mm,厚度小於12mm,所述攝像頭固定在所述外殼的背面,所述屏幕嵌在所述外殼的前面,所述存儲卡電性連接所述攝像頭與所述屏幕,所述支架固定在所述本體的背面,用於固定所述本體。通過上述方式,本發明電子行車記錄儀具有結構新穎、造型美觀、操作簡單、方便實用、精密準確、適用性廣、使用壽命長等優點,在電子行車記錄儀的普及上有著廣泛的市場前景。
【專利說明】一種電子行車記錄儀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電子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電子行車記錄儀。
【背景技術】
[0002]隨著現代社會與技術的不斷進步,電子產品逐漸走上了生活與工業的舞臺,電子產品的更新換代也日趨加速,主要包括電腦、電視機、手機、保健設備等等,其中行車記錄儀成為了現代人車輛行駛記錄的常用工具之一,是安全的保障,而現有的行車記錄儀一般外形厚度大於15_、攝像角度較小、拍攝不清晰,不利於大規模的生產和使用。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主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電子行車記錄儀,通過使用寬廣角、高像素的攝像頭,使得畫面質量高、記錄清晰,進而消除了視野中的盲點,方便快捷、結構新穎、時尚美觀、安全可靠、方便實用、效率提高,在電子行車記錄儀的普及上有著廣泛的市場前
[0004]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一種電子行車記錄儀,包括:本體和支架,所述本體包括外殼、攝像頭、屏幕和存儲卡,所述外殼為方形,長度為300mm,寬度為80mm,厚度小於12mm,所述攝像頭固定在所述外殼的背面,所述屏幕嵌在所述外殼的前面,所述存儲卡電性連接所述攝像頭與所述屏幕,所述支架固定在所述本體的背面,用於固定所述本體。
[0005]在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外殼的材質為樹脂。
[0006]在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攝像頭的像素大於500萬,拍攝角度大於140。。
[0007]在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屏幕的對角線尺寸大於4.3英寸。
[0008]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電子行車記錄儀具有結構新穎、造型美觀、操作簡單、方便實用、精密準確、適用性廣、使用壽命長等優點,在電子行車記錄儀的普及上有著廣泛的市場前景。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9]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於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它的附圖,其中:
圖1是本發明的電子行車記錄儀一較佳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中各部件的標記如下:1、本體,2、支架。
【具體實施方式】
[0010]下面將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是本發明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它實施例,都屬於本發明保護的範圍。
[0011]本發明實施例包括:
一種電子行車記錄儀,包括:本體I和支架2。
[0012]所述本體I包括外殼、攝像頭、屏幕和存儲卡,所述外殼為方形,長度為300mm,寬度為80mm,厚度小於12mm,造型精緻美觀、小巧輕便,相對於現有的行車記錄儀,本發明的外形更加小巧,主要是厚度方面更薄、更有質感,所述攝像頭固定在所述外殼的背面,所述屏幕嵌在所述外殼的前面,所述存儲卡電性連接所述攝像頭與所述屏幕,一般來說存儲卡的容量採用4G、8G、16G、32G或者64G,不同容量的存儲卡對應的錄像時間也不相同,用戶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選擇不同容量的存儲卡,適用性廣,所述支架2固定在所述本體I的背面,用於固定所述本體1,一般在使用時將行車記錄儀固定在車內的後視鏡上,功能多樣、安全方便。
[0013]優選地,所述外殼的材質為樹脂,樹脂材料線條流暢、質感優良、質地堅硬、堅固耐用。
[0014]優選地,所述攝像頭的像素大於500萬,畫面清晰流程,拍攝角度大於140°,視野
廣、無盲點、安全可靠。
[0015]優選地,所述屏幕的對角線尺寸大於4.3英寸,顯示清晰,對行車中的安全性有大大的提升。
[0016]本發明電子行車記錄儀的有益效果是:
一、通過採用寬廣角、高像素的攝像頭使得記錄的畫質清晰流暢,時尚美觀、安全可靠、方便實用、效率提聞;
二、通過採用樹脂作為外殼的材料,將外殼的厚度降低,使得外殼造型精緻美觀、小巧輕便;
三、相對於一般的電子行車記錄儀,這裡的電子行車記錄儀的屏幕的對角線尺寸大於
4.3英寸,顯示清晰,對行車中的安全性有大大的提升。
[0017]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實施例,並非因此限制本發明的專利範圍,凡是利用本發明說明書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它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發明的專利保護範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電子行車記錄儀,其特徵在於,包括:本體和支架,所述本體包括外殼、攝像頭、屏幕和存儲卡,所述外殼為方形,長度為300mm,寬度為80mm,厚度小於12mm,所述攝像頭固定在所述外殼的背面,所述屏幕嵌在所述外殼的前面,所述存儲卡電性連接所述攝像頭與所述屏幕,所述支架固定在所述本體的背面,用於固定所述本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行車記錄儀,其特徵在於,所述外殼的材質為樹脂。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行車記錄儀,其特徵在於,所述攝像頭的像素大於500萬,拍攝角度大於140°。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行車記錄儀,其特徵在於,所述屏幕的對角線尺寸大於4.3英寸。
【文檔編號】H05K5/02GK104002740SQ201410235614
【公開日】2014年8月27日 申請日期:2014年5月30日 優先權日:2014年5月30日
【發明者】韓亞娟 申請人:常州市誠天電子有限公司